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支行处置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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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行处置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应急预案

银行支行处置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1.1.1本预案旨在确立支行机关应对突发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的机构、程序,以确保支行在发生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的情况下,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高效有序地展开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浙江省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基本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对支行大楼实施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给国家财产安全、员工生命、计算机系统等造成重大危害,支行行长或行长办公会议认为需要直接指挥处置的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主要包括:

1.2.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袭击大楼的事件;

1.2.2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大楼的事件;

1.2.3大楼纵火事件;

1.2.4袭击、劫持机关工作人员;

1.2.5大规模攻击支行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

1.2.6其他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

1.3工作原则

1.3.1统一指挥原则:

成立支行突发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各项应对工作。

所涉及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

1.3.2快速反应原则:

突发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后,在最短时间内投入处置工作。

1.3.3专业处置原则:

突发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后,对生物战剂、化学毒剂、爆炸装置的处置,由公安、消防等专业反恐人员进行。

1.3.4确保重点原则:

以支行的核心部位(如监控值班室、机要档案室(库)、计算机房、配电房等)和核心业务系统(如大额支付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国库会计核算系统、金融统计系统、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账户管理系统、外汇管理信息系统、监控报警信息系统等)为保障重点,做好数据保存和系统保全工作,避免因业务数据丢失、应用系统崩溃、硬件设备损坏等引发灾难性后果。

1.3.5最小损失原则:

处置突发恐怖事件的各项措施,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同时将财产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1.3.6预防管理原则:

坚持预防在先,平战结合,增强员工防范突发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强化管理,在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发生时,按规定权限及程序启动本预案和其他相关预案。

1.3.7公开保密兼顾原则:

突发恐怖事件和刑事犯罪信息应在第一时间报送上级部门,通报全行员工;对敏感部位受损情况应严格按保密法和总行有关保密规定,统一对外宣传口径,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

2.组织指挥系统职责分工

2.1应急组织机构

2.1.1支行突发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突发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2.1.2突发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行长任组长,副行长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1.3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具体协调工作,各股室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工作。

2.2应急机构职责

2.2.1突发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包括:

·研究拟定突发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处置对策;

·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各类防范措施;

·协调、管理突发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中的对外联络和信息报送工作;与台州中支及当地党、政、军、公安、武警、国家安全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掌握最新动态信息,做好处置工作和信息的上传下达;

·向行长办公会议提交突发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处置工作报告:

突发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的描述及分析;各项对策的制定及效果;处置费用及效果;处置工作对未来的影响评估;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等。

2.2.2突发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组织做好突发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处置信息报送工作;

·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解决处置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协助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项处置工作,确保政命畅通;

·实时记录处置过程,收集、反馈相关信息供领导小组决策,根据领导小组指令及时发布处置决策;

·做好应急行动结束后的善后协调工作。

·负责后勤保障等,保证办公、生活秩序正常。

·负责计算机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以及计算机安全、大楼网络通讯等硬件设施的维护和应急处置,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保存、备份、抢救各项数据资料。

·负责协调、指挥清算系统危机处置方案业务方面的实施工作,收集、整理业务应急处置信息,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尽最大努力确保清算系统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运行,在特殊情况下实施手工处理业务应急措施。

·提供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后所需资金及物质保障,评估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造成的损失,向台州中支申请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损失补偿金。

·负责相应业务系统方面的应急处置,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保存、备份、抢救各项数据资料,在特殊情况下实施手工处理业务;尽最大努力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各系统正常运行。

·对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的处置工作进行审计监督。

·负责为地方政府下拨财政资金等提供金融服务。

·各股室做好领导小组及指挥部指定的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制度

3.1.1各股室要根据自身业务情况,结合实际,制定突发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预防、预警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支付结算系统危机处置预案》、《IT系统环境设施应急预案》、《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同时,要明确标准,并强化对各类应急预案、工作安全制度的演练、检查、评估,发现不足及时补充完善。

3.1.2各股室要制定规范、完善的各类业务制度,涉及突发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的,要明确人员名单、具体分工、实施步骤、物质保障、技术资格、配套设施供应等。

3.1.3各股室要针对关键业务、敏感部位,建立值班制度和相应的预防、预警标准。

3.1.4内审人员对各股室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的充分性、可行性进行监督评价。

3.1.5各股室要与上一级单位及本股室主要业务单位保持密切联系,要熟记常用的、重要的联系电话。

3.2支持系统及预防预警行动

3.2.1日常系统支持

·制定计算机网络安全、预防、预警、备份及恢复重建方案,并以有效、适当的频度进行演练和检查;

·详细收录技术人员的办公、住宅和移动电话号码,重要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要24小时保持可靠的联系方式;

·要求系统管理员对所有重要计算机系统,编写详细的启动和关闭步骤,连同密码封存在指定人员的保险柜中,便于突发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时快速启动保全预案;

·建立畅通的金融业通讯网,依托金融业网间互联平台,准确发送支付系统指令和接收各类信息。

·建立支付系统应急处置责任制,明确运行、维护和管理职责,制定应急处置反馈制、故障登记制和运行分析制;

·牵头制定支付结算系统危机处置实施办法,制定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故障应急处置业务步骤;

·按规定配备支付清算系统危机处置要求和各类凭证;

·做好内部人员、本行会计主管部门、科技人员以及各直接参与者的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等信息资料的收集、管理,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准备工作,并要求经办人员熟练掌握各业务系统运行操作要求,熟知故障应急处理方案;

·培训应急所需要的后备业务操作人员;

·按规定准备应急预案要求的各类凭证。

·制定财政资金正常下拨、国库应急处理和特事特办三套处置方案。

4.信息报送和处理

4.1信息报送和处理

4.1.1支行员工要提高警惕,在上班期间发现可疑人、可疑物、可疑车辆、恐怖信件或接到恐怖电话、电子邮件等要立即向办公室报告。

4.1.2对于各类恐怖信息,办公室要及时向行领导、公安部门反恐办报告,在公安部门对信息审查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公安部门意见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4.1.3办公室保持与台州中心支行办公室及值班室的密切联系,并按总行有关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标准、方式、程序及要求,及时编报有关事件处置信息。

4.1.4若供电中断,电子信箱和传真都无法使用,可通过其他通讯手段迅速向台州中心支行值班室报告,确保台州中心支行领导随时了解掌握情况及处理成效。

4.1.5相关信息同时报送地方政府或领导小组组长指定的单位、部门。

4.2应急处置

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视情宣布启动处置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应急预案和相关预案,各股室根据预案迅速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区分不同的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采用不同处置方式和手段。

对于生化战剂、毒气、爆炸、纵火等恐怖事件的处置,要以疏导为主,对于人质劫持等恐怖事件的处置要以稳定犯罪分子情绪、减轻人质伤害为主。

4.2.1发生生化战剂、毒气、爆炸、纵火等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时,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办公室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位置、性质等。

·立即向支行突发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根据组长的指示,负责向公安部门反恐办报告;

·迅速赶往事件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护卫人员处置突发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

·加强对支行的警备,做好监控值班室、机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

·采取隔离措施,在公安部门到达以后协助公安部门封锁现场,并对现场进行监控、追踪,防止事态蔓延发展;

·向公安人员介绍事件经过、事态发展等,引导公安人员进入事件现场,接受公安部门指挥;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负责下达紧急疏散通知;

·组织引导工作人员(参加处置人员除外)和外来人员撤离;

·协助公安部门收集保留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的证据、犯罪工具和录像。

·向台州中心支行及地方政府报告事件情况;

·统一宣传口径,做好舆论宣传的把关工作;

·维持正常办公。

·成立救护组,实施现场救护,对受伤人员、物资实施抢险救护,使损失降到最低;

·向社会专业医疗救护机构请求医疗救助和支援;

·加强大楼各通道、楼层和配电房的安全防护工作;

·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派出人员引导疏散消防通道,待专业处置人员进入大楼后,与保卫人员一起引导专业处置人员进入事件现场;

·根据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指定要求,对通讯、供电、供水等运行控制;

·调动车辆和医疗人员,转移工作人员和财产物资。

·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好计算机房和网络等硬件设备的维护和应急处置;

·若系统受损,要紧急启动《IT系统环境设施应急预案》及相关业务系统应急预案。

·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抢救重要文件资料和数据备份;

·接到疏散通知后,各股室按照指挥部的指令组织人员疏散;

·在大楼消防通道无法疏散时,可紧闭房门减少毒气、烟雾、火焰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用毛巾堵塞缝隙,躲在窗户下或楼顶平台避烟。

4.2.2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造成办公大楼坍塌应急处置:

·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办公室迅速联系医疗救护,尽快将解救出来的受伤人员送入医院治疗,并联系有关单位快速支援。

4.2.3发生大规模攻击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事件应急处置:

·办公室应及时向行领导报告,并向公安部门网管中心报告,通知各业务股室做好备份,注意收集、掌握犯罪分子的犯罪证据,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启动《IT系统环境设施应急预案》后,按照应急预案程序处置。

4.2.4发生袭击、劫持相关工作人员恐怖事件的应急处置:

·对袭击、劫持工作人员情况,如恐怖分子较少,且还在现场,办公室要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件现场,视情开展工作;

·如恐怖分子较多,且持有武器、凶器等情况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视情下达疏散命令。

其他按4.2.1程序操作。

4.3恢复办公环境

·及时抢修设备,恢复通讯、供电、供水等,组织被袭击地方的环境清理、做好环境卫生及消毒;

·组织检查UPS设备,检查电源线路安全和网络通讯等情况,启动计算机应用系统,恢复数据;

·组织检查抢修监控报警设备,恢复正常工作;

·各相关部门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相关调查工作。

4.4应急结束

在公安部门宣布事件处理完毕后,应急处置指挥部向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申请应急工作结束,经批准后予以宣布。

5.后期处置

5.1事件报告

办公室及时向台州中心支行及地方政府上报突发事件情况。

5.2损失评估与补偿

5.2.1办公室对车辆、设备、房产等受损情况进行统计,对已保险物资要协调保险公司查勘定损、理赔,未保险物资的损失情况要进行统计上报。

5.2.2会计财务部门向台州中心支行和有关部门报告财产物资损失情况,妥善安排资金,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财产、物资损失的财务手续。

5.3内审评价

内审人员对本行应急处置工作和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和评价。

5.4慰问与心理辅导

工会应对受伤人员进行慰问,同时根据情况邀请心理专家开展心里辅导。

5.5材料归档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置指挥部应将相关文件、资料收集归档。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6.1.1本预案和各相关预案应根据业务特点定期评审、更新。

突发恐怖袭击和刑事犯罪事件发生后,应根据实施情况以及内审评价,对预案重新进行评估和修订。

6.1.2本预案由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解释;各相关预案由主办股室负责评审更新,并向办公室备案。

6.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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