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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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

八年级思想品德下册

第五单元我是中国公民

考点一:

我们都是公民

1.公民的含义:

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2.人民和公民的区别:

人民是指区别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阶级内容。

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的人。

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不过,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光荣义务。

3.如何树立公民意识?

答:

要忠诚于自己的国家。

有发自内心的爱国之情,忠于自己的国家;要培养良好的公民道德和民主意识,还要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关心社会事务,承担社会责任;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

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增强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要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努力成为合格的小公民。

考点二:

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1.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内涵

(1)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含义:

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

公民义务通常指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

(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含义:

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3)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分类:

第一类,公民的平等权利。

第二类,公民的政治权利与自由。

第三类,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

第四类,公民的社会生活权利。

第五类,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具体基本权利一要要看课本14页)

(4)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

对国家的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

对社会的义务:

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对家庭履行的义务。

如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等。

2.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

每个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义务的承担者。

不能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也不能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②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公民正确地行使权利,忠诚地履行义务,做出更多的贡献,国家才能更加富强,才能提供更好的条件来保障公民权利,如公民辛勤工作,依法纳税,国家才能有财政收入,国家事务才能正常维持和运转,从而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利。

③公民的某些权利与义务是相互结合的。

如劳动权、受教育权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3.正确行使权利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第二、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第三、要用合法的适当的方式行使权利。

4.忠实履行义务应做到:

①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

②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

③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考点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

(1)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

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还规定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与职权,国家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而普通法律只是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国家生活中的某一方面的规定。

(2)从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普通法律是依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都不能和宪法相抵触,否则就会因违宪而被撤销或宣布无效。

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3)从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宪法的制定,需要由国家成立专门委员会起草。

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其他法律和议案的制定和修改只需要一般程序,由半数以上代表通过。

所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为什么说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答:

①宪法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②宪法规范和限制公共权力;③宪法要求国家机关保证公民权利的实现;④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套以宪法为核心的权利保障体系予以维护,包括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

3.我们中学生应该树立怎样的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答:

①首先,认真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②其次,积极行使公民的监督权利。

自觉行使对公共权力的监督权,是维护宪法权威的表现。

③我们虽然年纪尚小,但也要积极关心国家管理事务。

第六单元我们的人身权利

考点一:

维护人身自由权

1.人身自由权利的含义和作用:

(1)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2)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最起码的权利,是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必要条件。

因为公民只有具有人身自由,才有可能进行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参与国家管理,享有其他各项自由权利。

没有人身自由,其他的自由也难以享受。

(3)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

非法搜身、非法禁闭、非法拘禁等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2.维护生命健康权利

(1)生命健康权的地位:

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要地位。

生命权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是每个公民的最高人身权益。

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和精神健康。

健康权是很重要的人身权利。

(2)我国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我国宪法、《刑法》、《民法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都明确规定对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加以保护。

伤害他人生命,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伤害他人的健康,包括精神健康,也为法律所不容。

3.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

(1)为了更好地维护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利,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法律,增强防范和保护意识,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当我们遇到社会上损害公民的人身自由或伤害人的生命和健康的行为,可以打110电话报警,也可以直接到附近的公安部门向公安人员求救,或通知家人、朋友向社会求救。

当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受到非法侵害的时候,要懂得依法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以讨还公道和获得赔偿。

(2)我们享有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的权利,相应的就有义务不去伤害别人的人身自由,这不仅是道德对我们的要求,更是法律对我们的要求。

4.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的特殊保护:

作为未成年人,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婚姻法》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

我国法律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禁止用工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劳动强度更大的劳动。

考点二:

维护人格尊严

1.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和基本内容

(1)人格尊严权的含义:

是指我们作为人应当受到他人最起码的尊重的权利。

(2)人格尊严的权利包括:

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侵犯公民的这些权利,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①肖像权。

A.肖像是指描绘具体人物形象的绘画和照片,他是公民身体特有的缩影或真实写照。

B.我国法律规定: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C.侵犯肖像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未取得本人的同意。

二是虽然并非以赢利为目的,但恶意使用公民肖像,如丑化、故意损坏公民肖像和对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

不过新闻报道或者对公民的不道德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曝光的不属于侵犯公民的肖像权.

②名誉权。

A.名誉的含义:

人的名誉是对特定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方面的客观的社会评价。

B.良好名誉对个人的有益作用:

名誉集中体现了人格尊严。

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可以使我们获得精神上的满足,有良好名誉者不仅可获得社会的更多尊重,还可以获得经济利益。

C.名誉权的含义:

名誉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D.我国法律规定:

公民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公民的名誉从某种意义上讲代表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因而它是人格尊严集中全力中最重要的权利,侵犯公民名誉权的处罚也是最严重的。

③荣誉权:

A.荣誉是国家社会组织授予公民的一种美名或称号.如“劳动模范”、“三好学生”等,属于一种精神鼓励。

B.我国法律规定:

公民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的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和奖品.

C.侵犯荣誉权的主要表现:

一是非法剥夺公民已经获得荣誉称号、荣誉证书和奖章;二是对获得荣誉称号的人进行挖苦、讽刺、打击。

④姓名权:

A.公民的姓名是区别于其他公民的称号或代号.包括正式姓名、笔名、艺名等,它是每个人人格的基本标志。

B.我国法律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

C.侵犯姓名权较为突出的表现是假冒他人的姓名,盗用他人的名字实施不正当行为。

2.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的特殊保护.

①为什么要特别保护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人格尊严权是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之一.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如果人格尊严受到损害,其精神健康将受到巨大的损伤.

②损害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表现:

家长和成年人在公开场合随意议论孩子的过错和辱骂孩子,学校和老师歧视辱骂孩子甚至体罚学生,这些都是损害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行为.

③保护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的实施细则都对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做了相应的规定.

3.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

①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譬如:

我们可以视受伤害的程度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或要求其消除影响、赔偿损失,严重的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

自觉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是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表现,也是以道德高尚的人所应具备的素质。

我们应当认识到:

每个人不论地位、贫富、相貌、智力和年龄等有何差异,都有同等人格权利。

不应取笑别人的外貌、衣着、说话方式和动作,不应给他人取侮辱性外号,更不能歧视身体或智力上有缺陷的人。

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是一个文明人所具备的素质。

补充题目:

.

1、以辱骂、殴打、恐吓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校园欺凌行为,侵犯了受害者的哪些权利?

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

2、.频发的校园欺凌事件有什么危害?

①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既会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伤害和心理阴影,也会让施暴者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②会对双方家庭造成伤害;③破坏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④败坏社会风气,渲染暴力文化,不利于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建设等。

3、.面对校园欺凌,我们青少年该怎么做?

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②上学、放学路上尽可能结伴而行,按时回家③穿戴用品尽量低调,不要过于招摇;④与同学发生冲突时候,及时找老师、家长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等。

①沉着冷静,采取迂回战术,尽可能拖延时间,必要时机智向路人等呼救求助;②当自己的生命健康受到他人的侵害时,应依法采取自卫和寻求法律保护;

4、面对校园欺凌,其他各方面还应该怎么做?

(为创建平安校园向有关方面提建议。

献策)

(1)家庭:

家长要肩负起对孩子的教育和监护职责,注意自己的言行对孩子的影响,用正确的方法引导、教育孩子。

2)学校:

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培育守法公民;重视学生的品德养成和人格发展,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用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来充实学生的课余生活;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建立问题学生的跟踪、帮助制度。

(3)国家和社会: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对媒体的监管,净化文化环境,严禁渲染、传播暴力文化;加强对校园及其周边环境的治理,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法治宣传,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的社会氛围等。

5、、列举学校及周边的安全隐患。

①校园周边治安状况不良,如勒索、偷盗、社会青年在学校周围闲荡等;②校园周边游戏厅、网吧、舞厅、录相厅违法接纳未成年人;③校园食品卫生不安全;校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如斗殴、打架等;④校园公共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如危房、漏电、水池不设防、楼梯狭窄且照明不好等;⑤学校教师教育方法简单粗暴,如:

体罚和变相体罚生等

6、.面对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你认为国家、学校、社会、青少年应采取哪些措施进行防范?

A.国家:

应该加强校园安全立法和执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B.社会:

应该创造条件保证校园设施的质量,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校园安全。

C。

学校:

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教育,严格校园安全管理,完善安全措施。

D.青少年:

①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交通规则;②掌握安全常识和自救知识,注意防火和用电安全,不做危险游戏,不攀越窗户和护栏,不在校园内、楼梯处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推搡拥挤;③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自觉抵制不良诱惑;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或有关部门报告,遇到暴力事件不要围观,要远离并及时报警等。

7、课间活动应当注意什么?

①室外空气新鲜,课问活动应当尽量在室外,但不要远离教室,以免耽误下面的课程;②活动的强度要适当,不要做剧烈的活动,以保证继续上课时不疲劳、精力集中、精神饱满;③活动的方式要简便易行,如做操等;④活动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扭伤、碰伤等危险等。

8、为在校学生,面对踩踏事故时你认为应该如何做?

①举止文明,人多的时候不拥挤、不起哄、不制造紧张或恐慌气氛。

②发觉拥挤的人群向自己行走的方向来时,应立即避到一旁,不要慌乱,不要奔跑,避免摔倒。

③顺着人流走,切不可逆着人流前进。

④若自己不幸被人群推倒后,要设法靠近墙角,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考点三:

保护个人隐私

1.个人隐私和隐私权

(1)个人隐私:

指个人生理、心理以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秘密,如个人某些独特的生理特性、心理活动、日记、电话、信件以及在自己的住宅里从事的个人活动等。

每个人都渴望在社会中保留一块只属于自己的空间,这样才能自由地放松自己的身体和心灵,从而获得内心世界的安全感和私人生活的安宁,体会到做人的尊严。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我们享有隐私权利。

尊重自己的隐私和他人的隐私,也是我们人格尊严的体现。

(2)隐私权。

①个人隐私是指个人的生理,心理以及社会交往过程中的秘密。

尊重他人隐私是公民应有的到的道德品质,也是公民必须遵循的公共准则。

②个人隐私权是公民希望隐瞒的不危害社会的个人私事,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将其公开的权利。

个人隐私权属于公民的人格权利,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刑法等法律都适用于保护个人隐私权。

③犯隐私权的具体行为:

监视、窥探他人的秘密、道听途说传播他人的隐私。

非法利用他人的个人信息等,都属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④保护隐私权的具体内容:

公民的住宅属于公民个人的生活领域,未经本人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监听、监视,执法人员不得无视法定程序非法搜查;公民有权对个人隐私保密,如依法不公开自己的身体状况、家庭关系、储蓄密码等,并禁止他人非法搜集、传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信息;公民有权对个人通信内容保密,对自己的信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查看,刺探或公开;公民有权自主决定利用自己的个人信息从事有益于社会的活动。

2.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我国现行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一般把隐私权包含在名誉权中。

具体规定为: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使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我国其他的法律、法规也从不同的角度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如邮政法规定: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拆阅他人信件。

律师法规定:

律师对于业务中接触到的个人隐私有保密责任等。

3.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法律特殊保护。

尊重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权,就是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家长或老师应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权。

4.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权?

答:

①当隐私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采用自行与侵权人协商、请求司法保护等方式,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若因此造成较大的精神痛苦,还有权要求精神赔偿。

②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给自己的隐私“上把锁”。

例如,在向熟人敞开心扉时,要认真选择倾诉的对象。

因为并非所有的人都具有保守秘密的能力,有的人没有出卖朋友隐私的意图,但他的性格特点却决定他难以保守秘密。

另外,在互联网日益普及的今天,我们在上网时要掌握网上安全运行的知识,以避免个人隐私在网络中被浏览和扩散。

5.自觉尊重个人隐私权。

①尊重自己的隐私权。

尊重自己的隐私权就是不把自己的一些私人秘密到处宣扬,学会自我保护,对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要运用说理或法律手段制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②尊重他人的隐私权。

我们希望别人尊重自己的隐私权,同样,我们也要尊重别人的隐私权。

其包括:

未经同意,不私看他人的信件或日记;不私闯他人住宅;不私自发布和传播他人的隐私等。

社会上有些人出于好奇心或处于不良动机去窥视和传播他人的隐私,不仅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第七单元我们的文化经济权利

考点一:

维护受教育权利

1.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受教育权利:

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受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2)义务教育的含义:

所谓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3)义务教育的特征:

公益性。

2.为什么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①就我们个人来说,只有受教育,才能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自己,使我们更有可能获得良好的就业机会,在为社会创造更多财富的同时,也能获得相应的报酬,从而更好地享受现代文明的成果。

因此,从公民自身的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国家宪法和法律也规定了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②从国家的角度讲,国家要实现现代化和推进民主化进程,适应国际竞争,提高公民的文化和科学素质是关键。

这就要求每个公民都有责任通过接受教育,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道德水平和文化水平,掌握当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力争为国家社会的进步多做贡献。

所以,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

3.怎样珍惜学习机会,自觉履行受教育义务?

作为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要做到:

自觉接受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不中途辍学;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在学业上不断进步,积极锻炼身体,做一个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4.当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时,我们的维权方式?

当我们的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时,应积极拿起法律武器,坚决维护自己的权利。

具体可以向家长或学校反应情况;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投诉;若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可向有关部门求助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

考点二:

维护财产所有权

1.公民个人的私有财产和财产所有权

(1)公民个人的私有财产是公民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通过劳动和合法经营所积累的财富,包括私人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

(2)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国家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①宪法对保护公民财产所有权作了原则性规定。

②刑法运用处罚有关犯罪行为来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

③行政法规利用行政措施和行政处罚的方法,与破坏、侵吞公民财产的行为作斗争。

④民法对公民财产的保护是通过民事法律手段来实现。

(4)当财产受到侵害时如何维权?

采用调解方式要求侵权者返还原物、赔偿损失;采用诉讼方式确认所有权;采用诉讼方式要求侵权者返还原物、赔偿损失;采用诉讼方式要求行政机关撤销违法处罚或予以行政赔偿。

2.财产继承权。

(1)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①被继承人的含义:

法律上将遗留财产的死者称为被继承人。

②遗产的含义:

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产。

③作为遗产必须具备的条件:

其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其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三,必须是合法的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专门规范财产继承的法律。

(3)财产继承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

①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进行继承,它要求有先后顺序。

②法定继承的顺序:

A.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为: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为: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B.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无先后顺序之分。

③遗产分配的原则:

A.一般均等原则。

在法定继承中,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B.协商原则。

特殊情况下,继承人协商同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分额也可以不均等。

C.照顾原则。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D.权利和义务相统一原则。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应当少分或不分。

④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生前立下遗嘱,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有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它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4)遗赠是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5)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

①未成年人同样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

②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财产的所有权,是未成年人获得财产的主要形式。

③未成年人对于继承所获得的财产享有所有权。

④未成年人对于继承所获得的财产,由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为其管理,并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而使用,不能随意处分。

如果我们的财产继承权受到侵害,通过协商、调解仍不能解决问题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3.智力成果权

(1)智力成果权是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创造的智力活动成果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2)我们应依法维护自己的智力成果权。

我国宪法和法律对保护公民的智力成果权有明确规定。

如果发现自己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可以向侵权方追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情节严重的,可以诉诸法律,寻求解决。

(3)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是受到法律特殊保护:

公民创造智力成果没有年龄限制,享有知识产权也不受年龄限制,国家保护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荣誉权不受侵犯。

如果未成年人的智力成果权遭到非法侵害,可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求有关机关予以法律保护,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

考点三: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

⑵消费者主要享有的权利:

①安全保障权。

指的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②知悉真情权。

这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在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包括知悉产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等有关情况。

③自主选择权。

这是指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

④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⑤依法求偿权。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⑥维护尊严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与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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