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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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方案
辽阳市2014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督管理,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药行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持续增收,根据省农委《2014年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农委“三个千方百计”工作目标,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强化体系建设,以高毒农药监管为重点,用最严谨的制度、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考核,落实监管职责,确保农药市场质量水平稳中有升,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生态安全。
二、工作目标
继续全面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烟剂农药审查备案和分片专管三项制度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贯彻落实覆盖率达到85%以上。
组织开展随机抽查、指定抽查和生产企业源头抽查,完成省里下达的农药抽样和标签抽查任务。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的非法行为,制假售假案件查处率100%,确保农药产品质量市场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农药标签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
适时开展新《农药管理条例》、识假辨劣和科学用药知识的宣贯工作,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以及农药管理机构的普及率达到100%,农民种植大户、专业化合作社以及植保专业化防治队伍普及率达到95%以上。
确保不发生因农药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
三、主要工作
(一)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
积极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和示范门店创建,建立高毒农药从经营到使用的可追溯体系,切实落实高毒农药经营承诺制、进货备案制、贮存专区制、销售专柜制、购买实名制、流向记录制等6项制度。
全市在今年7月份前完成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
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区域,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落实6项制度,从人员素质、规章制度、店容店貌方面规范定点经营单位建设。
同时,通过宣传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政策,加大违规产品查处力度等手段,禁止非定点单位经营高毒农药。
(二)继续开展烟剂农药专项整治活动。
贯彻《关于加强烟剂农药监管工作的通知》(辽农农发〔2012〕217号)要求,禁止未经审查确认的产品销售,严格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将擅自经营未经审查备案烟剂农药产品的单位列入农药监管黑名单,实施超常规的检查频率和力度。
加强对审查备案烟剂农药监管,对擅自添加非法成分、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在依法进行严厉查处的同时,取消审查备案资格,禁止销售。
根据烟剂农药审查备案数量要求,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产品,要及时进行备案确认,以保证病虫害防治的需要。
(三)强化农药质量管理。
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督抽查力度,在农药销售、使用的高峰期,采取随机抽查与指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辖区批发零售市场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
同时,要将抽查工作由市场抽查延伸到生产企业抽查,重点抽查近年发现存在质量或标签问题的企业和产品。
要充分利用农药成分监测技术,要把非法添加(或搭售)隐性农药特别是高毒农药成分作为检测重点,进行重点筛查。
(四)提升系统监管能力。
通过交叉执法检查等形式,检查各县(市)区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烟剂农药审查备案和分片专管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深入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田间地头、管理机构等开展农药执法督导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现场开展抽样和询问工作。
通过以查代训形式,提升各县(市)区监管能力,规范执法程序。
(五)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培训农民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人员正确识辨、合理选购、科学使用农药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加大对农药经营大户的培训力度,提高农药经营人员守法经营意识,使经营大户成为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科学使用农药的模范户,带动地区内经营人员素质的普遍提高。
根据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颁布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举办《农药管理条例》座谈会、培训班和知识竞赛,宣传普及农药法规及科普知识。
(六)开展大要案件查处。
强化属地化监管原则,充分发挥各县(市)区农药监管的主导作用,设立公开举报电话,营造全社会监管农药的良好氛围。
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质检等部门之间的合作,加大联合整治力度。
重大案件一定要及时上报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对于典型案件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将按照有关规定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做进一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和以罚代刑。
建立大要案通报制度,实现全市农药市场监管信息一地发布,区域联动,让假冒伪劣农药无藏身之地。
四、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农药市场抽检活动。
2-11月,按照市主管部门的部署安排,以乡镇级农药经营单位及有不良记录的生产和经营单位为重点,完成市里下达的农药抽样和标签抽查任务。
(二)开展烟剂农药市场执法检查。
3-4月,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市场检查活动,重点检查设施蔬菜主产区乡村级农药经营单位、农贸市场游商游贩、种植大户及相关合作组织。
在检查过程中,以未获审查确认的产品为重点,依法抽取样品,严厉查处发现的问题。
(三)开展放心农药下乡进村宣传活动。
5月份,以宣传培训农药管理法律法规、识假辨劣知识等为主题,组织举办培训班、电视讲座,展销咨询活动,普及科学购药、合理用药知识,宣传国家禁限用农药管理和农药标签管理等政策,提高广大农民科学用药水平。
(四)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整治。
5-8月,全市统一开展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建设活动,各县(市)区按照“六个一”(即:
一块“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店”铭牌;一套计算机管理的档案和追溯系统;一套公开张贴的法规制度;一份诚信规范经营承诺书;一名熟悉农药基本知识的经销人员;一个农药监管人员联系牌。
)标准,开展高毒农药示范县建设活动。
(五)开展经营培训。
8月,组织辖区内农药经营大户,开展培训,重点培训法律法规、识假辨劣知识、主要病虫害防治要点等内容。
(六)考核总结全年工作。
11月,按照“2014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年活动考核评定表(见附表1)”规定项目考核各县(市)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
全面总结“2014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的经验及成效,提出2015年工作计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市农委成立由分管副主任为组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执法支队一大队和农业中心植保科为组员的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各级农业部门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机构,扎实推进各项活动有效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市农委制定的活动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内农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目标明确的工作方案,指导思想要清晰,目标要具体,措施要有力,任务要细化。
请各县(市)区农经局将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到市农委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保障监管经费。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多方争取支持,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资金投入力度,保障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执法监督、培训等经费支出,确保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及时上报信息。
各县(市)区从5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要向市农委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报送材料要有综述、质量和标签抽检、案件查处等方面的情况,力求通过数据和典型事例说话。
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
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2-4)。
(五)总结工作经验。
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开展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做好阶段性总结,强化舆情监测,发现新问题要及时调整应对,对典型经验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
附表:
1.2014全市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年活动考核评定表
2.2014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统计表
3.2014年第季度农药打假情况统计表
4.2014年第季度农药打假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附表1
2014全市农药市场监督管管理活动考核评定表
被考核单位: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补充说明
一、组织领导及执法工具
(14分)
成立领导小组,开展绩效考核1分
未成立领导小组或未开展绩效考核0分
领导小组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1分
未召开专题会议0分
专项经费达5万元及以上5分
专项经费在2-5万元3分
专项经费2万元以下0分
组织召开县级农药监管工作会议1次以上3分未组织召开县级农药监管工作会议0分
有专门的执法车辆2分
有满足执法工作需要的车辆1分
有满足执法工作需要的取证设备及计算机等2分
执法取证设备及计算机不齐备1分
二、制度建设
(7分)
出台地方规章2分
有农药监督管理年活动方案2分
责任制度、应急处置制度、舆情监测制度(每项为1分)3分
三、制度贯彻落实
(26分)
落实分片专管制度,专管员姓名、联系方式在经营单位上墙公示5分
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制度,核发全市统一的定点经营单位牌匾5分
贯彻全省统一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6项制度(每项1分)6分
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按规定填写《辽宁省剧毒高毒农药备案与流向记录册》2分
落实了烟剂农药审查备案制度,及时上报审查确认烟剂农药名单5分
市场抽查中未发现非审查确认烟剂农药3分
四、市场检查与案件查处
(20分)
组织开展农药市场检查3次及以上(每减少1次扣1分)3分
完成市里下达的抽样任务(每少20%减1分,减至0分为止)3分
完成市里下达的标签抽查任务(每少20%减1分,减至0分为止)3分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违法行为能够及时查处,案件查办率达到100%(案件查办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减0.5分,减至0分为止)4分
按时办结市下发查处函所涉及违法案件4分
开展了与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办案或向公安部门移交了案件3分
五、宣传培训及信息报送
(5分)
对经营人员、农民组织开展了培训2分
《农药识假辨劣维权手册》等读物及时发放到位1分
信息上报(每上报1条质量高且时效性强的信息加0.1分,每采用1条信息加0.2分,加至满分为止)2分
六、档案建设
(14分)
有专门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1分
有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记录1分
有农药监管工作会议情况记录1分
有农药市场检查工作情况记录(每次记录加0.5分,加满2分为止)2分
有宣传培训情况记录(每次记录加0.5分,加满2分为止)2分
建立了本辖区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档案2分
建立了本辖区审查确认烟剂农药档案2分
建立了违法案件查处档案,档案规范、齐全(缺一份档案减0.5分,一份档案不合格减0.2分,减至0分为止。
)3分
七、承担市农委临时任务
(4分)
主要包括药害事故处理、情况调研等工作完成情况
优秀4分
良好3分
合格2分
八、是否发生因农药监管不到位而引发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10分)
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事件10分
发生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事件-10分
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事件,一票否决,不予考核评分
九、创新点(10分):
总分
考核结果:
优秀()良()及格()不及格()
评语:
附表2
2014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检查生产企业
(个)
检查经营单位
(个)
印发宣传资料(万份)
检测农药样品
(个/次)
检出假劣农药产品(个/次)
立案查处
(起)
查获、没收、销毁不合格产品数量(吨)
涉案金额
(万元)
附表3
2014年第季度农药打假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项目
查获
数量
(公斤)
货值
金额
(万元)
查处起数(起)
检查
企业
(个/次)
整顿市场(个/次)
受理举报案件(起)
捣毁制假窝点(个)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印发
资料
(万份)
查获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数量
(公斤)
立案查处
查处(件)
结案(件)
移送司法机关(件)
涉案人数(人)
逮捕
人数(人)
案值5万元
以上案件
总数(起)
价值
(万元)
附表4
2014年第季度农药打假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填表人:
序号
案件
名称
案件
来源
涉及农药品种
组织查处部门
涉案商品数量
案值(货值或经济损失)(万元)
涉案
人数
(人)
查处结果
罚款金额
(万元)
拘留人数(人)
判刑人数(人)
其它(包括吊销证照、停产、停业等情况)
注:
案件名称要包括市县(区)、单位名称、违法行为等关键词;案件来源按举报、检查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