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期末复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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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期末复习

工程项目招标

工程建设流程

工程项目招标流程

一、成立招标机构(确定招标模式)

工程建设招投标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什么是工程建设项目:

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2000年5月实施。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

1、基础设施项目。

如:

煤、石油等燃料能源、运输、道路、桥梁、通讯、水利、生态环境等等。

2、公用事业项目。

如: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卫生、社会福利、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等。

3、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一)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4、国家融资项目:

(一)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四)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五)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一)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二)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

(一)、

(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部门的限制,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况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实施)。

符合2012年2月施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新的规定也可以不进行招投标的项目: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组织形式分为招标人自行招标和委托代理招标。

(1)自行招标。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自行招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5号令(2000年7月):

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具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力量;

(三)有从事同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经验;

(四)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拥有3名以上专职招标业务人员;

(五)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规章。

从上述要求看,绝大部分建设单位都不具备自行招标的条件,只能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委托代理招标

采用委托代理招标方式时,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或者主动选择委托代理招标时,应综合比选备选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业绩、信誉、能力和水平,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符合招标代理管理的强制性规定。

招标代理单位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分为甲、乙两级。

甲级:

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

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条件(甲、乙两级必须具备):

(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震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可承接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除满足上面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近3年内代理中标金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8亿元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二)、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

(三)、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除满足上面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近3年内代理中标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中标金额在3亿元以上;

(二)、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2人;

(三)、法定代表人、技术经济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者相应注册资格并有7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

(四)、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投资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与拆迁补偿费)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二、制定分标方案

标段的定义建设工程标段指的是对一个整体工程按实施阶段(勘察、设计、施工等)和工程范围切割成工程段落,并把上述段落或单个或组合起来进行招标。

根据建设工程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工程性质等具体情况,往往可将建设工程分期实施,以达到缩短工期的目的,因此招标代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建设目标,合理制订分期实施的具体计划,制定定分标方案,应作为招标策划的首要工作。

标段划分

标段的划分必须坚持不肢解工程、施工企业可以独立施工为原则。

保证其整体性和专业性。

工程建设项目分为五个层次:

建设项目、单项(位)工程、分部(项)工程。

招标发包的最小分标单位为:

勘察设计发包为单项工程;施工发包为单位工程;

标段划分考虑的主要因素:

工程特点、对工程造价影响、工程资金安排、对工程管理要求。

1.标段划分的大小,既要有利于竞争,又要有利于管理。

标段过小、过多,有较强实力的大型施工企业来参加投标的可能性就小,且会造成财力浪费,管理协调工作增加;

标段过大,造成只有少数大型企业的竞争,容易引起高价竞标。

建设单位不能借以分标段实施施工为由肢解工程,也不得以不合理的标段或工期限定而排斥潜在投标人。

2.合理确定施工工期。

由于标段划分的大小不同,所以要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制定各标段的开竣工日期,平衡好现场的总体建设目标,既要避免现场的交叉干扰,又要确保工期的缩短。

3.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施工内容。

特别是在各标段交接部位的施工界面应明确各自的责任,例如:

群体工程中的总体工程由谁负责施工;绿化园林工程与室外总体施工单位的区域如何划分;水电安装的交接位置等。

4.对现场的平面布局应作好统一规划,既要相对独立,又能便于管理;既要考虑空间上的相对独立,又要考虑布置的合理性与安全性。

对现场的临水临电、接线、道口位置都应明确相应的责任方。

三、合同计价方式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主要有:

总价合同(固定总价、调值总价)、单价合同(固定单价、调整单价)、成本加酬金合同(又称成本补偿合同)。

总价合同:

总包合同一般用于工程较简单,工程量小、工期短(一般1年以内)的工程,业主较愿意采用此种方式,因为风险基本由承包商承担。

1、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施工计划。

2、变动总价合同

变动总价合同又称为可调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信息价)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

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

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

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还有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有改变设计或增加新项目时,通过合同中已经确定的单价来计算新增工程量和调整总价),管理费总价合同(由业主聘请管理专家并支付一笔管理费)。

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一般用于工程较复杂,工程量较大,工期较长,有详细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工程。

单价合同是现在较为普遍采用的计价方式,因为它体现了风险共担的原则,对双方来说较为公平。

采用单价合同也会根据估算的工程量计算一个初步的合同总价,作为投标报价和签订合同之用。

当上述初步的合同总价与各项单价乘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之和发生矛盾时,则单价优先。

实际工程款的支付也将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进行计算。

固定单价合同条件下,无论发生哪些影响价格的因素都不对单价进行调整,因而对承包商而言就存在一定的风险。

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期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太大的项目。

变动单价合同条件下,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个估计的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同时还应该约定如何对单价进行调整;当然也可以约定,当通货膨胀达到一定水平或者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时,可以对哪些工程内容的单价进行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等。

因此,承包商的风险就相对较小。

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工程施工的最终合同价格将按照工程的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算的合同计价方式,在合同签定时,工程实际成本往往不能确定,只能确定酬金的取值比例或者计算原则.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

一般适用于工程特别复杂和时间特别紧迫的情况:

1、需要立即开展的项目(紧急工程)。

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商谈.

2、新型的工程项目。

3、风险很大的项目(保密工程)。

成本加酬金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

3、成本加奖金合同

4、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案例3–1]P62

1、对承包商的保留条款,业主如何预防和处理?

2、对报价单中数值计算错误的处理,单价合同与总价合同中有何不同?

3、当双方对合同范围和条款的理解明显不一致时,业主该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

(1)对承包商保留条款,业主可以在招标文件,或合同条件中规定不接受任何保留条款,则承包商保留说明无效。

否则业主应在定标前与承包商就投标书中的保留条款进行具体商谈,做出确认或否认。

不然会引起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执。

(2)对单价合同,业主是可以对报价单中数字计算错误进行修正的,而且在招标文件中应规定业主的修正权,并要求承包商对修正后的价格的认可。

但对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不能修正,因为总价优先,业主是确认总价。

(3)当双方对合同的范围和条款的理解明显存在不一致时,业主应在中标函发出前进行澄清,而不能留在中标后商谈。

如果先发出中标函,再谈修改方案或合同条件,承包商要价就会较高,业主十分被动。

而在中标函发出前进行商谈,一般承包商为了中标比较容易接受业主的要求。

可能本工程比较紧急,业主急于签订合同,实施项目,所以没来得及与承包商在签订合同前进行认真的澄清和合同谈判。

四、编制标底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标底的编制是工程招标中重要的环节之一,是评标、定标的重要依据,工作时间紧、保密性强,是一项比较繁重的工作。

标底的编制一般由招标单位委托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与建设工程相应造价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

标底是客观、公正的反映建设工程的预期价格,也是招标单位掌握工程造价的重要依据。

它不等于工程(或设备)的概(预)算,也不等于合同价格。

标底是招标单位的绝密资料,不能向任何无关人员泄露。

我国国内大部分工程在招标评标时,均以标底上下的一定幅度为判断投标是否合格的条件。

因此,标底编制的合理性、准确性直接影响工程造价。

标的编制原则:

应遵循“客观、公正、量准价实”。

1、标底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

由于招投标时各单位的经济利益不同,招标单位希望投入较少的费用,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而投标单位的目的则是以最少投入尽可能获取较多的利润。

这就要求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站在客观的、公正的立场上,兼顾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双方利益,以保证标底的客观、公正性。

2、严格“量准价实”的原则

在编制标底时,由于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对材料用量的标准及设备选型等内容交底较浅,就会造成工程量计算不准确,设备、材料价格选用不合理。

因此要求设计人员力求做细、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进行精心设计;而专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只有技术与各专业配合协调一致,才可避免技术与经济脱节,从而达到“量准价实”的目的。

标底的编制方法

1、以平方米造价包干为基础的标底

当住宅工程采用标准图、批量建设时,可用以平方米包干为基础的标底,这种平方米包干为基础的标底,其价格由编制单位根据标准图测算工程量、依据有关计价办法编制出标准住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在具体工程招标时,结合实际装修,室内设备的配备情况,调整平方米造价。

因为地基的情况不同,一般在±0以上采用平方米造价包干,而基础部分按施工图纸单独计算,然后合在一起构成完整的标底。

这种以平方米造价包干为基础的标底编制方法必须采用标准图进行施工,一般不是普遍使用。

2、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标底(单价法、实物法)

(1)单价法编制标底单价法是用事先编制好的分项工程单位估价表来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方法。

按施工图计算的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并乘以相应单价,汇总相加,得到单位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之和;再加上按规定程序计算出来的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便可得出单位工程的施工图预算价。

其编制步骤有:

A、搜集各种编制依据资料。

如施工图纸、现行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等。

B、熟悉施工图纸和定额。

C、计算工程量。

工程量的计算在整个预算过程是最重要、最繁重的一个环节,不仅影响预算的及时性,更重要的是影响预算造价的准确性。

单价法是目前国内编制施工图的主要方法,具有计算简单、工作量较小和编制速度较快,便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的优点。

但由于市场经济价格波动较大,单价法的计算结果会偏离实际价格水平,虽然可采用调价来弥补,但调价系数和指数从测定到颁布又要滞后且计算繁琐。

(2)实物法编制标底实物法是首先根据施工图纸分别计算出分项工程量,然后套用相应的预算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定额用量再分别乘以工程所在地当时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实际单价,求出单位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并汇总求和,进而求得直接工程费,并按规定计取其他各项费用,最后汇总就可得出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单位是随市场而变化的,而且它们是影响工程造价最活跃、最主要的因素。

用实物法编制施工图预算,是采用工程所在地的当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能较好地反映实际价格水平,工程造价的准确性高。

定额实物法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预算编制方法。

五、承发包模式

1、投标竞争

通过投标竞争,优胜者获得工程任务,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这是国际上通行的获得承包任务的主要方式。

随着建筑业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使原来的计划分配工程任务过渡到投标竞争为主的承包方式。

2、委托承包

委托承包也称协商承包,即不需经过投标竞争,而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签订委托其承包某项工程任务的合同。

3、指令承包

由于某些特殊情况,由政府部门依法指定工程承包者。

建设单位采用投标竞争进行工程项目承发包,还得选择竞标的方式(邀请招标、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

1、根据工程特点和招标人的管理能力确定发包范围;

2、依据工程建设总进度计划确定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标次数和每次招标的工作内容;

3、按照每次招标前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选择合同的计价方式;

4、依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招标前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合同类型等因素的影响程度,最终确定招标的方式。

1、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招标或选择性招标,即由招标单位按照邀请招标流程选择一定数目的企业,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招标竞争。

一般都选择3-10个之间参加者较为适宜,当然要视具体的招标项目的规模大小而定。

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特点:

(1)发布信息的方式为投标邀请书;

(2)采购人在一定范围内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3)竞争范围有限,采购人只要向三家以上供应商发出邀请标书即可;

(4)招标时间大大缩短,招标费用也相对低一些;

(5)公开程度逊色于公开招标。

采用邀请招标的条件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在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机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家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2、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在公开出版物上发布招标公告,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择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需符合如下条件:

(1)招标人需向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的科研项目的公开招标可包括个人)发出招标邀请。

招标人应当通过为社会所熟悉的公共媒体公布其招标项目、拟采购的具体设备或工程内容等信息,向不特定的人提出邀请。

任何认为自己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人都有权向招标人索取招标文件并届时投标。

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不得以地区或者部门不同等借口违法限制任何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公开招标须采取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明示其招标要求,使尽量多的潜在投标商获取招标信息,前来投标,从而保证公开招标的公开性。

招标公告的发布有多种途径,如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网络等公共媒体。

公开招标的优点在于能够在最大限度内选择投标商,竞争性更强,择优率更高,同时也可以在较大程度上避免招标活动中的贿标行为,因此,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采取其他方式如向个别供应商或承包商寄信等方式招标的都不是公告方式,不应为公开招标人所采纳。

办理招标备案

招标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招标手续。

招标备案文件应说明:

招标工作范围;招标方式;计划工期;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自行招标还是委托代理招标等内容。

获得认可后才可以开展招标工作。

六、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准备阶段应编制好招标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有关文件,保证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这些文件大致包括:

招标广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书,以及资格预审和评标的方法。

招标文件是承包商(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是签订合同所遵循的依据,招标文件的大部分内容要列入合同之中。

因此,准备招标文件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它直接影响到招标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招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⒈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必须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报刊、电视等媒体、专用招标网站等

⒉投标须知。

即具体制定投标的规则,使投标商在投标时有所遵循。

投标须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资金来源。

(2)如果没有进行资格预审的,要提出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3)货物原产地要求。

(4)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澄清程序。

(5)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

(6)投标语言。

尤其是国际性招标,由于参与竞标的供应商来自世界各地,必须对投标语言做出规定。

(7)投标价格和货币规定。

对投标报价的范围做出规定,即报价应包括哪些方面,统一报价口径便于评标时计算和比较最低评标价。

(8)修改和撤消投标的规定。

(9)标书格式和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10)评标的标准和程序。

(11)国内优惠的规定。

(12)投标程序。

(13)投标有效期。

(14)投标截止日期。

(15)开标的时间、地点等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前附表;(就是将投标须知中的重要条款规定的内容用表格的形式列出,供投标者在投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和深入考虑)。

见P69表3-3

(2)投标须知;供投标者解读,按要求进行投标,内容有:

总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开标、合同授予、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纪律和监督、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等十项。

(3)合同主要条款;专用条款

(4)合同格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组成》

(5)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6)技术规范;使用那些规范、标准、图集

(7)设计图纸;

(8)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有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

见P73表3-4

(9)投标文件的格式。

招标文件样本目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合同条件

第三章合同协议条款P77见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技术规范

第六章投标书P80投标函(投标保证金)

第七章工程预算书

第八章资质及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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