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收入费用和利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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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收入费用和利润
2005年深圳注协CPA会计辅导笔记
孙进山市话通:
26247650
sun-js@
本资料系为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2005年CPA考前培训班整理,在整理过程中参考了其它资料,在此予以感谢。
重申本资料非商业目的,若有错误之处请告之予以更正。
第九章收入、费用和利润
本章2002年试题的分数为4分,2003年试题的分数为4分,2004年试题的分数为18分。
从考试试题看,本章比较重要。
试题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综合题。
客观题考核的是与收入和利润有关的一些基本概念,主要涉及:
(1)代销方式委托方确认收入的时间;
(2)营业外支出和营业外收入核算的内容;
(3)营业利润的构成;
(4)管理费用核算的内容;
(5)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等。
综合题考核的是建造合同与外币业务的结合。
与2004年版教材相比,本章内容未发生变化。
第一节收入
收入的概念及分类:
收入的分类:
按性质不同可分为:
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按经营业务的主次分:
主营业务收入、其它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不同行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内容是不同的:
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商品产品、自制半成品、代制品、代修品,提供工业性作业等所取得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销售商品所取得的收入;旅游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客房收入和餐饮收入等。
其它业务收入:
由于不同行业的其他业务收入的内容:
工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销售材料、提供非工业性劳务、包装物出租、受托代销商品等取得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受托代销商品、附营餐饮取得的收入等。
注意:
营业外收入不属于收入的范畴。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我国收入准则中根据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分别规定了收入的确认原则。
一、销售商品:
企业销售商品时,如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即确认为收入: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判断一项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给买方,需要视不同情况而定:
(1)、大多数情况下,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伴随着所有权凭证的转移或实物的交付而转移,例如大多数零售交易。
(2)、有些情况下,企业已将所有权凭证或实物交付给买方,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
企业可能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留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①、企业销售的商品在质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又未根据正当的保证条款予以弥补,因而仍负有责任。
收入应递延到已按买方要求进行弥补时予以确认。
②、企业销售商品的收入是否能够取得取决于买方(代销方或受托方)销售其商品的收入是否能够取得。
在代销情况下,委托方应在受托方售出商品,并取得受托方提供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③、企业尚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装或检验工作,且此项安装或检验任务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在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后才能确认收入。
④、销售合同中规定了由于特定原因买方有权退货的条款,而企业又不能确定退货的可能性。
只有当买主正式接受商品时或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3)、有些情况下,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但实物尚未交付。
这时应在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确认收入,而不管实物是否交付,如交款提货就属于此类例子。
(4)、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与计量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商品销售可以按下列原则确认收入:
1、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销售,应在安装、检验后购买方接受时确认。
如果安检较简单时,发出就确认。
2、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在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能够合理估计的部分,确认收入;可能退货部分,不作收入,仅做发出处理。
不能合理估计的部分,期满确认。
3、代销商品,应在委托方收到清单时确认。
(1)、视同买断根据代销清单,确认收入。
委托方账务处理:
委托方交付商品:
借:
委托代销商品
贷:
库存商品
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
借:
应收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委托代销商品
委托方结算货款: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账款
受托方账务处理:
受托方收到商品:
借:
受托代销商品
贷:
代销商品款
受托方实际销售商品: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受托代销商品
借:
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应付账款
结算货款时:
借:
应付账款――委托方
贷:
银行存款
(2)、收取手续费,按委托方价格出售,只收取手续费;受托方按劳务收入处理。
委托方账务处理:
委托方交付商品时:
借:
委托代销商品
贷:
库存商品
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
应收账款――受托方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委托代销商品
结算货款和手续费时:
借:
营业费用
贷:
应收账款――受托方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账款――受托方
受托方账务处理:
收到商品时:
借:
受托代销商品
贷:
代销商品款
受托方实际销售商品: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付账款――委托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应付账款
借:
代销商品款
贷:
受托代销商品
结算货款和手续费时:
借:
应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4、分期收款销售,企业应按全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收入。
借: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
库存商品
借:
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5、售后回购,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从销售方转移到购货方,因而不确认销售收入。
发出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回购价大于原价的视同利息费用分摊(可看作是一种融资费用)
借:
财务费用
贷: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回购时:
借:
物资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
借: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
贷:
物资采购
期末“待转库存商品差价”余额分别在资产负债表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流动负债”项目中反映。
例题:
甲企业2003年1月1日将厂房一栋出售,原值1000万元,累计折旧200万元;出售价格为1100万元,款已收存银行。
按出售合同规定,售出三年后购回,回购价1250万元。
假设不考虑相关税费。
这一售后回购实质是以厂房作抵押,取得借款1100万元;三年后连本带息归还1250万元,其中本金1100万元,利息150万元。
2003年1月1日出售时:
借:
累计折旧200
固定资产清理800
贷:
固定资产1000
借:
银行存款1100
贷:
固定资产清理800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300
2003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
借:
财务费用50((1250—1100)/3)
贷: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50
2004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
借:
财务费用50((1250—1100)/3)
贷: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50
2005年12月31日,计提利息:
借:
财务费用50((1250—1100)/3)
贷: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50
2005年12月31日重新购回时:
借:
固定资产800
待转库存商品差价450
贷:
银行存款1250
6、售后租回:
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金额作为"递延收益"处理。
若是融资租入,提折旧;若为经营租赁,分摊租金。
如果售后租回形成融资租赁,售价与账面价值差额,记入“递延收益”,按折旧进度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形成经营租赁的,“递延收益”按租金支付进度比例分摊。
期末“递延收益”余额分别在资产负债表的“预计负债”项目中反映。
7、房地产销售。
有建造合同的,按建造合同原则处理。
法定所有权转移的,风险和报酬未转移的情况:
A、合同规定,仍有责任实施重大行动,行动之后再确认
B、有重大不确定因素存在,待消失时再确认收入
C、售后,仍有某种程度的继续涉入,涉入期间不确认收入
8、以旧换新销售。
销售的新商品,按销售处理;换回的旧商品,按购进处理。
9、现金折扣。
按总价法核算,实际发生现金折扣时再计入财务费用
10、销售折让。
11、商品销售退回。
未确认收入的退回:
借:
库存商品
贷:
发出商品
已确认收入的退回:
冲当月收入、冲成本
A、本年度销售,年度终了前退回的,冲退回月份收入
B、以前年度销售,年度终了前(非资产负债表日
后期间)退回的,冲退回月份收入
C、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按日后事项原则处理,调整报告年度的收入。
(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D、销售退回包含折扣时,应相应冲减
三、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计量方法
1、不跨年度的,按完成合同法确认
2、跨年度的
①、期末劳务结果能够可靠计量的,包括:
A、总收入、总成本能够可靠计
B、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
C、完工程度能够可靠确定
本期应确认的收入=全部收入*目前完工程度—已确认的收入
②、期末,完工程度不能可靠估计的: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得到补偿的,收入=成本,不确认利润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只能部分得到补偿的,
收入=预计可收回金额;
成本=本年已发生成本,差额就是本期损失
C、不能得到补偿的,不确认收入,成本=本年已发生成本
③、账务处理
借:
应收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劳务成本
4、特殊交易劳务
特殊的劳务收入,在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的情况下,还应按不同类型的标准确认
1、安装费收入:
与商品分开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定;或与商品销售同时确认。
②、广告费收入:
媒介拥金发布时确认,制作拥金在制作完成时确认。
③、入场费收入:
活动发生时确认。
④、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收入。
⑤、特许权费收入。
⑥、订制软件收入。
⑦、定期收费。
⑧、高尔夫球场果岭券收入。
⑨、包括在商品售价内的服务费。
四、让渡资产使用权产生的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让渡资金使用权收入一利息收入
借:
中长期贷款
贷:
活期存款
借:
应收利息
贷:
利息收入
2、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的使用费收入
①、一次付清,不再提供后续服务的,收到时一次性计入收入
②、一次付清,提供后续服务的,分期确认收入
分期收款、分期确认收入
五、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1、建造合同的四个特征:
先有买主、建设周期长、单位体积大造价高、通常为不可撤销合同。
2、类型:
固定造价合同、成本加成合同
3、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
一组合同,符合合同分立条件的,必须分开处理;符合合同合并条件的,必须合并处理。
合同分立:
如果一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在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时,每项资产应分立为单项合同处理:
(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2)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3)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单独辨认。
合同合并:
如果为建造一项或数项资产而签订一组合同,而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几个客户,在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时,应合并为单项合同处理:
(1)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2)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3)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4、合同收入组成内容:
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合同收入不包括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如工程中处理残余物资的收益),这些收益在发生时冲减合同成本。
5、合同成本组成内容:
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合同成本不包括: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船舶等制造企业的销售费用、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财务费用。
企业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差旅费、投标费等),由于商谈结果具有不确定性,为简化核算,在发生时直接确认为当期管理费用。
6、合同的确认和计量(类似提供劳务收入)
对于已在以前年度开工本年度完工的建造合同以及本年度开工本年度完工的建造合同,应在合同完工时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具体进行会计处理时,首先应判别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进而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所谓“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应区分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分别进行判断:
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时,才能判定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③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为完成合同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以便实际合同成本能够与以前的预计成本相比较。
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时,才能判定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
①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
1、期末劳务结果能够可靠计量的,用完工百分比法。
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时,确认和计量当期收入和费用按以下公式计算: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总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
②、期末,完工程度不能可靠估计的: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得到补偿的,收入=成本,不确认利润。
B、不能得到补偿的,费用发生时立即确认费用,不确认收入。
建造合同核算流程图
(1)登记发生的合同成本;
(2)登记已结算的合同价款;
(3)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
(4)确认收入和费用;
(5)确认合同预计损失;
(6)工程完工。
第二节、 费用
期间费用
1、管理费用: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费用。
商品流通企业可不设“管理费用”科目,并入营业费用核算。
管理费用包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提取的坏账损失、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经费、聘请中介机构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与开发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会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2、营业费用:
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发生的费用。
营业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以及专设销售机构职工工资、福利费等经常性费用。
3、财务费用:
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它费用。
第三节、 利润
1、利润的组成: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存货跌价损失-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折让-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2、营业外收支:
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支
①、营业外收入:
主要包括:
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罚没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受赠、债务重组、确实无法支付的债务---这些计入的是资本公积。
②、营业外支出:
主要包括:
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净损失、非常损失、罚款支出、债务重组损失、捐赠支出、提取的各项减值准备。
3、投资收益:
4、补贴收入:
①、增值税退税:
在实际收到退回的税款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补贴收入
②、国家规定,财政扶持的:
期末计提:
借:
应收补贴款
贷:
补贴收入
实际收到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补贴款
5、所得税:
期末损益类科目结转:
借: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投资收益
补贴收益
营业外收入
贷:
本年利润
将所有的费用转入“本年利润”
借:
本年利润
贷: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
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12个二级明细科目:
其它转入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提取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未分配利润
1、盈余公积补亏:
借:
盈余公积
贷:
利润分配—其它转入
2、提取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借:
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
贷: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
3、股利分配:
借:
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
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贷:
应付股利
4、外商投资企业:
用利润归还投资
借:
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
贷:
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
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借:
利润分配—提取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
贷:
应付福利费
5、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董事会提请的方案不一致时,差额调整报表年初数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
盈余公积等
6、结转:
年末,“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同时,“利润分配”其它明细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未分配利润。
借:
本年利润
贷: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
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