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329795 上传时间:2023-04-30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106.8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招标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招标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招标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招标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招标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招标管理制度.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2页
招标管理制度.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2页
招标管理制度.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2页
招标管理制度.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2页
招标管理制度.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2页
招标管理制度.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2页
招标管理制度.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2页
亲,该文档总共1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招标管理制度.docx

《招标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招标管理制度.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招标管理制度.docx

招标管理制度

 

招标管理制度

制度类别:

经营管理基本制度.

文件编号:

.

拟订部门:

.

审定人:

.

次数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首次

2

3

4

修订发布记录

本制度经2014年12月31日审议批准,第一次发布。

本制度由负责解释,最终解释权归。

 

2015年1月1日发布2015年1月1日生效实施

目录

招标管理制度3

1.0目的3

2.0适用范围3

3.0招标管理机构3

4.0职责3

4.1招标办负责3

4.2商务组负责3

4.3财务组负责3

4.4法务组负责3

4.5技术组负责4

4.6项目组(标的物使用部门)负责4

5.0制度4

5.1招标范围4

5.2招标原则4

5.3招标方式4

5.4招标准备5

5.5招标文件5

5.6发标5

5.7资质审查5

5.8投标5

5.9开标6

5.10技术评标6

5.11定标7

5.12中标通知7

5.13技术文本的拟订及要求7

5.14合同签定7

5.15招标纪律7

5.16处罚条例8

6.0相关文件8

7.0记录8

招标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管理,保护集团公司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达到控制经营和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的招标采购活动。

其它招标采购活动参照此执行。

3.0招标管理机构

3.1.1集团公司设立招标办,招标办是公司招标工作的管理、执行机构,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工作。

3.1.2招标办由商务组、财务组、法务组、技术组、项目组(标的物使用部门)组成。

4.0职责

4.1招标办负责

4.1.1所有招标的归口管理。

4.1.2负责建立和完善供应商信息库。

4.1.3根据本制度组织实施所有物资采购或项目的招标。

4.1.4决定招标方法、评标办法及组织评标。

4.1.5选择投标人,根据需要组织参与对投标人的考察及对中标单位的审定。

4.1.6进行市场调查、样品采集、充分论价。

4.1.7组织实施发标、开标、议标、评标、定标等工作。

4.1.7监督管理招投标活动。

4.2商务组负责

4.2.1商务组由供应部指定人员负责,全程参与招标工作并作好记录。

4.2.2对投标人进行商务答疑。

4.2.3组织商务谈判及合同签订等工作。

4.2.4招标资料的整理、归档及保存。

4.3财务组负责

4.3.1对投标人的资质、经营能力进行审核。

4.3.2对合同商务条款中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发票等条款进行审核。

4.3.3参与合同评审工作。

4.4法务组负责

4.4.1法务组由集团公司法务部指定人员参加,负责招标工作并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4.4.2招标的法律支持和监督。

4.4.3参与合同评审及起草工作。

4.5技术组负责

技术组分为机械设备小组、电气设备小组、自动化仪表小组、安装及防腐保温小组、管道及水暖配件小组、土建工程小组,由集团公司技术人员组成。

4.5.1负责招标技术文本的审核。

4.5.2开标前应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技术答疑。

4.5.3参与投标人的确定。

4.5.4开标时参与技术评标、出具评标意见。

4.5.5负责技术协议的审核。

4.5.6配合招标办建立供应商信息库。

4.6项目组(标的物使用部门)负责

4.6.1提供招标技术文本。

4.6.2开标前应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技术答疑。

4.6.3参与投标人的确定。

4.6.4开标时参与技术评标、出具评标意见。

4.6.5负责起草并签订技术协议。

5.0制度

5.1招标范围

5.1.1正常情况下标的估价在100万元以上,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特殊情况由公司批准)。

5.1.2不得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5.2招标原则

5.2.1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暗箱操作。

5.2.2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5.2.3投标者应靠先进的制造技术、可靠的产品质量、科学的经营管理和良好的售后服务及社会信誉参与竞争。

5.2.4招标、投标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及政府法令的约束和保护,任何人不得搞假招标、假投标或串标。

5.3招标方式

5.3.1公开招标:

指公开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的招标形式;

5.3.2邀请招标:

或称定向议标,指向具备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发出邀请参与投标的招标形式;

5.3.3以上招标方式都不得少于三家供应商(含三家)。

5.3.4采用特定专利、专用技术及因市场原因造成实质性垄断等特殊原因不适宜进行招标的,必须经公司招标办负责人批准。

5.4招标准备

5.4.1项目组编写招标文件。

5.4.2技术组审核招标文件。

5.4.3确定投标人。

5.4.4招标办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5.4.5履行招标程序。

5.5招标文件

5.5.1招标文件由招标办统一发放,且在发给投标人的同时,发给法务组、技术组、项目组(标的物使用部门)相关小组成员;各小组成员在收到招标书后,要认真阅读,详尽了解设备及大宗物资的技术标准、要求等,以便在评标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优化招标设备技术参数。

5.5.2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投标起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及投标保证书等内容。

5.5.3招标文件由招标办报招标办负责人审核。

5.6发标

5.6.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招标办负责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可在国家指定的媒介上发布或大型网站上发布。

5.6.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由招标办向三家以上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履约能力、资信良好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5.6.3招标公告应载明下列内容:

a)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b)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c)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交货期或施工工期;

d)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e)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

f)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5.6.4招标办应及时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的疑问。

5.6.5如果投标人少于三家,经招标办负责人批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5.7资质审查

法务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5.8投标

5.8.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

投标书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要求和条件做出确切回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投标手续。

5.8.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交投标保证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编制工本费及标书审查费。

费用收取标准为:

合同估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

工本费及审查费(元)

100以下

2%

500

100—500

2%

2000

500—1000

2%

3000

1000以上

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

5000

5.8.3投标人缴纳的费用由财务部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招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无息退回,招标文件编制工本费及标书审查费不予退还。

5.8.4所有参与招标的公司员工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它情况。

5.8.5在发出招标文件到投标截止前一周,招标办应与各投标人进行电话沟通,询问投标书编制情况,如出现投标人不参加投标的情况,应向招标办领导汇报,决定是否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邀请其他投标人参加投标。

5.8.6招标文件一经发布,原则上不应擅自变更或修改,如确需变更或补充时,至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变更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9开标

5.9.1招标办组织评标小组和各投标人召开开标会,宣布招标程序和评标原则。

5.9.2开标时,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招投标双方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逐一拆封并唱标。

5.9.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文件为废标:

a)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识或密封。

b)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c)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辨认不清。

d)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e)被确切证明有不正当竞争行为者。

f)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符合要求者。

5.9.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经招标办负责人批准,宣布招标失败:

a)投标截止时,实际投标人少于3家。

b)所有投标均不能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

c)所有投标均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d)有串通投标的行为。

5.9.5否决全部投标后,招标办对开标情况做书面记录,分析原因,重新组织招标。

5.10技术评标

5.10.1评标人员由法务组、技术组和项目组人员组成,由招标办负责人确定并在开标前一小时通知。

技术组和项目组人员由5人以上的单数人员组成,原则上项目组人员应少于技术组人员。

评标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a)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且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b)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c)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d)与投标人不得有利害关系。

e)无评标违法行为历史。

5.10.2评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严谨地进行评议。

5.10.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人和投标人就招标内容进行答疑和澄清。

5.11定标

5.11.1技术评标结束后,由所有评标人员写出《评标意见表》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排出中标先后顺序后报招标办负责人审核。

5.11.2商务组根据技术评标意见,结合投标人报价、付款方式、交货期、质保、售后服务等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填写《招、议标定标报告》并存档。

5.11.3确定中标单位后,如因某种原因最终未能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可从候选中标单位中依次递补。

5.12中标通知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办向中标单位发出书面通知书。

5.13技术文本的拟订及要求

5.13.1确定中标人后,项目部负责起草合同的技术文本。

5.13.2技术文本起草完毕后,交技术组进行审定,合同技术文本须与评标要求的内容相一致。

5.13.3合同技术文本必须明确合同项下设备、物资的技术要求、验收条件、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

5.13.4技术文本最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组组长依次审定并签字。

5.13.5项目技术负责人将审定后的技术文本交招标办,招标办将商务条款及审定后的技术文本提交法务部,由法务部起草合同。

5.14合同签定

招标办按照招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与中标单位订立书面合同。

所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投

标文件及评标结果有实质性修改。

合同须评审,具体参照《合同评审程序》执行。

5.15招标纪律

5.15.1评标人员与投标人有亲属关系或有其他可能会影响到招标、评标工作公正性的社会关系,应回避;

5.15.2招标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得以权谋私;

5.15.3招标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投标人馈赠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

不得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的宴请和消费。

5.15.4招标工作人员不得对外透露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以外招标工作的任何情况和信息。

5.15.5招标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招标有关的厂商和人员接触。

5.15.6不以单位或个人名义接受未经批准的考察邀请。

5.15.7招标工作人员应保守所有商业秘密,要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的保密工作。

5.16处罚条例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行政处分和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

领导的经济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a)违反有关规定必须进行招标而不招标且无正当理由、擅自指定或暗示供货单位的,处以2000元罚款,给予降职处分。

b)采购过程拒绝监督、泄露标底或暗箱操作、明招暗送,招标走过场的,处以10000元罚款,给予开除处分。

c)接受供货单位的钱款及有价证券等商业贿赂的,处以10000元罚款,给予开除处分。

d)与投标人相互勾结,高估冒算,弄虚作假有意多付货款的,处以10000元罚款,给予开除处分。

e)不按投标程序或干扰招投标工作,致使招投标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处以2000元罚款,给予降职处分。

f)以各种理由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的,处以2000元罚款,给予降职处分。

6.0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投标法》

6.2《合同评审程序》

7.0记录

7.1《资质审查表》

7.2《评标意见表》

7.3《中标通知书》

7.4《招、议标定标报告》

8.0招标流程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