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用高压配电装类准则及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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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高压配电装类准则及附则
矿用高压配电装置(高、低压开关)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
(试行)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
二OO六年七月
前言
本准则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管理细则》制定。
本准则从主体资格、产品设计与技术标准、管理职责与质量体系等12个方面,对安全标志管理产品生产单位的生产技术条件及质量管理体系进行量化评审。
现场评审的实质是确定生产单位所生产产品的安全性能能否持续稳定地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鉴于煤矿矿用产品的特殊性,本准则在实施量化评审的同时,实施否决项评审制。
本准则中带“★”的项皆属否决项,任一否决项不合格的生产单位皆评定为现场评审不合格。
本准则中若某项为不适用项,该项标定分数应分配至所关联项。
考虑目前现场评审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国内矿用产品生产单位的特点,安全标志办公室将现场评审准则进行分类编写,并以每一类别中最具代表性的产品编写现场评审准则,其余同类产品的不同评审要求,以附则的形式出现。
序号
代表产品
附则
1
矿用高压配电装置(高、低压开关)
2
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
3
矿用隔爆型低压交流双速真空电磁起动器
4
矿用防爆型低压交流真空电磁起动器、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真空电磁起动器
5
矿用隔爆型馈电开关
6
矿用隔爆型低压交流真空馈电开关(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低压馈电开关)
7
矿用隔爆型煤电钻变压器综合保护装置(隔爆型照明变压器综合保护装置)
8
矿用隔爆型检漏继电器
9
矿用隔爆型移动变电站用高压负荷开关
10
矿用低压交流软起动器
11
矿用隔爆型高压交流软起动器
12
矿用防爆型高压交流真空电磁起动器
13
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组合起动器(矿用隔爆型组合开关)
14
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电控箱
矿用高压配电装置(高、低压开关)安全标志现场评审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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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定
分数
评审考核标准
1
主体资格
1.1
注册资金、生产能力
★①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应达到人民币100万元;
★②生产能力应达到年产100台。
注册资金不满足要求或营业执照未在验照有效期,不合格。
生产能力不满足申请产品的生产要求,不合格。
1.2
生产的合法性
★所生产产品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产品不在其经营范围内,不合格。
另有规定的除外。
1.3
生产场所
★①应具备生产产品所需要的场所,并与执照标明的地址一致,或提供生产地隶属于申办单位的证明;
★②该场所必须具备隔爆外壳生产能力或隔爆外壳外协有安标证的厂家生产及本体组装能力。
具备成品总装条件。
不具备生产厂房、与执照标明的地址不一致又不能提供有效证明(含生产场所所在地工商局出具的异地生产证明);不能生产防爆外壳或本体组装能力;或不具备成品总装条件均不合格。
1.4
技术力量及人员素质
★应具有不少于3名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册人员,其中电气和机械类专业至少各一人。
相关人员应熟悉标准、图纸、生产工艺、检验工作。
具有技术职称的在册人员不满足要求的,生产单位负责人及技术、质检、关键工序生产人员不熟悉标准、图纸、生产工艺、检验等工作的;不合格。
提供劳动合同及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2
设计与标准
5
2.1
技术来源及设计控制
★①技术文件必须与审查确认的一致;
②属自主开发的产品应有设计控制管理文件,并按文件规定予以实施;
③属技术转让的产品应有转让合同;
④技术资料应完整齐全,必要时应提供设计说明书。
3
未按审查确认的技术文件组织生产,不合格.
缺设计控制管理文件或转让合同,扣1分;未按文件或转让合同规定实施,扣1分;
技术资料(标准、图纸、零件明细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不全或不统一,每欠缺一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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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定
分数
评审考核标准
2.2
产品标准
★①企业标准应经安全标志办公室审核,并按审查合格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
②生产单位应具备所引用的标准及相关参考标准主要有:
GB3836.1-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
通用要求》
GB3836.2-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
隔爆型“d”》
GB/T11022-1999《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的共用技术要求》
GB1984-2003《高压交流断路器》
JB8739-1998《矿用隔爆型高压配电装置》
MT/T661-1997《煤矿井下用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③技术和质检人员应熟练掌握和运用标准。
2
产品标准未经审核盖章的、未按审查合格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均不合格。
生产单位不能提供企业标准所引用或应该必备的参考标准,每缺一种扣1分;
对技术及质检人员进行提问,不能回答的,每人次扣0.5分;回答不准确的,每人次扣0.2分。
3
质量管理体系
10
3.1
质量体系
①生产单位应有装订成册的质量管理文件;
②体系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③体系文件中的各层次文件应相互衔接、协调一致;
④体系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并与现行操作相符;
⑤体系文件应满足产品质量持续稳定符合标准的要求;
⑥建立有质量否决制度。
7
未装订成册,扣0.5分;
每欠缺一处,扣0.2分;
可操作性差,扣0.5分;
与现行运作不相符,每处扣0.2分;
管理文件中存在不符合现行标准的,每处扣0.5分;
未建立质量否决制,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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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定
分数
评审考核标准
3.2
管理职责
①应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及机构图;
②应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并传达至全体员工;
③应有专职质量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验员;
④质量检验人员须经过培训,独立行使职权,并以文件形式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3
质量管理机构不健全、缺少机构图或组织机构与实际不符,各扣0.5分;
没有明确的质量方针和目标,扣1分;对此不能正确理解的,每人次扣0.5分;
没有专职质量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验员;质量检验员没有经过培训,不能独立行使职权;每处扣0.5分;
每处欠缺扣0.2分。
4
技术文件及档案资料
10
4.1
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应制定文件和资料管理制度。
其编制、审核、批准、发布、发放、使用、保管、更改和注销应有记录。
3
缺管理制度扣3分;管理制度中的欠缺,每处扣0.2分;
缺少记录扣2分;记录中有欠缺,每处扣0.2分。
4.2
图纸的有效性、统一性、完整性
①图纸应完整、有效;
②档案、技术管理、检验、生产车间等部门的图纸应一致;
③应建立有图纸更改制度;上述四部门应根据通知单要求及时做相应更改;
★④产品的图纸及说明书必须加盖审核章;图纸及说明书更改后必须重新审核、备案。
7
按图样目录或明细表检查图纸(含装配图、零件图),每缺1张扣0.5分;设计参数、使用材料、技术要求、制图出现错漏,每处扣0.2分;
抽查关键工序的10张图纸,每一张、处不统一,扣0.5分;
未建立更改通知单制度扣3分;从图纸更改通知单中,抽取三张图纸,没有更改通知单改图,每处扣1分;未按通知单要求改图,每处扣0.5分;出现非标准图纸,每张扣1分;
产品的图纸及说明书未加盖审核章或图纸及说明书更改后未重新审核、备案的,按不合格处理。
5
采购、分承包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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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定
分数
评审考核标准
5.1
采购
①应有原材料、零(元)部件采购管理文件;
②应有采购控制清单;
③应建立合格供货方的名录和质量档案;
④采购合同应明确质量要求;
⑤应有检验合格的证明,且满足技术要求;
★⑥采购的下列受控零(元)部件的生产单位必须和备案材料(如申请材料、检验报告)中的一致。
高压真空断路器、高压综合保护器、接线端子、密封圈、观察窗、各类互感器。
4
没有原材料、零(元)部件采购管理文件,扣1分;有欠缺的,每处扣0.2分;
没有采购控制清单,扣1分;
未建立合格供货方的名录和质量档案或未进行适时有效考核的,扣1分;
采购合同未明确质量要求,扣1分;
缺检验合格证明或不满足技术要求的,每批次扣0.5分;
采购的受控零(元)部件的生产单位如发生变更,未经审核批准的,不合格。
5.2
分承包(或外协)
①应建立有分承包管理文件;
②应有分承包方质量档案;
③应有检验合格的证明,且满足技术要求;
④主要零部件(如隔爆外壳)分承包时,应有生产单位的检验记录,且满足技术要求。
★⑤分承包(或外协)的主要零(元)部件生产单位必须和备案材料中的一致。
4
未建立管理文件,扣1分;有欠缺,每处扣0.2分;
没有分承包方质量档案,扣0.5分;有欠缺,每处扣0.2分;
缺少检验合格证明的,每批次扣0.2分;
主要零(元)部件分承包时,缺少生产单位的检验记录,每批次扣0.2分;
分承包(或外协)的主要零(元)部件生产单位发生变更,未经审核批准的,不合格。
6
生产过程控制
20
6.1
生产设备
①应有设备管理文件;
②应有满足生产所需的生产设备,并建有设备台帐;如外壳自己生产时必要的生产设备有:
立式车床或龙门铣床、摇臂钻、焊接设备、应有应力消除的手段或措施。
③应有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至少包括维修前、后状况,采取的措施等;
④应有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
★⑤设备及器具应保证零部件加工精度及检验要求。
7
没有设备管理文件,扣1分;有欠缺的,每处扣0.2分;
没有设备台帐,扣1分;有欠缺的,每处扣0.2分;
缺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扣1分;有欠缺的,每处扣0.2分;
缺设备操作规程,扣1分;有欠缺的,每处扣0.2分;
缺少必要的生产设备、设备及器具不能保证零部件加工精度及检验要求的,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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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定
分数
评审考核标准
6.2
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
①应有满足要求的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管理文件;
②应有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明细表;
③工艺装备配置和使用应合理、可行,且有验证制度和验证记录;必要的工装器具:
工作平台、焊接胎具、钻孔模板等
④工位器具应完善,能保证防爆面不磕碰,关键零部件和成品不落地。
必要的工位器具应有:
隔爆面保护架、转序箱、橡胶板、孔板架等
7
缺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管理文件,各扣1分;有欠缺的,每处扣0.2分;
缺工艺装备及工位器具明细表,各扣1分;有欠缺的,每处扣0.2分;
缺验证制度和验证记录,各扣1分;有欠缺的,每处扣0.2分;
按工艺要求,每缺一套工装,扣1分;
每缺一件工位器具,扣1分。
6.3
工艺过程
①工艺文件应满足图纸等技术文件的要求;
②应有工艺过程卡、零件工艺卡、装配工艺卡;
③应有产品工艺流程图,并明确关键工序。
关键工序至少包括外壳焊接、隔爆结构加工、门与壳体组装等。
6
每缺一项,扣1分;每一处欠缺,扣0.2分;
未建立关键工序,扣2分;关键工序遗漏安全性能的,每处扣0.5分。
7
检验和测试
20
7.1
检验规章制度
①应对原材料、零(元)部件进厂、生产过程和成品出厂,制定并实施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制度;
②应保证未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物品,产品不能转序或投入使用;
③质检机构和检验人员应有明确的检验授权,并保证其独立进行检验工作;
④应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
⑤应有原材料、外购(协)件抽样及检验规程;
⑥应有工序抽样及检验规程(必须包含关键工序);
⑦应有出厂检验规程(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6
每缺一种管理文件,扣1分;每一处欠缺,扣0.2分。
未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物品,产品转序或投入使用,每发现一处扣1分;
质检机构和检验人员没有明确的检验授权,不能保证其独立进行检验工作,每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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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定
分数
评审考核标准
7.2
检验、测试设备
①应根据生产和检验的需求,配备检验、测试设备、器具,并建立台账;
②对设备器具按国家计量法规和有关计量规程进行周期检定,对检定合格的计量设备进行有效标识;
③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器具,应制定并实施校验方法;
④当检验和测试器具、设备校准失效时,应对其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追溯评定;
⑤经授权进行计量器具检定的生产单位,应有“授权证书”、“计量标准器具检定合格证”、“计量检定员证”以及“操作规程”等文件。
8
未建立台帐,扣1分;每缺一件(台)器具,扣0.5分;
每发现一件(台)器具缺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扣0.5分;
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规程的器具,未制定并实施校验方法的,扣1分;存在欠缺的,每处扣0.2分;
缺少评定记录的,扣1分;存在欠缺的,每处扣0.2分;
“证件”不全,扣3分;每缺一种操作规程,扣1分;操作规程存在欠缺的,每处扣0.2分。
7.3
检查、检验
①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记录、关键工序检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
隔爆接合面
(长度、间隙、粗糙度)
游标卡尺、塞尺、千分尺、粗糙度样块
水压试验
水压机(压力表、水压机)与产量相适应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
游标卡尺
机械操作和机械特性试验
电压表、机械特性测试仪
继电保护动作试验
综合保护测试台
主回路电阻测量
回路电阻测试仪或双臂电桥
工频耐压试验
(2500V兆欧表)、100kV耐压试验台
电压脱扣器动作特性
电压表
6
不具备按标准要求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的设备、器具,或其精度、能力等不满足要求的;委托检验无协议、检验的记录或检验报告的;均不合格;
每缺一种检验记录扣3分;每缺一项记录,扣2分;
记录格式(表格、编号、签字、日期等)存在欠缺,每处扣1分;记录出现不规范,每处扣0.2分;
初次评审的,从评审之日前推6个月(生产之日起未满6个月的,从生产之日算起),属换证的,从前次评审之日起,每缺一种、一个月的记录,扣0.5分;
经检查核实,出厂检验被确认为虚假纪录的,判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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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生产单位必须具备按标准要求的项目进行出厂检验的设备、器具,且其精度、能力等满足要求
③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设备人员、环境、方法、操作应符合标准要求,与以前的出厂检验记录或报告进行对比,结果应在误差范围内(将检验记录和报告附在评审报告中);
④涉及安全性能的零(元)部件(如观察窗、接线空腔、主空腔隔爆接合面等处)应进行拆检,影响主要使用性能的零(元)部件或原材料应进行抽检并符合标准或文件要求;
★⑤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防爆参数应符合图纸、文件规定。
从成品库中抽取样品按标准进行出厂检验,操作有误或存在欠缺的,每处扣0.5分;误差超限的,限期整改,每处扣1分;
涉及安全性能的结构参数与图纸不符合的,不合格。
出厂检验现场考评不合格的,判不合格。
8
库房管理
6
8.1
管理制度
应制定并实施出入库、贮存管理制度。
1
缺管理文件,扣1分;每一处欠缺,扣0.2分。
8.2
原材料及零部件
①应摆放整齐,标识清晰、明确,不合格品应隔离;
②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应单独存放,条件符合要求(如化学品存放的温、湿度要求等);
③出入库应履行规定手续。
2
混放或没有标识的,每处扣0.5分;
危险品未单独存放、没有明显标识、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每种物品各扣0.5分;
出入库未覆行规定的手续,每处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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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定
分数
评审考核标准
8.3
半成品、成品库
①半成品、成品应分类存放,摆放整齐;
②合格品应设置铭牌,铭牌材质须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③成品箱中装箱单、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及随箱备件、专用工具等应齐全;
④应有半成品、成品台帐、帐物相符。
3
半成品、成品及与其它未检品和废品混放,每种、处扣0.2分;
合格品未设置铭牌或铭牌不符合要求的,每台(件)扣0.5分;成品箱中物品、资料不全,每缺一种扣0.5分;
没有半成品、成品台帐,扣1分;帐物不符,每处扣0.2分。
9
质量信息反馈与服务
4
9.1
管理制度
应建立并实施质量信息反馈与服务管理制度。
1
未建立管理文件的,扣1分;文件存在欠缺的,每处扣0.2分。
9.2
记录
①应有质量信息反馈和售后服务记录;
②应有产品销售台账。
3
没有销售台帐或没有售后服务记录的,各扣1分;
台帐或记录存在欠缺,每处扣0.2分;
10
不合格品控制及纠正、预防
6
10.1
不合格品的控制
①应制定并实施有关不合格品控制的管理文件;
②应任命不合格品处置的负责人,明确不合格品标识、记录和处置的负责人员的职责、权限;
③应有效控制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让步接收有批准手续;
④不合格品应按规定进行标识并隔离管理;
★⑤不满足标准安全性能要求的产品,不得销往煤矿。
3
缺管理文件,扣1分;文件存在欠缺,每处扣0.2分;
未任命不合格品处置的负责人,未明确不合格品标识、记录和处置的负责人员的职责、权限;每处扣0.5分;
没有不合格品的记录,扣1分;未履行手续让步接收或使用的,每件(次)扣0.5分;
不合格品未按规定进行标识并隔离管理的,扣0.5分;
不满足标准安全性能要求的产品,销往煤矿的,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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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及要求
标定
分数
评审考核标准
10.2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①应制定并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管理文件;
②应收集、整理所有不合格品信息,尤其是用户反馈的质量信息,查明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并记录。
应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其实施跟踪验证;
③应完成由于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而引起的有关文件的更改。
3
未建立管理文件,扣1分;文件存在欠缺,每处扣0.2分;
未收集、整理不合格品信息、没有原因分析记录、或没有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各扣0.5分;存在欠缺的,每处扣0.2分。
11
培训与内审、管理评审
6
11.1
培训
①应有培训管理制度;
②应有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要求;
③应有人员培训状况记录,并能反映出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全部人员的培训情况;
④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应进行资格培训,持证上岗;
⑤应有与产品相关的煤矿法规、标准的培训、考核记录。
3
缺管理文件的,扣1分;文件存在欠缺的,每处扣0.2分;
无年度培训计划的;无人员培训状况记录的;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未经过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每项扣1分;
其它存在的欠缺,每处扣0.2分。
11.2
内审与管理评审
①应有内审制度和管理评审制度;
②产品质量审核内容应包括:
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生产过程和关键工序、用户质量反馈意见等;
③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
④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纠正措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⑤应定期进行管理评审,确保不断改进提高。
3
缺管理文件的,扣1分;文件存在欠缺的,每处扣0.2分;
未进行内审的;未定期进行管理评审的;每项扣1分;
内审和管理评审存在的欠缺,每处扣0.2分。
12
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
①应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
②应符合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③消防器材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配置,处于良好状态;
④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或通知有关部门。
5
缺管理文件的,扣1分;文件存在欠缺的,每处扣0.2分;
对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中存在的欠缺,每处扣0.5分。
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产品评审附则(试行)
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万元
生产规模
生产能力应不少于500台/年以上
技术力量
应具有至少3名获得(机电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册人员,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
关键零(元)部件的要求
必须具备隔爆外壳生产能力或隔爆外壳外协到有安标证的厂家生产及本体组装能力。
必须具备的引用标准
GB5590-85矿用隔爆型电磁起动器
MT175-88矿用隔爆型真空电磁起动器用电子保护器
GB3836.1—2000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2—2000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隔爆型电器设备“d”
GB/T14048.1—2000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
MT/T661-1997煤矿井下用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MT/T154.2-1996煤矿用电器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
主要受控元部件
交流接触器、隔离换向开关、电子保护器、接线端子、密封圈、观察窗。
满足生产所需的生产设备
车床、铣床、摇臂钻、刨床、磨床、折弯机、剪板机、冲压机、焊接设备、应有应力消除的手段或措施
必须具有的工装设备
工作平台、焊接胎具、钻孔模板等
必备工位器具
隔爆面保护架、转序箱、橡胶板、孔板架
出厂检验
序号
出厂检验项目
检验设备名称
备注
1
隔爆接合面(长度、间隙、粗糙度)
游标卡尺、塞尺、千分尺、粗糙度样块
2
水压试验
水压试验机
3
绝缘耐压试验
兆欧表、工频耐压试验台
4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
游标卡尺
5
动作性能试验
综合试验台(调压电源、电压表)
6
保护性能试验
综合试验台(电流源、互感器、电流表、计时器、电阻箱)
关键工序点
序号
工序名称
生产设备
检验器具
备注
1
隔爆面加工
车床、铣床
游标卡尺、粗糙度样块
2
壳体焊接
焊接设备
水压试验机
矿用隔爆型低压交流双速真空电磁起动器产品现场评审附则(试行)
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万元
生产规模
生产能力应不少于500台/年以上
技术力量
应具有至少3名获得(机电类)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册人员,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
关键零(元)部件
的要求
必须具备隔爆外壳生产能力或隔爆外壳外协到有安标证的厂家生产及本体组装能力。
必须具备的引用标准
MT/T592-1996矿用隔爆型低压交流双速真空电磁起动器?
MT175-88矿用隔爆型真空电磁起动器用电子保护器
GB3836.1—2000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