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经济指标意义解释大全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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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经济指标意义解释大全汇总
《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季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1.工业
总产值(当年价格):
指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
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工业总产值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①工业生产的原则。
即凡是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
和提供的劳务,均应包括在内。
其中的最终产品,不管是
否在本年内销售,只要是本年内生产的,就应包括在内。
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
②最终产品的原则。
即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
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
而在本企业内各车间转移的半成品和在制品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③“工厂法”原则。
即以法人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
工业总产值,是其本年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总
价值量。
(2)工业总产值的内容
包括三部分:
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
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①成品价值:
指企业在本年内生产,并在本年内不再进行
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
部工业成品(包括半成品)价值合计。
成品价值中包括企业生
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
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
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工业总产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
成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
乘以本年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
价计算。
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帐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
用的成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
②对外加工费收入:
指企业在本年内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
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
工业品修理作业所收取的加工费收入。
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可根据会计“产品销售收入”科目的有关资料取得。
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年度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则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年应实际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
③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为了使工业总产
值与工业中间投入中的物耗价值一致,以便同口径地计算
工业增加值,规定本指标的计算原则是:
凡是企业会计产
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工业总产值中
必须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反之则不
包括。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等于自制半成品在制
品期末价值减去期初价值后的余额,如果期末价值小于期
初价值,该指标为负值,企业在计算产值时,应按负值计
算,不能作为零处理。
(3)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几种具体规定
①凡自备原材料,不论其加工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
即包括自备原材料的价值,计算工业总产值。
②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一律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
工业总产值,即不包括定货者来料的价值。
一般分两种情
况:
a.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即承包单位)按财务
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委托加工的企业(即发包
单位)按全价计算工业总产值。
b.工业企业与非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当工业企业作为
加工企业时一律按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
③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原则上应计入
工业总产值,但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不计算自制半成
品、在制品成本,则不计入工业总产值;如果会计产品成
本核算中计算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成本的,则计入工业总
产值。
2.新产品产值:
指报告期本企业生产的新产品的价值,既包
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
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
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3.工业销售产值(当年价格):
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
业在本年内销售的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
务价值的总价值量。
工业销售产值包括的内容为:
(1)销售成品价值: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销售(包括本期生产和非本期生产)的全部成品、半成品的总价值,即按报告期产品的实际销售数量乘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
销售成品价值包括为本企业在建工程,生活福利部门等提供的成品和自制设备价值,不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和半成品价值。
(2)对外加工费收入: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接的
工业品加工(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的产品)的加工费收入;
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可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
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
对外加工费收入按
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4.资产总计:
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
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资产按其流动性(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划分为:
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计”项的期末数填列。
5.应收帐款:
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
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款项。
该指标根据会计“资
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的年末数填报。
未执行2001
年《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用“应收帐款净额”期末数
代替。
6.产成品:
指企业报告期末已经加工生产并完成全部生产过
程,可以对外销售的制成产品。
根据企业会计“资产负债
表”中“产成品”的期末数填报。
7.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全部流动资产的
平均余额。
计算公式为:
以货币计量,将以资产或劳指企业所承担的能合9.负债计:
还形式包括货币、资产或提供劳务。
负,偿务偿付的债务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根据会计期长债一般按偿还“负债合计”的期末数填列。
”中“资产负债表
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账款”款:
根据会计“资应付10.帐.报的年末贷方余额填
常活入:
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主营11.业务收入总额。
此项目应根据相关行业的“产品动中所产生的收商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收入”、“经营收入”、“工程结算收入”等科目“营业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即发生额填列。
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未年累计数填列。
执行2001年企
用“产品销售收入”的本期累计数代替。
[附——全年营业收入合计:
指企业(单位)全年生产经营
活动中通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以及转让资产取得的收入。
营业收入合计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2.主营业务成本: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未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用“产品销售成本”的本期累计数代替。
1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
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未执行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的企
业,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的本期累计数代替。
14.管理费用:
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期累计数填列。
15.财务费用:
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
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以及相关的金融机构手续
费等。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期累计数填列
16.利息支出:
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利息支出扣除利息收
入后的净额。
根据会计“财务费用”科目归纳计算本期累
计数填列。
17.利润总额:
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
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
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的对应指标的本期累计数填列。
18.应交增值税:
指企业按税法规定,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增加货物价值的活动本期应交纳的税金。
指企业在报告期应交增值税额。
计算公式为:
本年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19.本年进项税额:
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购入货物或接受
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0.本年销项税额:
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货物或提供
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21.工业中间投入:
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
动所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实物产
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是计算工业增加值的基础指标。
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对企业来讲,难度相对较大,需要对
企业内部会计明细表的有关科目进行归类整理计算。
因此,
准确掌握中间投入的计算原则和资料取材方法是十分重要
的。
计算工业中间投入须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1)必须是从企业外部购入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生
产过程中回收的废料以及自制品的价值。
(2)必须是本期投入生产,并一次性消耗的产品和服务的价
值,不包括固定资产等的转移价值。
(3)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口径必须与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口径
一致,即计入了工业中间投入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必须是计
入了工业总产值的部分。
为了使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更加准确,将工业中间投入进
一步细分为直接材料、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
中的中间投入、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和财务费用五个指
标,企业应首先计算出这五个指标,再加总计算出工业中
间投入合计。
其中直接材料和财务费用根据有关会计明细
科目填报。
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
入、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可采用倒扣法,即从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营业费用中分别扣除下列项目:
①固定资产折旧和修理费用的摊销;
②直接或间接支付给个人的部分,如工资、福利费、劳动
保险费、待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差旅费中个人所得部
分等;
③支付给不构成非物质生产部门(指除工业,农业,运输邮
电业,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以外的部分)收
入的各种税金、规费及其他费用,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矿山资源补偿费、排污费……。
22.工业增加值:
工业增加值是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是总产值与中间投入之间的差额.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1)生产法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
-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2)“收入法”,也称“分配
法”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
营业盈余“收入法”四个构成要素的概念是:
固定资产折旧:
是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
(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的那部分
价值,即为补偿生产中所耗用的固定资产而提取的价值。
劳动者报酬:
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而从生产单位得到的
各种形式的报酬。
劳动者报酬有三种基本形式:
一是货币
工资及收入,包括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薪金、奖金、
各种津贴和补贴;二是实物工资,包括企业以免费或低于
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质产品和服务;三是由企业
为劳动者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险,具体包括生产单位向政府
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劳动、待业、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
保险。
生产税净额:
指企业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与政府向企业支
付的生产补贴相抵后的差额。
生产税包括:
产品销售税金
及附加、增值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生产
补贴是政府既为控制价格又要扶持生产而支付给生产部门
的补贴,包括价格补贴和亏损补贴。
营业盈余=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就交增值税-固定
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
衡器产品生产、销售与库存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1.本年生产量:
指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并符合产品质量
要求的实物数量,包括商品量和自用量两部分。
(1)产品生产量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①产品质量标准:
产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订货合
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才可统计生产量。
工业产品质量标准
一律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执行。
没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
准的产品,应按企业主管机关的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的技
术条件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标准或降低标准,不合格的产
品不能计算生产量。
②统计时间:
本年生产量反映的是本年内的工业生产成果,
凡本年内生产的产品都应计算在内,即截止本年最后一天
检验合格并办理了入库手续的产品,其中规定要求包装的
产品必须包装好才能计算其生产量。
至于本年最后一天以
哪一个班次作为截止计算产量的班次则由企业主管机关规
定,并应与会计核算的结算时间一致。
结算时间一经确定,
就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提前或移后。
③准确度量:
准确度量是计算产品产量的重要一环,企业
应配备必要的计量设备,对产量进行实际度量,不得随意
估算,对确有困难不得不推算的某些产品,一定要按照主
管部门规定的推算方法计算,使之尽量接近实际。
(2)产品生产量包括的内容
①企业各车间(主要车间、辅助车间、附属品车间及副产品
车间)用自备原材料生产的全部产品产量,不论是要销售的
商品量还是本企业的自用量,均应统计生产量。
②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产品,如果订货者是境内非工
业企业和境外企业,其产品生产量由加工企业统计;如果
订货者是境内工业企业,产品生产量由委托企业(即发包企
业)统计,加工企业(即承包企业)不统计。
③经正式鉴定合格的新产品、自产自用的生产设备、未正
式投入生产以前试生产的合格品以及基本建设附产的合格
品,都应包括在产品生产量中。
④用进口原材料或关键零件生产的产品,或用进口整套散
装零件及用进口组装件加工、装配的产品,不论是在国内
销售还是外商经销,生产量均统计在国内同种产品生产量
中。
⑤在我国国土范围内的外商投资和港、澳、台商投资工业
企业生产的产品,其生产量全部统计在国内同种产品生产
量中。
(3)工业产品生产量不应包括的内容
①在生产工业产品的同时,产生的下脚余料或废料,如冶
金工业的氧化铁、汤道、中心注管、钢材切头、切尾,机
械工业的切屑,木材工业的锯末,粮食加工工业的糠、麸,
酿酒工业的酒糟等,一般做下脚料出售,不应统计为产品
生产量。
②投入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没有完全消耗掉,而加以回收、
提浓,再供本企业自用的,如机械工业回收的润滑油,合
成洗涤剂厂回收的盐酸、硫酸等都不计算产品生产量。
③企业从外购进的工业品,未经本企业任何加工的,不得作为本企业的产品生产量统计。
④某些产品在检验产品质量时,需做破坏性试验,如试验灯泡的使用寿命,手电池的间歇放电时间等,这些用作试验的产品,不计算在产品生产量中。
2.本年销售量:
指本年内工业企业实际销售的由本企业生产
(包括上年生产和本年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定货合
同规定的技术条件的工业产品的实物数量。
用订货者来料
加工生产的产品,如果订货者是境内非工业企业和境外企
业,其产品销售量由加工企业(即承包企业)统
计;如果订货者是境内工业企业,产品销售量由委托企业
(即发包企业)统计,
加工企业不统计。
(1)产品销售量的核算原则:
产品销售量
以产品销售实现为核算原则,即在产品已发出,货款已经
收到或者得到了收取货款的凭据时作为销售实现,统计产
品销售量。
按照企业销售方式的不同,产品销售量统计遵
从以下几种规定:
①采用送货制销售的,产品如由本企业运输部门发运,以
产品出库单上的数量、日期为准;如委托专业运输部门发
运,则以运输部门的承运单上的数量、日期为准。
②采用提货制销售的,以给用户开具的发票和提货单上的
数量、日期为准。
③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产品,以企业收
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为准。
④采用预收货款销售的,在发出产品时作为销售。
产品尚
未生产出来,已预收货款或预开提货单的,不应算作销售。
⑤企业出口销售的产品,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
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空运运单,
并向银行办理出口交单的数量、日期为准。
企业自营出口
的产品,在委托外贸部门代理出口(实行代理制)的情况下,
以收到外贸部门代办的运单和银行交单凭证的数量、日期
为准。
(2)统计产品销售量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只有企业销售的合格产品才能统计其销售量,销售的次
品不能计入产品销售量。
②企业直接从外购进产成品,只
是更换了标签或包装的,不能作为销售量统计。
③分清产品销售和预售的界限:
预售指产品还没有生产出
来以前,用户为了购买这种产品事先向工厂支付货款。
预
售不能算作销售。
相反,有些产品采用了分期付款的形式,
只要是用户拿到了这个商品,不管货款是否已付清,作为
企业已经取得了收取货款的凭证就应作为销售。
(3)售出产品退货的处理遵从以下规定
①退回本年内销售的合格品,应从本年销售量中扣除,同
时计入库存量;退回本年内销售的不合格品,要在本年销
售量中扣除,还要同时扣除本年生产量。
②退回本年以前售出的合格品,本年销售量不变,计入产
品库存量中;退回本年以前售出的不合格品,本年销售量
和本年生产量均不变。
③退回修理的产品,修理后仍交原用户的,不作为退货处
理,在统计报表上不做反
映。
3.出口交货量/值:
出口交货量/值作为产品销售量/值的其中
数,其计算范围、计算价格和计算方法与产品销售量/值完
全一致。
4年末库存量:
指工业企业在年初、年末时点上,尚存在企
业产成品仓库中而暂未售出的产品的实物数量。
(1)产品库存量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①产品库存必须是处于“实际库存”状态的产品,即产品
生产出来经过检验合格并办了入库手续的产品。
有的产品
虽已结束了生产过程,但还没有验收合格,还没有办理入
库手续,不能作为产品库存统计。
有的产品已经售出,但
按提货制要求还没有办妥货款结算手续的,或按送货制要
求未办理承运手续的,仍应作为本企业的产品库存量统计,
而不能作为产品销售量统计。
②计入产品库存量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有权销售的产品,
对于已经销售并已办妥各项手续,但尚未提货的产品,本
企业无权支配,这种产品虽然仍存在本企业仓库中,但不
应统计为库存量。
凡企业有权销售的产品,不论存放在什
么地方,均应统计。
③产品库存量不能出现负数。
如果产品还没有入库就已售
出,应将售出的这部分产品补填入库和出库凭证,并相应
计入产品产量中。
(2)产品库存量包括的内容
①本企业生产的,报告期内经检验合格入库的产品。
②库
存产品虽有销售对象,但尚未发货的。
③非工业企业和境外订货者来料加工产品尚未拨出的。
④
盘点中的帐外产品。
⑤产品入库后发现有质量问题,但未办理退库手续的产品。
(3)产品库存量不应包括的内容
①属于提货制销售的产品,已办理货款结算和开出提货单,
但用户尚未提走的产品。
②代外单位保管的产品。
③已结束生产过程但尚未办理入库存手续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