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翠竹外国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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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翠竹外国语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全体行政、年级组长、校医为组员的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及消防安保、食品、卫生等相关分组。

二、认真宣传贯彻《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师生安全法规及安全知识教育,充分利用集会及红领巾广播站宣传安全知识,做到“人人学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能安全”。

三、认真制定并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目标责任管理,确保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有效消除学校安全隐患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

四、责任到人,分工合作。

1、门卫值班室保证每天24小时均有人值班。

保安人员密切留意学校周边闲杂人员的动向,注意学生出入校门的交通安全,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要认真做好来访登记,对来访者经核实,方允许其入校。

对课间离校的学生,必须让其出示班主任放行条方可放行。

盘查、禁止可疑人员进入校园,

2、保安人员负责全校24小时安防巡查任务,值班巡查有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迅速处理。

检查办公室、教室、功能室下班后的门、窗、灯、风扇等是否关锁,晚上巡视校园,保证学校公私财物的安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寻衅闹事,禁止外来人员、已放学回家的学生来学校运动场活动。

节假日禁止学生自行到校活动(参加兴趣班的除外)。

3、学校水电工每日巡查各班级、功能室的日常用电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

特别做好空调、风扇的夏天使用及检查工作。

4、学校校医在做好日常常规卫生教育,卫生检查工作外,对学生早餐(执行试食制度,校医负责,并有记录)、午餐、学校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对物品来源、质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各班主任除做好日常教学工作外,要把学生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对该班学生在校安全应负全部责任(科任教师在上课期间所出的事故,由该老师负责)。

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管理好本班学生的安全,发现学生没上学或学生有异常情况,一定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教育学生在校不要追逐打闹,严防事故发生。

教育学生远离毒品、远离电子游戏机,不到无牌小店和摊档买零食,人人做个好学生。

6、科任老师协助班主任做好安全工作,负责本堂课的学生的安全,发现学生缺勤,要及时与班主任核实该生的去向,并及时跟家长联系。

7、安全办每月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包括学校的风扇、灯管、电教仪器、体育设施、楼梯扶手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性),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与班主任密切配合,把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做细。

8、抓好学校基建工作,做到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规范施工,必须按“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现场。

9、教职工在教学楼、单身宿舍一般不留不了解的人员,如因留宿品质不良人员致使学校公私财产被盗的。

当事人要赔偿一切损失。

要在学校单身宿舍留宿外来人员,需向学校总务处报告并登记证件,以防意外事情发生。

10、总务部门认真做好出租屋舍的管理,一切以学校安全为重。

11、值日教师要按时到位,维持学校当天的秩序,做好当天的安全工作。

12、学校的安全工作既要做到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又要落实责任制,那里出现安全事故,是谁负责的就要追究谁的责任,做到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四、为保证安全工作的落实,对学生作出如下严格规定:

1、按时上学,不准无故迟到;放学及时回家,不准自行滞留学校。

2、上学、放学要有家长或亲友接送,或家长已采取了确保安全的措施。

3、出操、集会时,不准拥挤,要按顺序进场,退场。

4、在校期间,不准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准玩火,不准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学校。

5、不准在楼梯扶手上溜滑,不准在公路上、楼梯、走廊追逐打闹,不准做危险活动。

五、未经学校同意,禁止外来车辆驶入校园,进入校园的车辆要安全文明行驶,禁鸣喇叭,要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注意学生的安全,保安员必须在汽车通道旁边指挥,保证不出意外事故。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2015年9月重修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预防校园伤害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确保学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校园伤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和《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和学校安全管理“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特制订深圳市翠竹小学预防校园伤害工作制度如下:

1、学校德育处要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强化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通过专题知识讲座、集会、主题班队会、墙报及校园广播和小星星电视台等形式,经常组织师生学习有关安全常识,强化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和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防、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形成人人懂安全,事事讲安全、处处防事故(意外)的良好氛围。

2、学校安全办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思想,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最大限度地消灭安全隐患,认真制定深圳市翠竹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并与学校德育处共同做好各类安全应急预案的应急演练工作,通过不断的应急演练进一步修正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

3、学校总务处要提供符合标准的设备设施,确保校园监控设备正常使用及硬盘录像保存30天以上。

4、班主任要主动与家长联系。

通过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把安全问题讲实、讲严、讲细,要求家长切实承当起学生在校外的安全监护责任;要设立本班安全监督员,与班主任配合,经常检查,留心观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学生请假要有家长签名,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5、任课教师要认真按常规教学要求做好学生安全工作,发现学生未按时上课,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了解原因,未请假的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立即报告学校德育处和安全办;体育课时间,上课老师应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体育器材,投掷、铅球、手榴弹、标枪,更应重视防护工作,对有特定疾病(或体质)的学生进行重点留意(或照顾),确保学生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6、非教学手段安全管理员要密切注视学生的课间活动安全,严禁随意攀爬单双杆,严禁在操场和走廊追逐打闹,校内、外活动均不搞危险的游戏,任何时候都严禁沿楼梯扶手往下滑行下楼。

7、值班保安严格落实《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保安岗位职责》,离校,学生中途离校必须有班主任(或主管行政、科任老师)开出的放行条,家长在放行条上签字后带离校园,值班人员在放行条上记录离校时间。

严防外来人员伤害学校师生,。

8、认真进行入学新生及转学插班生特定疾病(或体质)信息摸底调查及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学生体检(校医室),做好身体及心理素质(班主任)监控,发现学生存在特定疾病和心理问题信息要填写信息表并存档。

9、积极开展急救知识培训,组织安全办工作人员、校医、体育教师及中青年教师学习了解常用的心肺复苏等等急救方法。

10、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安全工作一岗双责。

每学期年与教职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并把安全工作列入教师的考核与评先、晋级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本工作制度自修订之日起开始实施。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2010年9月修订

2014年2月重修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上学及放学时段

领导带班值守制度(暂行)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学校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安全形势稳定,建设平安校园,特制定《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上学及放学时段领导带班值守制度》如下:

1、强化校级领导带班工作,每日安排一位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在值班岗位与值周教师、安全保卫人员一起值班并负总责,确保值周教师在上学、放学时段(07:

40-8:

20、11:

55-12:

20、13:

50-14:

20、16:

00-16:

30)准时到位做好值班工作,在校门口维持秩序护送学生,严防放学时拥挤,防止踩踏事故发生,确保学生的安全,值班领导因故离岗,必须委托中层干部暂负总责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2、值班领导和中层干部必须确保学校按照《深圳市中小学在非教育教学时间内留校或入校的管理工作试行办法》,在正常上学时间早七点至晚六点全面实现学生“随到随进”制度,学生一到即可进入学校,切实消除提早到校学生聚集校门造成的安全隐患;

3、值班领导和中层干部必须带领值周人员、安全保卫人员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巡视校园和重点防范部位,强化门卫管理,保证安全保卫人员对来访人员进行询问、检查、登记身份,经核实后方可放行,对外来人员要进行严格盘查,严防精神病人和嫌疑人员入校,对进出学校的车辆和物品要逐个进行核查,严禁将非教学的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带入校园;

4、值班领导和中层干部要强化学生接送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小学四年级以下学生接送制度,确保教师认真遵守上下午放学时间,做到按时放学不拖堂;

5、值班领导和中层干部必须带领值周教师、安全保卫人员切实做好校门区域车辆和人员的疏导工作,避免大量车辆、人员在学校和幼儿园门前聚集,并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校园周边特别是校门区域的巡逻防控;

6、值班领导或中层干部准许值周老师请假时,必须及时安排其他老师顶岗,保证有值周老师值日.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2010年9月9日制定

2016年3月重修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十要十不要”

   为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平安、健康成长,促进学校良好校风的形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校园里活动要做到安全、文明、有序,在校园慢步区和教学楼走道要慢步行走,不要奔跑和追逐打闹,不要攀爬走廊扶栏、树木和篮球架,不要高空抛物,不要做伸脚绊人、推门夹人等危险动作。

(二)上下楼梯要先后有序,要靠右行,不要拥挤,不要推搡,不要抢行。

(三)要注重活动安全,不要带火机、刀具、仿真射击手枪等进校园,不要乱动学校电器设备。

(四)上体育课要听从老师指挥,身体不适或意外受伤要及时报告老师,不要擅自离开活动场地,不要乱跑乱跳,不要做容易造成伤害的活动。

(五)教学时段要按照学校的规定上课和活动,未经学校允许不要离开校园。

(六)要注意饮食安全,不要在小店小摊用餐和买零食,以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七)放学后要按家长的要求按时回家,不要在外面长时间玩耍,不要去网吧,不要喝酒、吸烟,不要赌博,没有家长的同意不要在外面过夜。

(八)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的车辆,不要闯红灯,不要在机动车道上玩耍。

(九)要注意游泳安全,不要到河流、水塘、水库边玩耍,没有家长的同意和大人的陪护,不要擅自去游泳。

(十)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拐防骗。

不要接受陌生人赠送的物品,不要跟随陌生人走。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2008年9月1日修订

2013年9月重修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物业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熟悉了解深圳市特科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条款规定,对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两个校区安防、水电、保洁、园林绿化、非教学时段安全管理等实施全面管理。

二、负责检查、督导管理范围的工作情况、岗位责任及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抓好安全管理,负责履行安全巡视检查,防止区域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

三、做好各物管人员日常上班、假日值班的考勤及请假的管理,不迟到、不早退、不误班、漏班,确保各岗位人员正常到位。

四、加强员工的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及时解决员工之间的矛盾,公平、公正地评价员工的工作,为建设平安翠竹出力。

五、结合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实际情况,检查、督促各物业班长及其他员工认真做好日常工作,积极完成学校临时交给的各项任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确保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到位:

1.值班保安严格履行来访登记和巡查工作(详见《深圳市特科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校卫岗位职责》和《深圳市特科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保安员岗位职责》)。

2.保洁员保持校园室内外干净整洁,不留卫生死角(详见《深圳市特科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保洁员岗位职责》)。

3.非教学时段安全管理员认真做好非教学时段安全管理工作(详见《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非教学时段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4.水电工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定时巡视设备房和设备的运行情况,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和值班记录(详见《深圳市特科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水电维修工岗位职责》)。

5.绿化工认真做好园林绿化工作(详见《深圳市特科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园林工岗位职责》)。

六、上班安排:

上午及上下学期间在一校区,下午在二校区。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2013年1月9日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减少交通事故的措施

为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特制定了《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减少交通事故的措施》如下:

一、领导重视,制度落实,管理到位,成立了学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责任明确,建章立制强化管理,层层管理,层层负责的制度。

二、学生参加校外活动都有老师负责组织学生排队安全过马路,并有顺序的上下车。

三、对学生进行生存教育、应急教育、自救互救教育、自我防护及其它有关安全常识的教育,收到良好效果。

四、是学校定期召开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有关交通安全工作,及时总结和布置交通安全工作。

五、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组织师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渗透到学生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

六、是加强学校与家庭、交警的联系,多方面配合,共创开展交通安全学校。

七、学生上学、放学都有保安人员负责疏通校门口道路的车辆,未经许可,学校严禁外来车辆(含教师私家车)教学时段进入校园。

八、发现校园周边路段有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制订安全整改方案,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2008年9月1日修订

2013年9月重修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教师宿舍住户管理规定

1.学校分配的住房只供本人及家庭成员居住,发现转租、转借现象,学校有权收回该住房。

2.住房空置时间超过二个月的,按不需要住房论,学校给予收回(请假、寒暑假和因公外出除外)。

3.学校住房一般不得容留外人居住,如确需留宿亲朋好友者,必须向总务处报告,如不报告,学校或教职工出现的失窃事故责任由该住户负责。

4.必须做好防盗工作,进出宿舍楼必须把楼梯、走廊大门锁上。

5.设立专户水电表,住房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缴交房租和水电。

6.必须保持住房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不乱丢垃圾,乱倒脏水。

7.不得擅自在房内墙壁乱画乱钉或改变房间结构。

8.不得在窗外乱搭乱建,影响校容校貌。

9.如果需要安装空调,必须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安装符合安全规范的分体式空调。

10.需要安装窗帘,必须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安装。

11.不得擅自接驳电线,住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注意防火、用电安全,宿舍大门口及走廊不得堆放任何杂物,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洁和消防畅通,因责任事故造成学校或其他教职工财物损失者,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12.住户间要互相帮助、互相关照。

发现盗贼或意外事故应及时报警或召集大家及时处理。

13.学校因工作需要,要调整教职工的住房,大家必须服从学校的统筹安排,拒不服从者,每月按当时市价收取房租。

14.民主选举宿舍管理小组,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各住户要严格服从管理小组的管理。

1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应急演练,掌握安全应急逃生技术。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2008年9月1日修订

2013年9月重修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快乐体育园地注意事项

一、体育组要加强快乐体育园地场地器材的管理与维护,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消除事故隐患。

二、任课教师要加强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我保护能力,活动时既要勇敢顽强,也要小心谨慎,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教育进入园地的同学不得追逐打闹,必须有序的进行活动,确保活动安全。

四、爱护快乐园地的器材设备,人为损坏器材者要照价赔偿。

五、认真做好场地和器材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台账登记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报学校总务处或安全办,及时进行维修和补充。

六、非教学时段安全管理员要做好课间及放学后的安全管理工作,严禁学生在无成人保护下玩耍维修项目,防止发生学生人身预外伤害事件。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2008年9月1日修订

2013年9月重修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设备设施使用及维修管理规定

为保证学校设备设施安全并正常使用,特制订《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设备设施维修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校总务处采购供师生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二、设备设施使用人必须爱护学校设备设施,严格按照说明书或规范安全正确使用。

三、设备设施使用人必须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规范做好台账登记,发现安全隐患必须马上报学校总务处或安全办,及时进行维修。

四、维修人员进出学校必须佩带工作证,一定要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并且得到总务处负责人或设备维修管理员核实后,方可进入校园。

五、进校维修人员必须到总务处领取“设备维修通知单”,并由总务处专人陪同方可进入各室进行设备维修。

六、维修人员需拆卸设备,一定要得到各室负责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方可拆卸设备。

七、维修人员如果需要把设备带离学校,必须持有总务处签字的设备维修放行条经值班保安查验后,方可带走设备,放行条由保安室保存。

八、各班主任教育学生时刻提高警惕,不准没有总务处专人陪同的维修人员进入课室进行设备维修,发现无工作证、维修通知单的维修人员或可疑人员在拆卸设备必须立即制止并通知总务处。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2008年9月修订

2013年9月重修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非教学时段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学校非教学时段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预防在校学生非教学时段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非教学时段安全管理办法(暂行)》。

一、非教学时段管理岗位设置

1.非教学时段管理设置非教学时段安全管理员(简称安全管理员),一共8-12人,其中一、二校区各4-6人,每个校区设一个班长,做好教学日07:

00-18:

00期间(07:

00-08:

20、12:

00-14:

20、16:

00-18:

00)非教学时段在校学生的纪律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为方便管理,采用非教学时段安全管理与物业管理公司捆绑公开招标办法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并由物业管理公司按学校要求统一派人实施行学校非教学时段安全管理,确保学校非教学时段在校学生安全。

二、非教学时段管理人员要求

1.无刑事犯罪记录;

2.无五年内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安全责任纪录;

3.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4.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有深圳社工工作经验或持有保安证(深圳市公安局认可)可以放宽至半年;

5.需经学校和物业管理公司双方面试认可。

三、非教学时段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各级政府制定的各项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爱生爱岗,严禁采用违法或容易造成学生人身和心理伤害的行为管理学生,积极预防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非教学时段在校学生的安全。

2.必须佩戴有效工作证上岗,认真负责,做好值班记录,积极对学校非教学时段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探索有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特色的行之有效的非教学时段安全管理工作方法。

3.上午07:

15-08:

20、下午14:

00-14:

20期间协助值周老师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并安静的排队进教室(07:

00-07:

15期间由值班保安协助)。

4.中午12:

00-12:

20期间按学校要求协助校内午托老师管理校内午托学生,防止在校午托学生乱跑乱跳和进行其它不安全行为。

(建议安全管理员午饭时间为12:

00前或12:

20后)。

5.负责下午12:

20-14:

00期间学生在学校指定校内等候区的纪律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保证学生安全有序并安静的排队等候,雨天把早到学生引导到学校指定的教室。

6.课间及下午16:

00-18:

00期间协助值周老师对校门口、走廊、楼梯操场、篮球场、快乐体育场地和连廊等校园室外场所进行管理,劝阻学生进行私下的篮球项目和其它有危险的游戏项目。

7.安全管理员接受学校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双重领导,服从学校总务处、安全办及德育处的合理安排并坚决完成学校临时指派的任务。

8.发现安全隐患有义务马上报告学校安全办。

9.违反学校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经学校提出意见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劝退。

四、非教学时段管理人员工资标准

1.非教学时段安全管理人员的工资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确定。

2.为维护安全管理人员的稳定和充分调动积极性,建议安全管理人员的人均每月工资适当高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

五、非教学时段在校学生要求

1.服从值周老师和非教学时段安全管理员的纪律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2.上午07:

00-07:

40、中午14:

30-14:

00期间到校学生在学校指定校内等候区等候,遵守学校纪律、注意安全,安全有序并安静的排队等候,下雨天在非教学时段安全管理人员引导下到学校指定的教室静候。

3.上午07:

40-08:

20、下午14:

00-14:

20期间按学校要求安全有序并安静的排队进教室。

4.下午16:

00-18:

00期间不能在操场、篮球场、快乐体育场地和连廊等校园室外场所进行篮球等有一定危险的项目。

4.为保证学生充分的睡眠时间和质量,建议学生入校时间:

07:

40-08:

05(上午)、14:

00-14:

20(下午)。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非教学时段安全管理办法(暂行)》自制定之日起实施并不断完善。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2012年4月16日修订

2016年3月重修

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

  2、学校发生突发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人身伤害或学校财产损失,必须在5-10分钟内向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

3、学校必须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师生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5、由于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以纪律处分,特别严重的将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

2008年9月1日修订

2013年9月重修

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户外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师生安全管理,保证学校户外活动安全有序地开展,防止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结合《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特制定《深圳市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户外活动安全防范措施》如下:

1、学校德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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