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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旁站监理方案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旁站监理方案

 

 

东至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7月20日

 

第一章管沟土方回填……………………………………………………………1

第二章土路基碾压………………………………………………………………5

第三章路面结构稳定层拌和碾压………………………………………………10

第四章路面混凝土浇筑…………………………………………………………20

 

第一章管沟土方回填

在市政工程建设中,“管沟土方回填和压(夯)实”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由于忽视该项工作,填土的土质和密实度达不到规定要求,致使一些管沟地基或填方下沉,酿成工程裂缝、塌陷事故。

因此监理人员必须认真旁站监理,确保“管沟土方回填和压(夯)实”工程质量

第一节旁站监理范围

沟槽胸腔、管顶以下500mm及管顶500mm以上三部分

第二节旁站监理内容

一、监理工作要点

1、沟槽回填土,对不同部位有不同要求,以达到既保护管道安全又满足上部承受动、静荷载:

既要保证施工过程中管道安全又保证上部修路、放行后的安全。

为此对沟槽回填土划分为胸腔、管顶以下500mm及管顶500mm以上三部份。

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人申报的沟槽回填土应分三部分,分别有其不同的压实度要求及相应的土壤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以及虚铺厚度、分层压实等施工方案,审批其开工申请;完工时,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复查,合格者签认交工证书。

监理员在分层回填土时,复核检测承包人对沟槽胸腔、管顶以上500mm、管顶500mm以上各部分不同的压实度要求和不同压实方法,是否均符合规范、规程与设计规定,使其达到最佳压实度。

具体要求承包人做好下列工作:

2、核测最佳压实度,确定土壤的最佳含水量与相应的最大干密度。

最佳含水量时的最大干容量,是衡量回填土质量的依据。

3、检测分层回填虚铺厚度,检查夯实机具与相应碾压遍数和外观要求:

沟槽两侧同时回填,其高差不得超过300mm,并用木夯轻夯至蛙式打夯机夯实,

夯时应夯夯相连,不得漏夯;在胸腔以上部分回填,检查分段搭接处是否符合要求,压路机碾压重叠200~300mm。

4、检测压实密度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二、质量标准、检测频率与方法

1、在管顶以上500mm内,不得回填大于100mm的石块、砖块等杂物;回填时,槽内应无积水,不得回淤泥,腐植土、冻土及有机物质。

2、沟槽回填土对三部分不同压实要求见表1规定。

 

沟槽回填土质量监理汇总表表1

序号

项目

压实度(%)(轻型击实试验法)

检验频率

检测与认可

备注

范围

点数

检验方法

检查程序

认可程序

1

胸腔部分

>90

两井之间

每层一组(3点)

用环刀法检验

监理在场,,施工单位检测填报表,由监理员签署评语及姓名

须经监理工程师书面认可

2

管顶以上500mm

>85

两井之间

每层一组(3点)

用环刀法检验

3

管顶500mm以上至地面

当所修路⌒按路槽以下深度计

0~800mm

高级路面

次高级路面

过渡式路面

>98

>95

>92

两井之间

每层一组(3点)

用环刀法检验

800~

1500mm

高级路面

次高级路面

过渡式路面

>95

>90

>90

>1500

高级路面

次高级路面

过渡式路面

>95

>90

>85

当年不修路或农田

>85

注:

1、本表系按道路结构正式分类确定回填土的压实标准。

2、最佳压实度检验办法CJJ3-90见附录四。

3、高级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水泥混凝土预制块等。

次高级路面为沥青表面处理路面、沥青路面、沥青贯入式路面、黑色碎石路面等。

过度式路面为泥结碎石路面、级配砾石面等。

4、如遇到当年修路的快速路和主干路时,不论采用何种结构形式,均执行上列高级路面的回填土压实度标准。

5、检验方法除环刀法外,还有土壤密实度测定仪直接在现场检验。

 

第三节旁站监理程序

监理平行试验

施工单位做最佳压实度试

不同意

同意

双方选择位置随机抽样

检测虚铺厚度

胸腔及管顶以上500mm夯实

监理旁站

管顶500mm以上碾压

监测碾压遍数与外观

施工单位做最佳压实度试

压实度检测

按规定频率随机抽样按批准的最大于容量监理旁站

 

监理试验工程师抽检人员

按规定频率抽检

 

不合格

返工

 

监理工程师签认交工证书

合格

 

第四节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1、向承包单位发出进行各项试验指令。

2、进行现场见证取样试验,以保证所取试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

3、随时检查现场土料,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单位进行试验并参与监督,以确保用于工程的土料质量。

4、做好旁站监理的有关记录。

第二章土路基碾压

路基是道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路基工程质量好坏直接影响道路的使用,路基施工为同房屋基础的地基处理施工一样重要,监理人员必须进行施工旁站监理。

第一节旁站监理范围

基底处理,试验路段,填土压实。

第二节旁站监理内容

(一)基底处理:

1、土质路基原地面以下的墓穴,井洞须分层回填夯实;树根必须清理干净。

2、原地面横坡不徒于1:

5时,基底应清除草皮;横坡陡于1:

5时,原地面应挖成台阶,台阶宽度不应小于1米,每级台阶调高度不宜大于30cm。

3、路堤基底为耕地或松土,填土高度小于1.5m时,必须清除树根、杂草,应先压实再填筑。

4、路基穿过水网和水稻田地段时,应抽干积水,清除淤泥和腐植土,压实基底后方可填筑。

(二)试验路段:

1、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以及在特殊地区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路基施工时,应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案做试验路段,从中选出路基施工的最佳方案

指导全线施工。

2、试验路段位置应选择地质条件、断面型式均具有代表性的地段,路段长度不宜小于100m。

3、试验所用材料和机具应当与将来全线施工所用材料和机具相同。

通过试验确定不同机具压实不同材料的最住含水量,适宜的松铺厚度和相应的碾压遍数,最佳的机械配套和施工组织;对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应按松铺厚度30cm进行试验,以确保压实层的匀质性。

4、试验路段施工中及完成以后,应加强对有关指标的检测;完工后,应及时写出试验报告,为发现路基设计有缺陷时,应提出变更设计意见报审。

(三)、填土压实

1、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植土、生活垃圾、淤泥,冻土和盐渍土,土的可溶性盐含量不得大于5%,550℃的有机质烧失量不得大于5%,特殊情况不得大于7%。

2、填土不得含草、树根等杂物,粒经超过10cm的土块应打碎。

3、填土路基必须根据设计要求断面分层填筑夯实,其分层最大厚度必须与压实机具功能相适应。

4、路堤填土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压实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最后削坡。

5、填筑路堤宜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法施工。

即按照断面全宽分成水平层次,逐层填压密实,填筑时先填路中,逐渐填至路边;原地面不平时,应从低处开始填筑。

6、不同种类的土必须分段分层填筑,不应混杂,用不同土质填筑的层数宜少不宜多;不因潮湿及冻融而改变体积的优良土应填在上层,透水性较差的土填筑路基下层,其工作面应作成2~4%的双向横坡,利于排水,填筑上层时,不应覆盖在由透水性较好的土所填筑的路堤边坡上。

7、原地面纵坡大于12%的地段,可采用纵向分层填筑法施工,沿纵坡分层,逐层填压密实。

8、若填方分几个作业段施工,两段交接处不在同一时填筑时,则先填地段应按1:

1坡度分层留台阶;若两个地段同时填筑,则应分层相互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m。

9、土质变化较大地区应分层取土,防止混杂,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取土应设集水井,随时抽干井中的地下水,以降低土的含水量。

10、路基处于地下水位较高的湿软地区,应设隔离层。

11、土质路基的压实标准见下表:

填挖类型

深度范围

(cm)

最低压实度%

快速路及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

填方

0~80

95/98

93/95

90/92

80~150

93/95

90/92

87/90

﹥150

87/90

87/90

87/90

挖方

0~30

93/95

93/95

90/92

注:

①表中给出分子为重型击实标准的压实度,分母为轻型击实标准压实度,一般情况下应采用重型击实标准,特殊情况下可采用轻型击实标准。

②表中深度均由路床顶算起。

12、采用压路机碾压时,应遵循先轻后重,先稳后振,先低后高,先慢后快以及轮迹重叠等原则。

13、土基压实的分层厚度,压实机具类型以及碾压遍数均应依土类、湿度,设备及场地条件等情况而异,以达到规定的压实度为准,施工时可根据碾压试验而定。

14、路基修筑前应在取土地点取样进行击实试验,确定其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15、摊铺碾压前,应测定土的实际含水率,过湿应予以晾晒,过干应加水润湿,控制其含水量在最佳含水量2%的范围内。

16、在压实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有无软弹、起皮、推挤、波浪及裂纹等现象,如有发现,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17、碾压完成以后,应立即测定其含水率和湿密度,计算干密度和压实度,按上表判断是否达到压实度标准,当验收测点≥20时,应满足下式要求,且任一点不得小于规定绝对值的0.05为合格。

X—1.0S≥上表规定值

X为测定平均值,S为标准差。

18、每一压实层均应检验压实度,合格后方可填筑其上一层,检验频率每200㎡检验8点,不足200㎡时,至少应检验两点,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增加检验点。

 

第三节旁站监理程序

 

 

不合格

合格

 

合格不合格

合格

 

第四节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1、审核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督其基底按要求进行处理。

2、检查土源的土质,进场施工机械是否满足要求。

3、检查试验各项指标和数据,审查试验报告,确定其最佳方案。

4、监督其摊铺土方法、厚度、宽度及不同种类土分层分段填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检查测定摊铺土的实际含水量,并监督其不满足最佳含水率要求的摊铺土进行处理。

6、监督碾压过程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有无软弹,起皮,推挤、波浪及裂纹;若有,并监督其施工方进行处理。

7、检查测定其含水量、湿密度,计算干密度、压实度,判断其是否达到压实度标准。

8、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并及时请承包商质量员签字。

第三章路面结构稳定层拌和碾压

本章路面结构稳定层拌和碾压主要是指市政道路工程中以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土和石灰工业废渣土做材料的路面基层或垫层的铺筑。

本旁站方案只针对水泥稳定土和石灰稳定土结构层制定,石灰工业废渣土稳定层旁站监理可参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本旁站方案的监理依据有《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JTJ034-2000》、《深圳地区水泥石粉渣道路基层施工暂行技术规定》、《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JTJ071-98》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90》等。

试验段旁站监理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第一节旁站监理的范围

路面结构稳定层拌和碾压旁站监理的范围是指稳定层铺筑的全过程,对路拌法施工的稳定层,包括施工准备、备料、拌和、整型、碾压几个工序;对集中拌和法施工的稳定层,包括施工准备、稳定土的拌制、摊铺、整型、碾压几个工序。

其范围主要涉及稳定土质量及配合比的检查、操作人员配备及机械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和现场施工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

稳定层施工质量控制关键点有:

拌和深度、拌和遍数、土的颗粒级配、结合料的剂量、混合料的含水量、试件制备、虚铺厚度、平整度、碾压遍数、接缝、压实度检测等。

 

第二节旁站监理的内容

一、水泥(石灰)稳定层集中拌和法施工

(一)施工准备

在水泥(石灰)稳定土施工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检查:

1、下承层按规定进行测量放样,设置了高程和横坡度控制桩,并洒水进行湿润;

2、人员、机械设备数量配置满足施工要求,机械设备能正常运转。

3、采用分幅施工,作为侧模的方木或钢模支撑稳固,模顶标高与设计标高偏差在规范允许范围之内,模板垂直度符合规范要求。

4、测定了土的原始含水量。

(二)集中拌和法施工

在水泥(石灰)稳定土施工过程中应逐一进行下列项目的检查:

1、按照批准的配合比和测定的土料原始含水量进行混合料拌制,水泥(石灰)的剂量应比室内试验确定剂量多0.5%,随时检查混合料质量应无灰条、灰团、色泽均匀,无离析现象。

2、检查混合料的含水量,可以“手握成团、落地松散”进行检验。

有怀疑时,可取样做含水量试验。

水泥稳定土混合料含水量应处于干或略大于最佳含水量,不超过1%。

石灰稳定土混合料含水量应处于或略小于最佳含水量,不超过2%。

3、在拌制2~3盘后,取样用EDTA滴定法或直读式测钙仪测定水泥或石灰剂量,不小于设计值-1.0%,不符要求应及时进行调整,已拌和的混合料应重新

拌制。

每铺筑2000m2测1次,每次取6个样本。

4、取样做颗粒分析试验,混合料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规范要求,每铺筑2000m2取1次。

5、结合料剂量符合要求后,应取样制作无侧限抗压强度试件,稳定细粒土每一作业段或每2000m26个试件,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需6个或9个试件。

6、采用摊铺机进行摊铺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拌和机与摊铺机的生产能力应匹配,摊铺机速度的选取应能使摊铺机保持均速连续地摊铺,减少停机待料的情况,摊铺的路段能在水泥终凝时间内碾压完毕;

(2)随时检查虚铺厚度,应符合试验得出虚铺系数规定,当有测点测值超标,应在测点附近增加测点数量,如果测值均超标应及时要求调整摊铺机熨平板,厚度异常部分应人工进行修整;

(3)在摊铺机后面应设专人消除粗细集料离析现象,特别应该铲除局部粗集料“窝”,并用新拌混合料填补;

(4)两台摊铺机一起摊铺,宜一前一后相隔5~10m同步向前。

7、采用自动平地机摊铺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铺筑层的厚度和要求达到的压实干密度,计算每车混合料的摊铺面积;

(2)将混合料均匀地卸在路幅中央,路幅宽时,也可将混合料卸成两行;

(3)用平地机将混合料按松铺厚度摊铺均匀,随时拉线检查横坡度、高程;

(4)设专人跟在平地机后面,及时消除粗集料“窝”和粗集料“带”;

(5)按照路拌法的整形方法进行整形。

8、混合料摊铺后,应立即用轻型压路机并配合12t以上的压路机进行碾压。

压路机碾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直线和不设超高的平曲线段,由两侧路肩向路中心碾压,设超高的平曲线段,由内侧路肩向外侧路肩进行碾压;

(2)碾压时,应重叠1/2轮宽,后轮必须超过两段的接缝处;

(3)一般需碾压6~8遍。

(4)压路机的碾压速度,头两遍以采用1.5~1.7km/h为宜,以后宜采用2.0~2.5km/h。

9、根据压路机确定每层压实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用12t~15t三轮压路机碾压,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应超过15cm;

(2)用18t~20t三轮压路机和振动压路机碾压时,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应超过20cm;

(3)对于水泥(石灰)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采用能量大的振动压路机碾压时,或对水泥(石灰)稳定细粒土,采用振动羊足碾与三轮压路机配合碾压时,每层的压实厚度可以根据试验适当增加;

(4)压实厚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分层铺筑,每层最小压实厚度为10cm,下层宜稍厚。

10、初压一遍之后,应检查表面平整度,低洼不平位置应挖松人工进行找补。

11、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或急刹车。

12、碾压过程中,稳定土的表面应始终保持湿润,如水分蒸发过快,应及时补撒少量的水,但严禁洒大水碾压。

13、碾压过程中,如有“弹簧”、松散、起皮等现象,应及时翻开重新拌和(加适量的水泥)或更换混合料。

14、水泥稳定土宜在水泥初凝前并在试验确定的延迟时间内完成碾压,达到要求的密实度,集中拌和法延迟时间不应超过2h。

石灰稳定土也宜在当天碾压完成,如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当天不能完成碾压的也应在3~4天内完成碾压。

15、碾压完毕应进行压实度检测,压实度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水泥稳定土压实度检测宜在延迟时间之前完成,以便不合格的点进行重新碾压。

16、碾压完毕后,局部低洼不平之处可留待铺筑下一层时处理,严禁用薄层贴补法进行找平。

二、水泥(石灰)稳定层路拌法施工(利用料场的土)

水泥(石灰)稳定层路拌法施工过程中应逐一对下列项目进行检查:

1、备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料场取土应将土中超尺寸颗粒予以筛除;

(2)应在预定的深度范围内采集,不应分层采集,致使土颗粒级配不良,不应将不合格的土采集在一起,当需要分层采集土时,应将土先分层堆放在一场地上,然后从前到后将上下层土一起装车运送到现场;

(3)对水泥稳定土,塑性指数大于12的粘性土,可视土质和机械性能确定土是否需要过筛;

(4)对石灰稳定土,塑性指数小于15的粘性土,机械拌和时,可视土质和机械性能确定是否需要过筛,人工拌和时,应筛除15mm以上的土块。

(5)根据各路段稳定层的宽度、厚度及预定干密度,料场土的含水量和所用运料车的吨位,计算每车料的堆放距离;

(6)土装车时,应控制每车料的数量基本相等;

(7)按每车料的堆放距离逐一将料卸置于下承层中间或上侧,堆料每隔一定距离应留一缺口;

(8)土在下承层上的堆置时间不应过长,运送土只宜比摊铺土工序提前1~2d;

2、摊铺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事先通过试验确定土的松铺系数,人工摊铺混合料时,松铺系数可按表3-1选用:

人工摊铺混合料松铺系数参考表3-1

材料名称

松铺系数

备注

水泥稳定砂砾

1.30~1.35

现场人工摊铺砂砾和水泥

水泥土

1.53~1.58

现场人工摊铺土和水泥、机械拌和、人工整平

石灰土

1.53~1.58

现场人工摊铺土和石灰,机械拌和人工整平

1.63~1.70

路外集中拌和,运到现场人工摊铺

石灰稳定砂砾

1.52~1.50

路外集中拌和,运到现场人工摊铺

(2)摊铺土应在摊铺水泥石灰前一天进行,摊铺长度按日进度的需要量控制,满足次日完成掺加水泥(石灰)、拌和、碾压成型即可,隔日有雨不宜提前摊铺土。

(3)将土均匀地摊铺在预定的宽度上,表面应力求平整,并有规定的路拱,虚铺厚度符合要求;

(4)摊料过程中,应将超尺寸颗粒及其他杂物拣除,土块应粉碎至15mm以下;

(5)除洒水车禁止其他车辆在其上通过。

3、如整平的土含水量过小,应用洒水车均匀洒水进行闷料,细粒土应经一夜闷料,中粒土或粗粒土,视其中细土含量的多少,可缩短闷料时间。

4、人工摊铺土的土层整平后,应用6~8t两轮压路机碾压1~2遍,使其表面平整,并有一定的压实度。

5、摆设和摊铺水泥(石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稳定层的厚度和预定的干密度及水泥(石灰)剂量,计算每1平方米水泥(石灰)稳定土需要的水泥(石灰)用量。

(2)水泥(石灰)剂量,宜比室内试验确定的剂量多1.0%;

(3)按确定出的每袋水泥或每车石灰的纵横间距,在土层表面划出纵横间隔线,并在间隔线内中心做标记;

(4)将水泥或石灰卸在纵横间隔线内做标记位置上,用刮板均匀摊开,使表面没有空白,水泥(石灰)厚度均匀。

6、用稳定土拌和机拌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稳定土拌和机拌和深度应达稳定层底并宜侵入下承层5~10mm;

(2)随机检查拌和深度,不符要求随时要求操作人员调整拌和深度,严禁在拌和层底部留有素土夹层;

(3)拌和通常在两遍以上,在最后一遍拌和之前,必要时可先用多铧犁紧贴底面翻拌一遍;

(4)石灰稳定层采用生石灰粉时,宜先用平地机或多铧犁将石灰翻到土层中间,但不能翻到底部;

7、用农用旋转耕作机与多铧犁或平地机配合进行拌和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泥稳定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先用平地机或多铧犁(四铧犁或五铧犁)将铺好的土翻拌两遍,使水泥分布到土中,但不应翻犁到底,防止水泥落到底部。

第一遍由路中心开始,将混合料向中间翻,第二遍应相反,从两边开始,将混合料向外侧翻。

(2)接着旋转耕作机拌和两遍。

(3)再用多铧犁或平地机将底部料翻起,应使稳定土层全部翻透,通常应翻犁两遍,严禁在稳定土层与下承层之间残留素土层,也应防止翻犁过深或过多破坏下承层的表面,通常应翻犁两遍;

(4)再用旋转耕作机拌和两遍,用多铧犁或平地机再翻犁两遍;

石灰稳定土拌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先用农用旋转耕作机拌和两遍;

(2)后用多铧犁或平地机将底部素土翻起,多铧犁或平地机的翻犁要求同水泥稳定土拌和规定3)条要求;

(3)再用旋转耕作机拌和两遍;

(4)用多铧犁或平地机将底部料再翻起;

8、用缺口圆盘耙与多铧犁或平地机配合进行拌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适用于水泥(石灰)稳定细粒土、中粒土和石灰稳定粗粒土;

(2)用多铧犁或平地机在前面翻拌,圆盘耙跟在后面拌和;

(3)应翻拌四遍,开始的两遍不应翻犁到底,以防水泥落到底部,后面的两遍应翻犁到底,翻犁要求同7条中多铧犁或平地机;

(4)圆盘耙的速度应尽量快,使水泥与土拌和均匀。

9、经过上述拌和过程后,当混合料的含水量不足,应加水进行湿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喷管式洒水车补充洒水,普通洒水车不适宜用作路面施工;

(2)水车起洒处和另一端调头处都应超出拌和段2m以上,不应在正在进

行拌和以及当天计划拌和的路段上调头和停留,以防局部水量过大,

(3)应用拌和机紧跟在洒水车后进行拌和,使水分在混合料中分布均匀,同时减少水分流失;

(4)取样做含水量试验,方法应能快速测定出含水量(如:

酒精燃烧法,含水量快速测定仪法),宜略大于最佳含水量,稳定粗粒土和中粒土宜较含水量大0.5%~1.0%,稳定细粒土宜较最佳含水量大1%~2%,含水量不足应再洒水调整;

(5)在洒水过程中,应安排人工拣出超尺寸颗粒,消除粗细颗粒“窝”以及局部过分潮湿或过分干燥之处;

10、混合料拌和均匀后,外观应色泽一致,没有灰条、灰团和花面。

同时应与稳定层集中拌和法施工一样取样做颗粒分析试验,水泥(石灰)剂量试验和制备无侧限抗压强度试件,试验要求和偏差允许同稳定层集中拌和法施工。

11、石灰稳定土级配碎石或砂砾时,应先将石灰和需添加的粉性土拌和均匀,然后均匀地摊铺在级配碎石或砂砾上,再一起进行拌和。

12、用石灰稳定塑性指数大的粘土时,应采用两次拌和。

第一次加70%的预定剂量的石灰进行拌和,闷放一夜,此后补足需用的石灰,再进行第二次拌和。

13、混合料拌和完成后,应立即进行整形,整形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先用平地机初平一遍,直线段由两侧路中心进行刮平,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进行刮平。

必要时,返回刮一遍;

(2)用拖拉机、平地机或轮胎压路机立即在初平的路段上快速碾压一遍,以暴露潜在的不平整;

(3)用齿耙将轮迹低洼处表层5cm以上耙松,用新拌的混合料进行找平;

(4)对于局部低洼处,应用齿耙将表层5cm以上耙松,用新拌的混合料进

行找平;

(5)再用平地机整形一次,应将高出料直接刮出路外,不应形成薄层贴布现象;

(6)每次整形都应达到规定的坡度和路拱,并应特别注意接缝必须顺适平整;

(7)整形过程中,严禁任何车辆通行,并保持无明显的粗细集料离析现象。

14、碾压应符合稳定层集中拌和法中9、10、11、12、13、14、15、16、17条的规定,另外,水泥稳定层路拌法施工的延迟时间为3~4h,路拌法碾压结束之前,应用平地机再终平一次。

15、接缝和调头处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日施工的两工作段的衔接处,应采用搭接。

前一段拌和整形后,留5~8m不进行碾压,后一段施工时,前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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