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汽车运用及维修赛项规程.docx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汽车运用及维修赛项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汽车运用及维修赛项规程.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汽车运用及维修赛项规程.docx](https://file1.bingdoc.com/fileroot1/2023-6/13/eceaad7b-64bf-4446-8e3d-993c5de5f54d/eceaad7b-64bf-4446-8e3d-993c5de5f54d1.gif)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汽车运用及维修赛项规程
2017年中职职业能力大赛
“汽车运用与维修”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
汽车运用与维修
赛项组别:
中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
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检验现代服务业(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成果;以竞赛引领和促进教学、教改及校企结合,提高学生实际操作技能,提升学生未来岗位的适应能力,培养适应汽车维修行业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竞赛内容
包含汽车机电维修、汽车车身修复、汽车车身涂装3个个人项目,只进行实操比赛。
实操竞赛主要内容为:
(1)汽车机电维修(满分100分):
1、定期维护项目:
(比赛时间:
30分钟,满分25%)
2、车轮定位项目:
(比赛时间:
30分钟,满分20%)
3、机械拆装项目:
(比赛时间:
30分钟,满分25%)
4、汽车故障诊断:
(比赛时间:
40分钟,满分30%)
(二)车身修复(钣金)(满分100分)
(1)车身电子测量和校正(比赛时间:
40分钟,满分30分)
(2)板件更换(比赛时间:
40分钟,满分40分)
(3)受损门板修复(比赛时间:
40分钟,满分30分)
(三)车身涂装(涂漆)(满分100分,操作过程及过程质量48分,最终效果52分。
)
(1)损伤区处理(比赛时间:
40分钟)
(2)喷中涂底漆(比赛时间:
30分钟)
(3)面漆前处理(比赛时间:
30分钟)
(4)水性底色漆微调(比赛时间:
50分钟)
(5)水性底色漆、清漆喷涂(比赛时间:
30分钟)
四、竞赛方式
(一)组队要求:
各市均可报名组队参加竞赛。
各市汽车机电维修限报4人、汽车车身修复限报3人、汽车车身涂装限报3人,每学校同项不得超2人,每位选手指导教师2人。
(二)组织方式:
各分赛项竞赛均采用分组方式进行,竞赛顺序由抽签结果决定,抽签规则如下:
1.抽签原则:
二次抽签二次加密,
2.抽签时间及顺序:
第一次检录后抽,以确定参赛编号,第二次抽签,以确定参赛赛号(赛位号)
3.成绩评定后加密信息解密
五、竞赛流程
(一)第1天
时间安排
竞赛内容
14:
00-14:
30
开幕式
14:
40-15:
40
领队说明会
14:
40-15:
40
机修、钣金和涂漆项目熟悉实操场地
(二)第2天
时间安排
竞赛内容
评分方式
7:
30-17:
00
定期维护、车轮定位、机械拆装项目竞赛(交叉进行)
过程和结果评分
车身修复(钣金)项目竞赛
车身涂装(涂漆)项目竞赛
(三)第3天
时间安排
竞赛内容
评分方式
7:
30-15:
00
汽车故障诊断项目竞赛
过程和结果评分
车身修复(钣金)项目竞赛
车身涂装(涂漆)项目竞赛
17:
00-18:
30
闭幕式暨颁奖仪式
六、竞赛规则
(一)报名选手的资格为2017年度在籍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学生;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不限性别。
年龄须不超过21周岁(即199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凡在往届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赛项。
(三)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参加抽签仪式,并按照赛项执委会的安排进行熟悉场地。
(四)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进入竞赛场地,确认现场状况,根据统一指令开始竞赛,在竞赛过程中,竞赛选手不得大声喧哗和唱报作业内容。
(五)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竞赛中当可能出现意外和风险时裁判员有权中止比赛;若因选手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故障,裁判长有权中止或终止比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和处理并记录在案。
(九)参赛选手完成实操竞赛后需向裁判人员报告,裁判员停表,并记录比赛时间。
(十)选手提交竞赛结果后,站在竞赛工位外,等待工作人员对竞赛工具及设备进行清点验收方可整队离开赛场。
(十一)人员变更:
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
如备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因故无法参赛,须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于相应赛项开赛10个工作日之前出具书面说明,经大赛执委会办公室核实后予以更换。
七、竞赛环境
(一)实操竞赛环境:
各分赛项竞赛地点分别设置在承办学校各汽车专业教学实训楼,各项目工位要求如下:
大项
分项
工位数量
备用工位
工位规格
汽车机电维修
定期维护项目
4
1
8m×5m
车轮定位项目
4
1
8m×5m
机械拆装项目
4
1
4m×5m
汽车故障诊断
4
1
8m×5m
车身修复
(钣金)
车身电子测量和校正
2
0
10m×6m
板件更换
2
0
2m×3.5m
受损门板修复
2
0
2m×2.5m
车身涂装
(涂漆)
损伤区处理面漆前处理
4
0
6m×3m
喷中涂底漆
水性底色漆、清漆喷涂
4
0
10m×4m(喷房尺寸)
水性底色漆微调
4
0
1m×1.5m
(三)其他区域:
在指定场地,设观摩区、点录区、休息区、隔离区、统计室、仲裁室、监督室以及隔离区等区域。
八、技术规范
(一)汽车机电维修
1.定期维护
(1)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
(2)竞赛车辆10000公里定期维护计划以及维修手册的相关要求。
(3)交通行业标准(JT/T744-2010)
2.车轮定位
(1)设备操作手册
(2)竞赛车型维修手册的相关要求、作业项目表流程。
3.汽车机械拆装、故障诊断
(1)竞赛车型维修手册
(2)设备使用说明
(二)车身修复
(1)相关维修手册、《车身修复》(人民交通出版社)
(三)车身涂装
(1)相关维修手册、
(2)《车身涂装(第二版)模块G第二版》(人民交通出版社)
(3)汽车水性修补漆技术手册(PPG公司编写)
十、技术平台
本次竞赛技术平台标准参考我国汽车维修行业相关标准确定。
(一)定期维护和车轮定位:
主要使用汽车维修通用工具、量具、仪器、仪表、工具车、汽车尾气分析仪;以及举升机、车轮定位仪、压缩空气源、电脑综合诊断仪、汽车空调诊断仪、荧光检漏仪、电子式卤素检漏仪、制冷剂鉴别仪、制冷剂回收加注机、风速计、干湿计、双通道温度计、空调压力表组以及维修工具等固定设备。
(二)汽车维修基本技能:
与定期维护项目比较,增加发动机翻转架、电脑综合诊断仪、汽车空调诊断仪、荧光检漏仪、电子式卤素检漏仪、制冷剂鉴别仪、制冷剂回收加注机、风速计、干湿计、双通道温度计、空调压力表组以及维修工具等设备。
(三)车身修复项目:
大梁校正仪、电子测量系统、电阻点焊机、气体保护焊机、切割机、钣金快修组合工具等。
(四)车身涂装项目:
主要使用喷枪、电子秤、无尘干磨设备、压缩空气源、红外烤灯、油水分离器、调漆设备、喷房、烤房等。
(五)诊断仪,万用表,试灯,喷枪等可以自带。
详细内容见赛项技术方案(附件2-4)
十一、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详细的实操配分及评分标准见赛项技术方案(附件1-3)
(二)评分方法
1.评分流程
所有赛项实操竞赛评分,均采用双人裁判,即每名选手都有两名裁判执裁。
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对过程和结果进行评判。
所有选手的评分表都要求注明扣分值和扣分原因,由裁判员签字,再由各分赛项裁判长审核后签字确认;确认后的评分表由专人送往统计组,进行审核、统计后录入电脑统计系统,由系统自动转换成百分制后作为竞赛赛成绩。
在竞赛成绩和名次发布前,还需分赛项裁判长、总裁判长、仲裁委员会成员和赛项监督长签字确认。
违规处理程序:
参赛选手如有违反竞赛纪律、竞赛规则等行为,一经发现,由当执裁判将违纪行为作出书面纪录并由选手确认签名,由子赛项裁判长汇总给总裁判长,并由总裁判长签字,按大赛相应规定做出处罚。
2.评分标准的制订原则
竞赛着眼于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注重操作过程。
评分时,主要考核选手在作业过程中,工具、仪器、仪表、量具选择的合理性;工具、仪器、仪表、量具使用的正确性;安全文明作业情况;全部操作的规范性;作业项目的完整性。
3.计分与排名
排名规则: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总成绩相同,实操成绩分数高的名次在前;总成绩相同且实操成绩也相同,实操项目总用时短的名次在前。
十二、奖项设定
(一)奖项设个人奖。
个人奖:
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二)获得一等奖的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十三、赛项安全
(一)领队、裁判、指导教师及参赛选手等所有人员不准在竞赛场所和禁烟区域吸烟。
(二)参赛选手须听从工作人员和裁判人员的指挥,在规定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离开。
(三)参赛选手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具。
(四)在作业过程中,参赛选手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比赛工位,不准翻阅与比赛无关的资料,不准操作与比赛无关的设备。
(五)参赛选手不得将比赛承办单位提供的工具、材料等物品带出赛场。
(六)参赛选手对比赛过程安排或比赛结果有异议时,可以通过领队向仲裁组反映,但不得扰乱赛场秩序。
对于违反赛场纪律、扰乱赛场秩序者,将视其情节给予处理,直至终止比赛,取消比赛资格。
(七)大赛期间如发生火情、伤病等特殊情况,比赛选手要保持镇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按照疏散通道,有序撤离。
十四、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代表队和参赛选手对下列情况有异议的,可通过本代表队领队,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1.现场提供的设备、仪器和工具等不符合竞赛规定;
2.出现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
3.裁判员、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
(二)仲裁
大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
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
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市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五、竞赛观摩
(一)定期维护和车轮定位、汽车维修基本技能中的拆装项目、车身修复(钣金)、车身涂装(涂漆)赛项在竞赛期间,对外开放,但要求按照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进行观摩;
(二)汽车维修基本技能中的故障诊断项目,因涉及故障点设置,为保证公平、公正,不对外开放。
十六、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以市为单位参加比赛。
组队应符合规程的要求。
2.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市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的名称,不接受跨校组队报名。
3.参赛队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市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4.各参赛队领队(或指派人员)要按执委会统一要求,准时到赛前说明会的现场。
5.各参赛队要注意饮食卫生,劝阻选手禁食不符卫生的食品和饮料,防止食物中毒。
6.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要保证所有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7.允许观摩的赛项,参赛队有关人员可在规定时间,以小组为单位,在赛场引导员的引导下,有序进入赛场观摩。
观摩人员必须佩带赛事相关证件;观摩时不得议论、交谈,并严禁与选手进行交流;不得在工位前停留,以免影响选手比赛;不准向场内裁判及工作人员提问;禁止拍照。
凡违反规定者,立即取消其参观资格。
(二)领队、指导教师须知
1.领队、指导教师要做好本队参赛选手的有关组织工作,督促选手按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做好选手的后勤保障、安全工作;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各代表队领队、指导教师在比赛期间凭领队证、指导教师证进出比赛现场和参加各项活动。
3.如在比赛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各代表队领队与现场工作人员协调联系和反映,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比赛或中途带选手退场。
4.各代表队领队准确及时按规定召集本队人员按时到达赛场。
5.各代表队领队在比赛期间需保持通信畅通。
6.各代表队领队在比赛前和比赛期间不得与裁判谈论与比赛有关的内容,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裁判人员的评判。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遵守赛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2.参赛选手按要求准时入场,准时参加比赛。
3.参赛选手不得在赛场内大声喧哗、打闹。
4.参赛选手应穿着工作服进场。
5.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与参赛无关物品进入比赛场地。
6.参赛选手应尊重裁判,尊重其他参赛选手。
7.大赛中应爱护比赛场地、车辆、设备、工具及材料。
8.操作中,出现违纪及违反安全操作行为的,应服从裁判警告,直至终止操作。
9.操作结束后应按要求离开比赛场地,不得无故在场内逗留。
10.参赛选手对裁判裁决有异议,可按大赛申诉与仲裁规则申诉,不得与工作人员及裁判员纠缠。
(四)工作人员须知
1.树立服务观念,一切为选手着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积极完成本职任务。
2.按规定统一着装,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熟悉比赛指南。
3.于赛前30分钟到达赛场,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特殊情况需向比赛组委会请假。
4.熟悉比赛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安全工作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5.保持通信畅通,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比赛纪律,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