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中的政府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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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中的政府职责

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中的政府职责

  摘要:

公共文化服务既是人类精神生产的重要内容,又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

在现代社会,享有公共文化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公民文化权利,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则是政府的重要职责。

构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各个方面都承担着十分重要的社会服务功能。

对于公共文化,做好把握方向、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强化扶持、有效监管等服务工作是政府的文化职能。

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是政府努力的目标。

为此,要在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中规范政府行为。

  关键词: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府职责

  中图分类号:

G1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194(2009)05―0113―04

  

  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建立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也是我们党和政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成及其功能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先进文化理论研究服务体系、文艺精品创作服务体系、文化知识传授服务体系、文化传播服务体系、文化娱乐服务体系、文化传承服务体系、农村文化服务体系等七个方面。

  1,先进文化理论研究服务体系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具有基础性和引导性意义。

理论研究既是对人类社会实践的高度总结,也是对人类发展进步的指引。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大力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和建设,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统领我们的各项工作,其主体主要是各级社会科学院、各级社会科学联合会、各级党校、高等院校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人员,以及各种社会科学学会和民营社科研究机构等。

  2,文艺精品创作服务体系的主要任务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丰富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

它以提供原创作品为中心,而与各种表演娱乐活动相区别,其主体主要是各级文联,作家协会,各类影视、戏剧创作生产机构和民营艺术创作生产机构。

  3,文化知识传授服务体系解决的主要问题是把人类积累的文明成果通过各种形式传达给社会,让人们了解人类发展的历史和创造的文化,起到开启蒙昧、增进知识、提高素养的作用。

这类机构主要是各级各类图书馆、科技馆、文化教育单位,其服务特色更加突出,公益性更加明显。

  4,文化传播服务体系是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职能中受众面最广、影响力最大的部分,它担负的主要任务是传播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传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宣传人民群众建设美好生活的积极态度和奋斗精神,并建立与世界沟通、交流的桥梁,其主体主要由各类广播电视、报刊图书等出版物和网络系统构成。

  5,文化娱乐服务体系的职能主要是通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文化娱乐的场所和产品,在潜移默化中传播先进的文化理念,陶冶健康的情操,培养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这主要以各类艺术表演院团、影剧院、文化馆(站)为主体。

  6,文化传承服务体系的职责是让社会了解文明发展的历史,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中华民族精神,深化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历史文化的展示,增强民族自豪感、自信心,激励人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决心与信心,这主要以各类博物馆、纪念馆、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为主。

  7,农村文化服务体系主要是通过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升农村文明程度,增强农业发展能力,这需要以文明村镇为中心,以各类农村文化站、文化大院、文化专业户为依托。

  由以上方面构成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承担着十分重要的社会服务功能。

通过方方面面的文化服务,发挥传播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统领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功能;发挥继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中华民族伟大精神,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努力投身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热情,鼓舞千百万劳动者为创造美好生活贡献聪明才智的积极性功能;发挥提供文化场所、阵地和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功能;发挥通过文化活动,启发人们的想象力、创造力,培育人文精神与人文情怀的功能;发挥通过文化产品的创作,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原创力的功能,等等。

  

  二、公共文化服务是现代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

  

  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让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各级政府责无旁贷,不能缺位,必须成为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

  第一,政府应确立公共文化服务的最低标准。

人民代表大会应该通过立法保障公民的文化权益,政府要依据公民的宪法权利和财政收入,“改变公共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支出在公共财政支出中的总量与比例,制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低标准,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

”通过立法,强化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职责,就不仅仅是要求政府尽力做好基础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保证普通民众能够获得最基本的文化服务,而且是法定为政府的法律责任义务。

这里,我们应该看到一些地方大量建设豪华文化设施的做法是不合适的。

公共财政在文化建设方面的投入虽然大幅度增加了,但却没有让最广大的普通民众得益。

群众需要大量便于接近和使用的小型文化设施,而标志性文化建筑往往只是为政府官员的政绩“贴金”。

  第二,政府应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行大力扶持。

一方面,我们要实现领导和工作机制的创新,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财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分工负责,工会、青年团、妇联、文联、作协等人民团体积极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

要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扶贫攻坚计划,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另一方面,政府要制定公共文化支持和扶持政策,实现投入机制和投入方式创新。

为促进公共服务方式的多元化、社会化,政府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简化审批登记程序,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兴办实体、赞助活动、免费提供设施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要鼓励组建各级各类文化产业组织、文化基金会、文化投资公司,也要充分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和民间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新格局。

从国际经验和我国近几年的实践来看,非营利的公益性文化项目往往是社会资本感兴趣并能够有所作为的一个领域,因为捐资兴建各类公益性文化项目,既是社会资本回馈社会、体现自身价值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其扩大社会影响、增加企业或个人知名度的一种重要方式。

  第三,政府应该提供公共文化信息共享平台和文化交易网络,促进文化资源信息交流和文化合作。

文化信息共享平台就是利用政府文化网络,及时发布文化产业政策、动态、发展规划和市场供求等方面的信息,为各地文化企业了解国内外的技术、市场、资源、资金等情况提供便利,实现信息、技术、人才的有效交流。

建立公共文化信息共享平台是政府根据法定的职能,利用资源提供文化服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应把这一工作作为政府的刚性职能,纳入国家的法规体系之中,使其不因领导人的爱好、重视与否而改变,也不因民众的瞩目与否而减弱。

政府打造文化产品交易平台,就是依据市场需求,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完善文化市场法规和秩序,确立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形成一个面向市场、面向全国、面向世界的文化产品交易与合作的网络,促进文化产品与文化项目的交易、开发,促进文化产业与文化市场、文化产品与文化消费、文化服务与文化增长的有机结合。

  第四,政府应该着力培育和发展文化中介组织和培养文化经纪人,把文化中介机构和文化经纪人的建设纳入法治轨道。

文化中介机构和文化经纪人是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力量,是文化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环节,是国际文化交流与文化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

目前,我国文化中介机构建设的法治环境还不健全,文化立法与文化政策、文化的准人和文化的输出、文化艺术与文化产品之间还没有建立起法定的联系与内在的关系。

文化经纪人作为文化产业链条中的必要环节,还缺乏法律的认可和社会的认同,业内的道德规范和业务规则还处于萌芽状态。

因此,必须加快文化立法,完善专业化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和健全版权代理、广告经营、市场调查、信息咨询、资质认证等服务机构,逐步实现中介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

政府更要充分利用当前文化经济兴起的契机,加强对文化经纪人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文化艺术、市场营销、依法办事的综合素质,培养一支善经营、懂文化、会管理的文化经纪人队伍,并着手健全和规范文化行业组织,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作用、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行业统计、指导和管理。

  

  三、政府要注重解决统筹城乡文化发展问题

  

  当前,城乡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应该说已经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可是城乡文化发展方面差距的继续拉大,似乎尚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

实际上,重视城乡文化协调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应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问题,甚至是消除农村经济贫困更为基础性的问题。

从在农村的调查中,我们可以发现,凡是生活能够温饱或比较富裕的家庭,其户主大都是有一定文化的人;反之,那些经济状况相对较差的贫困户,则多缺乏一定的文化素养。

可见,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价值观念及其生活方式,以及生活环境的文明开化程度,从更深层次上决定着人们的命运。

贫困不仅仅是物质资源的贫困,更是社会资源的贫困,即智力贫困、信息贫困、观念贫困、文化贫困。

甚至可以说,“文化贫困是产生经济贫困的一个主要根源。

”所以,我们统筹城乡发展,必须走文化扶贫之路,向农民群众输入新的文化、知识和价值观念,传授实用科技,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群体的素质,驱散笼罩在贫困农民头上的贫困文化乌云,让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双手和大脑,变自己居住地的潜在财富为现实财富。

因此,着力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加快推进农村文化建设,切实加大城市文化反哺农村文化的力度,大力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农村电影放映、广播电视“村村通”、新农村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的基本阵地、基本队伍、基本内容和基本活动方式的建设,加快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国农村的公共文化网络,以现代先进文化克服农村文化贫困状况,这不仅是从根本上扭转农村发展滞后的正确道路,也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由之路。

  当然,统筹城乡文化发展,逐步提高如此众多农村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既是一项特别重要而又迫切的工作,又是需要长期投入、持之以恒、扎扎实实、不可急于求成的事情。

因此,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必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社会各个方面特别是涉农部门的通力合作。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文化单位、群众团体、各类企业以及诸多个人,都可以而且应该做出自己的贡献,采取有力措施,更新发展思路,创新内容与形式,实实在在地进行“从无到有”、“雪中送炭”的普及性工作,探索实践一条推动党和政府的主流文化宣传与农村既有文化传统有机结合又为广大农民喜闻乐见的有效途径,开创农村文化建设新局面。

为此,必须强调以下几点:

  首先,要认清农村文化工作的重要性。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农村文化工作方面存在两个突出问题。

一是“软”,只重经济建设不重文化建设,使得农村文化工作被虚化。

二是“偏”,在文化整体工作上,又只重视城市不重视农村,只重视在城市里建设博物馆、大剧院等标志性建设,不重视在农村开展春风化雨的文化活动。

对此,各级领导要统一认识,把农村文化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干部晋升考核指标,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大工作力度,加大投入。

  其次,要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我们应该清楚,为农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的责任,农村文化设施的硬件、软件建设需要政府和社会不断投入,才能在统筹城乡发展中为农村及时注入新鲜的文化气息。

近年来,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距离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营高效、服务优质、覆盖农村的统筹城乡发展要求还相差很远。

对此,各级政府必须科学规划,按照统筹城乡文化发展的要求,以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通过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规范转移支付,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困难群众倾斜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再次,要扶持农民自办文化和发展文化产业。

农村文化建设不仅要服务农民,更重要的是要调动农民创造新文化的积极性,使农民成为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

农民既是农村文化的创造者,也是农村文化的传承者。

文化建设自下而上地进行比自上而下命令来得实在、有效,农民的主角地位不能动摇,他们所发挥的作用不可低估。

农村文化只有深深植根于广大农民群众中,才有旺盛不竭的生命力。

这些年,各级政府都在不断开展“文化下乡”工作,这些活动也确实为活跃农民的文化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注重“送”的同时,我们还应该重视培育农村文化的内生机制,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农村文化并让他们成为文化的主体,使农村“土生土长”、“不走”的文化发展壮大起来。

  

  四、在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中规范政府行为

  

  由于受传统文化管理体制管办不分、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等影响,机构庞大、职能不清、机制不活、效益不高问题突出,成为制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难点。

因此,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政府行为,既要转变作风,转变职能,又要实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由主要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改善宏观调控,转变文化资源配置方式,加快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

这是解决文化领域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关键所在。

首先,政府管理部门要放权。

从改革的实践看,要下放国有文化资产的使用权,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委托、承包、租赁、转让等多种形式,将目前文化单位所使用的文化资产授权文化单位法人代表经营管理;要下放干部人事自主权,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在授权基数内相对自主,文化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执行;要下放收益分配自主权,公益性单位改革现行工资制度,文化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执行;要下放文化发展的经营管理权,政府不再直接下达指令性文化产品生产计划,不要无偿调用文化企业的人、财、物和文化产品,建立文化产品政府采购制度。

  其次,政府管理部门行为要规范。

政府管理文化的职能要通过法律得到明确而恰当的界定,凡是市场机制能够很好解决的问题,政府就不必干预;“凡是市场机制不能解决的问题,政府则必须负责。

”政府管理部门要有民主的、透明的决策程序。

政府管理部门权力要受到法律法规的有效约束,对政府管理文化的内容、方式、权限等做出符合市场经济和精神文明要求的、尽可能详细的规定。

  再次,政府管理部门职能必须转变。

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主要为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不直接干预微观文化活动和企业。

政府要把管理重心放在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上,管导向、管原则、管规划、管布局、管市场、管秩序,管住方向,管活机制,管好质量,管出效益。

真正形成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文化行政管理体制,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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