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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公共交通优化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牢抓住出租汽车行业深层改革、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升级政策机遇,在维护行业稳定的基础上,采取先试先行的供给侧改革措施,尽快缓解新区交通出行“出行不便”、“出行时间成本高”“失地农民非法营运屡禁不止”等问题,树立新区交通出行新形象。

二、工作目标

在优化公交线路、规范出租客运经营的基础上,建设新区交通调度监控监管服务平台,利用新区现有资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通过本地社会资本筹融资,集群众智慧,转化部分非法营运“黑车”,自发自愿组建交通服务团队和车队,试运行半公益服务型专车、定制通勤和柔性小巴招手停,填补公交和出租客运服务“空白”,解决公交和出租客运不能解决的交通出行问题,倒逼公交优化和出租客运行业改革,短期内有效缓解新区“出行难”问题。

三、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中关于“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深化巡游车改革”、“规范发展网约车”和“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的具体指导意见。

2.《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开展定制客运、城际约车等客运先行试点工作,加快互联网+道路客运纵深发展”。

3.交通运输部《关于道路运输转型升级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推进简政放权,激发道路客运市场活力”。

4.《甘肃省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意见》(2016年11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交通部、省交通厅、省运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分别发布的“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暂行办法”、“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细则”,其中关于“深化巡游车改革”、“规范发展网约车”和“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的具体实施意见。

5.省运管局《关于甘肃省道路客运行业转型升级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通过乡村小巴、假日班车、电话约车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提高建制村客车通达率”。

四、工作措施

(一)优化公共交通

1.优化现有公交线路

①601路在舟曲新苑设上车点。

②加密上下班高峰期间新区1至5路车发车密度。

例:

早高峰8:

00,8:

10,8:

20,8:

30每十分钟一班;午高峰12:

00,12:

10,12:

20,12:

30,12:

40,12:

50每十分钟一班。

14:

00,14:

10,14:

20,14:

30每十分钟一班;晚高峰18:

00,18:

10,18:

20,18:

30,18:

40,18:

50每十分钟一班。

③增加601至604路车(包括通勤车)下车点,减少市内倒短率。

④使用站点“静态公交时刻表”,提升中途站准点率,纳入企业运营考核。

⑤加大公交线路宣传力度,各停靠站图解新区公交线路。

2.新增8条公交线路

①新增6路车(纯电动公交试验线):

新区管委会—保税区--彩虹城--孵化大厦—瑞玲雅苑--舟曲

②新增7路车:

新区火车站—孵化大厦—瑞玲翠苑--瑞玲雅苑—兰石集团—市体校

③新增8路车:

新区火车站-彩虹城-兰石家园-装备园区-科教园区-高新产业园

④新增9路车:

中川机场-中川镇-装备园区-四墩子槽-高新产业园

⑤新增10路车:

中川机场-中川镇-中小学试验基地-保税区-综合市场-新区管委会-科教园区-经济区高新园区-石化园区-秦川镇

⑥新增11路车:

秦川镇-飞地园区

⑦新增12路车:

飞地园区-中川镇

⑧新增13路车:

中川镇—西岔镇(段家川、铧尖)

3.实施要求

①公交公司应本着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思想,组织专门队伍,实地勘察,进一步细化新增线路中途停靠站,确定最优行车路线。

②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新区主城区内增加城际公交的上车点,兰州市区内增加城际线路的下车点。

③强化公交车辆出车前的机务和安全大排查,特别是油路和电路安全排查;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备是否完好,确保车辆不带病行使。

④对公交驾驶员加强安全培训,由其承担随车安保、跟车安保、上车点安全检查工作责任。

新区公交车并没有人满为患,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思想,在舟曲等地,对公交驾驶员赋予对上车乘客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的权利,对携带液体上车的乘客进行询问。

⑤公交公司应根据新区经济发展现状,采取紧急有效措施,确定完成时限,靠实工作责任,实施公交优化。

对不能如期完成,应正式行文上报说明原因。

此项工作将列入运管处2017年诚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计划。

(二)规范新区巡游出租汽车营运行为

按照出租客运行业深层改革意见,出租车的定位是“公共交通的辅助性工具”,权利、责任与义务并存。

1.解决“失地农民要求参与出租客运驾驶”诉求

措施一:

今后出租客运驾驶市场准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取得出租客运从业资格后,在运管部门进行注册管理,参加排队摇号。

不能因为是失地农民就特殊化、就可以不具备资质。

新区是个开放的城市,欢迎一切愿意为新区发展做贡献的人民,出租客运驾驶也不例外。

只要市场准入全过程合理、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相信人民群众都会理解,企业为此承担的怨言也就少、也就没有压力了。

措施二:

出租车燃油税补贴,国家乃至兰州市都是有标准的,补贴是发到企业还是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执行。

新区是否为失地农民从事出租客运驾驶,对出租客运企业给予专项补贴,组织专家论证、听证程序,上报上级部门议定。

措施三:

开展非法营运车辆转化工作,解决一部分。

措施四:

2017年启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解决一部分。

2.解决新区出租车不巡游问题

①巡游出租车必须保证车载定位监控设备正常运行,否则不得上路进行营运活动,一旦查实将按条例严肃处理。

②巡游出租车不得定点长期停留(定点停留超过1小时,机场、火车站按秩序排队候客例外)。

以增加在新区范围内的巡游出租车的辆次,让新区的出租车跑起来。

③出租客运企业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加入交通调度监控监管平台。

调度平台应给予一切技术上的指导和支持。

④明确新区巡游出租车进入兰州市规定时间限制,在兰州市区逗留超过三天,即视为异地经营。

运管部门将深入出租客运企业定期查看定位监控记录。

⑤新区运管处与兰州市打非办、兰州市城运处协调,建立异地经营处罚抄告制度。

凡是被兰州市运管部门按照异地经营查扣处罚的,新区运管处一律不再协调特殊处理,并对企业和车辆分别从重处罚,按照诚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扣分。

两次被按照异地经营处罚者,清退出出租客运市场。

3.解决新区出租车不打表、拒载等不规范经营问题

①组织稽查行动,严厉打击不规范经营行为。

②制定出台对出租客运企业、出租客运驾驶员诚信信誉考核办法,详尽扣分项,建立市场退出制度。

③按照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出租客运企业、车辆、驾驶员市场准入。

4.进行行业预警,预热出租客运行业深层改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租客运定性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提供个性化服务”,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现有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过高的要降低。

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现有抵押金过高的要降低。

出租公司在运营成本核算时,应充分考虑新能源补贴、燃油补贴也是收益。

在新区尚未全面开展出租客运深层改革之前,运管处已就改革新政、公交优化、网约车、专车服务、定制通勤即将带来的市场冲击效应,对创业者、慧达两家出租公司进行了行业预警,要求企业顺应改革潮流,率先启动,在降低运营成本、改革运营管理模式、合理定价、合理日租、优化巡游服务、规范运营方面多下功夫,靠科学的管理,做好公共交通的补充服务,赢得市场和群众的认可。

(三)建立兰州新区交通服务调度监控监管平台

1.资质条件

为避免重复建设、功能缺失建设,交通服务调度监管平台建设主体,必须符合以下资质条件:

①在省运管局明文公布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商名录内,备案类别应包括:

“两客一危”、货运(物流信息)。

②使用交通部公告的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平台和车载专用设备,已经参与新区“两客一危”交通部、省、市、企业四级联网联控监管平台建设。

③对12吨以上货运车辆和半挂牵引车,具有符合安装省政府云计算要求的固定车载专用电脑资质,已经具有此卫星定位终端加装工作经验。

④以新区信息平台为枢纽,实现辖区内各运输企业平台,新区交通服务监管调度平台,省级道路运输监管平台,交通部动态监管平台的四级监管平台信息互通。

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从事定位信息服务服务业务,必须获得的“增值业务许可证”。

⑥同时具备无车物流监控建设及运营资质。

有决心有实力做一个经得起历史推敲的部一级信息化工程、大数据项目,有热情服务新区交通发展,为满足新区需求,能提出惠民措施,能够短、平、快迅速开展项目。

同时,充分利用新区现有两客一危监控资源,减少政府投入,减轻经营者负担。

2.功能要求

①接入新区所有营运客车(涵盖所有道路客运形式)、营运货车(涵盖所有道路货运形式)、定制通勤、企业通勤车、柔性公交、私人小客车上下班通勤车辆信息,安装定位监控设备,履行24小时监控主体责任。

②开通交通服务热线,实现新区客户电话咨询、信息查询、市场调研、满意度调查、服务跟踪等,涵盖新区目前所有交通出行方式推荐、预约交通服务专车、定制线路、咨询服务等功能,提升公众对新区交通出行满意度。

③实现新区预约电话召车调度服务、交通信息呼叫中心功能。

设立兰州新区统一的交通出行语音门户号码,实现电话接入、自动语音服务、人工服务、主动外拨服务等功能。

呼叫中心平台的建设分步实施,首期5-10个座席,后期根据业务发展可灵活拓展(至少在50-100座席)

④高标准、高起点,立足于建设交通部级的信息化项目,中期还需实现网约出租、网约专车联网联控信息共享,后期新区大交通的综合信息、服务、调度、应急保障、监控、监管平台。

⑤既要引进高尖端技术人才,又要培养新区本土化技术人才,建设居住在、生活在新区的专职监控队伍和热线服务队伍。

3.调度监控职责认定

①承担24小时客服、运营、调度、监控主题责任

②承担24小时疲劳驾驶、超速驾驶、长期异地经营、非法巡游的安全监控主体责任和调度监控主体责任。

③具体调度监控职责落实必须符合交通运输部24小时监管监控服务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来实现。

4.建设和运营要求

①杜绝重复投资,减少浪费,十年内不再重复建设。

与运政部门现有“两客一危”监控平台无缝对接。

坚决避免新区“两客一危”车辆所属企业在监控系统软件等方面的重复投入,避免增加经营者负担。

②因软件不同,需分别立项,实施序列:

一是建立交通出行预约、调度、举报投诉、咨询服务热线电话。

二是建立交通服务专车调度、监控、监管平台。

三是对接建立出租车、公交车调度、监控、监管平台。

四是系统整合上述三个平台,建设初级的交通出行热线调度和公益网约(运价低于出租车20%)调度平台、24小时监管、监控中心。

③符合转换要求的私家车、出租车、公交车自行与运营服务商商议解决安装使用监控调度软硬件等事宜。

④负责营运车辆24小时监控服务,对疲劳驾驶、超速驾驶、柔性小巴超范围经营、出租长期异地经营、出租不巡游等实时报警。

(四)推行半公益性专车和柔性小巴招手停服务

为贯彻落实王三运书记关于“严打黑车”、“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的多次批示精神和管委会主要领导关于《新区失地农私家车倡议书》的批示精神,根据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建设局确定了“解决出行难问题”与“疏堵结合打击非法营运”并行的工作思路,即:

在优化公共交通、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基础上,先试先行,推行“门到门”需求响应型定制通勤服务,有效解决新区目前公交车和出租车暂时不能覆盖区域群众的出行问题。

(一)服务定位

1.公共交通的有效补充,填补传统公交空白和短板。

2.缓解出行难问题。

特别是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出租车不能满足的出行需求。

3.降低群众上下班出行成本,避免二次倒短,提供门到门便捷服务。

4.挤压黑车生存空间,倒逼公交车和出租车改进服务,有效遏制出租客运不巡游、不打表、议价、拒载等现象。

(二)驾驶员标准

1.新区失地农民。

2.三年以上驾龄,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事故记录、无扣满12分记录。

3.无犯罪记录。

(三)车辆标准

1.车龄四年以内且总行驶里程不超过10万公里;

2.车辆购置总价不低于10万元;

3.车辆购买交通强制保险和全额商业保险。

(四)服务价格

1.行业指导价:

五座以下(含五座)车辆起步价5元/3公里,总运价低于出租客运20%。

可拼车,上车5元/人,总费用乘客分摊。

2.五座以下(含五座)车辆参照行业指导价格,供需双方自行协商约定服务价格,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3.五座以上车辆参照客运市场价格,供需双方自行协商约定服务价格,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4.出租客运车辆、公交车辆、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可参照以上价格参与定制通勤服务。

(五)实施步骤

1.建设局组织园区办及园区单位、企业、个人座谈,征询定制通勤服务需求。

2.建设局组织新区出租客运公司、公交公司、长途客运公司、旅游包车公司座谈,征询参与定制通勤意向。

3.根据以上两次征询情况,由建设局负责按照定制通勤驾驶员和车辆标准,严格筛选定制通勤服务团队驾驶员和车辆,总量控制在60辆(人)左右,向社会公示,将公示结果提交管委会会议审定。

4.由公安部门负责,在孵化大厦、管委会后门、彩虹城、瑞岭雅苑、瑞岭翠苑、舟曲新苑、兰石厂区和住宅区、体育学院、新区火车站、中川机场、中川镇十字等区域各划定若干个定制通勤候车位,方便定制通勤服务车辆接送乘客。

(六)试运营期限

定制通勤服务试运行2个月。

期满后,根据试运行情况,研判是否继续开展定制通勤服务。

若停止定制通勤服务,则解散定制通勤服务团队,将定制通勤服务团队车辆转化为网约车。

(七)服务要求

1.定制通勤服务车辆须信守承诺,按照供需双方约定,认真履行定制通勤服务及价格。

2.定制通勤服务团队在提供定制通勤服务期间,驾驶员必须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牌;车辆必须悬挂定制通勤顶灯,携带统一的定制通勤服务临时备案标识卡。

建设局负责设计、制作和发放定制通勤服务临时备案标识卡。

3.建设局负责,建立诚信考核体系,对定制通勤服务进行严格考核。

对不按约履行定制通勤服务、扰乱定制通勤服务价格的,出租客运车辆收回营运证,坚决清退出出租客运市场;公交车辆、客运车辆、旅游包车按照超范围经营,严管重罚;定制通勤服务团队车辆作为非法营运车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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