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培训讲座123ppt保健食品相关知识讲座.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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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相关知识,第一部分:

保健食品的定义第二部分:

保健食品虚假广告及推销形式第三部分:

如何选购保健食品第四部分:

如何从外包装标识鉴别保健食品第五部分:

保健食品几种常见的违法行为及处罚的条款,保健食品的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

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7月1日施行,保健食品的特点,保健食品是食品的一种特殊类型保健食品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保健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保健食品安全、有功能,而无“适应症”、“禁忌症”和毒副反应。

保健食品不需要在医生监督下食用保健食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保健食品与药品、食品的区别,保健食品的功能种类,保健食品说明书内容要求,保健食品说明书应标注以下内容:

1、保健食品名称2、保健食品标志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3、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4、配料5、功效成分6、保健功能7、适宜人群8、食用方法9、日期标识10、储藏方法11、执行标准12、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名称与地址,可作为保健食品的原料和辅料,1、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87个主要是中国传统上有食用习惯、民间广泛食用,但又在中医临床中使用的物品。

87种名单:

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2、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114个不能在普通食品中使用。

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3、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真菌名单(11种),酿酒酵母、产朊假丝酵母、乳酸克鲁维酵母卡氏酵母、蝙蝠蛾拟青霉、蝙蝠蛾被毛孢、灵芝、紫芝、松杉灵芝、红曲霉、紫红曲霉,4、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生菌名单(10种),两岐双岐杆菌、婴儿两岐双岐杆菌、长两岐双岐杆菌、短两岐双岐杆菌、青春两岐双岐杆菌、保加利亚乳杆菌、嗜酸乳杆菌、嗜热链球菌、干酪乳杆菌干酪亚种、罗伊氏乳杆菌,保健食品禁止使用的原料,1、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共有59个)八角莲、八里麻、千金子、土青木香、山莨菪、川乌、广防己、马桑叶、马钱子、六角莲、天仙子、巴豆、水银、长春花、甘遂、生天南星、生半夏、生白附子、生狼毒、白降丹、石蒜、关木通、农吉痢、夹竹桃、朱砂、米壳(罂粟壳)、红升丹、红豆杉、红茴香、红粉、羊角拗、羊踯躅、丽江山慈姑、京大戟、昆明山海棠、河豚、闹羊花、青娘虫、鱼藤、洋地黄、洋金花、牵牛子、砒石(白砒、红砒、砒霜)、草乌、香加皮(杠柳皮)、骆驼蓬、鬼臼、莽草、铁棒槌、铃兰、雪上一枝蒿、黄花夹竹桃、斑蝥、硫磺、雄黄、雷公藤、颠茄、藜芦、蟾酥。

2、国家保护一、二级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人工驯养繁殖或人工栽培的国家保护一级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3、肌酸、熊胆粉、金属硫蛋白,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下列情形和内容(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

(一)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含有使用该产品能够获得健康的表述;(三)通过渲染、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者疾病,或者通过描述某种疾病容易导致的身体危害,使公众对自身健康产生担忧、恐惧,误解不使用广告宣传的保健食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恶化;(四)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神秘化语言、表示科技含量的语言等描述该产品的作用特征和机理;,(五)利用和出现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六)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七)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或扩大适宜人群范围,明示或者暗示适合所有症状及所有人群;(八)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疗的作用。

(九)与其他保健食品或者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进行对比,贬低其它产品;(十)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的;(十一)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十二)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的;(十三)含有“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的;,(十四)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的;(十五)声称或者暗示保健食品为正常生活或者治疗病症所必需;(十六)含有有效率、治愈率、评比、获奖等综合评价内容的;(十七)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使用保健食品的。

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销售形式,1、以健康讲座的名义推销保健食品:

租用临时性场所(礼堂、饭店等),以健康讲座的形式出现,对象多为中老年人群。

宣传内容:

夸大保健食品的功能功效,误导广大市民混淆药品与保健食品的概念,然后以送货上门的方式,将保健食品销售给群众,导致其上当受骗;2、以会员制的形式推销保健食品:

有个别保健食品的生产(经销)单位,为了减少经营成本,或者逃避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首先发展一些会员,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会员推销保健食品,然后再利用会员帮其进行销售;,3、以义诊的名义推销保健食品:

推销人员身着白大褂,以所谓医生的名义看病,不收任何费用。

通过几次接触后,取得大家的信任后,告之其保健食品可以对身体健康有帮助,自己可以联系到较低价格的正规产品,然后将产品推销给大街,导致消费者上当受骗;4、免费旅游的形式。

如何选购保健食品,正确认识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一般不能在短时间内有明显保健作用1、弄清自己购买的是保健食品还是药品,不轻信广告或销售承诺,不把保健食品当药品用来治病,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向正规医生咨询是否适用此类保健食品;2、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到有卫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商场、超市或药店;3、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认准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及保健食品的标志;4、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看清产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5、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看清保健功能及适用人群、不适宜人群等内容;6、购买保健食品时应索取并保存好销售发票。

如何从外包装标识鉴别保健食品,“六看”保健食品辨真伪一看产品名称二看保健食品标志三看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四看保健功能五看卫生许可证号六看生产许可证,一看产品名称保健食品的产品名称必须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其中第四条中“不得以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某一保健食品或保健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的相似或相同”最值得注意。

由于价格又往往低于正品,消费者稍不注意就会上当受骗。

二看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标志俗称“蓝帽子”标志,为天蓝色图案,下有“保健食品”字样,产品批准文号及审批部门,并按相关规定印刷在产品包装的左上角。

伪劣保健食品常可单从保健食品标志而加以辨别,常见错误有以下几种:

第一、单有“蓝帽子”图案和“保健食品”字样而其下无批准文号和审批识常可发现其为“卫食证字”产品(普通食品),企图套用“蓝帽子”标识蒙混过关。

第二、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年份)第*号”,而下标识的审批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卫食健字是卫生部2003年及其以前的批准号,自2003年保健食品注册职能移交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后,新审批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一律为“国食健字”号,因此绝不存在国家食药监局审批“卫食健字”的证号。

第三、批准文号下面未标识审批部门,而是标识了其他内容,如GMP证号或生产卫生许可证号等,须指出的是,批准文号系属卫生部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而GMP证书和生产卫生许可证则由省级保健食品监管部门颁发,正规产品是不可能将其标识印在保健食品标志下面的。

三看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相当于产品的身份证,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能查询到该产品的注册名称、原料、保健功能、适用人群以及变更申请等一系列相关信息。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格式大致可分为两类:

卫生部发放的“卫食健字(年份)+第*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放的“国食健字+1位字母+2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国产保健食品使用字母“G”,进口保健食品使用字母“J”。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形式1、国产保健食品批准文号都有“食健字”字样例如:

卫食健字(2001)第0069号(2003年以前),国食健字G20040243(2003年以后),2、进口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卫进食健字(四位数年份第*号)”例如:

卫进食健字(1999)第007号批准文号为“卫食健进字(四位数年份)第*号”例如:

卫食健进字(2000)第0024号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J四位数年份四位数编号”(2003年以后)例如:

国食健字J20040012查询网站:

1)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的基础数据库查询;2)登陆卫生部数据查询中进行查询。

第一、产品所标识批准文号的顺序号超过该年份最大顺序号的产品为伪劣。

第二、卫生部与国家食药监局的职能于2003年交接,这一年的批准文号既有“卫食健字”,又有“国食健字”,但决不可能存在“国食健字”年号为2003年前的产品,反之亦然。

如何判断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真伪,第三、由卫生部审批的文号格式较多,如1996年的文号是适用两位数年份“(96)”、在1997-1999年内其四位年份是用的中括号而非小括号等,这些细微差别本可作为辨识真伪的特征,但实际操作起来确不尽然,因为批准文号会随着保健食品生产厂家的变更或转让而改变。

例如,一个证号为“卫食健字1999第042号”的产品,其公司在2002年申请了变更,虽然它的证号仍保持不变,但它的格式则变为“卫食健字(1999)第042号”,但可断定的是,在2000年及其以后批准文号“年份”若仍适用中括号的产品则为伪劣。

在“卫食健字1999第0170号”和“卫食健进字1999”第0045号”之前的顺序号以三位数标识,以后的则为四位,若发现其后的保健食品顺序号仍为三位数标识(如卫食健字(2002)第170号),亦可断定其为伪劣产品。

最后,若是没有发现以上这些明显错误,可将此批准文号输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库进行查询,以鉴定真伪。

四看保健功能目前或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功能共有27种以及营养补充剂。

此外,在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中,有少量产品还被批准了具有抗氧化、升高白细胞、改善微循环功能和防护齿功能等功能,而且一个产品只能标识一至两个功能,超出这些功能的保健食品宣传均属违法行为。

保健食品不得使用“治疗”、“治愈”、“疗效”、“痊愈”、“医治”等词汇描述和介绍产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以图形、符号或其他形式暗示前述意思。

虫草益肾胶囊,进品商品商检号2009TWG-309-7,西藏黑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功效】肾亏腰痛、肾阳不足、阳蒌、早泄、肾囊湿冷、性功能障碍、性欲低下、阴茎短小、射精无力、前列腺炎等症。

非药品标示无效批准文号;违法标示功能主治和治疗疾病有关内容。

六十六味帝皇丸,藏卫食健字(2008)第068号,西藏康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功效】前列腺增生、眼花心悸、尿频尿急。

非药品标示无效批准文号;非药品仿冒药品通用名;违法标示治疗疾病有关内容。

壮肾安神,国食健字G20040908,西藏深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功效】补肾壮阳、阳痿早泄、尿频尿急、气血亏虚、腰膝酸软、记忆减退、失眠健忘、性欲减退、耳鸣目眩、女性月经不调、黄褐斑、老年斑等。

非药品标示虚假批准文号;违法标示功能主治。

五看卫生许可证号根据“卫生部关于保健食品标签上标注卫生许可证号有关问题的批复”,2003年7月1日前生产的未标注卫生许可文号的保健食品,在有效期内允许继续销售。

保健食品的有效期多为3-5年,即,现在市场上销售的保健食品均必须标识有卫生许可证号。

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由省级卫生部门审批,2007年前无并无全国统一的编码格式自2007年后,食品卫生许可证开始执行统一编号格式,即,(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食证字(发证年份)第*-AAYYYY号其中*指行政区域代码”。

AA表示经营方式代码,其中保健食品生产为06。

YYYY指顺序编号。

此外,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委托生产加工的食品,其产品最小销售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应当分别标明委托方,受委托方的企业名称,生产地址和卫生许可证号,在查询时也应注意委托生产厂家是否具有保健食品生产资质,凡是不具备有保健食品生产资质的厂家所生产的保健食品均属不合法的保健食品。

六看生产许可证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施行后,食品卫生许可证停发,改由质检部门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有“QS”标记。

目前市场上标有“QS”标记的产品。

应当成普通食品处理,如出现声称保健功能的情况,可移交质监局。

国家总局将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一、打“四非”的具体内容二、“四非”的处罚原则三、“四非”的处罚依据,一、打“四非”的具体内容,

(一)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

(二)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

(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四)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

二、“四非”的处罚原则,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三、“四非”行政处罚依据,

(一)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

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八十七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地下黑窝点生产保健食品的;2.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的;3.在生产过程中偷工减料、掺杂掺假或者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保健食品的;4.生产的保健食品存在重金属、微生物超标等质量问题的;5.违法违规委托生产的。

(二)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

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八十七条、九十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的;2.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的;3.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4.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的;5.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未履行市场开办责任的。

(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

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八十六条和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2.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

(四)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

发现下列情形的,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九十四条相应规定予以处罚:

1.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的;2.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的;3.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的;4.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5.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的。

保健食品几种常见的违法行为及处罚的条款,1、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而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处罚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2、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依据第八十五条处罚。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3、经营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4、保健食品中添加药品的(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除外),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5、食品经营企业进货时应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6、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

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7、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涉不符合规定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8、使用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行为的,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安全负责,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生产、销售产品需要取得许可证照或者需要经过认证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由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二十四条、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修改为: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十五条、将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修改为: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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