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离职及劳动关系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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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离职及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员工入职离职及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招募与配置

第一条目的

为公司进展提供合格人员,充分表达择优录用的原那么。

第二条 职责

1.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职员的聘请、录用手续,并进行人力需求调查及薪资调查工作,向总经理报送分析报告;

2.各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考核;

3.总经理负责签署经考核合格者的求职表。

第三条聘请原那么

公司本着〝公布、公平、公平〞的原那么,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择优录用人才。

1.不能录用原那么

1.1在集团各公司服务并解聘的〔专门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可录用〕;

1.2未满16周岁的人员;

1.3体检不合格者;

1.4精神和心理不健康者;

1.5有违法犯罪行为正被公安机关通缉者。

第四条聘请条件及聘请需求批准程序

1.聘请类型

1.1新增岗位是指岗位空缺的补充将造成企业总体人数增加;

1.2增补人员是指空缺岗位的聘请不阻碍企业总体人数的构成。

2.聘请条件

2.1公司扩大规模需增员时;

2.2公司组织结构调整需增加人员时;

2.3新项目组建或增加编制时;

2.4公司需储备人才时;

2.5公司原有职位空缺需补员时;

2.6其他人力资源需求。

3.聘请需求审批程序

3.1增补人员聘请:

用人部门在行政人事部的协助下依照需求情形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申请,送总经办审核属实后,于每月25日前递交行政人事部组织聘请。

3.2新增岗位聘请:

用人部门负责人在«人员增补申请表»上详列新增缘故、职责范畴和资历要求,报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核准同意的,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聘请;未通过核准的,由行政人事部反馈给申请部门。

4.聘请及录用流程

行政人事部初试并选择——部门主管复试——总经理审核——行政人事部通知试用——试用期终止合格者转正

4.1聘请流程

4.1.1行政人事部自接到«人员增补申请表»之日起,拟定当月聘请打算,组织聘请。

一样岗位聘请周期为两周-四周;个别岗位由行政人事部及用人部门视情形协商延长或缩短周期;

4.1.2应聘人员应聘时需填写«求职登记表»,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检验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健康证明等,从事技术工种的还需有技术等级证,且提供之证件必须为原件〕,并在«面试评定表»栏内之〝行政人事部〞一栏签字确认,合格后,举荐给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

4.1.3考核后,用人部门在«面试评定表»之〝部门负责人〞一栏内签字确认,合格者,交由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交由总经理审批确定相关待遇。

4.1.4行政人事部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面谈,内容包括薪资福利待遇、工作制度等;

4.1.5面谈合格后,行政人事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

4.2录用流程

4.2.1录用者办理入职手续前,需向公司递交区级医院用工体检报告一份。

4.2.2录用者报到时须带上个人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职业等级证、专门岗位需有从业资格证件及免冠近期1寸彩色照片两张〕在规定的时刻内报到;

4.2.3职员入职时应签订«职员试用期协议书»、部分岗位签订«BaoMi协议»。

4.2.4填写详细入职资料、领取工作牌、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录用指纹。

4.2.5行政人事部进行入职培训,同意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告知部门职能、人员情形;确定办公位、设置办公账号,用餐、住宿等事项。

4.2.6到岗参加上岗培训,由部门负责安排;内容为岗位工作程序、岗位相关技能等。

4.2.7录用职员后,行政人事部应及时建立新的人事档案,并将职员入职后的相关资料全部纳入档案中集中治理。

4.3转正流程

4.3.1试用期终止前一周,行政人事部将该职员入职时部门填写的«人事鉴定表»发放用人部门,用人部门依照职员表现情形填写完整后交行政人事部;

4.3.2试用合格者,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予以录用,合同期限为壹年;不合格者,用人部门可依照情形延长试用期〔最多延长三个月〕或退回行政人事部;

4.3.3行政人事部视被退回职员差不多情形可调换岗位另行试用或予以辞退。

 

第二章职员离职

 

第一条离职类型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经双方协商一致能够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2.按劳动关系终止缘故把离职类别分为:

终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辞职、辞退和辞退。

2.1劳动合同到期而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的称为终止劳动合同;

2.2试用期满后职员提早一个月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离职称为辞职;

2.3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旷工一个星期以上称为自动离职;

2.4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工作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公司工作安排的,公司提早通知其离职称为辞退;

2.5凡违法犯罪、职业道德缺失或严峻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即令其离职称为辞退。

第二条离职结算方法

1.终止劳动合同

自接到行政人事部通知不与之续签劳动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工资等经济结算手续;

2.辞职

2.1按规定提早1个月书面申请〔试用期职员提早三天〕,经批准离职前的工资照付。

2.230天内〔试用期三天内〕办完离职手续,具体时刻由行政人事部与部门商定。

从递交离职申请到公司批准离职之日必须服从公司之安排,否那么按自动离职论处,给公司造成缺失的,应照价赔偿。

2.3行政人事部同用人部门依照离职职员岗位之需及时安排〔聘请〕人员交接,在一个月内完成交接手续,经主管/经理确认交接手续完毕后,签批辞职报告,办理离职手续。

3.自动离职

不作任何结算。

4.辞退

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结算。

5.辞退

如正常辞退结算当月出勤工资,如因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缺失者一律不做任何结算。

第三条离职结算程序

1.职员提出辞职后,填写好«职员离职申请单»到行政人事部领取«职员离职交接单»,经部门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完成工作交接后;行政人事部确定出勤天数及补助项目。

2.凡离职职员,自通知之日起二天内办完有关离职手续,逾期不办或有意拖延时刻者按自动舍弃结算论处,不给予补办任何手续。

4.出纳及会计离职时,自辞职报告上交之日起,工资暂停发放,由部门先行查账,账目清晰且移交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5.招商及销售离职须将客户、资料等上交部门主管。

 

第四章 劳动关系

 

第一条 劳动合同治理规定

为规范职员的劳动合同治理,加强公司及职员双方的约束力量,特制定本治理规定。

1.合同签订范畴: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职员。

2.合同期限:

一年期。

3.合同解除

职员如有正当理由欲辞职,能够提早写出书面辞职报告〔试用期职员提早3天,试用期满后须提早30天〕,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3.1.解雇:

如职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依照合同规定,公司可解雇该职员。

3.2.辞退:

如职员严峻违反公司规定制度,公司可予以辞退。

3.3.解除合同:

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缘故,公司与职员通过协商一致同意的,能够提早解除合同。

3.4.自然终止:

在合同到期前十天,公司如通知职员不予续约,合同自到期之日起,自然终止。

4.违约赔偿

4.1.对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的〔含未按规定的离职日起提早离职的〕职员,将其未结算工资及其他应对款项作为违约赔偿金。

4.2.对合同自然终止的职员,如不按时交接工作,有意拖延时刻拟造成事实合同者,在合同到期之日均应勒令其离职。

4.3.对因严峻违纪而辞退的职员,公司将依照该职员违纪情节轻重或对公司造成的缺失情形向其索取赔偿,赔偿金额由公司据实订立。

4.4.对批准离职的职员〔含辞职、辞退、辞退〕须于规定的最后工作日起三日内到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不按规定日期办理手续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合同治理

5.1.行政人事部将各部门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名单及合同期限统计后,抄送一份由各部门经理/主管储存。

对合同到期的职员各部门主管应提早三十天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应在五日内告知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查后,决定该职员去留。

并由行政部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正式通知职员去留。

5.2.对拟与之续签合同的职员,行政人事部应及时办劳动合同的续签

5.3«职员劳动合同»由行政部保管,不经主管批准,一律不予借阅。

第二条人事档案治理

1.职员人事档案收集和储存职员的各类人事资料,属公司商业隐秘,非档案治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阅览。

2.职员人事档案包括:

①身份证复印件;②学历证复印件;③健康证明;④技术职称证复印件;⑤个人简历;⑥应聘登记表;⑦人事鉴定表;⑧调薪表;⑨职员培训记录等。

3.职员人事档案由行政人事部统一治理。

新职员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开始建立该职员人事档案。

4.在职职员档案按部门或工号顺序排列,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

5.职员离职后,人事档案连同离职申请〔决定〕和离职相关记录一同转为离职人员档案。

6.离职人员档案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储存。

离职人员档案储存时刻:

6.1主管级以上离职人员档案储存期为3年。

6.2辞职人员档案储存期为2年。

6.3解雇人员、自动离职人员、被辞退人员档案储存期为1年半。

满储存期档案经呈报总经理批准后统一销毁。

7.查阅职员人事档案需办理查阅手续。

7.1查阅主管级以上级别〔含副主管〕职员人事档案,需经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7.2查阅一样职员人事档案需经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批准。

7.3借阅职员人事档案时刻不得超过1天。

 

第五章附那么

 

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编撰并说明;

2.随公司进展及要求变化,公司有权对内容进行调整;

3.自总经理签字之日起执行。

4.附表:

«人员增补申请表»

«面试评定表»

«职员试用期协议书»

«BaoMi协议»

«人事鉴定表»

«职员离职申请单»

«职员离职交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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