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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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管道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明确项目施工过程的质量管理职责以及项目实施过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相关要求,保证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科学、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结合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建设的长输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主要包括质量目标管理、质量计划管理、质量检查管理、质量验收管理、质量信息管理以及质量问题和事故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处是项目经理部工程施工质量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制订项目经理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标准;
(二)依据项目经理部QHSE管理体系文件,监督检查项目(分)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施工过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与控制;
(四)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与汇总;
(五)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五条项目(分)部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二)负责贯彻落实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检查服务商质量管理体系的落实情况;
(三)负责分解项目质量目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审核各工程服务商上报的质量计划;
(四)组织监理和有关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
(五)收集、汇总质量信息,并上报工程管理处;
(六)及时书面上报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并配合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质量目标管理
第六条项目(分)部应依据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目标,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本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
第七条工程监理、EPC总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无损检测服务商等工程服务商应依据项目(分)部提出的质量管理目标制定各自的质量管理目标。
第四章质量计划管理
第八条项目(分)部、工程监理、EPC总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无损检测服务商应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其中EPC总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无损检测服务商的质量计划应报监理审批。
第九条质量计划应体现从工序、分项、分部到单位工程的过程控制,且应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质量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控制。
项目质量计划的编写参照附件“项目质量计划示范文本”。
第十条项目(分)部应控制项目质量计划的实施,监督工程监理、EPC总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无损检测服务商等工程服务商质量计划的实施,并按规定保存控制、检查记录。
当产生质量缺陷或发生质量事故时,项目(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
第五章施工质量检查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质量检查的依据主要包括:
(一)国家及地方与质量有关的法律法规,行业与质量有关的规定;
(二)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要求;
(三)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四)其它质量管理有关的文件。
第十二条工程管理处、项目(分)部应按照如下方式和频次开展施工质量检查:
(一)项目(分)部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对工程监理工作质量、EPC承包商质量管理、施工承包商施工质量、无损检测服务商检测质量的检查,并形成质量检查记录或检查专题报告。
(二)工程管理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监理工作质量、EPC承包商质量管理、施工承包商施工质量、无损检测服务商检测质量进行抽查,主要检查管理质量和工程实体质量。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的施工质量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检查EPC总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无损检测服务商等工程服务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二)定期对无损检测质量、EPC工作质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至少包括:
1.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1)开工前,是否组织施工(设计)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质量检验体系是否建立健全;
(2)是否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3)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使用前是否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程序报验;需要复检的,监理人员是否进行见证取样;验收合格的材料是否经监理签字确认;
(4)重要结构部位、隐蔽工程及涉及工程安全、使用功能的有关产品的复验,是否经监理签字认可;
(5)各工序是否按施工技术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是否落实“三检制”,并形成相关记录;上下工序之间、各专业之间是否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2.无损检测质量控制情况
(1)开工前,是否组织无损检测技术交底,质量检验体系是否建立健全;
(2)是否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无损检测标准规范进行检测;
(3)进场的原材料,在使用前是否进行检查验收,并按程序报验;验收合格的材料是否经监理签字确认;
(4)是否按无损检测规范进行质量控制,并形成相关记录。
第十四条项目(分)部的施工质量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检查工程监理、EPC总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无损检测服务商等工程服务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二)定期对无损检测质量、EPC工作质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至少包括第十三条
(二)规定的内容;
(三)定期对工程监理工作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至少包括:
1.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是否明确质量管理要求,项目监理机构是否配备满足要求的监理人员和检测工器具;
2.是否采用必要的检查方法和相应的检测工器具,检查施工质量;
3.是否明确质量控制点,是否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检查到位;
4.发现不合格项,是否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督促整改;
5.是否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检查和签认;
6.是否定期组织施工质量检查。
(四)是否按照相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组织工程中间检查验收工作。
第六章施工质量验收管理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逐级进行。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验收是在EPC总承包商、施工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工程监理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并报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验收情况进行核定。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处、项目(分)部应严格按照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质量验收的管理规定以及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组织工程监理、质量监督机构开展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第七章施工质量信息管理
第十八条项目(分)部组织工程监理按照工程管理处下发的质量周、月报模板,编制质量周、月报,定期对施工质量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提出控制措施,并按期提交工程管理处。
第十九条工程管理处汇总各项目(分)部报送的质量周、月报,并编制项目群质量周、月分析报告,定期对项目群施工质量情况进行分析、预测,提出控制措施。
第二十条对于特殊情况或项目(分)部组织专项检查,项目(分)部应及时将专题报告报送工程管理处。
第八章施工质量问题及事故管理
第二十一条项目(分)部应建立健全质量问题报告制度,规定质量问题报告程序及时间要求。
第二十二条当出现质量问题时,项目(分)部应根据授权范围,结合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并将问题及处理情况,及时报送工程管理处。
第二十三条对于检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的单位,项目(分)部应根据质量问题的大小和严重程度,分别采取暂停施工、分析原因等措施进行处理;对已经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损失的大小,分别对责任单位采取停工、通报、警告、罚款、直至中止合同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当出现质量事故后,项目(分)部应要求现场暂时停工,并立即向工程管理处、质量安全环保处报告,组织相关单位采取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的临时措施,保护现场,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具体按《质量事故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工程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件法查,检查内容至少包括第十二条
(二)规定的内容。
写参照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十七条项目质量计划示范文本见附件。
附件:
(资料性附录)
项目质量计划示范文本
1工程概况
1.1线路工程概况
1.2场站工程概况
2工程特点
3质量管理的方针和目标
3.1质量方针
质量方针是由项目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项目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
质量方针是指出了质量的方向(例如:
以质量为重点,以效益为中心,应用市场机制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严把质量关)
3.2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是对质量方针的落实、展开,是在质量方针给定的框内制定的(例如:
(1)补口、补伤一次合格率达到98%。
(2)管道埋深一次合格率100%。
(3)阴极保护:
合格率100%。
⑷管道桩位准确率100%。
(5)设备、阀门安装一次合格、对号率100%。
(6)试压、投运一次成功,无事故。
)
4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4.1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4.2组织机构图
5质量管理职责
5.1项目(分)部的质量职责
5.2工程监理的质量职责
5.3EPC承包商的质量职责
5.4质量监督的质量职责
6质量控制程序
7质量控制要点及措施
7.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要点及措施
7.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要点及措施
7.3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要点及措施
8质量问题及事故的处理
8.1质量问题的处理
8.2质量事故的处理
9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