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年金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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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年金研究报告
中国企业年金研究报告
前言
企业年金在中国是一个全新的话题,它源于西方的职业年金或雇主年金,是政府公共养老保障的重要补充。
我国计划在“十五”期间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不同于社会保障,又区别于商业保险。
它是企业及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年金涉及财政、金融、保障三方。
本报告介绍了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现状和将要执行的管理运行办法,同时提出企业年金是一个多方参与,竞争激烈,利益共享的、有着很大发展潜力的市场,寿险公司介入企业年金市场,将面对多重挑战。
我们建议,新华公司应该积极应对这些挑战。
第一章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与面临的问题…(4)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4)
♦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潜在问题…………………………..(5)
第二章中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和现状……………………(12)
♦中国企业年金发展历程和现状……………………………….(12)
♦中国行业单位的企业年金发展概况………………………….(17)
第三章国外企业年金的模式……………………………(28)
♦美国401(k)计划介绍………………………………………(28)
♦英国企业年金制度…………………………………………….(32)
♦香港退休养老保障制度概况………………………………….(36)
第四章我国《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简介…………………(41)
♦我国企业年金基本内容………………………………………….(41)
♦我国企业年金的运行与管理…………………………………….(43)
第五章企业年金的发展趋势和寿险公司的挑战………(52)
♦企业年金的发展趋势………………………………………….(52)
♦企业年金带给寿险公司的挑战……………………………….(58)
第六章XX公司对企业年金的对策建议……………....(66)
附件: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送审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一章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与面临问题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潜在问题
第一节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1.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
2.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来自企业和个人,按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费,并按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管理。
3.养老金的计发分为社会性养老金(即按社会平均工资的20%)和个人账户累计额两部分,共同组成。
第二节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潜在问题
一、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建国后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已走过50多年的风雨历程。
随着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养老保险制度也经历了深层次的改革和创新。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即1951—1957年的创建阶段、1958—1965年的调整与完善阶段、1966—1976年遭到严重破坏阶段和1976至今的重建和改革阶段。
我们着重从第四阶段即中国养老保险的改革历程来探讨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80年代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养老保障制度也开始进行改革。
至今,改革共经历了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80年代1984-1991年,以《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为标志,它确定了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资金由“三方负担”的原则和基金筹集实行“部分积累”的模式;第二时期是1991-1995年,以《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为标志,它进一步确立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目标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时期是1995年以后至今,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为标志,使养老保险制度从分散化走上统一化的道路。
中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结构可以表述为:
保障方式多层次,基金来源多渠道,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目前养老保险制度的上述结构性特点,是政府政策制定者基于中国经济社会宏观和微观形势的分析和判断形成的。
也就是说,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确定是在当时经济发展水平低、企业负担重、人口老龄化及与原有制度衔接等因素综合考虑的情况下出台的。
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口的进一步老龄化和这几年实际运行的经验总结,发现先行基本养老制度存在很多问题,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我国的养老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它与美国和新加坡的个人账户性质不同,中国的个人账户事实上是“不完全账户”。
目前为职工建立的个人账户只是一种计账手段,记录了养老保险缴费,和政府确定利率下的应得利息。
这些账户实际上是并没有积累资金,是“名义”的或是空的账户,因为企业与在职职工向个人账户缴费的大部分已经转用于支付现在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了。
这种转移支付是制度转换造成的。
我国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实行个人缴费,企业也不为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表面上不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的工资含量中也不包含养老保险这笔开支,实际上国家已经将这笔应属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从工资中扣除,以税收或利润的形式形成财政资金,又通过投资形成了国有资产。
同样,单位不为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这部分资金实际上也已扣除,以税收、利润形式上缴国家财政,然后再由国家财政返还一部分(企业以营业外收支列支)作为养老金发放给已经退休的职工。
按照现行制度中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已经退休的人员和在此制度建立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由于没有建立个人账户,没有自己的养老基金进行积累,从而形成了养老保险金的“缺口”或“隐性债务”,也可以说是国家对已经退休人员和实行新制度前就业人员的一笔欠债。
而且空账规模迅速扩大,个人账户实积累部分减少。
这实际上是在用未来的基金风险减轻当前的基金压力;把现在失业的风险转移到今后养老的风险。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到1997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历年积累为682.85亿元,1998年底减少到587.41亿元,空账规模由1997年底的140多亿元上升到448.85亿元,到1999年底个人账户空账已超过1000亿元。
我国“十五”计划纲要使用了“企业年金”的概念,这是总结世界一百多年来各类“雇主年金”和“职业年金”等补充社会保险的实践,结合中国国情作出的选择。
企业年金,即是由企业提供的养老金。
源于职业年金、雇主年金、补充养老保险等。
在即将实施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送审稿)中对企业年金的定义是:
指企业及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从企业年金的概念中,我们可以分析出几个中国企业年金的特征:
——企业年金是由企业与职工协商制定。
——企业年金的费用一般由企业和职工共同负担。
——经办方式较为灵活,有大企业自办、小企业联办、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金融机构经办等多种形式。
——基金实行长期积累和市场化运营。
——政府不承担直接责任,但通过制定各种政策(特别是税收方面)予以鼓励或限制,进行严格的监管。
企业年金在美国产生于政府养老保障之前,在欧洲国家产生于政府养老保障之后,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它具有减轻政府负担和提高退休人员生活的功能;但是企业年金又有其局限性,如果缺乏有效的政策、法律和监管,对经济发展和消除社会贫困具有反作用。
参考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建立和发展企业年金有可能要面对的挑战。
关于宏观方面:
企业年金是政府职能、功能和风险向企业职工以及市场的转移,企业和职工必须面对私营管理的高成本和市场风险。
现在欧盟政府正是通过补贴、命令、解约、规范、保险和最低担保待遇六方面直接影响企业年金发展。
企业年金跟据企业个性,被锁定的权利和视为劳动报酬一部分的利益,造成劳动力流动的障碍。
欧盟各成员国之间的待遇支付、信息管理各方面的差距,使劳动力的流动率只有2%。
企业年金在“十五规划”之前称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它开始于1991年,
——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首次提出“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能力为本企业职工建立”,成为我国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起点。
——1994年《劳动法》中规定: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养老保险”
——1995年劳动部为贯彻《劳动法》,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464号),对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基本条件、决策程序、资金来源、管理办法、待遇给付、经办机构、投资运营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确立了基本的政策框架。
10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企业年金事业有了较快发展,但在制度建设方面是严重滞后的。
无论在地方还是在行业,制定企业年金方案、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的都是少数。
从全国分布情况看,上海市、四川省、江苏省、深圳市等已经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
在行业方面,铁路、电力、邮政等行业已经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并且规定了具体的企业年金的运作程序。
从全国看,目前大部分省、市和行业还没有出台相应的办法和税收优惠政策。
从总体上分析,建立了企业年金的国有企业和行业企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就全国而言,企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险的第二支柱的作用基本上没有到位。
主要原因如下:
这里所说的“行业单位”是指中央直属的大中型国有企业(集团)。
他们主要从事交通(铁路、公路、水运)、通讯(邮政、电信、移动)、能源(电力、石油、煤炭)、金融(银行、保险)等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生产和经营。
2000年12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国发[2000]42号)中明确指出:
“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
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
”以此为开端,在九届人大五会议上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中提出,要在“十五”期间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劳动保障部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和养老保险司共同拟定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在《办法》中以《信托法》为支撑,以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法律关系区分了企业年金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等权能的界限,目的是建立一个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的中国企业年金制度,因为涉及金融系统多个行业的准入资格的认定,同时也涉及多个政府监管部门职能定位,所以《办法》正会签和协调中,社会各界期望着在“十六”大以后,企业年金的运行会有新的进展。
下面就我国《企业年金管理试行办法》做介绍和分析。
关于分配办法:
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的比例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按其缴费额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净收益率计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改革,将促动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随之给我国企业年金带来了发展空间,以国外经验来看,年金的销售有50%-70%是由寿险公司的团体业务承担。
企业年金将成为我国团险的主攻方向,是将来团体业务的主要增长点,已成为各寿险公司的共识。
XX公司面对这种难得的团险发展机遇及激烈的市场竞争,应该如何应对?
团体业务管理部在现阶段提出如下建议:
根据上述特点,公司的产品供应应更加丰富、更加灵活,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
为客户提供产品或保障方案时应逐步做到为客户“量身定作”。
另外,公司产品的推广应该有一个试销、改良、推广、再改良的过程。
因为国内的寿险市场常常在变,团险的客户需求常常在变,我们的竞争对手也常常在变,所以我们的任何一款产品要随应市场、客户和竞争的需求,不断改良,以保持在销售中的主导和有利地位。
如现阶段拓宽个人帐户功能,丰富投连产品帐户设置;个人交费部分可以在规定范围内,根据个人需求设置限定性领取条件等。
以上情况使企业缴纳高比例养老保险费,同时造成企业的“双重支付”:
一方面,企业按在职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为在职职工未来的养老进进行储蓄;另一方面,企业又要为已退休的职工支付养老金,替国家偿还职工的养老保险金欠债。
这是制度中不合理之处,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积累资金的保值和增值问题
截止到2001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余额为1054亿元,而1998年为612亿元。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基金结余余额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业。
”这种基金的管理方式,是从基金的安全性出发的,但没有顾及到基金的保值和增值问题。
对于个人账户的积累基金来说,基金的保值和增值意义重大,因为这笔资金是为未来退休者预留的养老金,关系到他们的老年生活。
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的意义在于:
第一:
可以防止通货膨胀对基金的冲击。
通货膨胀对养老金的影响有两方面:
一是造成已累计基金的养老保险基金的贬值;二是导致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加。
因为通货膨胀带来人们生活费用增长,靠养老金生活的老年人要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就必须提高养老金待遇。
要抵消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又不增加资金来源的负担,唯一的选择只能是靠基金自身的运作来保值、增值。
第二:
养老基金调整机制的要求。
社会保险待遇与工资水平或物价指数挂钩,是国际上通行的两项基本原则。
即社会保险待遇随全体劳动者工资水平的提高而相应增加,使退休者与在职职工一同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或随物价指数的变化而相应的调整,使其养老金的实际购买力不下降。
这既是保障的需要,又是公平的体现。
其结果必然导致养老金支出的增加,解决的最好办法是尽可能使基金保值和增值。
我国有关部门已认识到养老基金增值问题,在2002年5月9日的“第35届亚行年会中国日"研讨会上,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冯健身披露了全国社保基金运作模式的一些重要内容。
基本确立了安全至上、以实现保值增值为目的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运作模式。
同时他透露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
其中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低于50%,企业债、金融债不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40%。
风险小的投资由社保基金理事会直接运作,风险较高的投资则委托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进行投资运作。
然而2002年4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参与申购和配售的股份中国石化(600028),这也是社保基金首次进入证券市场的尝试,不幸由于证券市场风云变化,使社保基金账面亏损将达2.4亿元。
此事使有关部门对我国的养老基金增值问题十分谨慎。
三、人口老龄化的问题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将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自80年代以来,60岁以上的老年人平均将以3.2%的速度增长;1990年,中国老龄人口已经达到总人口的10%,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到2000年,中国的老年人口达到1.3亿,占总人口的10%以上。
如表1-1:
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变化趋势
表1-1
年份
年龄(岁)
人口数量(万)
占总人口比重(%)
1995
65岁以上
8091
6.7
1997
60-65
65以上
8.9
5.58
2000
60-65
65岁以上
8913
10
7
2010
65岁以上
11136
8.2
2020
60岁以上
65岁以上
25000
16474
18
11.4
2030
65岁以上
22586
15.3
2040
60岁以上
65岁以上
34000
29378
25
20.1
2050
65岁以上
29240
20.6
通过表1-1,可以分析出,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
1)老龄化过程来得晚、发展的快。
中国仅用10年的时间完成了发达国家50-100年完成的人口老龄化过程。
2)准老龄人口迅速增加。
中国的一个特殊现象,我们的法定退休年龄比国际标准低,特别是女工,50岁退休,女职员和教师55岁退休,几十年一贯制,致使大批这样的准老龄人口迅速加入到老年退休群体中来,他们提早享受退休待遇,加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负担。
截止到1999年,我国的养老金支出增长速度已经超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养老金支出与工资总额的比例迅速提高,这样使养老保险基金的供需之间存在着十分尖锐的矛盾。
预计到21世纪中叶,中国将出现2名职工供养1名退休人员的沉重的代际负担局面。
中国人口老龄化具有的发展速度快、老龄人口绝对量大及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特点,将产生两个负面的结果:
其一是退休人员的迅速增加,退休费用急剧增加,给养老保险基金造成巨大的压力;其二是由于经济增长的速度远远赶不上养老金的增长速度,而养老金的主要缴费承担者——企业无力承担过高的缴费率,同样国家财政也不可能为社会保险提供过多资助。
最终导致老年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没有保证或保障程度下降,而产生一系列社会问题。
小结:
中国现行养老保险的问题,解决的途径是多方位的,经过多次研讨和论证后,专家一致认为要真正解决问题,需要对养老保险的架构重新认识。
世界银行在《中国养老金体制改革》报告中提出了向三个支柱转变的建议,即建立三种性质的养老金计划。
如图所示。
第一支柱是有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国家基本养老金计划,它通过按工资收入缴费或税收融资筹集基金,按现收现付的财政体制进行分配。
这个基金不要求必须形成足够积累,因而不一定进入资本市场。
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作用是提供适当水平的基本养老金收入。
第二支柱是中央政府管制下的、个人账户储蓄计划即我们现在称为企业年金的养老金计划。
法律强制企业和职工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费,缴费完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退休以后按照其账户上的缴费积累和投资回报总值,以年金的形式领取养老金收入。
企业和个人有权选择基金的投资运营方式。
第三支柱是由企业或个人完全自由、自愿进行的个人储蓄积累计划。
本研究报告将重点探讨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在中国的发展及现状。
第二章中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和现状
♦中国企业年金发展历程和现状
♦中国行业单位的企业年金发展概况
第一节中国企业年金发展历程和现状
一、企业年金的概念:
二、企业年金的功能分析
首先,企业年金的促进功能:
1)由于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建立的退休金计划,不仅使企业与员工的利益紧密联系,而且是企业鼓励竞争、奖励忠诚和贡献的手段,同时也是企业吸引人才凝聚人才的重要措施;2)企业年金是改善老年生活的主要依托;3)建立企业年金可以降低国家基本养老的替代率,由此减轻政府在筹资、管理和支付养老金等方面的负担;4)计划的建立使职工权益得到保留,可以消灭一些故意违反劳动合同的现象,促进形成一个完善、规范的劳动力市场;5)养老储蓄数额巨大、储蓄期长,一旦进入资本市场必然繁生成为一种长期投资和高收益的金融工具,在提高国民储蓄率的同时,支持资本市场,促进经济发展。
其次,企业年金的风险:
1)风险转移与政府责任
2)阻碍劳动力流动
在微观方面从参保人角度看,风险包括:
基金被挤占、挪用;雇主利用收集来的保险费进行冒险投资;受一些信息失真的欺诈性广告所误导,与投资或资信水平较低的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影响企业年金的最终待遇;职工流动或因企业破产、解散,年金计划中止时待遇损失等。
三、中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历程:
——2000年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国发[2000]42号)正式以文件形式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企业年金,并提出“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作和管理。
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企业缴费4%以内的部分,可以从成本列支,同时鼓励开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四、企业年金的现状分析:
1)总量。
截止2000年年底,企业年金制度覆盖人员为560.33万人,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5.3%;参保企业16247户;企业年金积累基金总量为191.9亿元,人均3425元。
2)行业发展快于地方,水平高于地方。
企业年金参保人员为395.7万人,占70.6%;地方参保人数为164.6万人,占29.4%。
行业积累基金149.3亿元,人均3773元;地方累积42.6亿元,人均2588元。
3)经济水平决定年金的发展水平。
从区域分布看,上海、广东、浙江、福建、山东、北京等地区基金积累较多,超过亿元,仅上海就积累基金22.2亿元。
沿海发达地区明显高于内地省份。
从行业分布看,电力、石油、石化、民航、电信、铁道等行业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其中电力行业积累达到58.7亿元,占全国积累基金的31%。
4)国有企业参保积极性较高。
在参保行业中,国有企业占到93%;地方参保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到55%。
评价:
1)缺乏基本法律支撑体系,使企业年金的运行无法可依。
2)在管理方面极不规范。
从个人账户的建立与管理方式看,重庆市、辽宁省、安徽省及行业的工行、建行、交通、中建等没有建立个人账户;邮政等行业没有将企业缴费完全记入个人账户。
在某些省市,如浙江、云南、福建、天津、广东,财政部门硬性要求将企业年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3)在基金的投资运营方面,投资收益不佳与投资风险并存。
一方面是大部分基金主要用于存银行、买国债,在国家连续降息的情况下,投资收益较低。
2000年全国基金投资收益率为2.79%,其中电力、邮政等行业的企业年金基金为3.2%,地方仅为1.34%。
另一方面,由于资本市场规则不健全,运作不规范,一些企业委托金融机构运营年金基金,风险难以规避。
4)在实行积累式企业年金方案,基金的积累及运营需要完善的金融市场来形成公平科学运行规则、运行程序,目前我国在这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
5)缺乏有经验的专业机构和专业管理人员。
从企业年金的发展看,十分需要专业机构与专业人员管理和运营。
但由于新建制度基础薄弱,专业管理机构、专业管理人员十分欠缺。
第二节中国行业单位的企业年金发展概况
一、行业单位企业年金的发展背景:
中国行业单位大多具有跨地区甚至跨国界经营的特点,在所经营的领域中占有垄断性地位。
他们是我国国有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其生产经营活动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这些行业单位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点。
为此,中央按照抓大放小的方针对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首先是实行政企分开。
在中央政府机构改革中,先后撤销了一些直管行业企业的产业部,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公司。
如早期中央政府撤销石油部,成立石油天然气总公司,1998年后撤销电力部、邮电部等产业部,组建国家电力公司、中国邮政总公司等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从而实现中央直属大中型国有企业彻底与政府职能分开。
其次是进行企业重组。
消除行业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
为此,中央在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政企业分开的基础上进行了企业重组。
如将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合并,按地域划分为南北两个企业集团,以便在石油、化工产业中引入竞争机制。
第三是加快在这些企业中建立以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为主要内容的现代企业制度。
上述行业单位在我国整个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也占有重要地位,并经过了一段“特殊”的历程。
从1986年开始我国在城镇企业职工中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
国务院根据我国各地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具体情况(主要是在市、县级实行统筹)以及行业单位跨省市跨国界生产经营的特点,先后批准原水电部、邮电部、铁道部、交通部、银行系统等11个行业的中央直属企业的中小型国有企业为主,参加所在地的社会统筹。
另一个方面军是中央直属的大中型企业参加行业统筹。
11个行业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改革中形成了两个方面军。
一个方面军是以地方所属的中小型国有企业为主,参加所在地的社会统筹。
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