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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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清单

广东省2010-2011年5月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

计算标准清单 

金额单位:

元                                  

费用项目

计算方式

广东标准

农村

具体赔偿数额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计算;无收入或者雇佣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50元/每人每天。

省财政厅“粤财行[2007]229号”文规定

 

6、住宿费

同上

150元/每人每天。

省财政厅“粤财行[2007]229号”文规定

 

7、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般地区:

21574.70元/年;

深圳:

29244.52元/年;

珠海:

22858.57元/年;

汕头:

13650.89元/年。

农村居民人纯收入年标准为6906.93元/年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一般地区:

40775元/年;深圳:

65431元/年;

珠海:

58359元/年;

汕头:

27698元/年。

同前

 

11、被抚养

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一般地区:

16857.51元/年;

深圳:

21526.10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4202.3元/年

 

珠海:

17948.41元/年;

汕头:

11659.47元/年。

12、死亡赔

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般地区:

21574.70元/年;

深圳:

29244.52元/年;

珠海:

22858.57元/年;

汕头:

13650.89元/年。

农村居民人纯收入年标准为6906.93元/年

 

1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合理费用

 

 

 

 

14、受害人或死者亲属精神损害抚慰金

有法律及司法解释为依据

 

 

 

合计

 

 

 

 

 

制作于2011年04月13日

 

以上赔偿费用在11万元伤残死亡最高赔偿限额、1万元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2千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不按责任分担,全部由对方肇事车支付或交强险支付,在上述12200元之外的其他赔偿费用,则应按交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担赔偿费用。

广东省2010年度(最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0年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元。

(残疾赔偿金)

2010年广东省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

元(被抚养人生活费)

2010年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

元(残疾赔偿金)

2010年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元(被抚养人生活费)

 

 

广东省2009年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广东省2009年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比如:

(12006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

(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

三年的平均收入计。

可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150元×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标准)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

一级:

100%;二级:

90%;三级:

80%;四级:

70%;五级:

60%;六级:

50%;七级:

40%;八级:

30%;九级:

20%;十级:

10%。

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标准)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873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873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873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873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1、康复费

12、护理费

13、后续治疗费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8、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以下为广东“一般地区”标准)

丧葬费赔偿金额=40775元÷12个月×6个月=20387.5元

9、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

“一般地区”标准)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元×20年=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元×20年=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元×5年=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元×5年=31999元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标准)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873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873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873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873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11、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

12、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住宿费

13、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误工损失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另:

农行业职工平均工资:

12006元/年 1000.5元/月 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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