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学复习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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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学复习总结
劳动关系学总结
导论
一、劳动关系概念与特征——了解并准确把握基本概念
二、劳动关系历史与理论——主要理论及代表人物
三、劳动关系转型——(自学),何为劳动关系转型?
中国劳动关系转型的特点?
四、劳动者及劳动者组织——劳动者概念,劳动者权利;
工会概念、特征、作用、组织结构、中国工会
五、雇主及雇主组织——(自学),概念、性质、功能
六、政府——劳动关系中的政府及其功能、作用
七、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有哪些机制,各自的功能
八、劳动法制——作用,劳动法的本质特征
九、集体合同制度——概念,主体、内容、程序、作用
一十、工人参与制度——概念,性质,中国的工人参与的形式
一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知晓劳动争议的概念,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
(企业规章和三方机制没有讲,不作为重点)
第一章导论(劳动关系概念与特征——了解并准确把握基本概念)
劳动关系学是以劳动关系为研究对象的学科,是一门研究劳动关系存在和运行的一般规律的学科。
劳动关系学以现代社会中劳动关系的环境、主体、运行协调、矛盾处理作为基本的研究内容。
劳动关系是指由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以及相关组织为实现劳动过程所结成的社会关系。
从属性的雇佣关系,是市场经济下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
个别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和社会劳动关系的逐级包容,是劳动的层级结构特点。
劳动关系学是将劳动关系作为一个系统来研究的。
劳动关系系统的研究主要涉及劳动关系内部矛盾与外部环境如何构成一个有机的系统网络,以及这一系统网络通过何种规则和程序来实现良性运行。
良性运行。
劳动关系系统的主体,包括劳动者及其劳工组织、雇主及其组织以及政府相关部门三方构成。
劳动关系系统的环境包括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劳动关系的运行包含劳动关系的构成、劳动标准的确定和实施、劳动争议的处理和解决。
这一运行是通过规则和程序来规范的。
劳动关系学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独立学科,这一学科的研究方法是多元化的。
劳动关系作为一个学科在中国方兴未艾。
第二章劳动关系的历史和理论(劳动关系历史与理论——主要理论及代表人物)
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劳资关系,伴随着工业化进程经历了资本原始积累时期、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期、垄断资本主义时期、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历史时期、第二世界大战以后至今五个阶段的发展,各自具有不同的特点。
劳资关系与劳工理论主要包括:
斯密的劳动分工和劳工运动思想、马克思的劳资关系和劳工运动理论、韦伯夫妇的产业民主理论、康芒斯的集体行动理论、马克斯.韦伯的工业资本主义理论。
劳动关系系统理论是邓洛普首先提出的,他将系统理论的模型引入劳动关系研究的领域中,用系统的概念和分析方法来探讨劳动关系问题。
《劳动关系系统》(1958),标志着劳动关系系统理论的创立。
劳动关系系统理论在邓洛普创立的基础上,经桑德沃、安德森等人的修改和完善,逐渐成为劳动关系理论研究的主流意识。
劳动关系策略理论主要是微观层面的劳动关系理论。
其中最有影响的理论学派有希克斯的罢工与谈判理论、库克的劳资合作绩效理论、海曼的产生冲突理论、寇肯等的策略选择理论等。
第六章中国劳动关系的转型(劳动关系转型——(自学),何为劳动关系转型?
中国劳动关系转型的特点?
)
中国劳动关系的转型,具体指劳动关系形态和调整劳动关系的模式正在从以往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
中国经济转型期影响劳动关系转型的主要制度性因素,即国有企业改革与经济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和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以及工资分配制度的改革等因素的作用。
并对经济转型期中国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即劳动关系的市场化、法制化和国际化进行了概括和分析。
中国的三种主要企业所有制形态,即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劳动关系的性质、特点,劳动关系的主体构成、劳动标准现状和劳动关系的运行。
中国劳动关系的转型是指:
从“计划经济体制的劳动关系”向“市场经济体制的劳动关系转型”。
中国劳动关系转型的特点:
(一)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
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就是传统的劳动关系的主要代表。
市场化以来,国有企业发生了巨大变化。
目前,国有企业劳动关系还是处于转变过程中的劳动关系,新旧体制的痕迹都有显现:
政府的控制、主体的形成等方面都是如此。
•国有企业劳动关系中的问题,是与改革、转制密切相关的。
体现了新旧体制交替的过渡性特征
•改革、改制引发利益关系格局的改变
——补偿问题
——安置问题
——劳动标准降低
——工会和民主参与滑坡
(二)私营企业的劳动关系
•私企的两种类型:
原生型
转制型
•私企劳动关系的主要特点:
1、受约束的劳动关系
2、雇主主导的劳动关系
3、规范化程度低的劳动关系
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现状
•劳动者——构成复杂,力量薄弱
•企业主——成员复杂、掌握资源丰富、经济实力强、社会影响力较大
•劳动关系运行
由于双方实力悬殊劳动关系处于失衡状态
劳动标准的执行极不规范
侵害劳动者权益问题严重
(三)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关系
外资企业类型: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企业
外资企业劳动关系特点:
1、资本对管理权和劳动的绝对占有
2、劳资利益对立且差别悬殊
3、公司社会责任影响下的规范运做
现状:
•劳动者:
年龄低、文化程度高、组织发育欠成熟
•管理方:
差异大,因投资国不同形成不同类型的管理方式
•劳动关系运行状况也各不相同
工资偏低、大量加班加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管理方式也存在问题
第七章劳动者(劳动者——劳动者概念,劳动者权利)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基本含义是受雇于个人、公司或机构,使用雇主提供的劳动工具或设备,在工作中根据上级的指挥或指令完成一定的生产或经营任务,由雇主付给劳动工资的工作者。
从社会阶层角度来看,当代劳动者是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的中下层阶层。
从工人阶级的构成来看,劳动者属于工人阶级的基本构成。
按照劳动力的素质及在劳动分工体系中所占的位置来看,劳动者分为白领工人、蓝领工人、农民工和失业人员四类群体。
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可以分为个别和集体劳权。
个别劳权主要包括就业和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集体劳权包括团结权、集体谈判权、民主参与权、集体争议权。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中国劳动者的地位、身份、权利、利益发生了巨大变化。
原国有企业转制后的工人和农民工成为当代中国劳动者的基本构成。
中国的劳动者正在形劳动关系学总结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关系调整中最为突出的问题。
第八章工会(劳动者组织——工会概念、特征、作用、组织结构、中国工会)
工会运动的实践历程和理念发展表明了工会作为劳动关系矛盾运动的产物,既具有不同意识形态和价值目标下的多元化特征,也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般性要求。
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工会作为劳动者为维护自身利益而自主结合的组织,根本的宗旨在于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正是这一宗旨推动了工会成为现代劳动关系体制和社会经济体制的基本构成要素。
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中国工会面临着由行政化向市场化转型的历史任务。
也只有建立市场化的组织体制和运行体制,工会才能切实维护好职工权益,起到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作用。
工会的概念:
工会(tradeunion)
——字面含义是指具有共同技艺或技术的劳工的结合。
这个定义反映了工会形成时期的特征:
最早是有技术的手工艺人为了保护自己的职业领域、排除外人进入、维系已有的工资水平而建立的组织。
著名的工联主义者韦伯夫妇为工会下的定义为:
“工会者,乃工人一种继续存在之团体,为维持或改善其劳动生活状况而设者也。
”
劳动经济学对工会的定义为,“工会是一种集体组织,其基本目标是改善会员货币和非货币的就业条件。
”
《牛津法律大辞典》关于工会的定义为:
工会“是现代工业条件下雇佣工人自我保护的社团。
”
旧中国工会法专家史太璞教授关于工会的定义为:
“工会系工资工人以维持改善劳动条件为主要目的所组成之永续的结合团体。
”
法律上的定义:
英国《工会与劳资关系条例》定义工会为,“全部或主要由工人组成的组织,这一组织的主要目的是形成劳资双方的行为规范”。
美国《国家劳资关系法》则认定“‘劳工组织’这个词是指职工参加的任何种类的任何组织,或任何代理机构,或职工代表委员会或计划,其存在的全部或部分目的是为了就各种申诉、劳资争议、工资、待遇等级、工时、工作条件等问题同雇主进行交涉。
”
日本《工会法》规定:
“工会是指以劳动者为主体,以维护和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其经济地位为主要目的而自主地组织起来的团或其联合团体。
”
从上面定义中总结出工会一般要义为:
1.工会因劳动关系冲突而产生;2.工会以维护会员利益为首要职能;3.工会以集体谈判为基本手段;4.工会由雇员自愿结合而成并代表会员意志。
综上所述,我们一般认为工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雇员为改善劳动和生活条件而在特定工作场所自主设立的组织。
(工会的概念是这个哈)
工会的特点特征:
民主性、阶级性、独立性(详细内容找书看吧,太多了)
工会的本质:
工会是市场经济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工会是劳动者自由结社权的实现
工会的类型:
职业工会、产业工会、企业工会、区域性(或地方性)工会(详细内容课本见)
工会作用、职能:
本质职能就是维护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利益。
美国学者米尔斯认为工会既是经济组织又是社会组织:
作为经济组织,职能是追求更高的工资
作为社会组织,职能是反映社会的呼声
美国学者德斯勒,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认为工会的目标有两个:
一是工会自身保障
二是改善会员经济、工作条件
西方主流经济学对工会职能、任务的界定基本限于经济性:
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认为“大多数工会的中心任务是提高工资、增加福利和改善会员的劳动条件”。
中国工会理论界持的观点:
一、多项职能论:
中国工会有四项社会职能:
维护职能
建设职能
参与职能
教育职能
——四项职能同等重要
二、单项职能论:
维护职能是工会的基本职能
其他职能都是维护的途径、方法、方式
中国工会:
特点:
1工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中国工会章程所规定的工会主要社会职能有四项:
维护、建设、参与、教育。
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3、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
根据《工会法》,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总则: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会员构成:
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职工加入工会:
——须由本人自愿申请
——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
——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中国工会的转型:
上面有。
。
。
工会的存在
党和政府的需要:
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职工更多的依赖党政而不是工会
工会成为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明显的行政化特征:
按照党政的要求建立、完成党政布置的任务、以行政化的方式开展工作、向党政负责
市场化后遇到的挑战:
一是工会对它应当保护的对象没有尽到保护的职责。
工会失去来自职工群众的信任,生存基础动摇。
(工会职责问题)
二是劳动关系的不稳定。
没有工会的制度均衡作用,劳动关系冲突处于自发、非理性的、破坏性状态中。
(工会作用问题)
三是职工中非正式组织的出现及对工会组织体系的挑战。
(工会位置问题)
工会如何转型:
一是工会身份的回归
——回归到其本质属性
二是工会工作思路
——适应市场化对工会的要求
三工会与会员关系
——对会员负责
四是工会运行机制的市场化
——法制化、制度化的方式
五是工会组织制度的变革
——适应上述转变的组织保障
(还有有关中国工会的内容,请关注课本内容)
第九章雇主和雇主组织(雇主及雇主组织——(自学),概念、性质、功能)
雇主和雇主组织的概念、类型、性质、特征
雇主,是劳动关系中相对于劳动者的劳动力使用者的称谓。
英文称Employer,是指一个组织中,使用雇员进行有组织、有目的的活动,且向雇员支付工资报酬的法人或自然人。
在市场经济的劳动法律中,雇主通常是指在具体劳动关系中与劳动者相对应的另一方。
如果说,劳动关系作为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具体形式,那么,雇主在劳动关系中即是生产资料的代表;
雇主的概念可以界定为:
现代劳动关系中代表资方负责管理和处理劳工事务的法人和自然人。
、
雇主的作用:
(1)集体谈判
(2)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3)提供法律服务(4)培训服务
性质:
现代企业制度中雇主是财产所有权的代表
权利义务(功能):
(1)组织权:
亦称团结权,是雇主为维护其自身利益在法律和实践中所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2)劳动指挥权:
是雇主所拥有的核心权利。
(3)奖惩权:
可以理解为雇主实施劳动指挥权的延伸和补充。
(4)闭厂权:
对应于工会所享有的集体争议权,闭厂权是雇主对抗劳动者罢工的唯一具有实效的手段,也可以认为是“雇主的争议权”
义务
劳动者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都构成雇主所应承担的义务的内容。
因此,可以从劳动者所享有的个别劳权和集体劳权的角度来理解雇主的义务:
(1)平等雇佣劳动者的义务
(2)提供劳动报酬的义务
(3)保证工人休息休假权的义务
(4)提供社会保险的义务
(5)保证工人安全和健康的义务
(6)提供职业培训的义务
(1)不得控制干涉工会
(2)不得拒绝集体谈判
(3)实行民主参与
雇主组织作用:
(1)集体谈判
(2)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
(3)提供法律服务
(4)培训服务
中国的雇主与雇主组织:
在不“用人单位”与“雇主”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中国没有雇主这样的概念
时至今日,在中国的法律文件中尚未正式出现“雇主”这一称谓
中国雇主组织的职能定位和运作方式具有自己的特色
——原有的雇主组织(企业家组织)在转型
——同时出现了大批新型的雇主组织
——值得关注的是一批非正式雇主组织
总体上,中国的雇主组织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
中国雇主组织的职能定位和运作方式具有自己的特色
——原有的雇主组织(企业家组织)在转型
——同时出现了大批新型的雇主组织
——值得关注的是一批非正式雇主组织
总体上,中国的雇主组织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
中国雇主组织的主要类型:
一是综合性的全国企业团体
二是象总商会这样不分所有制的企业团体
三是各类行业协会
四是各类非公有制企业的雇主组织
五是各地由雇主自发成立的非正式雇主组织
我国劳动法律对于劳动力使用者用“用人单位”表述同的国家,对雇主的界定各不相同,但雇主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基本一致。
作为代表雇主利益的雇主组织,在各国的表现形式和特征也多种多样,但其基本作用主要体现在协调劳动关系、参与立法制定、解决劳资纠纷和提供咨询、培训服务等方面。
在中国,对“雇主”的定位目前仅限于《劳动法》中“用人单位”界定,这在法律和实践中已带来一些实际问题。
而企业组织名目繁多,需要制定有关雇主组织的法律规定,使雇主组织的成立和活动规范化和法制化。
第十章政府(政府——劳动关系中的政府及其功能、作用)
政府是一个国家为维护和实现特定的蜷伏,按照区域划分原则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组织。
这里的政府不仅包括广义上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在中国还应该包括党的系统,包括官方的意识形态和文化教育系统。
所谓劳动行政,是指根据劳动者的意志和能力保障就业,提高劳动条件,依靠合理、安定的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企业、国家之间的关系,进而促进经济发展的国家行政。
政府的角色:
西方国家学者的观点:
立法者
市场规制者(或称管理者)
协调者
公共部门的雇主等。
中国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角色:
1)规制者(Regulator)
(2)监督者(Inspector)(3)损害控制者(DamageControl)(4)调解与仲裁者(MediatorandArbitrator)
现阶段中国政府的首要作用是:
维持和发展市场经济,并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各项制度。
其中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是劳动关系学总结劳动行政的主要作用。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具体作用:
包括四个方面——
劳动政策的制定
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完善(保障就业)
劳动条件的维持和提高(劳动标准)
劳动关系的协调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的主要作用是:
劳动政策的制定,包括为实现法律规定的具体的权利、利益的政策和为形成法律在渐进式改革中所制定的政策。
另外,政府(行政)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还有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和完善(保障就业)、劳动条件的维持和提高(劳动标准)及劳动关系的协调四部分。
其中,保障就业(就业服务)包括职业培训、信息指导(就业信息指导、劳动力市场价格指导、失业预警检测)、创造环境、失业补偿。
维持和提高劳动条件除通过立法来设立劳动条件的最低标准并依靠国家强制力量保障其实施外,对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制度、集体协商等劳动条件的形式机制政府主要是从外部进行机制形成的培育和机制形成后健全,对劳动条件形成的过程与结果主要是进行监督。
政府介入劳动关系系统内部直接干预劳动关系,主要是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争议处理和三方协商机制来实现的。
第十一章劳动力市场与劳动关系(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调整机制——有哪些机制,各自的功能)
1.劳动力市场对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的主要特点:
劳动力与劳动者不可分享,这一特点决定了劳动关系运行的核心是劳动者权益问题;劳动力供求双方各自拥有的所有物不同决定了劳动关系具有双重性,决定各自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决定了劳动者处于弱者地位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态决定了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力量对比状态。
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隔离决定了农民工只能进入不规范劳动关系。
2.劳动关系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劳动关系对劳动力市场供求的影响:
企业行为目的影响了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量;企业劳动关系状态影响劳动者的实际劳动供给量;政府劳动标准规定影响了社会劳动者供给量,影响了企业对劳动需求量和形式;工会对工资的影响。
第十二章劳动关系运行的法律规范(劳动法制——作用,劳动法的本质特征)
劳动法制的作用:
1、劳动法是保护法。
通过法律调整劳动关系,能够救济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促进社会正义,维持社会稳定。
(详细参考P249)
2、劳动法是平衡法。
通过集体协商立法,劳动法能平衡双方的谈判能力。
(参考P250)
3、劳动法是矛盾协调法。
劳动法建立了劳资矛盾解决途径,通过法律调整劳动关系,能够缓解和及时解决劳资矛盾。
(参考P250)
劳动法的特征:
1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侧重保护劳动者的。
有人认为,既然法律追求的是平等,那么作为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处在同等水平予以保护。
前面已经分析过,劳动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资本的巨大支配力很容易把劳动者变成它的附属。
要保护劳动者,使其获得有尊严的劳动,就必须通过法律的强制来弥补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因此,侧重保护劳动者是劳动法与生俱来的使命。
但这并不意味着不保护资本者或经营者的利益,一方面,劳动法的制度设计也是为了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劳动法也规定了劳动者的许多义务;另一方面,资本者或经营者的利益可以通过其他的法律得到保护,如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等。
2、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以强制性规范为主。
劳动法大多属于强制性规范,尤其是劳动基准法,它是国家对用人单位设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不能降低标准,只能在最低标准之上给予劳动者更好的劳动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
即使是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任意性规范,也与调整一般民事合同关系的任意性规范不同。
例如,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合同自由原则既要受法定劳动基准的限制,还要受集体合同的限制,凡是与法律相冲突或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条款都无效。
从这一特征也可看出,劳动法不属于以意思自治为核心理念的私法,而是典型的社会法。
3、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统一。
一般而言,实体法和程序法是一种互为依存的关系,有一定的实体法,就有与之对应的程序法,例如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刑法与刑事诉讼法。
劳动法则不然,其本身既有实体性法律规范,也有程序性法律规范,这是由劳动法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由于劳动争议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劳动争议的解决程序也有不同于普通民事纠纷和商事仲裁的特点,因此必须专门做出规定,这就使得劳动法既有实体法的内容又有程序法的内容。
第十三章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概念,主体、内容、程序、作用)
概念:
集体:
在集体合同制度当中,劳动者一方一定是一个集体(团体、组织)
劳方主体:
——劳方的组织工会
——劳方选举的代表
从劳动关系调整角度看
——涉及的是集体劳动关系(而非个别劳动关系)
从劳工权益角度看
——属于集体劳权(而非个别劳权)
不同的概念表述:
在国外:
集体谈判、劳资谈判
在我国:
集体协商、平等协商
——法律精神是一致的
共性:
主体:
都是劳动关系的双方(组织)
内容:
劳动条件劳动标准
目的:
调整劳动关系
性质:
劳动法律制度
集体合同的主题:
劳方:
工会或者职工代表
资方:
——雇主或雇主组织(国际通行)
——我国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或经营者代表组织
集体劳动合同的功能(作用):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功能的区别:
——集体合同调整、规范集体性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集体劳动合同订立程序:
集体合同的订立必须以平等自愿为基础,也就是说,集体合同以工会方与企业方意思表达一致为成立条件
劳动条件、劳动关系中的问题只要经过双方谈判协商,取得一致,便可以签订集体合同;如果未经谈判协商或协商谈判协商不一致,即便签订了集体合同,合同也不能成立。
集体合同制度在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详细内容不展开)
有助于劳动关系法制化
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发展
有利于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
有利于劳动关系的稳定和产业和平
第十四章工人参与制度(工人参与制度——概念,性质,中国的工人参与的形式)
工人参与的概念:
工人参与是企业或其他组织中的普通员工依据一定的规定与制度,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管理与决策的各种行为的总称。
(包含的基本要素:
1参与的主体是普通员工;2工人参与主要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参与活动体现出来的,参与是最主要的特点;3工人参与具有明确的合法性和高度的权威性;4工人参与具有层次性和广泛性;5工人参与具有明显的历史性)
职工民主管理权的性质:
从劳资关系角度看
——劳资合作基础上的权力分享与制衡
从管理方角度看
——雇主管理权的一部分让渡
从劳工角度看
——处于被动地位的行为
本质上,劳动者参与是一种不对等的参
中国的职工民主参与的主要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厂务公开制度;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