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中人体酒精含量检测相关问题的研究应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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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中人体酒精含量检测相关问题的研究应用

交通执法中人体酒精含量检测有关问题研究

-12-4

  摘要:

驾驶员酒后驾车人体酒精含量检测是交通执法工作重点和难点之一,科学、精确检测对交通执法质量至关重要。

本文针对交通执法实践中人体酒精含量检测工作中某些问题,对40名志愿受试者进行了饮酒后血液、呼气、唾液酒精含量检测实验。

成果表白:

(1)呼气检测与血液检测具备有关性;

(2)北京交管部门当前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器具备可靠性;(3)酒后驾车逃逸者人体酒精含量可以根据血液酒精清除率(10毫克/100毫升·小时)进行推算;(4)唾液酒精含量与血液酒精含量具备有关性,交通执法中使用唾液酒精测试办法有其可行性。

  核心词:

交通执法;酒后驾车;人体酒精含量检测

  1研究背景:

  1.1现状

  酒后驾车是导致道路交通事故重要因素之一。

据记录,北京市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165起,伤219人,死亡58人,死亡人数占同期总死亡人数4.2%。

为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断加大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开展“以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惩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交通安全隐患。

12月起,北京交管部门开展严肃打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原则,截至到3月底,共惩罚酒后驾车违法行为5145件,拘留1102人,酒后驾车引起交通事故较去年同期下降70%,专项整治行动获得明显成效。

  北京交管部门路面交通执法普通采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呼气检测成果有争议或者发生交通事故,采用顶空气相色谱仪进行血液酒精检查。

北京之因此可以有效遏制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一方面是局领导对的决策和广大干警严格执法。

此外,多元化、高水平酒精检测能力也起到核心作用。

1998年12月,北京初次为基层配发了30台美国狮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截至当前,基层交通队已拥有四种品牌共计1200台呼气式酒精检测仪。

在交通事故鉴定中心设立专门酒精实验室,酒精实验室使用先进顶空气相色谱仪对血液酒精含量进行检查,并积极开展关于酒精检测技术、酒后驾车对交通安全影响专项研究工作。

8月,酒精实验室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验室国家承认委员会(CNAL)授予CNAL承认资格,成为全国交警系统(涉及公安系统)第一种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验室国家承认委员会承认实验室。

通过国家实验室承认,标志着北京交管局酒后驾车检测能力和执法水平达到了国际水平,其做出检查结论可以得到44个发达国家承认。

  高水准人体酒精含量检测能力为严格执法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

  1.2当前酒后驾车检测存在问题

  在执法实践中,咱们以为如下问题亟待解决。

  

(1)呼气酒精检测值与血液酒精检测值与否一致问题。

  北京市某区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承认4小时前饮过酒,呼气酒精检测成果为零,但血液酒精检测成果为210mg/100ml;尚有这样案例,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数值已经超过醉酒驾车法律临界值(80mg/100ml以上),但血液酒精含量却刚刚超过酒后驾车法律临界值(20mg/100ml以上),呼气酒精含量与血液酒精含量没有平行关系?

还是呼气酒精检测仪器存在问题?

现行国标对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定义均以血液中酒精含量为原则,呼气酒精含量检查成果通过换算转换为血液酒精含量。

交通执法普通一方面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因而,呼气酒精含量与否可以精确地反映血液酒精含量需要科学验证。

  

(2)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可靠性问题。

  前文提到案例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都是得到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承认执法计量仪器。

当前,北京乃至全国交管部门普遍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有4个品牌,因而,不但需要对4个品牌仪器可靠性进行研究,还需要对也许影响呼气酒精检测因素进行研究。

实验成果也可为此后配发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提供参照数据。

  (3)运用血液酒精清除率推算“逃酒者”血液酒精含量问题。

  依照法医毒化理论,酒精进入人体后,30~90分钟酒精含量达到最高。

其后由于吸取、代谢和排泄等因素逐渐清除,其浓度也不断衰减。

酒精清除方式是线形,单位时间血液酒精含量衰减值称为血液酒精清除率,血液酒精清除率理论参照值为12.39±2.19mg/100ml·h。

执法实践中,时常发生当事人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逃避检测而延迟抽血,导致检测成果明显减少。

运用血液酒精清除率推算发生事故时其血液酒精含量,将提高公安部门打击该类违法行为能力,但血液酒精清除率需要实验数据作根据。

  (4)饮酒量推算问题。

  海淀一起交通事故,当事人为躲避酒后驾车违法事实,在发生事故后喝了两听啤酒,其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值为271mg/100ml,当事人辩称血液中检测出酒精系发生事故后饮入啤酒所致。

咱们按照Widmark理论公式对当事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与其承认饮酒量进行了比对分析。

成果表白,如果饮酒量为两听啤酒,血液中酒精含量应为41.6mg/100ml~39.0mg/100ml,如果血液酒精含量为271.0mg/100ml,则相称于饮入16-17听啤酒。

在科学分析面前当事人承认了饮酒驾车事实,并受到应有惩处。

但是Widmark公式仅仅是理论公式,尚没有实验数据证明,需要对Widmark理论公式可操作性进行验证,以便在事故办案中查证当事人口供真实性。

  (5)能否运用唾液进行人体酒精含量检测问题。

  当前咱们拟定驾驶员与否饮酒普通采用检测呼气或血液两种方式。

这两种办法虽然可以准拟定量,但是存在检测成本高、卫生性差、操作复杂等缺陷。

因而,有必要研究操作简便、成本低廉、清洁卫生检测饮酒办法和技术。

唾液酒精检测属于无痛性检测办法,唾液酒精检测试纸携带以便,操作简便,民警可以随时随处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有资料显示,唾液和血液酒精含量具备有关性,并有厂家制作了唾液酒精含量检测试纸,但由于唾液检测及试剂可靠性没有得到验证,国内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执法中尚没有应用。

通过本次实验,进行唾液酒精与血液酒精检测值有关性研究,探讨交通执法中使用唾液酒精测试试纸可行性。

  针对以上问题,咱们制定了相应实验方案。

  2实验

  2.1办法

  2.1.1研究对象

  40名志愿者,有驾驶技能,年龄为18-20岁,平均年龄19岁,所有人员平日无经常饮酒行为。

  2.1.2办法和仪器

  40名志愿者进餐同步分别饮用定量白酒、红酒和啤酒,在饮用后1小时、2小时、3小时、4小时抽取血液、提取唾液和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测。

呼气酒精含量检测采用当前使用S型、D型、K型和J型四种仪器检测;血液酒精含量检测使用顶空气相色谱分析仪检测;唾液酒精定性(半定量)检测采用国内某公司唾液酒精检测试纸;唾液酒精定量检测采用顶空气相色谱分析仪检测。

对血液、唾液、呼气三种检测办法之间有关性采用直线回归分析法进行记录学解决;对不同步间、不同品牌呼气酒精含量采用国际通用SAS软件,用多因素方差分析进行记录学解决。

  3成果

  本次实验共提取血液检材160份、唾液检材160份,获取呼气酒精检测数据160个,成果如下:

  

 

  3.1呼气酒精检测与血液酒精检测具备有关性

  检测成果表白,呼气中酒精含量与血液中酒精含量是成正比例变化。

分别对四种品牌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成果与血液酒精检测成果进行有关性分析,发现四种检测仪与血液、呼气两种检测办法之间有关系数均在0.955以上,P<0.05,阐明呼气、血液两种检测办法具备有关性,存在平行关系,与时间和个体无关。

  因而,交通执法实践中应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酒后驾车检测和认定是可行,检测成果可以反映人体血液酒精含量。

  3.2四种品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具备可靠性,需要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定期检定

  检测成果表白,四种品牌呼气酒精检测仪检测成果与血液酒精检测成果有关系数均在0.955以上,P<0.05,阐明四种仪器之间无明显性差别,用于交通执法实践是可靠。

但四种检测仪检测值有关系数存在差别,“S型”检测值与血液酒精检测值之间有关系数最高,达到0.989,成果最接近血液检测值。

同步,咱们又对前文提到呼气酒精含量成果与血液明显不同酒精测试仪器进行了计量测定,发现仪器检测成果浮现误差因素是超过检定期间。

因而,建议执法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对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定期检定。

  3.3酒后驾车逃逸者人体血液酒精含量可以根据酒精清除率(10毫克/100毫升·小时)进行推算

  本实验90%以上饮酒者在1小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最高。

对实验数据线形回归分析表白,线形有关系数为0.989,阐明清除采用线形回归分析是合理。

30例血液酒精清除率与理论参照值(12.39±2.19mg/100ml·h)一致,最大值为22.5mg/100ml,最小值为5.5mg/100ml(只有1例,别的均不不大于10mg/100ml)。

考虑到保守原则及交通执法操作性,推算酒后驾车逃逸者人体血液酒精含量,可结合抽血时血液酒精含量,按每小时清除10mg/100ml推算。

  3.4可以推算饮酒量

  本实验第1、2、3小时血液、呼气酒精含量实验数据线形有关系数近为0.99,阐明血液中酒精清除采用线形回归分析是合理,符合Widmark理论公式,在实践中一定期间内(3小时)可以运用Widmark理论公式推算饮酒者饮酒量。

第4小时检测成果值明显下降,不完全符合Widmark理论公式,其因素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3.5唾液酒精含量与血液酒精含量具备有关性,交通执法中使用唾液酒精测试具备可行性

  实验数据表白:

血液、唾液酒精检测值有关系数为0.9899,P=0.01,阐明唾液中酒精含量可以反映血液中酒精含量。

因而,唾液酒精检测可以作为血液、呼气检测之外另一种定量检测手段应用于实际。

应用唾液检测试纸,携带以便,操作简便,民警可以随时随处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且取样简朴、无任何创伤。

因而,有必要对唾液酒精检测可靠性、合法性进行进一步探讨。

  

  4结束语

  本实验成果明显,为酒精检测技术研究和交通执法工作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和数据,为“精准指引”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科学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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