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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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

关于做好200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经院政人字[2004]47号

各院、系、部、处、室、所:

根据省人事厅、省教育厅200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今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密联系我校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实际,明晰权责、重心下移、扩大院系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的自主权,认真搞好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建立、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依据省教育厅已核定的我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按照精简高效、因事设岗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在与各院系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设置高校教师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并兼顾各系列结构平衡,设置科研、实验、图书资料、工程、出版、档案、卫生技术、会计、幼儿教师等9个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三、评审组织

根据省人事厅有关规定,经省教育厅授权,我校组建高校教师高、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拟正常晋升副教授、讲师职务的评审工作。

晋升教授、破格晋升副教授和其他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由省教育厅等有关主管部门负责。

在教师系列的评审工作中,各院系部(不含研究生部、成教学院)成立学科评议组,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晋升教师职务的人员进行任期届满考核、材料审查、评议推荐工作。

学科评议组一般由单位负责人和专家5人以上组成,设组长1人。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凡我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依据标准条件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评或评审。

(二)各单位(或学科组)民主评议推荐:

1.申报人所提交的评审材料须在本单位(处级)公开展示,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

2.所在单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表现、业务能力和主要业绩进行民主评议,写出推荐意见,其中高校教师系列的,还要由各专业学科组按量化赋分的办法评议打分;

3.根据本单位、本系列空岗情况和学校批准的推荐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并排出名次;

4.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统一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材料。

(三)评审材料审查

评审材料提交评委会之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统一、认真、细致的审查。

申报人员要如实填报、提交真实反映个人工作业绩、技术水平的材料。

其中有关教学工作量、教学成果奖等材料,由教务处、研究生部、成教学院分别组织审核把关;反映科研水平的论文、论著、成果、获奖等材料,由科研处组织审查把关。

对所有材料的综合审查,由人事处负责把关。

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学校一律不予受理。

五、评审标准和工作程序

在评议、推荐、表决等关键环节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标准条件,按照省里的统一规定进行评审和聘任。

继续坚持“六公开”制度,即公开岗位数额、公开任职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申报人述职、公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公开推荐人员名单和评审结果。

恢复执行“六公开监督卡”制度,每位参评人员的呈报材料中,都要有一份“六公开监督卡”。

为加大职称评聘工作透明度,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束后,全体执行委员均要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鉴证单》上签字。

对评审通过人员,继续执行异议期制度。

评审结果采取张贴、上网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

对通过我校评议或评审人员,其申报材料中的《一览表》应在校内明显位置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有异议的应认真调查核实。

对违反规定程序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按照省纪委、省监察厅和省人事厅《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予以严肃处理。

对伪造学历、资历或考试作弊等以虚假和不正当手段骗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发证机关将取消其资格,收回证书,五年内不准申报职称评审和参加职称考试。

六、具体问题说明

(一)评审时限要求

1.在职截止时间:

2004年8月31日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条件参加评审,此前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不再参加评审。

2.任职截止时间:

2004年12月底满任职年限的人员,可正常晋升。

任职年限自正式聘任起开始计算。

(二)学历学位要求

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要求填写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其中取得后学历不满3年者及高校教师中1990年以来取得本科学历未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晋升高级职务者仍按破格申报。

(三)破格晋升要求

为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个别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或任职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并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允许破格申报。

破格申报人员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同行专家进行学术水平鉴定(正常申报晋升教授职务人员仍继续进行同行专家鉴定)。

(四)职称外语要求

只有参加国家或省职称外语相应等级考试并取得成绩,方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根据上级要求和高校的实际情况,在评议、推荐、评审过程中,对拟晋升正高级职务人员、破格晋升人员和40岁以下人员的外语要求应适当从严。

(五)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由于全省各地对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要求不统一,因此今年未参加考试或虽参加考试但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仍允许参评,评审通过的待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后再行聘任。

其中年满50周岁(195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可以免试。

(六)博士学位获得者晋升要求

博士晋升副高级、博士后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论任职资历,均按正常晋升参评;博士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按破格晋升参评。

凡今年没有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可先参评,评审通过的待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后再行聘任。

(七)改系列要求

对确因工作需要经组织批准变动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变动一年后,经考核合格,由所在单位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改系列原因,经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填报《改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并报省教育厅审批后,可聘任现岗位同级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符合现岗位相应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可同时改系列并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

(八)晋升参评人员的收费标准

晋升参评人员评审费的收取仍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即:

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360元;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160元;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为100元;确定职务的,不收取评审费。

不再收取同行专家鉴定费。

七、加强领导,严肃评审纪律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

各单位党政领导务必认真学习职称文件,积极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确保每个环节的工作都踏实稳妥地贯彻落实。

在评审过程中要坚持回避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机制,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要求、统一步调,以确保我校200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可推荐数额分配表

2.山东经济学院200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日程表

3.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说明

4.山东经济学院教师高级职务任职条件

二〇〇四年九月六日

附件1:

高校教师系列空岗数额和可推荐数额分配表

单位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空岗

数额

可推

荐数

空岗

数额

可推

荐数

推荐竞争

流动岗

1

空岗

数额

可推

荐数

财务会计学院

3

4

4

4

4

3

工商管理学院

1

2

1

1

1

4

2

财政金融学院

3

4

3

3

3

2

国际贸易学院

1

2

3

3

4

4

信息管理学院

1

1

2

2

1

7

4

统计与计算科学系

1

1

1

1

经济学系

1

2

3

3

法学系

2

3

2

2

1

2

2

外语系

1

2

4

4

1

7

4

公共管理系

1

2

2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1

2

1

1

1

3

2

马列部(社会学系)

1

1

1

1

6

3

基础课部

2

3

5

5

1

6

3

合计

19

29

29

29

6

49

32

注:

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职务人员不受岗位和可推荐数额的限制。

 

其他系列岗位设置表

系列

正高级

拟设岗位

副高级

拟设岗位

中级

拟设岗位

科学研究

10

21

35

图书资料

1

9

37

实验

3

3

工程

1

14

出版

1

2

4

档案

1

4

卫生技术

3

11

会计

7

17

幼儿教师

1

9

流动岗位

1

1

6

合计

13

49

140

 

附件2:

山东经济学院200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日程表

时间

工作内容

1

9月7日

召开处级干部会部署我校本年度职称工作。

2

9月9日

各单位报送改系列人员申请材料和拟晋升人员名单。

3

9月10日

改系列人员情况经学校领导研究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4

9月14日

各单位将其他系列拟晋升人员的评审材料报人事处交专家组审核。

5

9月15—17日

各学科组对拟晋升教授职务的人员进行推荐,对拟晋升副教授、讲师职务的人员进行评议。

6

9月17日

召开民主评议会,推荐教师系列以外高、中级晋升人员;召开其他系列初评委会评审初级职务晋升人员。

7

9月21日

各单位将拟晋升教授、破格晋升副教授人员的评审材料报人事处交专家组审核。

8

9月24日

召开民主评议会推荐教师系列晋升教授、破格晋升副教授人员。

9

9月27日

各单位将拟正常晋升副教授、讲师人员的评审材料报人事处交专家组审核。

10

9月28—29日

召开教师系列高、中级评委会评审拟正常晋升副教授、讲师职务人员。

11

9月30日

公示,异议期。

12

10月8—20日

整理并向省教育厅报送各系列拟晋升人员评审材料。

注:

对于由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部、成教学院审核材料工作的时间安排,各单位自行与上述部门联系确定。

附件3:

关于报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说明

一、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人员报送以下材料:

1.《山东省高等学校党校教师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打印;表中涉及授课情况,须有教务等部门公章,涉及科研情况,须有科研处公章)。

2.《高等学校党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A3纸型打印)一式30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5.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A4纸型打印)。

6.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能力的论文、论著以及参编或主编的书籍、教材不超过3件(原件);科研成果、专利成果、获奖证明等不超过3件(原件)。

上述提交材料须分别与《高等学校党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中“提交同行专家鉴定的”与“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栏填写情况一致。

7.《“六公开”监督卡》1份。

二、申报讲师职务人员报送以下材料:

1.评审讲师资格者

(1)《山东省高等学校党校教师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打印;表中涉及授课情况,须有教务等部门公章,涉及科研情况,须有科研处公章)。

(2)《高等学校党校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A3纸型打印)一式30份。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4)《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5)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能力的论文、论著以及参编或主编的书籍、教材不超过3件(原件);科研成果、专利成果、获奖证明等不超过3件(原件)。

以上提交材料须分别与《一览表》中“提交同行专家鉴定的”与“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栏填写情况一致。

(6)《“六公开”监督卡》1份。

2.确定讲师资格者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1份。

(2)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3)《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三、申报其他系列高级职务人员报送以下材料: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打印)。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A3纸型打印)一式30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5.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A4纸型打印)。

6.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能力的论文、论著以及参编或主编的书籍、教材不超过3件(原件);科研成果、专利成果、获奖证明等不超过3件(原件)。

以上提交材料须分别与《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主要论文、著作、作品等”与“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栏填写情况一致。

7.《“六公开”监督卡》1份。

四、申报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人员报送以下材料: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打印)。

2.《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A3纸型打印)一式30份。

3.最高学位、学历证书。

4.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A4纸型打印)。

5.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能力的论文、论著以及参编或主编的书籍、教材不超过3件(原件);科研成果、专利成果、获奖证明等不超过3件(原件)。

以上提交材料须分别与《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中“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主要论文、著作、作品等”与“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及受奖情况”栏填写情况一致。

6.《“六公开”监督卡》1份。

五、申报其他系列初级职务人员报送以下材料: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A4纸型打印)。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六、改系列人员报送以下材料:

1.《改系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1份。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拟改聘高校教师职务人员须提交《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4.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交原系列任职资格证书。

5.现岗位所在系列有外语要求而原系列无外语要求的,需提供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七、评审材料填报要求。

1.评审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

填写打印要正规、整洁,填写时须用碳素或兰黑钢笔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漏报、缺页。

2.上报材料袋封面要清晰标注出申报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拟晋升职务、晋升方式、系列、现从事专业、材料清单。

各类表格要求单独装袋。

3.以上表样可从我校人事处网页的“资料下载”栏下载。

4.各单位上报材料中需复印的一览表,须在左侧留出装订线。

5.各单位对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杜绝错、伪、漏现象。

由于职称评聘工作时效性强,望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统一报送,逾期后果自负。

 

附件4:

山东经济学院教师高级职务任职条件

一、晋升教师职务的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学风端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任职务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任职期间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晋升教授职务的任职条件

申报教授职务者,应对本学科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学术发展动态,学术造诣较深,是本学科或专业方向的带头人,并对该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做出了较大贡献。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晋升教师职务的政治条件。

2.具备国家承认的正规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90年以后(含90年)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国家或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二)业务条件

1.认真钻研教学业务,能担任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技术基础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以普通在校生课程表为准),在教学研究上有较高造诣;获得过校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奖或教学考核成绩优秀。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具有重大影响的学术著作(含高校统编教材),受到学术界的高度评价;或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0篇以上,其中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B类以上学术期刊发表3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其中A类1篇,若无A类则B类增至5篇)。

3.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领域的能力,从事过具有重大学术、技术意义的开创性的研究课题,取得全国先进水平的成果;或主持、指导完成重要的科研项目;或从事科技开发工作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门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具有指导研究生的能力。

5.以本人为主获得过国家级四等以上、省部级三等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对长期担任基础课、实验课、公共课教学的教师,晋升时要重点

考察其教学质量、教学效果以及在教学改革、教学实验、教学研究方面的成绩。

(三)破格晋升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

献突出,任现职以来,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各年度考核成绩均为合格以上的,在具备下列相应条件后,可破格申报教授职务。

取得博士学位且任副教授职务两年及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任

副教授职务三年及以上,或不具备规定学历任副教授职务六年及以上,破格申报教授应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任现职期间,必须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B类以上学术期刊发表5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其中A类2篇),或3篇以上论文被SCI、EI、ISTP、ISR收录,或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两部以上;

2.任现职期间,获得国家科技奖(等级内额定人数),或省科技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及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首位);

3.任现职期间,承担省级以上项目(课题),科研经费理科在10万元以上、文科在3万元以上,科技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须有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在管理、应用推广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晋升副教授职务的任职条件

申报副教授职务者,应对本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是本学科的教学科研骨干,并对该学科的建设、人才培养做出较大贡献。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教师职务的政治条件。

2.具备国家承认的正规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90年以后(含90年)毕业的本科生,必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任讲师职务5年以上。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国家或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二)业务条件

1.认真从事教学,能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以普通在校生课程表为准);注重教学方法的研究,教学成绩突出,获得校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学成果奖,或在校内主讲过观摩教学课;教学成绩优秀。

2.任现职以来,出版过学术著作,或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6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B类学术期刊发表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参加编写国家及全省高校通用教材,经专家认定在同类著作、教材中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用性;或结合教学工作实践,撰写发表2篇以上教学改革、教学经验方面的论文,对本学科教学质量的提高有一定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3.以本人为主获得过厅级三等以上奖励;或主持过本学科的科学技术研究课题,其科研成果通过省级鉴定;或主持科技开发工作,并取得较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学科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具有指导研究生、中级教师的能力。

对长期担任基础课、实验课、公共课教学的教师,晋升时要重点

考察其教学质量、教学效果以及在教学改革、教学实验、教学研究方面的成绩。

(三)破格晋升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显著、贡

献突出,任现职以来,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各年度考核成绩均为合格以上的,在具备下列相应条件后,可破格申报副教授职务。

取得硕士学位后任讲师职务三年以上,或不具备规定学历任讲师

职务八年及以上,破格申报副教授应具备以下三项中的两项:

1.任现职期间,必须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B类以上学术期刊发表3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其中A类1篇),或1篇以上论文被SCI、EI、ISTP、ISR收录,或公开出版由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一部以上。

2.任现职期间,获得国家科技奖(等级内额定人数),或省科技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及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三等奖首位);

3.任现职期间,承担省级以上项目(课题),科研经费理科在5万元以上、文科在1万元以上,科技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须有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在管理、应用推广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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