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翼轨道巷与东翼回风巷东翼运输巷联络巷施工安全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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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翼轨道巷与东翼回风巷东翼运输巷联络巷施工安全措施

 

联络巷施工安全措施

 

东禹集团锦瑞项目部

2012年11月5日

 

会审人员签字表

单位职务

签名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生产副经理

安全副经理

机电副经理

通风副经理

队长

班长

编制

会审意见

措施贯彻记录

时间

地点

贯彻人

参加人数

参加学习人员

联络巷施工安全措施

一、概况

该巷道位于东翼运输巷与东翼回风巷之间,在东翼轨道巷56m处与东翼轨道巷垂直施工,为东翼运输巷与东翼回风巷的联络巷,从东翼轨道巷开始施工,首先施工东翼轨道巷与东翼回风巷的联巷,从东翼轨道巷以11º50’下山掘进30m,与东翼回风巷联通。

之后施工东翼轨道巷与东翼运输巷的联巷,开始以水平掘进,掘进至煤层底板后沿煤层掘进至东翼运输巷。

联络巷断面为净宽4m,净高3m。

半圆拱形,墙高1.0m,拱高2.0m,采用锚网喷临时支护,29U钢棚喷永久支护。

施工采用光面爆破,刮板机运输。

二、开、竣工时间

开工时间2012年11月中旬,竣工时间2012年12月中旬。

三、施工技术措施

(一)、设计断面规格:

该巷道设计断面规格为:

净宽4m、净高3m。

半圆拱形,墙高1.0m,拱高2.0m,斜长61m。

(二)、施工方法:

1、在东翼轨道巷预留开口处放小炮风镐配合掘进,采用爆破沿11º50’倾角掘进至东翼回风巷;在东翼轨道巷开口向东翼运输巷开口也用放小炮的方法水平掘进至全煤,之后沿煤层掘进至东翼运输巷。

2、本项目工程采用普通钻爆法施工,多台钻分区打眼,全断面一次光面爆破。

3、施工采用风煤钻爆法,爆破采用矿用二级乳化炸药,毫秒延期电雷管,水炮泥及黄泥做炮泥,毫秒延期电雷管、矿用起爆器起爆。

附:

炮眼布置图

4、采用刮板机装煤,矿车提升运输。

5、巷道支护

临时支护用锚网喷支护,锚杆采用Φ20×2400mm的左旋无纵筋螺纹钢筋锚杆,托盘采用8mm厚120×120mm的铁托盘,锚杆间排距800×800mm,采用Z2360型树脂药卷进行锚固,每根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0KN;金属网采用Φ6钢筋制作,网格为100×100mm,金属网达接长度不小于100mm,采用14#铁丝每200mm双股绑扎,扭结不少于3圈,C20型喷射混凝土喷射100mm厚。

永久支护采用直腿可缩性29U钢棚支架喷浆支护,支架间距800mm(在距离轨道巷水沟侧巷道壁6m处开始预留4×2.5m的预留口),混凝土喷射厚度150mm,混凝土强度为C20。

附:

支护示意图

四、安全技术措施

(一)、顶板管理安全措施

1、严禁空顶作业。

2、每道工序前及工序中每移动一个位置,观察顶帮危岩活碴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进行认真彻底找掉。

只有经过彻底地找掉,确保安全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找掉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找掉工作应由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找掉,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

找掉人员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员应站在找掉人员的侧后方,并保证退路畅通。

(2)找掉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后帮依次进行。

找掉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3、施工时,要确保锚杆角度,锚杆间排距布置均匀。

4、如果巷道超宽,每帮超宽200~600mm以上时,应补打锚杆加固。

5、锚网施工时,要严格执行予紧力及二次予紧,锚固力检查制度,达不到要求时须及时补打,施加予紧力必须使用气动扳手。

6、施工现场必须配齐风压、水压表,气扳机、锚杆拉力计、锚索涨拉机具等。

风压表压力读数为0.6兆帕,水压表读数为3.0兆帕。

7、打眼作业应三人配合,一人打眼、一人协助推钻、一人观山并找准眼位。

8、迎头必须使用临时支护,空顶范围内禁止站人施工。

9、必须及时进行永久支护。

(二)、通风、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局扇由每班班组长兼职负责管理,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2、掘进头采用局部扇风机压入式供风,局扇的安装和使用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和第129条有关规定。

3、压入式风机必须使用三专二闭锁装置﹝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并正常使用。

4、加强风机、风筒等通风设施的日常维护,不得擅自毁坏、改造或移动。

5、发现巷道温度异常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室和通风科组织人员采取措施处理。

6、作业人员必须人人熟知避灾路线。

7、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8、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

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

9、压入式风机使用双风机,双电源供电,风机自动导向。

必须派专人管理风机。

风机自动切换每班实验一次。

10、发现有瓦斯涌出征兆(闷雷声、嘶风声等)现象或自然征兆(温度或高、CO2浓度增大、有煤油、汽油、松节油气味等)时应及时通知通风科、调度室等有关组织处理。

11、各班必须保证风机正常运转,严禁出现无计划停风,一旦出现停电停风,恢复通风前须经瓦斯员检查瓦斯浓度,证实瓦斯不超限后方可启动风机通风,否则任何人严禁启动风机。

12、严格执行矿及有关科室制定的瓦斯及通风管理制度。

(三)、爆破安全措施

1、使用煤矿乳化炸药,毫秒延期电雷管引爆,毫秒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根据煤层及地质变化情况,炮眼的布置、数量、深度、装药量可适当变化。

但装药量最多不得超过3卷/眼,引爆使用MFB-100放炮器。

2、严格执行放炮撤人警戒制度。

放炮撤人距离:

岩石巷道,直巷200米,拐弯80米。

人员必须在顶板完整、支护完好的躲避硐内进行躲炮,所有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均必须在警戒线以外设岗警戒,只有经过联系确认警戒区内无人后方可放炮。

未经放炮员同意警戒岗不得撤离,人员不得进入。

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

放炮由同一位班组长安排人员站岗警戒和撤离。

3、放炮必须由放炮员执行“一炮三检”制度(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爆破地点附近20m的瓦斯浓度),炮土的封孔长度执行《安全规程》第329条规定。

炮眼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6m。

4、放炮时,使用工具、材料、瓦斯探头等撤到安全地带。

5、严格执行“五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前放炮员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设警戒,下达放炮分命令,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然后班长将放炮命令牌交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煤尘及迎头水幕等符合《规程》的规定后并向安监员、通风调度员报告,安监员、通风调度员共同对断电、撤人、警戒、通风、瓦斯、煤尘、顶板等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并在瓦斯员检查手册上签字,同时通知瓦斯检查员将放炮牌交给放炮员,放炮员发出放炮口哨后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规原主。

6、火药箱、雷管箱必须放在距放炮地点80米以外、顶板完整、支护完好、无淋水的安全地点,并必须加锁,由放炮员一人管理,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打开或搬动。

装配引药必须躲开管线、钢丝绳、开关等金属导电体至少1米的距离。

7、装药前必须将孔内煤粉处理干净。

炮眼内有水时必须将炸药装入防水代中。

使用湿炮土封孔,不准使用易燃品封孔。

8、放炮后,班组长、放炮员要一起由外向里认真检查放炮地点及其附近的隐患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组织处理,进去时,三人要留有一定的距离,以便相互照应。

9、严禁放糊炮、明炮。

放炮后通风15分钟,等炮烟吹散后,由班组长和放炮员由外向里对工作地点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瞎炮必须先行处理。

瞎炮的处理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有关规定。

10、巷道其他地点放炮亦执行以上规定。

在独头巷道以外地点放炮,必须将放炮地点至迎头所有人员撤到放炮地点以外安全地点。

11、放炮母线不得与轨道溜子等导电体相接触,不得与电缆电器靠近。

严禁利用碰短路的方法试验母线的导通。

12、脚线的连接须牢固可靠,连好后须悬空,所有连接点不得与煤岩壁或其他物体接触。

13、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得放炮,必须及时处理。

放炮前,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须洒水降尘。

14、放炮母线每次放炮后要收回。

15、火药雷管等火工用品剩余部分班后必须及时交库。

16、每次放炮必须先将放炮地点附近风筒、电缆、各种管线及设备等给予有效防护,否则不得放炮。

17、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18、爆破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金属容器内。

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

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

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19、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携带爆破材料沿井筒上下。

20、开口处5m范围内严禁放大炮爆破,采用小炮风镐配巷掘进。

(四)、机电安全措施

1、井下供电必须做到:

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流和继电保护装置,有螺栓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扳,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供电系统图与实际相符;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坚持使用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风电闭锁装置。

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和电缆,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浓度,在其巷道中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用与电源电压相等的验电笔进行验电、放电检修。

3、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护罩予以保护,并保证距轨道的安全距离≤500mm。

4、机械设备的定位销、安全闸和信号设施,必须完好、灵活、安全可靠,控制按钮要安装(或悬挂)在不易被异物碰砸并且容易操作的地方。

5、所有的转动设备,每班工作结束后或司机离开机器时,都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6、每班交班前接班后及班中跟班机电修、带班班长必须对所有各类设施设备等认真仔细检查一遍,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否则不准工作。

7、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②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8、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设备完好状态;检查合格后,方准入井。

9、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0、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水平差相适应。

②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③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11、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其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②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③橡套电缆之间的连接必须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以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

④三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必须设置局部接地极,可设置在巷道水沟内或其它就近的潮湿处。

设置在水沟内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与水沟深处。

设置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有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钢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两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接地极严格按标准敷设,接地电阻要符合要求。

1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13、井下过流保护的整定值必须与计算值一致,灵敏度不合格的推广使用相敏保护,各类过流保护要按规定进行电气试验,下井前必须进行通流试验。

14、严禁甩掉停用井下各种电气保护。

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检漏继电器,各硐室内的检漏继电器必须加锁,严格执行日检制度。

15、存在下列问题的电气设备及小电不得下井使用:

①不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②绝缘坐破裂导致接线柱松动,接线柱变形或螺纹滑扣。

③导电螺栓、螺母锈蚀超规定。

④喇叭嘴不配套或断裂、缺损。

⑤开关本体与外壳不配套,转盖与外壳不配套、缺手把或转动不灵活,开关内腔上方导电螺栓与接线鼻连接不牢。

⑥开关的机械闭锁失效。

⑦开关内缺电源隔离罩、电源危险牌、防尘罩。

⑧开关底托架断裂或固定不牢。

⑨没有经过指定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出具的防爆合格证;虽有合格证但检验期超过6个月或没盖检查员编号章。

⑩电机风扇处的护罩与电机外壳固定不牢。

16、机械部分的主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备帽)或其它防松装置。

电气部分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应有防松装置,弹簧垫圈应紧靠螺母安设。

17、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开关,风电闭锁等安全保护装置,自动停电时,待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再人工送电。

18、各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按时进行注油检查维修,以保证设备良好运行。

19、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20、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标有“MA”标志。

(五)、探放水措施

1、施工中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原则,确保留有足够的保安距离,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工作,立即报告调度,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

2、必须加强地质观测。

打眼时,打眼工必须随时注意观察眼孔出水及钎子转动情况。

如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现象时,必须停止打眼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必须及时向调度汇报,如情况危急必须组织所有人员沿避灾路线撤退。

3、迎(掌)头积水必须用水泵或风泵通过专用管路导出,确保迎头无积水。

(六)绞车管理安全措施

1、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专用绳套将车辆稳住。

2、道岔处推车时,一股道上有车运行,另一股道上道岔3m范围内严禁有任何车辆及障碍物。

3、绞车司机必须扎好袖口,系好纽扣。

每次提升前,绞车司机、信把工必须对绞车性能、钢丝绳、钩头、保险绳、销子、链子、矿车碰头、信号、导向轮、回头轮、倒刹绳套、安全设施、封车等进行全面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小绞车运输时,司机要精力集中,在听清信号且无曲绳情况下,方可开车。

4、小绞车联系信号必须灵敏可靠、音清晰,开车前,司机精力要集中,接信号无误后方可开车。

每台小绞车必须由司机、上、下把钩工三人操作,下放车辆时,下车场不打回铃司机不得开车。

小绞车处必须有足够的操作空间,操作按钮要上架,司机站在护身板后侧进行操作,严禁站在绞车滚筒前侧(出绳侧)或绞车侧面进行操作,严禁在小绞车滚筒护身板侧出绳拉车;小绞车盘绳时,严禁用手拨或脚蹬进行盘绳或触摸设备的运转部位。

5、绞车工车速掌握要平稳,滚筒上至少留三圈余绳,严防抽绳。

6、严禁超挂车、无电松车放飞车。

严禁用提升钢丝绳强拉硬拽掉道的矿车复轨,严禁拖拉空钩头。

7、斜巷提升运输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若有人上、下时,应提前与把钩工联系,并打停车信号。

8、斜巷行车时,斜巷及下车场的矿车运行范围内所有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及安全地点躲避;钢丝绳运行范围内严禁有人工作行走及停留;斜巷停车、打悬钩时车下方必须用好留绳,矿车下方严禁有人工作及停留。

严禁跨越运行的钢丝绳。

用好各项安全设施及保险绳;车行至下车场未停稳时严禁摘钩头,摘挂钩人员严禁将头或身体各部位伸入两车之间,严禁摘跑钩。

9、斜巷运输、停车时,信把工严禁在下车场或矿车运行的范围内工作行走或停留,必须进入躲避硐目接目送车辆运行。

10、钢丝绳在一个捻距断丝断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时必须更换;钢丝绳和钩头严禁有硬弯、硬伤、打结等;钩头必须插接,插接长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短于300mm,必须使用合格的绳皮并绑扎牢固。

11、保险绳直径与主绳直径一致(直径18.5mm以下的钢丝绳),绳卡不少于4付,绳卡间距为100mm,绳头距最后一个绳卡的长度不少于140mm,并用铁丝捆扎,绳卡滑鞍放在钢丝绳工作时的主绳一侧,必须卡接牢固。

12、矿车抬掉道时,班长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指挥,所有抬道人员必须站到安全地点进行抬道,抓拿物料要抓牢拿稳,严防矿车歪倒、活动、坠物伤人。

斜巷掉道时,斜巷内所有安全设施必须立即关闭,绞车司机必须刹紧制动闸;用掩车器将矿车固定好:

最下方的车掉道,锁牢上方的车;最上方的车掉道,锁牢下方的车。

不得摘掉钩头、连接器、保险绳;提升的钢丝绳严禁有余绳。

人员严禁从矿车下方通过。

13、施工中所用的所有留绳、回头轮、导向轮、悬吊轮的卡子均不少于4付,并按保险绳的要求卡接(插接除外)。

导向轮、悬吊轮必须有两个生根点。

14、抬运装卸物料时,人员必须配合好,严防挤手砸脚;材料要轻拿近放,不得远投,并码放整齐,严防弹起伤人。

物料摆放距离轨道外沿不小于500mm。

封车必须牢固、牢靠,严禁超高超宽偏心。

15、司机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合格证上岗的专职或兼职人员担任。

16、斜巷所有安全设施只有在车辆通过时方可打开,其余时间一律处于关闭状态,信把工严禁提前打开安全设施。

17、“一坡三挡”的组成

(1)上部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自动复位式(或联动式)阻车器。

(2)变坡点下约一列车的长度处安装第一道跑车防护装置(挡车栏)。

(3)在斜巷内根据巷道运输实际工况(巷道坡度、串车质量等)逐级安装跑车防护装置。

(七)、开口施工安全措施

1、严格按技术科给定中线掘进,开工前沿线确定巷道中心线、腰线。

2、根据技术科给定巷道中线,首先对交叉点巷道进行加强支护,并检查丁字口巷道前后20m范围内顶板支护情况,如有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如有较大隐患及时向调度室汇报,严禁冒险作业。

3、开口巷道5m内采用减少装药量,减少循环进尺,放小炮、风镐扩帮、压顶施工,确保开口处巷道成形质量和施工安全。

4、加强顶板支护管理,采用一掘一锚,严禁空顶作业。

5、开口处5m内采用留帮、留顶施工,留帮、顶不少于500mm,爆破后采用风镐扩帮压顶。

(八)、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1、贯通前的安全技术措施:

(1)、巷道贯通沿煤层地板11º50’的倾角掘进,贯通前要精确测定贯通中线及腰线,以确保准确贯通。

(2)、在掘进过程中,临时支护必须紧跟工作面,采用一掘一支,严禁空顶作业。

(3)、瓦检员、排水工到被贯巷道检查瓦斯前,必须经过班长同意后方可进入被贯巷道进行瓦斯检测,检查结束后返回,将检查结果告诉班长,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4)、放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附近的瓦斯,瓦斯超过1%,不准爆破)和“五人联锁放炮制”制度(安全员负责保管炮机,瓦斯员保管放炮令牌,放炮员保管炮机钥匙,班组长负责落实撤人和放好警戒,放炮员需放炮时需向瓦斯员报告,瓦斯员检查瓦斯符合规定后,将放炮令牌交给安全员,安全员通知班组长撤人和放好警戒后,安全员向矿调度员汇报,经调度员许可后,方可把放炮令牌交给放炮员,经四人签字后,方可撤到放炮峒室内,安全员再把炮机交给放炮员进行放炮,放炮时严禁连续2次启动炮机,放炮后及时将炮机交给安全员,现场跟班干部、安全员、瓦斯员、放炮员、班组长要认真把关)。

(5)、加强对风机的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的管理,坚决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6)、班长必须及时准确向调度室汇报本班进度,调度室做好详细记录,保证安全贯通。

(7)、调度室每班必须将当班进尺和贯通剩余距离及预计贯通班次汇报通风科及矿调度。

通风科必须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

(8)、贯通前,必须加强贯通处巷道10-20m范围内的支护。

(9)、该巷道贯通距离剩20m时,必须检查东翼回风巷内的瓦斯,保持“一停四不停”即不停风、不停排水、不停瓦斯检查、不停电,设置栅栏及警标。

每次放炮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东翼回风巷内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两个工作面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2、贯通时的安全技术措施:

(1)、在每次装药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设好警戒。

警戒地点为东翼轨道巷入口处与东翼回风巷入口处(撤出东翼轨道巷、回风巷内的人员),警戒人员在没有接到班组长解除警戒命令前,不得随意解除警戒,警戒地点必须拉设警戒线,悬挂警戒牌。

(2)、当距离剩余20m时,必须停止回风巷的工作,待贯通后方可进行施工。

(3)、当施工到回风巷时,必须先与回风巷探通,采取先探后掘小断面掘进的施工方法,探眼布置三个,深度为3米。

(4)、当贯距离剩3米时,循环进尺减少为800mm,装药量也随之减少。

(5)、贯通过程中每班组必须对工作面的风筒加强维护,风筒距工作面端头距离不得大于5米,风筒有破口时及时修补。

(6)、瓦检员必须认真检查贯通工作面的瓦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停工处理,并及时向调度汇报。

(7)、跟班队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对工作面的瓦斯进行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工处理。

(8)、探眼探通后,最后一炮贯通前,必须通知通风科,得到允许后,方可进行贯通作业。

(9)、探眼探通后,采用放震动炮的方法贯通,先打通一个小断面,然后向回风巷内逐渐刷大到设计断面,并进行临时支护与永久支护。

小断面贯通后,严禁人员从小断面处穿行。

(10)、巷道贯通后应对贯通地点及时进行加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3、贯通后的安全技术措施:

(1)、贯通后,必须停止工作面内的一切工作,配合通风员调整通风系统。

(2)、通风员必须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九)、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1、贯彻本措施的同时,一并贯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八条。

2、整个贯通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现场跟班指挥、作业。

3、参加施工的所有跟班领导、施工人员必须贯彻、学习、熟悉本措施。

队长要照章指挥,工人要照章作业。

未学习本措施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十)、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1、水灾避灾路线

当工作面发生水灾时,人员要迅速利用一切通道进入较高巷道,并沿较高巷道撤至安全地点,严禁进入盲巷避灾。

避水、顶板灾害路线:

工作面→轨道巷→井底车场→材料斜井→地面

2、火灾、瓦斯、煤尘灾害避灾路线

当发生火灾时,人员必须利用一切灭火器材直接灭火,电器着火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然后采取灭火措施,当火灾较大难以控制时,所有人员必须先戴好自救器并迎着新鲜风流进行避灾。

工作面→轨道巷→井底车场→材料斜井→地面

3、各班要保持沿线通讯线路畅通,如有紧急情况使所有地点人员能通知到。

工作面迎头电话等要常设人看护。

工作面电话距迎头不超过100米。

4、当发生水灾、火灾时,要先处理,当无法处理时,沿以上避灾路线撤离。

同时向区值班和调度室汇报,汇报要求讲清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性质、程度及影响范围。

5、当班跟班人员即为现场总指挥,跟班人员在跟班过程中,对岗位的人员情况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

6、每位跟班人员和班组长,都要熟悉和矿领导联系方法,以防发生事故时进行处理和抢救。

7、所有安全设施及防排水管路及设施均动态达到完好标准,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要求有备用的安全设施,要保证正在运行的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备用设施随时能保证立即正常使用。

8、对触电人员的急救措施是:

首先要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一定要先拉开电源或用干燥的木棍打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千万不要用手直接或用铁器去拨电线和触电者,并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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