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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朵什教育辅导站

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O一八年三月

 

朵什教育辅导站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校园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2应急处置工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2.1辅导站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2.2辅导站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2.3辅导站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设立及主要职责

2.4各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及主要职责

2.5各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及主要职责

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3.1预防

3.2预警

3.3信息报送

4应急响应

4.1响应级别

4.2教育行政部门响应

5学校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措施

5.1火灾事故

5.2交通事故

5.3水面冰面溺水事故

5.4拥挤踩踏事故

5.5建筑物倒塌事故

5.6煤气中毒事故

5.7大型群体活动事故

5.8校园爆炸事故

5.9危险物品泄漏污染事故

5.10后勤安全保障事故

5.11校园周边安全事故

5.12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

5.13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事故

6善后与恢复

6.1教育主管部门

6.2各级各类学校

7应急保障和其他事项

7.1信息保障

7.2物资保障

7.3资金保障

7.4人员保障

7.5应急宣传

7.6培训演练

7.7预案管理

8附则

8.1预案解释

8.2预案实施时间

朵什镇教育辅导站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和健全防范、指挥、处置校园安全事故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不断提高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校园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稳定,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促进朵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贡献力量。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天祝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祝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教育辅导站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安全事故包括校园火灾、交通事故、水面冰面溺水、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煤气中毒、爆炸、危险物品泄漏污染、水电煤气等能源供应故障,组织师生外出学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以及校园周边、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突发安全事故等。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

教育辅导站、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预防和处置校园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4.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立足于防范,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分析,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要把校园安全事故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1.4.3分级负责,系统联动

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以乡镇政府和乡镇教育辅导站管理为主。

站校党政“一把手”是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

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1.4.4临危不乱,安全有序

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救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向乡镇教育辅导站、县教育局报告事故情况;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1.4.5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无论发生何种校园安全事故,在处置过程中,各级各类学校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在事故处置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抢险等活动。

1.4.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教育辅导站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与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工安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1.5校园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天祝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低至高可分为Ⅳ级—Ⅰ级。

1.5.1一般事故(Ⅳ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故(Ⅳ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Ⅳ级事故对待。

(1)造成3人以下师生死亡;

(2)1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1.5.2较大事故(Ⅲ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故(Ⅲ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Ⅲ级事故对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师生死亡;

(2)10人以上5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

1.5.3重大事故(Ⅱ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故(Ⅱ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Ⅱ级事故对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师生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

1.5.4特别重大事故(I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I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I级事故对待。

(1)造成30人以上师生死亡;

(2)100人以上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

 

2应急处置工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2.1朵什教育辅导站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长:

安平山朵什镇教育辅导站站长

成员:

张发奎松林初中校长

李作祥龙沟小学校长

何顺川窑洞湾小学校长

马元浩南冲小学校长

王忠直岔小学校长

何达吉朵什镇幼儿园园长

刘应彪教育辅导站会计

王景昌教育辅导站干事

张林教育辅导站干事

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

(0935)3860497

2.2教育辅导站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景昌同志兼任。

办公室工作人员由辅导站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

(1)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事故有关信息。

(2)严密监测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并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适时做出预警。

(3)检查督促各学校落实安全事故应对措施。

(4)组织和指导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应急演练。

(5)总结推广全县教育系统成功应对安全事故的做法和经验。

(6)根据校园安全事故性质,督促全镇各学校、幼儿园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7)处置涉及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其他事项。

(8)办理辅导站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主任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2.3辅导站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设立及主要职责

在处置较大以上级别的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时,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成立若干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先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协助各级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工作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

由辅导站工作人员、事发学校负责人组成。

工作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的组织指挥,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指导各工作小组及时、迅速、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应急救援工作中涉及的有关重大问题,了解掌握事态发展信息,适时调整方案,抢救生命,保护财产减少损失;向上级汇报事故情况和教育主管部门抢险救灾情况,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2)宣传信息组

由辅导站牵头,和事发学校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协助宣传和发布事故及救援情况、处置进展、预警公告、自救防护等信息;配合做好校园安全事故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负责接待媒体记者;完成综合协调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应急救援组

由辅导站牵头,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抽调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人员组成志愿者队伍。

工作职责:

主要参与后勤保障、疏散安置、转送伤员、宣传动员等工作,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协助专业救援队伍做好其他非一线工作;完成综合协调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根据事故实际情况,联系朵什镇卫生院医生组成。

工作职责:

负责协助专业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救治、护理、转送伤员;检测、控制疫病;收容、清消污染物等;完成综合协调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5)事故调查组

辅导站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负责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确定事故性质、原因和责任,评估损失,提出处理意见;完成综合协调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6)应急物资和后勤保障组

由辅导站、事发学校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向上级应急救援机构核算提供应急物资的需求种类和数量,协调配合筹集救援经费和调集、运输各类应急物资;监督应急救援经费和物资使用情况;协助乡镇政府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提供食宿、交通等后勤保障;完成综合协调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7)善后工作组

由辅导站、事发学校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

配合上级应急救援机构做好伤亡家属接待、伤亡抚恤、经济补偿协调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心理干预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完成综合协调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4各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及主要职责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

(1)建立健全应对校园安全事故的工作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到处室,落实到人。

(2)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制定符合本校实际应对校园安全事故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

(3)落实信息报告人,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4)严密监测本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并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适时做出预警。

(5)检查督促本校落实安全事故应对措施。

(6)组织和指导应急演练。

(7)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开展紧急应对处置工作。

(8)总结推广本校成功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做法和经验。

(9)根据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督促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10)处置涉及本校安全事故的其他事项。

2.5各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设置及主要职责

2.5.1应急工作组

组长:

校长(法定代表人) 

副组长:

分管副校长

成员:

学校各安全工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2.5.2主要职责

(1)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明确成员职责。

(2)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各种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校级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3)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培训教育,定期组织演练。

(4)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5)重大事故发生后,在组织救援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事故处理。

(6)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稳定。

   

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3.1预防

教育辅导站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促使学校健全防范机构、完善制度,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教育辅导站建立安全检查预防机制,在进入事故高发期前,以及开学、放假前后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故多发、易发地区和管理薄弱学校,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改进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学校管理者和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能力建设;做好应对事故灾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

3.2预警

3.2.1预警信息发布

(1)辅导站建立学校事故灾难统计分析工作机制,按季度、半年和年度对事故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全面把握不同时期安全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提前发布预警信息。

(2)接到市、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预警通知后,辅导站要立即向各学校发出预警通知。

3.2.2预警信息处置

教育辅导站和各校接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预警通知后,要及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本部门、本学校预案做好应急响应准备,防止险情扩大和事故发生。

3.3信息报送

3.3.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

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上报事故信息。

(2)准确:

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

(3)直报:

一般事故信息采取逐级报送的原则。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件,学校可越级上报。

(4)续报:

事故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及时续报。

3.3.2信息报送机制

(1)初次报告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学校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辅导站、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辅导站接到报告后,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在30分钟内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校园安全事故,按照直接报告和逐级报告相结合的原则,辅导站和学校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在逐级上报的同时,1小时内直接报告县安监局。

初次报告内容:

事件发生学校、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件初步性质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过程报告

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学校应每天将事故发展情况报告辅导站,辅导站要逐级每日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较大和一般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故发展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过程报告内容:

事件发展状态、控制情况、伤情变化、事故分析、性质判断、采取措施、下一步处置安排等。

(3)结果报告

事故处置结束后,学校应及时将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结果报告内容:

处理结果、影响程度、责任追究、整改情况、公众及媒体各方面的反应等。

3.3.3信息报送系统

(1)电话报送

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和辅导站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进行信息初步报送。

(2)紧急文件报送

辅导站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要以书面材料形式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由于灾难事故原因导致无条件上报书面材料可先口头报告,事后补报书面材料。

辅导站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按要求开展工作。

重大信息,根据组长意见,报告县教育局。

3.3.4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

重大信息发布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4应急响应

4.1响应级别

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依次为Ⅳ级(一般事故)、Ⅲ级(较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I级(特别重大事故)四个等级。

 4.1.1Ⅳ级(一般事故)

Ⅳ级应急响应由事发学校按照本学校应急预案立即进行应急处置。

同时,配合辅导站和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做好次生事故预防工作和信息报送。

学校具体应急措施请参考“5学校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措施”。

4.1.2Ⅲ级(较大事故)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Ⅲ级应急响应由县政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开展事故救援。

4.1.3Ⅱ级(重大事故)、I级(特别重大事故)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市级及以上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好事故救援相关工作。

4.2教育行政部门响应

发生一般事故时,教育辅导站、学校要立即启动本部门本单位应急预案,派出工作组赴现场开展工作,会同县、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事故时,教育辅导站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派出工作组赴现场,会同县、乡(镇)人民政府采取先期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扩大,为后期救援创造有利条件。

4.2.1发生一般事故时教育主管部门响应

(1)教育辅导站负责人进入事发学校或事故现场,指挥事发学校按照县、乡(镇)级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辅导站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后,及时听取,了解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对事故做出判断,共同制定、部署抢救方案,迅速开展救援、疏散和安置工作。

(3)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保障人力、设备支援。

监督专项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

(4)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5)对于造成校内师生伤亡,严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事件,在处置过程中尤其要组织力量做好师生的心理干预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6)认真、如实地做好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统计工作,按要求报送事故灾情信息,提供关于事故信息对外公布的口径、时间方面的建议。

(7)会同宣传部门做好新闻报道和新闻管理工作,掌控网络信息,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发布统一口径的消息。

(8)总结事故教训,推广事故处置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做好表彰和惩处工作。

4.2.2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教育主管部门先期响应

(1)根据事故灾难实际情况,立即组织师生安全疏散和自救互救。

(2)划定警戒区域,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尽快核实人员伤亡情况。

(4)当事态进一步扩大时,及时向县、乡(镇)人民政府提供防范信息,由县人民政府研究后统一向社会发布,必要时可直接向社会发布。

(5)及时向县政府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援请求。

5学校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措施

学校发生各种突发事故后,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根据不同突发事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5.1火灾事故

5.1.1报警、报告

学校一旦发生火险,应在第一时间扑救。

如果火势失控,要指派专人向119、110报警,并告知发生火灾的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

立即启动学校火灾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按要求报送事故信息。

5.1.2应对措施

(1)现场教师或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

第一个发现起火的人是火灾现场第一目击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险。

在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立即撤离并以呼喊的方式向周围的人报告火警。

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应该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师生聚集场所的教师或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

听到火警但未在师生聚集地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应迅速到达通道、楼梯间、通道口等重要地点进行疏散保护。

在火灾现场的负责人要统一指挥,果断命令距离火场最近的人员首先撤离,其余人员依次疏散。

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

(2)校领导主要工作

组织人员进行自救: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一部分人员(学校教职工)用灭火器、消防栓灭火;另一部分人抢搬较重要的物资和档案、材料等。

当火势无法控制且可能威胁在场人员的安全时,要果断决定放弃自救,命令所有人员撤离火场。

指派专人迎候消防员,并告知火灾位置、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

指派专人切断电源、气源,关闭供油设备。

如果火灾发生在夜间,应坚持到人员全部撤离以后再切断电源为宜。

指派专人(校医、卫生教师)负责现场抢救,如发现有人受伤,马上实施常规救助,并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

5.1.3善后工作

(1)保护现场,配合消防、行政部门开展调查。

(2)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整改方案,追查责任。

(3)对受伤人员进行抚慰。

(4)尽快组织力量修缮过火房间,重新配置教学设备。

(5)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状态。

5.2交通事故

5.2.1报警、报告

现场人员立即报警(122、110、119),并向急救中心求救(120),以防延误救助时间。

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迅速按要求报送事故信息,如不在现场,要在报送信息的同时,迅速赶到现场。

5.2.2应对措施

(1)事故现场的领导或教师要维持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

有效控制肇事人,如发现肇事车辆已逃逸,可向事发现场的人员了解车辆号码、颜色、车型等信息,以便于交管部门调查。

按要求放置警示标志,防止过往车辆造成二次事故。

(2)如有伤员,应组织人员(校医、卫生教师)对重伤员进行抢救,嘱咐其他受伤人员在原地不动,等待专业人员救援,并以最快速度将全体事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发生漏诊。

(3)学校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配合公安、急救部门进行救护。

5.2.3善后工作

(1)通知家长到校(或医院),准备好接待室,接待家长。

(2)组织教职工做好其他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3)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伤亡学生家长抚慰、保险理赔等工作。

5.3水面冰面溺水事故

5.3.1报警、报告

当得知学生发生溺水的消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学校要立刻拨打110和120,请求警务人员和医务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救助。

在组织营救或拨打求助电话的同时,第一时间将按要求报送事故信息。

 

5.3.2应对措施

(1)在现场的学校领导或教师要快速了解落水的准确地点与基本情况,迅速组织现场有经验的成年人开展救助工作,抢救落水者。

(2)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迅速赶赴现场,与有关部门通力配合,迅速抢救。

(3)当把溺水者打捞上岸后,应先清除口腔鼻孔里的淤泥,再进行抢救。

对心跳、呼吸停止者,应及时进行心肺复苏术,尽快恢复其正常的心跳与呼吸。

进行初步的现场救助后,应该快速将溺水者送医院进一步救治。

5.3.3善后工作

(1)联系出事学生家长,做好溺水死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3)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

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临近湖面水面的学校,应事先落实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援设备。

5.4拥挤踩踏事故

5.4.1报警、报告

踩踏事故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迅速拨打120、110,抢救受伤人员。

在第一时间按要求报送信息。

5.4.2应对措施

学校要采用一切有效手段将学生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学校应指派专人(校医、卫生教师)对伤员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为救治伤者赢得时间。

(1)大量出血不止的处置

受伤者伤及较大的动、静脉血管,流血不止时,必须立刻采取止血措施。

常见的止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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