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设备监 理 细 则PVC装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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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设备监理细则PVC装置
监理细则
工程名称:
青海盐湖第三期工程PVC装置
专业:
静设备
编制:
衡宝年
批准:
时间:
2012年8月30日
广东国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机构:
青海盐湖三期工程项目监理部(章)
目录
1.0工程概况2
2.0适应范围3
3.0编写依据3
4.0监理工作程序4
4.1施工准备阶段4
4.2施工准备5
4.3安装阶段质量三级控制点检查5
4.4设备安装前8
4.5设备安装就位、找正、找平和组装9
4.6地脚螺栓、垫铁和灌浆10
4.7清洗和封闭11
4.8除锈防腐的安装要求11
4.9绝热的安装要求13
4.10密封垫和螺栓的安装要求14
4.11压力试验15
5.0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16
6.0控制措施19
6.1施工HSE控制措施19
6.2检测HSE控制20
6.3焊接HSE控制21
6.4起重HSE控制23
6.5用电HSE控制23
7.0监理工作流程及监理工作流程图24
7.1监理工作流程24
7.2监理工作流程图25
设备安装监理细则
1.0工程概况
1.1PVC装置为青海盐湖集团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配套项目之一,生产能力为50万吨/年。
工程地点在青海省格尔木察尔汗盐湖。
1.2PVC装置建设单位:
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1.3.设备的种类和特点
本工程目前的静设备1031台,塔器60台,换热器285台,其它各类容器686台。
其中包含超大、超高、超重等超限设备、不锈钢设备、带内盘管/分配器/搅拌器等内件的设备。
工期紧、任务重,生产介质为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技术含量高、质量要要求高
2.0适应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青海盐湖集团综合利用项目三期工程PVC装置静设备安装工程
3.0编写依据
3.1工程承发包合同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3.2批准的监理规划(青海盐湖集团综合利用项目三期工程监理规划);
3.3经批准和审查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3.4施工单位编制的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3.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3.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适用规范》GB50231-2009
3.7《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
3.8《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4-2010
3.9《空气分离设备表面清洁度》JB/T6896-2007
3.10《钢制塔式容器》JB/T4710-2005
3.11《铝制空气分离设备安装焊接技术规范》JB/T6895-2006
3.12《空气分离设备用氧气管道技术条件》JB5902-2001
3.13《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2010
3.14《石油化工低温钢焊接规程》SH/T3525-2004
3.15《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4-2009
3.16《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H3505-99
3.17《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16912-2008
3.18《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8-2010
3.19《大型设备吊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J515-90
3.20《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3323-2005
3.2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4-2010
3.22《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钢制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2002
3.23《石油化工换热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SH/T3532-2005
3.24《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29-91
3.25《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SHJ3022-99
3.26《石油化工绝热工程施工工艺标准》SHJ522-91
3.27《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4-2010
3.28《脱脂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J202-82
3.29《工业设备化学清洗质量标准》HG/T2387-2007
3.30《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4272-92
3.31《设备及管道保冷技术通则》GB11790-1996
3.32《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GB50185-2010
3.33《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SH/T3903-2004
4.0监理工作程序
4.1施工准备阶段
4.1.1了解设计意图,掌握设备安装有关规定及技术要求,审查设备安装相关图纸及资料的合理性、全面性和准确性;组织或参加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图纸会审,审查设计文件是否齐全、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4.1.2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准备情况:
4.1.2.1施工单位各工种人员配备齐全,责任到人;特殊工种人员的相关资质符合要求;
4.1.2.2施工机具齐全,状况良好,吊车、运输机械工作性能可靠,测量工具检查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1.2.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审查承包商的质保体系、HSE体系,确认施工程序和施工工艺,检查质量控制点设置是否齐全,质量、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完善;
4.1.2.4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使其符合总体统筹控制要求;
4.1.2.5严格执行进场设备、材料检验报审制度,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合格不得在本工程上使用,设备材料进场程序如下:
4.1.2.6开箱检验
(1)开箱检验由采购单位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
a)、清点箱数、核对箱号及检查包装情况;
b)、检查设备外观质量情况;
c)、根据设计文件核对产品铭牌、名称、容器类别及监检标记;
d)、检查设备的规格、数量;
e)、核对备品、备件、附件的规格尺寸、型号及数量;
f)、对检查情况如实进行记录,各检参检人员在开箱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2)、设备材料进场报验
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报验,报验时应提供
a)相关设备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b)设备检验证书;
c)设备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记录;
d)材料的现场的第三方抽检报告(如需要)。
4.2施工准备
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单位施工前应提交用于工程施工的施工机具详细清单及机具技术性能情况表,报项目监理部备案审查。
对用于工程施工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要求总承包单位提交检测、测量工具和设备清单、校准记录,项目监理部组织专业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能在工程上使用。
4.3安装阶段质量三级控制点检查
施工过程中监理按A、B、C三级质量控制点实施检查确认,三级控制点的确定是根据施工中各工序、部位对工程整体质量影响的重要程度划分(专业质量控制点见后表)。
质量控制点的检查程序是:
施工过程中到达控制点后,由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好自检记录和分项质量检验评定表,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按控制级别)项目监理部、业主、质检站专业工程师到场检查确认,其书面通知应包括工程部位、控制点级别、检查时间和地点、检查内容并附自检记录。
所有施工现场检查,施工单位无报检通知单和自检记录和分项质量检验评定的,监理工程师可拒绝检查,施工单位须重新检查填写检查通知单,另行约定检查时间。
监理工程师、业主、质检站专业工程师检查确认合格后,签署质量证明意见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对于A、B级质量控制点,在指定的时间内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质检站专业工程师未到场检查确认,施工单位不得越点施工。
B级控制点,在指定的时间内监理人员未到场检查,施工单位也不得继续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C级质量控制点为施工单位自检控制,项目监理部抽检。
A、B级质量控制点,未通知项目监理部或业主、质检站专业工程师检查确认的,项目监理部将对责任单位发送《监理工程师通知》,责成施工单位无条件的进行返工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将处理结果书面报项目监理部,重新进行检查确认。
若对监理指令拒不执行或有意推延,监理项目部将在监理指令下发后的48小时后,报请业主按合同处理。
a.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的原则:
(1)对产品的实用性(性能、精度、寿命、安全性等)有严重影响的关键质量特性、关键部位或重要影响因素应设置质量控制点;
(2)对工艺有严格要求,对下道工序有严重影响的关键部位应设置质量控制点;
(3)所有隐蔽工程都是必检点;
(4)对质量不稳,容易出现不合格的环节,应设置质量控制点;
(5)可能对生产安全有严重影响的关键项目应设置质量控制点;
(6)对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结构的部位应设置质量控制点;
(7)对消防、环保系统自动控制部位应设置质量控制点。
b.工序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工序质量控制点根据重要程度的不同,划分四个等级:
1)A级:
确保工程质量、对投料试车及生产运行有重大影响的重要质量控制点。
该控制点的工程质量需要经项目分部、生产作业部、监理单位、施工承/分包商共同确认;
2)B级:
较为重要的质量控制点,该控制点的工程质量须经监理单位、施工承/分包商共同确认;
3)C级:
一般质量控制的,由施工单位的质量检查部门进行检查,各相关质量管理部门抽查;
4)所有质量控制的必须经施工承/分包商自检合格后,才能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报验。
c.工序质量控制的控制内容:
(1)各参建单位应根据相关施工规范和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制定相应控制内容。
A、B级控制点的质量控制内容需经监理及项目分部审查同意及备案;
(2)对C级控制点,要求承包商根据设计文件相关施工规范,结合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制定相应工序质量控制的和控制内容,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3)工序质量控制的控制内容应在施工图设计交底后一周内编制完。
。
序号
工序工程名称
检查
等级
参检单位
施
工
监理
设计
勘察
业主
IPMT管理部门
质监
施工准备
图纸会审
A1R
√
√
√
√
√
√
技术交底
B
√
√
技术方案审批
A2
√
√
√
材料检查
A2R
√
√
√
√
√
大型设备基础
基础尺寸,预留孔、埋件位置
B
√
√
隐蔽检查
B
√
√
预留孔灌浆
B
√
√
设备安装(静设备、容器、塔、热交换器)
进场设备及材料检验
A2R
√
√
√
设备基础交接检查
BR
√
√
地脚螺栓孔灌浆检查
B
√
√
设备找正(标高、中心线、垂直度、水平度)
A2R
√
√
√
垫铁隐蔽及二次灌浆检查
A2R
√
√
√
强度、致密性试验(如需要)
A2R
√
√
√
抽芯检查(如需要)
A2R
√
√
√
基础沉降观测(如需要)
BR
√
√
塔盘安装
A2R
√
√
√
附件安装
B
√
√
塔封闭前检查
A2R
√
√
√
梯子平台检查
C
√
填料安装
A2R
√
√
√
最终外观检查
B
√
√
防腐保温
A2R
√
√
√
交工(技术文件、竣工图)
A1R
√
√
√
√
大型储罐(柜)
进场设备材料检验
A2R
√
√
√
焊接工艺焊工资格认定
BR
√
√
基础交接检查
BR
√
√
底板严密性试验
BR
√
√
罐(柜)壁预制检查
B
√
√
罐(柜)壁安装检查
A2R
√
√
罐(柜)顶预制检查
B
√
√
罐(柜)顶安装检查
A2R
√
√
排板及开孔方位检查
BR
√
√
浮升装置预制检查
B
√
√
浮升装置安装检查
A2R
√
√
几何尺寸检查
A2R
√
√
梯子平台及附件检查
C
√
焊缝外观检查
BR
√
√
无损检测
BR
√
√
热处理(如有需要)
A2R
√
√
√
水压试验/气密试验
A2R
√
√
√
封闭前检查
A2R
√
√
√
浮升试验
A2R
√
√
√
基础沉降观测
BR
√
√
防腐保温
A2R
√
√
√
交工资料整理、交工
A1R
√
√
√
√
保温工程
设备、管道安装与绝热工序的交接检查
B.R
√
√
绝热层固定件、支承件安装质量检查
B.R
√
绝热工程材料的质量检查
B.R
√
绝热层施工质量检查
B
√
防潮层施工质量检查
C
√
保护层制作质量检查
C
√
保护层安装质量检查
A2R
√
√
√
隐蔽工程记录
A2R
√
√
√
材料检查
A2R
√
√
√
4.4设备安装前
a)应有经批准的重大设备施工方案,有经批准的特殊工具的设计制造图样,应有最终确认的施工图;
b)要清除设备内部的铁屑、泥土、木块、边角料和焊条等杂物。
需进行拆卸清洗时,应把全部拆卸零件作好标记,便于以后按原位安装,并应注意:
①大直径的高压螺栓、螺母及垫圈不应调换使用;②不同安装位置的密封垫圈不应调换使用;③不应在工作面上打标记,不应在低温设备、奥氏体不锈钢、有色金属设备上用钢印打标记,可用挂签法标志;④高压筒体法兰上的螺栓非特殊需要可不拆卸。
c)对不允许在基础上进行液压试验的设备,在安装前应按要求进行液压试验;
4.5设备安装就位、找正、找平和组装
a.设备吊装前按设计图样仔细核对设备管口方位、地脚螺栓孔和基础中预埋地脚螺栓的位置和尺寸;
b.设备吊装应按业主经批准的吊装方案执行,吊装时设备的接管或附属机构不得由于绳索的压力或拉力而受到损伤;
c.设备与底座之间无紧固件连接,以自重稳定坐落在底座的环形承重面上时,底座承重面的水平度偏差不得超过0.5毫米/米;
d.对带有膨胀节的设备,应按设备图样检查膨胀节的尺寸,吊装前应核算膨胀节的强度,强度不够者应加固后进行吊装;
e.设备的找正,找平应按基础上的安装基准线对应设备上的基准测点进行调整和测量,其基准规定如下:
①设备支承(裾式支座、耳式支座)的底面标高应以基础上的标高基准线为基准;②设备的位置及方法以基础的中心线为基准;③立式设备的铅垂度应以设备上0°、90°、180°、270°的划线为基准;④对于高度小于5m的立式设备,可采用磁力线锤法进行找正,高度大于5m的立式设备,可采用经纬仪进行找正,塔类设备找正后还应检查内部支撑圈的水平度,如有问题应及时处理;⑤卧式设备的水平度一般应以设备两侧的中心线为基准;⑥钢框架上的设备找正时允许通过加垫板来找正,找正后将垫板与钢架点焊牢;
f.设备找正、找平的补充测点宜在下列部位选择:
①主法兰口(指设备物料的进、出口);②水平或铅垂轮廓面;③其他指定的基准面或加工面。
g.设备找正、找平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找正、找平应在同一平面内互成直角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方向进行;②高度超过20米的立式设备,为避免气象条件影响,其铅垂度的调整和测量工作应避免在一侧受阳光照射及风力大于4级的条件下进行;③设备找正、找平时,应根据要求通过垫铁(或千斤顶等其他专用调整件)进行调整,不应用紧固或放松地脚螺栓及局部加压等方法进行调整;
h.设备最终调整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SH3514-2001表6.2.11规定;
i.设计图样或技术文件有坡度要求的卧式设备,应按其要求执行;无坡度要求的卧式设备水平度偏差宜偏向设备的排泄方向。
对于高温或低温设备,位置偏差宜偏向于补偿温度变化所引起的伸缩方向。
4.6地脚螺栓、垫铁和灌浆
a.地脚螺栓一次灌浆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地脚螺栓在预留孔中的情况作隐蔽前的检查,地脚螺栓任一部分离孔壁距离不小于20mm,与孔底距离不小于80mm,合格后方可用强度比基础混凝土强度高一级的细碎石混凝土灌浆。
灌浆时应捣实,并保持地脚螺栓垂直。
预留孔灌浆后,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5%以上,方能进行设备的最终找平及紧固地脚螺栓工作,设备安装精度经检查为合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还应对设备垫铁的设置,紧固等情况作一次隐蔽前的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知施工单位进行二次灌浆。
b.地脚螺栓的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
螺母和垫圈齐全,全部拧紧且紧固均匀、螺栓螺纹无损伤并露出螺母,螺栓螺纹均匀露出螺母2~3扣,外露的螺纹已涂防锈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用板手拧试。
检查数量:
全面检查
c.垫铁的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
垫铁规格,布置应符合要求,不松动,接触较好,垫铁每组不超过四块,放置整齐,外露均匀(10~20mm),斜垫铁搭接长度应不小于全长的3/4。
找正后同组各块垫铁互相定位焊固定,外侧切割成阶梯状;立式设备垫铁伸入底座环底面的长度应超过地脚螺栓孔,且保证裙座受力均衡。
检验方法:
观察和用0.25kg手锤敲击检查。
检查数量:
全面检查。
d.卧式设备滑动支座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
滑动端地脚螺栓与相应的长圆孔两端的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或设备工况下的胀缩条件,支座板与底板应能滑动。
设备配管结束后,松动滑动端螺母1-3mm间隙,并紧固锁紧螺母,支座滑动表面清理干净,并涂上润滑剂。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和用塞尺检查。
检查数量:
全面检查。
e.基础与设备之间的二次灌浆,宜采用细碎石混凝土,其强度应比基础混凝土强度高一级,灌浆层厚度不应小于25mm。
4.7清洗和封闭
a.对奥氏体不锈钢设备(或衬里)用水冲洗时,应控制用水的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ppm。
b.设备吹扫应根据工艺要求和设备结构特点制订专门的吹扫方案,一般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吹扫介质可选用空气或蒸气。
吹扫用的气体应清洁,忌油设备的吹扫气不得含油。
对因热膨胀可能影响安装精度或损坏构件的设备不得用蒸气吹扫;②吹扫气体进口压力不得高于设备的工作压力,进出口压力差不得超过设计图样或技术文件的规定值;③设计图样或技术文件规定不能进行吹扫的部位不应吹扫;④吹扫时,在距离气体出150~200mm处,放置白滤纸或白布检查,如纸或布上无油点、灰尘、污物等即为合格。
c.设计图纸或技术文件要求在现场进行表面处理(喷砂、化学清洗等)的设备,应按设计图样或技术文件规定执行,设备表面处理合格后,应按需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如涂一层防护层(液体石蜡或白凡士林等)或者采取充入氮气等措施进行保护。
d.设计图纸或技术文件要求在现场进行脱脂处理时,应按有关规程要求进行。
e.设计图纸或技术文件要求蒸煮、升温钝化处理的设备,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
当设备各部件材料的热膨胀系数相差较大时,在升温钝化过程中要控制升温的速度,不得超过8℃/小时。
f.设备吹扫合格后,内件调整、检查及设备的充填工作,应按设计图样或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并作好记录。
g.在下列各项工作完毕后,设备应进行封闭。
①单体压力试验合格;②表面处理、脱脂、吹洗、清理合格;③原已封闭但又经启封。
每次封闭时必须由施工、建设及监理专业工程师共同检查,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并填写“设备清理、检查、封闭记录”。
4.8除锈防腐的安装要求
4.8.1除锈施工要求
a.须防腐的金属表面,在油漆的涂装之前,应彻底除锈。
金属表面的除锈等级应符合GB8923《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中的Sa2.5级。
b.磨料应具有一定的硬度和冲击韧性,抛丸处理薄板时,磨料粒度和空气压力应适应。
抛丸除锈用磨料可选择采用钢砂。
磨料必须净化,不得含有油污,在使用前要进行筛选和晾干处理,确保获得良好的处锈质量。
c.不做除锈处理的螺纹、密封面及光洁面应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以免损坏。
d.抛丸除锈作业时金属表面温度必须高于空气露点温度3℃以上,否则,不得进行抛丸除锈作业。
e.选派考核合格的经验丰富的抛丸工进行金属表面除锈确保处理质量达到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f.抛丸除锈作业设专人操作,确保除锈处理质量达到要求。
g.在进行抛丸除锈之前,首先要彻底清除金属表面的焊渣、毛刺、焊接飞溅物、油污及其他污染物;若发现钢材表面存在严重的缺陷,应及时通知相应的部门处理,不得擅自涂装隐蔽。
h.抛丸除锈完成后,应对钢材表面进行目测检查。
宏观检查主要检查被除锈表面是否有漏除部位,特别注意转角部位的除锈质量和表面油污的清除。
i.经抛丸处理并验收合格后,务必用压缩空气、吹净钢砂颗粒以及经抛丸处理后所残留的尘埃。
压缩空气必须保证干燥、无油、水。
j.中班、夜班抛丸除锈处理的工件,未经检查确认或未在4小时内进行涂漆工作,次日必须重新抛丸处理。
k.尽可能不在工地进行抛丸除锈工作,而应在工地外的厂房中进行。
l.抛丸场地应用帆布或类似物封闭,提供适当的通风并悬挂警示牌。
m.抛丸除锈磨料的选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抛丸用磨料应采用钢丸直径1.0-1.2mm之间比例为60%,棱角砂直径1.0-1.2mm比例为40%。
考虑损耗适当定期加棱角砂来保证经抛丸处理后钢材表面形成不规则的粗糙面,粗糙度在40-75µ之间。
除锈表面应符合设计的Sa2.5级。
n.部分型钢等工件经抛丸处理后,会留有死角处理不到,因此必采用手工或动力工具进行事先处理。
凡抛丸工件必须经检验人员确认达标后,在4小时时间内进行涂漆。
4.8.2防腐的安装要求
o.防腐工程的施工、检查应严格按照SH3022-1999《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进行,防腐材料表面实干后,应分别对底层、面层漆膜进行干膜测厚,各层干膜厚度及涂层总厚度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p.以目测检查防腐涂层质量,确认达到完好无损,表面光滑,颜色一致为合格。
q.以目测、手触检查防腐涂层无气泡、剥落、漏涂、返锈、透底和起皱等质量缺陷为合格。
r.漆膜厚度的测试采用干膜测厚仪,每个构件检查5处,每处的数值为3个相距50mm,测点涂层干膜厚度的平均值。
s.涂层固化后用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