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北路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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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北路监理规划

XX市铁道北路道路排水工程

监理规划

编制人:

编制日期:

 

审核人:

审核日期:

批准人:

批准日期:

 

XX市铁道北路道路排水工程

监理规划

1、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

XX市铁道北路道路排水工程。

1.2工程位置:

位于XX城区内铁道北侧,东起绣水大街,西至火车站广场。

1.3工程规模:

该道路全长1.09公里,道路现状为一块板,现状机动车道宽29m,两侧人行道因有住房宽窄不一,两侧布置3.50m宽的人行道和3.50m的绿化带,有特殊情况现场按实际卸定。

1.4设计单位:

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1.5施工单位:

XX市城建设施养护工程队。

1.6建设单位:

XX市建设局。

1.7工程预计投资总额:

7226730.55元。

1.8工程计划工期:

2014年3月10日至

2014年5月10日

1.9工程特点

由于该工程属旧路改造性质,平面线形设计基本保持不变,道路中心线位置以现状为准,因两侧建筑基本形成,而且沿路两侧已敷设许多管线,因此纵断设计基本遵循现状竖向高程,避免进行大的竖向变动,路面结构层采用沥青砼路面,按照设计,分层铺筑3:

7灰土,水泥稳定碎石厚20cm,粗粒式沥青砼5cm,细粒式沥青砼3cm,摊铺沥青砼面层前应喷洒乳化沥青,做结构层。

排水部分根据设计规定及现状地形,雨污水分别就近排入城建街、桃花山街及绣水大街雨、污水管(沟),雨污水管道检查井应设置沉泥池坑,坑深50cm,其它按设计施工。

人行道采用彩色预制块铺装,按要求设置盲道及残疾人坡道,立沿石采用锯解花岗岩加工制作达到要求实用。

本工程各分项要达到《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检验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监理工作范围:

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3、监理工作内容:

按照要求,监理工作内容为:

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

4、监理工作目标:

根据本工程的招标要求,本工程监理目标为:

质量目标:

优良工程

工期目标:

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5月10日

投资目标:

以施工投标中标价为控制目标,力争不突破投资额。

5、监理工作依据:

5.1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定。

5.2监理合同。

5.3施工招标文件。

5.4设计图纸、变更单、洽商单。

5.5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

●《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CJJ4-9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90)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90)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21-90)

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及人员配备

总监理工程师:

王昌盛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7.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7.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7.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7.4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8、监理工作程序

1)施工阶段监理程序

2)投资控制工作流程

3)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4)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5)技术联系流程

6)主要设备采购验收流程

7)材质核定流程

8)分项(隐蔽)工程检验流程

9)支付工程款流程

10)工程竣工初验流程

11)保修阶段的监理程序

12)工程变更程序

13)设计变更程序

1)施工阶段监理程序

 

2)投资控制工作流程

审核投资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

 

3)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4)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5)技术联系流程

 

6)主要设备采购验收流程

 

7)材质核定流程

申报

 

8)分项(隐蔽)工程检验流程

 

9)支付工程款流程

 

同意或改变支付数额

 

10)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建建[2000]142号文]

 

 

11)保修阶段的监理程序

 

 

12)工程变更程序

 

 

13)设计变更程序

 

 

9、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9.1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

9.1.1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

A、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措施

●核查项目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和相关规定。

●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落实。

●检验各级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持证情况。

●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B、查验承包单位测量放线

●参与业主向承包人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交接工作,并对承包人的测量复核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对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对控制工程的位置、高程尺寸及其线形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在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段落或总体工程项目的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汇总并提出各项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

C、检验承包单位的试验工作,签认材料、构配件。

●试验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试验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承包人的试验室进行检验,并督促承包人定期到政府监督部门对仪器进行标定。

●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主要材料进行复试,并将复试结果及出厂质量证明、随“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对进场材料进行外观检查,按规定抽样复试。

●审查混凝土、砌筑砂浆配合比申请单、砼开盘鉴定,并应对现场搅拌站的设备、材料的管理进行检查;对商品混凝土生产厂家资质、生产能力和质量控制措施进行考察。

●承包单位应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构配件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

●进场的钢筋砼园管及钢筋砼盖板,承包单位应进行检验、测试,判断合格及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

●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签认审查结论。

D、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规格、型号是否满足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承包单位填写(月)工、料、机动态表报项目部。

E、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施工前承包单位应将道路工程的土方、基层及面层压实,排水管渠工程中的石砌方渠的施工工艺及劳动力配备、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查。

●承包单位应将季节性的施工方案(冬施、雨施等)提前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上述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审定结论。

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不准施工。

9.1.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事中):

A、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发现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艺和操作。

并对石砌方渠的砌石工艺及沥青砼路面的施工进行旁站,及时纠误,并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方式,要求承包方整改。

承包方整改后,把结果以书面方式回复,监理工程师复查。

B、验收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完成,承包单位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

●监理工程师对所报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检查,如不合格,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由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复查。

●监理工程师对隐检合格的工程签认“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准予进入下道工序。

C、分项工程验收:

●承包单位在一个分项工程完成后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

●监理工程师对所报验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抽检、核查。

●对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确认质量等级。

●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由承包单位整改,复查和再评定。

D、质量控制要点:

(A)道路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a)路基工程

●路基挖土的开挖程序(方法)、挖至路基顶面时的预留碾压沉降高度、超挖或土质松软路段的处理、压实度及外观质量。

●路基填土的基底层处理要求、用土质量(控制最佳含水量、最大干密度)、填土松厚度、碾压遍数、压实度及外观质量。

●不填不挖路基在遇有地下水位较高或土质湿软情况下,应控制处理措施(可采用晾晒、换土、石灰处理、设置砂垫层、砂桩等措施)。

●工程结束时,必须检查填挖方路基土层标高、宽度、边坡及中线的位置,外形。

(b)石灰土底基层

●工程所用的石灰土进行标准试验,提交石灰CaO+MgO含量、土的塑性指数、灰土配合比和压实度等技术指标的试验报告。

●施工过程中,检查拌和灰土的石灰剂量、颜色均匀性和含水量;

●检测摊铺灰土的厚度、标高、宽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稳压、碾压的原则、速度、遍数和对压实度进行检验;

●查找工程缺陷,发现有裂缝、软弹等现象,制定补救措施,及时指定承包人进行处治。

●施工完时,及时检测石灰土基层的压实度、平整度、厚度、宽度、中线高程及纵横坡度,并对外观进行检查。

(c)水泥稳定层

●抽检到场混合料的实际含水量、松干密度、实干密度、拌和均匀度等,如实际含水量低于最佳含水量1%以上时,指示承包人洒水增补,发现颗粒分离现象,摊铺前应予补拌均匀。

●摊铺时,控制最佳含水量、松铺厚度、平整度及混合料颗粒均匀度;多层摊铺时,应控制上下两层结合部。

●碾压时,控制其最佳含水量,先轻后重碾压原则,检测碾压密度,发现问题及时纠偏。

●碾压完成后,及时检测平整度、厚度、宽度中线高程及纵横坡度,并进行外观检查,合格后签字认可。

(d)沥青砼

●检查测设的各种测桩是否齐备,控制边线高程、路面高程及平整度。

●检测运至现场沥青混凝土的外观质量、车上温度,不合格拒绝卸料。

●检查摊铺、碾压等各道工序的施工工艺流程。

●控制碾压温度、碾压遍数,碾压密实度及外观质量。

●检查接茬、夯边施工质量。

●道路面层成型后,应及时对面层外观及外型各部尺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补,使之符合设计规定,合格签字认可。

(e)附属工程

侧石、缘石、人行道:

●检测侧石、缘石、人行道板等预制件的半成品规格及外观质量;

●检查施工放样及高程;

●检查基底的平整度、整体均匀密实度;

●检查预制件安砌的水泥砂浆规格;

●检查现浇砼所用水泥、集料、砂的规格及用量;

●安砌(或铺筑)完成后,应及时对侧石、缘石、人行道外观、外形尺寸等进行检测。

雨水井、支管

●检测井位、支管定位、定向和高程;

●检查井框、井箅子及支管的出厂质量是否合格;

●随时抽查水泥砂浆、砖的抗压强度;

●检测水井的内外砌筑尺寸及支管接口质量;

●检查井、支管的回填压实质量;

●上道工序完成后及时检测井口高程与路边线吻合等情况,并对外观进行检查。

(B)管渠质量控制要点

(a)钢筋砼园管及方渠沟槽质量控制要点

●检测开挖断面、槽底高程、槽底坡度、槽底预留保护层厚度、检查边坡支护设施。

●检查排水、雨、冬季施工措施落实情况。

●遇大孔土及墓穴、施工超挖、槽底土层受扰等情况时,应会同设计、业主、承包人共同研究制定地基处理方案、办理变更设计或洽商手续。

●检查槽底地质状况是否与地质报告相符。

(b)钢筋砼园管管身及基础质量控制要点

●检查沟槽回填质量。

●检查垫层平面位置、高程、垫层密度是否符合设计或规范规定。

●检查混凝土管座施工配合比,混凝土抗压强度、模板尺寸、模板安装是否牢固,混凝土振捣是否密实,混凝土表面峰窝麻面的程度。

●管道中心、高程、坡度与设计的偏差值。

●相邻节管子的错口量。

●管子稳固质量。

●管肩混凝土浇筑质量。

●排水管道接口质量。

(c)砖渠渠身及基础质量控制要点

●检查砌筑施工工艺、砌筑质量应满足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所提要求。

●复检砂浆抗压强度,混凝土盖板质量。

●复检砌体断面尺寸、平面位置、高程、中心线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砌体的平整度、垂直度,勾缝是否符合规定。

E、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处理

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应按规定程序由总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协商处理有关的技术、经济问题。

F、根据监理合同行使质量监督权,在施工中发生违规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及时下达停工整改指令。

G、严格质量签证制度,工程款支付行使质量否决权。

H、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组织质量协调会,并印发会议纪要。

I、建立质量监理日志,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9.1.3工程质量的“事后”控制

A、分部工程验收:

承包单位在分部工程完成,自验合格后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汇总评定,填写“竣工工程报验申请表”并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报项目监理部签认。

B、工程竣工验收:

●承包单位在单位工程项目完成,自检合格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填写“工程竣工报验申请表”并将全部竣工资料(包括分包单位的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验收。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检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完善。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本专业工程质量、使用功能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方式,督促承包单位整改,再次复验。

●项目监理部认为具备交验条件后,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四方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

如局部需要修改和完善,符合要求后再验;验收结果符合合同要求,有关各方共同签署竣工验收书,并认定质量等级。

●竣工验收完成,由项目总监和验收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盖章并送承包单位一份。

9.1.4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除通过巡视旁站及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进行处理。

A、对可以通过返修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承包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后重新验收。

B、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除责成承包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外,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形容,经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后重新进行验收。

C、监理工程师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

D、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相关部门处理;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告监理单位。

9.1.5工程质量控制的措施

组织措施: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

技术措施:

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

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严格质量检验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不予签证。

9.2工程进度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9.2.1工程进度控制的方法

A、审批工程进度计划:

a、承包单位依据施工合同工期目标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必要时制定旬或周施工作业计划。

并按时填写“施工进度计划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

b、施工进度计划如有重要的修改意见,要求承包单位修改后,重新申报。

c、施工进度计划,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批准实施。

B、监督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

a、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并做出必要的记录。

b、根据检查结果,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价和分析,如有偏离,通过每周监理例会进行协调,提出措施。

c、承包单位每月25日前报“()工、料、机动态表”。

C、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

a、当监理工程师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严重偏离计划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甲、乙、监理三方会议进行原因分析,研究措施,保证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

b、承包单位有正当理由,必须延长工期时,在取得甲方监理方认可的前提下,承包单位应填报“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批准,重新调整进度计划。

9.2.2工程进度控制的措施

组织措施:

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

技术措施:

建立施工作业计划体系;增加相同作业的施工面。

经济措施:

对由于承包方的原因拖延工期者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9.3工程投资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9.3.1工程投资控制的方法

A:

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中标价为依据,认真审核合同内月进度款工程计量,单价及取费标准。

B:

严格审核设计变更、洽商以及索赔等合同外费用的增、减。

C:

严格执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D:

经常进行工程款支付实际值与计划投资控制值的阶段分析。

E、通过风险分析、找出工程造价最易突出,最易发生索赔原因及部位,制定防范性措施。

F、投资控制操作:

a、工程量计量:

●工程量计量每月一次。

●承包单位每月25日根据实际进度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填写“()月工程计量报检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监理工程师对月完成量报检表内容进行核实无误,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b工程款的支付:

●承包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审批的月完成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约定(投标概算)计算工程进度款并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投标概算及有关定额审核、确认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c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合格签字后,承包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监理工程师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并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提出审核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各方协商的结论,签发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办理结算事宜。

●工程保修时段结束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保修期抵押款的返还事宜

9.3.2工程投资控制的措施

组织措施:

项目监理组织结构中,明确投资控制者及其任务,使投资控制有专人负责;

技术措施:

主要包括对图纸、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监督审查,从技术领域研究投资的可能;

经济措施:

经常比较投资的计划值与实际值,严格审查各项费用支出,采取对节约投资的奖励措施等;

合同措施:

利用签订的各种合同的法律效力,监督、督促双方执行合同,避免造成索赔事件的发生。

9.4合同管理

9.4.1工程暂停及复工

9.4.1.1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按照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

9.4.1.2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9.4.1.3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工程项目停工范围是。

9.4.1.4由于非承包单位且非10.4.1.2条中的后4款原因时,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就有关工期和费用等事宜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9.4.1.5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或其它非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如实记录所发生的实际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9.4.1.6由于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恢复施工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9.4.1.7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签发工程复工报审表之间的时间内,宜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

9.4.2工程变更的管理

9.4.2.1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项目监理机构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关条款,在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

1)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原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2)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3)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评估情况与承包单位的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

工程变更单应符合C2表的格式,并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的设计变更文件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9.4.2.2项目监理机构处理工程变更应符合下列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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