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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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
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
预算法律制度是指国家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等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国家预算管理的其他法律制度构成。
★
(一)《预算法》
l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预算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以及制定其他预算法律制度的基本依据。
★
在财政法的体系中,《预算法》是核心法。
没有预算就没有财政。
(二)《预算法实施条例》
1995年11月22日国务院令第l86号发布并施行。
进一步细化了《预算法》关于预算管理职权、预算的编制与执行方面的规定,为《预算法》实施的必要补充。
二、国家预算
(一)国家预算的概念
国家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在一定期间内制定的财政收支计划,是国家进行财政分配的依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国家预算是实现财政职能的基本手段,反映国家的施政方针和社会经济政策,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体现政府的政策意图。
★
我国国家预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财政计划。
我国的预算收入采取税收等形式,预算支出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和国防、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社会福利等各项事业。
国家预算原则是指国家选择预算形式和体系应遵循的指导思想,也就是制定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方针。
即公开性、可靠性、完整性、统一性和年度性。
P189【例4-1】★
1.公开性。
国家预算反映政府的活动范围、方向和政策,与全体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国家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必须采取一定形式公开,为人民所了解并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
2.可靠性。
每一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必须运用科学的方法,依据充分确实的资料,并总结出规律性,进行计算,不得假定。
估算,更不能任意编造。
3.完整性。
该列入国家预算的一切财政收支都要列在预算中,不得打埋伏、造假帐、预算外另列预算。
国家允许的预算外收支,也应在预算中有所反映。
4.统一性。
虽然一级政府设立一级预算,但所有地方预算连同中央预算一起共同组成统一的国家预算。
因此要求设立统一的预算科目,每个科目都应按统一的口径、程序计算和填列
5.年度性。
政府必须按照法定预算年度编制国家预算,这一预算要反映全年的财政收支活动,同时不允许将不属于本年度财政收支的内容列入本年度的国家预算之中。
(二)国家预算的作用
1.财力保证作用;
2.调节制约作用;
3.反映监督作用。
(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一级政权一级财政”→“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1.中央级预算;
2.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预算;
3.地市级(设区地市、自治州)预算;
4.县市级(县、自治区、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
5.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
其中,对于不具备设立预算条件的乡、民族乡、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可以暂不设立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但是不作为一级预算。
★P190【例4-2】★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
我国的国家预算,根据国家政权结构和行政区划的不同,可以分为中央预算、地方预算、各级总预算和部门预算、单位预算。
各级预算都要实现收支平衡的原则。
1中央预算P191【例4-3】 ★
中央预算是指中央政府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补助的数额。
其中,中央各部门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
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直属单位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2地方预算
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
本级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
其中,本级各部门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
款关系的地方国家机关、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直属单位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3总预算
总预算就是政府的财政汇总预算。
按照国家政权结构和行政区划可以
相应划分为各级次的总预算。
如中央总预算、地方总预算、市总预算、县总预算等。
各级政府总预算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政府总预算组成。
由财政部门负责编制。
若下一级政府只有本级预算的,则下一级政府总预算即指下一级政府的本级预算。
没有下一级政府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
部门预算是指部门、单位的收支预算。
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单位预算是指列入部门预算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收支预算。
部门单位预算是总预算的基础,其预算收支项目比较详细和具体,它由各预算部门和单位编制。
各部门预算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本部门机关经费预算,应当纳入本部门预算。
我国从2000年开始进行了国家预算编制的重大改革,即部门预算改革。
其内涵包括:
1.部门作为预算编制的基础单元,财政预算以部门编制预算为起点。
2.国家预算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部门,从根本上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传统做法,预算编制到具体的资金使用部门。
3.上面所指“部门”为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缴拨款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
部门预算是一项综合预算,既包括行政单位预算,又包括其下属的事业单位预算;既包括一般预算收支计划,又包括政府基金收支计划;既包括财政预算内拨款收支计划,又包括财政预算外拨款收支计划和部门其他收支计划。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
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则,《预算法》明确规定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政府、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职权。
(四个方面)
(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预算管理职权P192【例4-4】★
审批权。
各级人大审查本级总预算的草案和执行情况的报告,县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审批本级决算;审批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监督权。
各级人大通过对预算草案和预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县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各级总预算的执行。
撤销权。
全国人大有权改变和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预决算方面不适当的决议;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有权改变和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本级政府关于决算方面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乡人代会有权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方面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二)各级人民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
编制权。
国务院有权编制中央预、决算草案,有权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有权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有权编制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报告权。
国务院有权向全国人大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报告,有权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向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有权向本级人大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有权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有权向本级人大及其委员会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执行权。
国务院有权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有权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决定权。
国务院有权决定中央预算预备费的动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
监督权。
国务院有权监督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预算执行。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有权监督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
变更撤销权。
国务院有权改变或撤销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有权改变或撤销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乡、民族乡、镇政府有编制本级预算及调整方案、决算草案的权利,有向本级人大作关于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权利。
有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的权利,有决定本级预算预备费的动用的权利。
(三)各级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
财政部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具体编制中央预算调整方案,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提出本级预算预备动用费方案,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定期向本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四)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管理职权P194【例4-5】
1.各部门的职权:
有负责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权。
有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的组织和监督权,有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的报告权。
2.各单位的职权:
有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权;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一)预算收入
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含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上解收入)、地方预算收入(含地方本级收入和中央返还或补助地方的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
预算收入的形式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专项收入(政府收费)和其他收入。
P195【例4-6】
(二)预算支出
预算支出划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含中央本级支出和中央返还或补助地方的支出)、地方预算支出(含地方本级支出和上解中央的支出)。
预算支出的形式主要包括:
★
1.经济建设支出;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支出;
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
4.国防支出;
5.各项补助支出;
6.其他支出。
五、预算组织程序★★P198【例4-8】
预算组织程序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
(一)预算的编制
预算编制是指政府财政部门和参与预算的部门及单位,对国家集中掌握的年度预算收支的预计进行的国家财政收支的拟定、审查、汇总的过程。
国务院应当及时下达关于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
预算草案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计划。
编制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由财政部负责。
1.预算年度及预算编制时间要求。
预算年度又称财政年度,是指国家预算收支起止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一年。
我国采用历年制。
《预算法》第十条规定:
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P198【例4-7】★
(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
预算草案的编制主要依据:
《预算法》以及各项相关法规;政府宏观经济政策与制度;财政中长期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本级预算收支范围;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等。
(3)预算草案编制的主要内容。
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
本级预算收支、上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返还或补助地方的支出、地方上解的收入等。
地方预算的编制内容:
本级预算收支、上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上级返还或补助的收入、返还或补助下级的支出、上解上级的支出、下级上解的收入等。
(二)预算的审批
预算审批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对预算草案的审查和批准,是预算草案生效、成为正式的国家预算,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关键程序。
《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
中央预算草案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为当年中央预算。
财政部应当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之日起30日内,批复中央各部门预算。
中央各部门应当自财政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草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为当年本级政府预算。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自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级政府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本级各级部门预算。
地方各部门应当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三)预算的执行
预算执行是指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的具体实施过程,是把预算由计划变为现实的具体实施步骤。
预算执行工作是实现预算收支任务的关键步骤,也是整个预算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
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财政部门负责。
税务、海关、
银行、各级国家金库以及各部门、各单位都是预算执行的重要主体。
★
预算执行的内容主要有:
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二是合理安排预算支出;三是严格预备费和周转金的管理。
(四)预算的调整
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地方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
(1)预算调整的审批和备案。
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
预算调整方案由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编制。
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
乡镇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批。
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经批准后,由本级人民政府上报上级政府备案。
(2)不属于预算调整的事项。
因上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而引起的预算收支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
典型题例
【多选题】国家预算的组织程序主要包括()。
A.预算的编制B.预算的审批C.预算的执行D.预算的监督
【解析】ABC理由见前面。
【判断题】预算年度有历年制和跨年制之分,采用哪一种预算年度,可以自由选择()。
【解析】×我国采用历年制预算年度。
【判断题】《预算法》第十条规定:
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解析】√。
六、决算
决算,在形式上是对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在实质上则是对
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它是国家管理预算活动的最后一道程序。
决算制度主
要包括决算草案的编制和审批两个方面的内容。
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P199【例4-9】
典型题例
【多选题】关于决算草案的审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
B.县级以上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决算草案
C.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
D.各级财政部门或政府编制的决算草案均要提请本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解析】ABCD理由见培训教材P199.
七、预决算的监督
1、预决算监督的作用:
促使各部门和行政机关改善管理,加强经济核算,
力增收节支,对预算编制及执行中违反预算管理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实现预算收支平衡,保证国家预算资金的合理使用,圆满完成预算收支任务。
2、预决算监督的方式:
包括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决算进行的监督,各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预算执行的监督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中央和地方的预算和决算进行监督,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级政府的预算和决算进行监督,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和决算进行监督。
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
★P199【例4-10】
典型题例
【多选题】预决算监督的方式有()。
A.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B.各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C.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对部门预决算进行监督
D.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预决算的监督
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
1、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法》于2002年6月29日颁布,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是规范我国政府采购活动的根本性法律,也是制定其他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的基本依据。
2、政府采购部门规章。
3、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典型题例
【单选题】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框架已初步形成,其中以()为核心。
A.《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C.《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D.《政府采购协议》
【解析】B理由前面。
二、政府采购的概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
政府采购的主体,即采购人,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主要包括政府采购管理机关、政府采购机关、采购单位、政府采购社会中介机构、供应商、政府采购资金管理部门。
P201【例4-10】
(二)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
是指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与财政资金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
P201【例4-12】
(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
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这里的授权的机构主要指省级财政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
(四)政府采购的对象范围:
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
典型题例
【多选题】政府采购的主体有()。
A.政府采购管理机关、采购机关B.采购单位、采购中介机构C.供应商D.政府采购资金管理部门
【解析】ABCD
三、政府采购的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2、公平竞争原则3、公正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
公开竞争是核心,公开透明是体现,公正和诚实信用是保障。
P203【例4-13】
典型题例
【多选题】政府采购的原则包括()。
A.公开透明B.公平竞争C.公正D.诚实信用
【解析】ABCD
四、政府采购的功能
1、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2、强化宏观调控。
宏观调控的目标主要包括:
调节社会总需求;调节产业和产品结构;平衡地区间的经济发展。
3、活跃市场经济。
4、推进反腐倡廉。
5、保护民族产业。
典型题例
【多选题】政府采购的功能包括()。
A.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率B.强化宏观管理、活跃市场经济
C.推进反腐倡廉D.保护民族产业
【解析】ABCD
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
1、集中采购2、分散采购3、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P205【例4-14】
典型题例
【多选题】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包括()。
A.集中采购B.分散采购C.自由采购D.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采购
【解析】ABD
六、政府采购当事人
1、采购人2、供应商3、采购代理机构
典型题例
【多选题】政府采购的当事人包括()。
A.采购人B.供应商C.批发商D.采购代理商
【解析】ABD
七、政府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采购5、询价
P208【例4-15】
典型题例
【多选题】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
A.公开招标B.邀请招标C.竞争性谈判D.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
【解析】ABCD
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内容:
主要有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2、监督检查政府采购的部门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其职责分工。
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
(1)审计机关对政府采购业务进行审计监督。
(2)监察机关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实施监察。
典型题例
【判断题】审计机关对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实施监督,监察机关对政府采购业务进行审计()。
【解析】×理由见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