高坪区安汉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道路人行道及绿化带绿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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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坪区安汉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道路人行道及绿化带绿化

高坪区安汉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道路人行道及绿化带绿化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一、采购项目

1.采购人:

高坪区安汉新区

2.采购名称:

高坪区安汉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道路人行道及绿化带绿化采购项目

3.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640.62万元。

二、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是□否;本项目是否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

☑是□否;本项目是否落实扶持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是□否。

三、项目概述

高坪区安汉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道路人行道绿化带绿化采购项目

(一)采购清单

高坪区安汉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道路人行道绿化带绿化采购项目

本项目最高限价640.62万元。

(二)、采购的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材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祥见评审中心工程量清单(附件一)。

所有技术参数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三)商务要求

1、供应商报价包括:

绿化苗木购买价、按采购人要求运至指定地点运输费、上下车费、栽植费、养护费、弃土运输费、安全责任费、税金、交验合格及其他一切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及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规费等全部费用。

2、供应商所供货物须是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中、高档熟货;

3、所有绿化苗木均为无病虫害,长势良好;

4、交货时间及地点:

供货商在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根据采购人供货通知单要求的品种、规格、数量5日内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栽植。

5、付款方法和条件:

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供货交货完成经相关专业人员验收合格后次月结算并支付货款50%,一年后成活率达100%,支付全部余款。

6、验收方法及标准

中标人与采购人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规定进行验收。

四、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事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其他组织: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个体工商户: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4、提供2016年或2017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不足1年)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

5、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7、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原件)。

9、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

(1)具备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具备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

(3)具备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林学会颁发的《造林营林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4、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非清单内产品不能参与投标。

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其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日前有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发布的,则最新两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均视为符合要求。

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3.评审标准:

综合评分明细表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价格35%

有效投标报价(35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100%。

(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号)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即:

报价-(报价×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对供应商的失信行为给予10%/次的报价累加加成,加成后的报价超过预算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

施工技术方案(12%)

12分

组织机构体系完整可行,技术保证措施完善可行,质量保证体系完备可行,施工方案具体,施工安排操作性强,施工技术方案完善、组织科学的,得12分,每缺一项扣2分,最多扣8分。

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3

履约能力(27%)

27分

(1)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3分,园林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5分,满分5分(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没有则不得分。

(2)本项目技术人员中应有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且具有有效的安考证)、材料员、资料员、有害生物防治员。

全部具备的得6分,少一个人员扣1分,扣完为止。

(3)投标人有育苗基地面积100亩(含100亩)以上至200亩以下得2分,面积200亩至500亩以下得4分,面积500亩及以上得6分。

(4)投标人近三年获得过市级(含市级)以上龙头企业称号(相关行业)得1分;获得过省级(含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称号(相关行业)得2分,本项最高加分不得超过2分。

(5)投标人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获得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6)投标人获得县级及以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得1分。

获得市级及以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得2分,最多得2分。

本项目管理人员为投标人本公司人员,投标人为其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提供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

4

类似业绩(6%)

6分

提供2016年以来完成类似政府采购项目(含项目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四川政府采购网官网网页查询截图)。

一个得1分,最多得6分。

5

技术要求(10%)

10分

技术指标满足招标要求得5分,每项正偏离加0.5分,最多加5分;

凭苗木生产许可证和土地租用合同及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提供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6

售后服务(8%)

8分

(1)售后服务能提供自有产权或租赁水车10吨及以上的水车,并长期用于本项目的得3分.

(2)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具体可行,服务及时可靠,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得0分。

自有水车的提供购车发票和行驶证复印件,租赁水车的提供租赁合同证明文件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7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2%

2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六、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内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XXXX。

签订时间:

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

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

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

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

(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

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

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

XX年XX月XX日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报告

采购单位:

高坪区安汉新区、斋公山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论证时间:

2019年月日

项目名称

高坪区安汉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道路人行道绿化带绿化采购项目

项目总预算金额

640.62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

640.62万元

第1包预算

第1包最高限价

论证专家人数

5人

专家成员

姓名

工作单位

专业类别

职称

论证内容

拟定内容

专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该项目是指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或者监狱企业等)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减,用扣减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川财采〔2015〕33号文,对供应商的失信行为给予6%/次的报价累加成,加成后的报价低于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减,用扣减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要求,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减,用扣减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目体现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在评审标准中设置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加分项。

☑本项目体现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在评审标准中设置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加分项。

专家组确认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或者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等政策。

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见附件

专家组确认了采购活动供应商的资格条件,采购活动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需求中:

投标人资格条件部分。

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

见附件

本次高坪区安汉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道路人行道绿化带绿化采购项目,经专家组论证后该方案设计合理,能够满足招标需求。

功能标准及其他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中:

技术参数、质量要求、售后服务部分,本项目所需设备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评审方法及标准

见附件

专家组确认本次采购的采购方式为:

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

综合评分法

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

见附件

专家组确认了本项目中的实质性要求,详见招标需求中:

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部分。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见附件

专家组确认了本项目中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详见招标需求中:

合同签订及供货时间、交货及验收、质量要求和售后服务部分。

验收方法和标准

见附件

验收方式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专家(专业人员)组签字确认

说明:

1、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进行需求论证(市级小于100万元、县级小于50万元的采购项目)□

2、组织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组进行需求论证(市级100万元以上、小于500万元,县级50万元以上、小于300万元的采购项目)☑

3、组织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组进行需求论证(市级500万元以上、县级3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征求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

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

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

(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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