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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心得体会范文

被罚心得体会范文

了一些收获以后,常常可以将它们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可以帮助我们分析^p出现问题的原因,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心得体会很难写吧,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被罚心得范文,有所帮助。

被罚心得范文1

大家都知道电在我们日常生活、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没有它,我们国家的经济就无从发展,没有它,我们国家的企业就寸步难行,没有它,我们的日常生活、学习、娱乐就会困难重重,可见它在我们生活中的重要性!

经济在腾飞,我们的电力事业也在迅猛发展,但它也给我们国家带来负担,给企业带来损失,给家庭带来不幸,这些都是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特别是习惯性违章作业的危害更大,所以说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每个电业职工的职责,脱离了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将是一句空话。

就整个电力行业来说,发生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都是由于违章造成的。

对此,开展反习惯性违章工作是我们当前应该而必须抓的一项长期工作。

我们要树立强烈的安全责任感,提高对习惯性违章的潜在危害性的认识,积极参加反习惯性违章活动,认真学习安全工作规程,对照安规逐条检查自已的行为,彻底纠正过去由于对安规不了解,不熟悉,长期不执行或错误执行的作法,用安全工作规程来规范自已的行动,消除图省事、怕麻烦,认为不执行安规也不会出事的糊涂观念和麻痹思想,操作中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做到无工作票不工作,安全措施不完善不工作,安全措施与实际不符不工作,许可人不到现场交待清楚安措和带电设备位置及注意事项不工作,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工作许可手续不工作。

认真学习有关业务技术知识,不断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提高思想业务素质。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在企业改革发展新路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

虽然做好安全工作,杜绝违章行为不是每位领导、职工的个人事情,但是却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人的自身安全和家庭幸福,我们要从自我做起,人人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到反习惯性违章活动中,增强责任心,增强责任感,养成遵章守望的良好习惯,做到时时、事事、处处,人人讲安全。

在自身认真执行安规和各种规章制度情况下,随时随地对同班组、同站人员做好安全监督,发现有违章行为者立即制止,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发扬“安全、高效、卓越、团结、拼搏、奉献”的企业精神,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为电力企业改革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被罚心得范文2

防城港供电局各部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反违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旨在进一步深刻汲取事故事件教训,增强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积极落实防范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的各项措施。

讨论会上,该局各部门以“反违章”为重点,认真学习了相关安全事故事件案例,对每起事故事件的违章事实、违规经过、发生原因进行了深入思考和分析^p。

对照事故事件暴露的安全缺失问题,大家分别结合本部门实际,比对了在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抽查检查、现场作业违章中暴露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杜绝人身事故和防范误操作事件有针对性的措施。

对照事故事件暴露的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组织松散、安全监督缺失等问题,各部门要求大家结合本人日常工作,及时反思是否存在管理失职、错位和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组织流程责任等问题,并就如何改进管理环节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撰写心得材料,从达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的效果。

除此以外,该局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全程指导本辖区内的安全教育学习和专项学习活动,促进践行“治理违法违规,确保人身安全”,让安全生产理念在广大职工心中扎根。

被罚心得范文3

人人都知道,违章行为是极其有害的。

对违章行为若不及时纠正,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习惯性违章,而一旦形成习惯性违章后,人们便“习以为常”,常常“自觉和不自觉”地发生违章现象,从而导致悲剧的发生。

因此反习惯性违章必须抓住“人”这个因素,一要做好安全教育的创新,二要从一般性违章行为抓起,坚决防止形成不安全的习惯。

“安全管理的核心,是安全教育。

”综观我国目前电力企业安全教育和培训,我们发现许多领域存在空白或是滞后,远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和适应企业改革的需要,这就要求电力企业必须注重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的创新工作。

如何实现安全教育培训的创新,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创新安全教育培训方式。

针对安全教育广泛性的特点,采取分层次教育培训方式。

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采用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手段及内容。

对技术、管理人员通过传播安全教育新思路,宣传相关政策法规新动向,理顺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新思路;对一线生产员工以贴近工作实践的内容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结合各时期安全动态与企业内部安全活动特点,开展相关安全专题讲座,加强生产员工安全防范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以浓烈的安全宣传氛围深入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构筑企业内部职工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安全协作环境。

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开展企业安全教育培训。

积极开发和传播多媒体安全教材,以生动逼真的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效果。

大力开发具有各种岗位、工种特点的事故预想与处理仿真系统,开展事故演练培训,提高职工防范事故的能力。

二是构筑良好的安全教育培训阵地。

生产第一线员工安全防范意识与能力的提高是企业安全教育工作的核心。

为确保企业安全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在生产第一线员工中积极挖掘和培养安全教育骨干,利用班组教育中的人缘和地缘优势,根据不同班组的生产作业特点,及时调整教育培训内容和形式,在生产第一线建设一个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阵地。

三是确立安全教育培训激励与约束机制。

建立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基础,须立足于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综合测试与考核评价。

实施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考评,避免安全教育工作走过场。

一方面要激发全体安全教育工作者积极创新,提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效能;另一方面要调动员工参与安全教育的热情,保障安全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推行岗位绩效奖励与岗位竞争机制,以市场机制促进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水平的提高,扭转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局面,完善企业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反违章、反习惯性违章,确保安全生产,要做到以人为本,搞好预防、监督工作。

企业员工由于文化参差不齐,工作时间长短不同,阅历不同,年龄不同,在反违章和习惯性违章活动中,要时刻抓住“人”这个因素,根据不同的任务、时间、地点、环境、人员,采取“以人为本、对症下药”,有针对性的加强安全措施,控制违章和事故的发生。

被罚心得范文4

今年八月份,我作为一名机动车驾驶员,有幸参与了宜昌市“准驾驶员”担任一天的“文明出行”交通志愿者的活动,协助交警进行文明交通劝导,实地体验安全行车的重要性。

经历了一天的路面执勤,我深深的体会到作为交通秩序的维护者和执法者的辛苦和责任,在路面站岗执勤,从早到晚经受风吹日晒,更重要的是时刻保持高度的注意力,随时注意车辆、行人遵守交通秩序通行。

虽然大部分市民和机动车驾驶员都能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看红绿灯、走斑马线,但仍有部分群体不走斑马线,当提醒他们的时候,有的甚至置之不理,有的机动车抱着侥幸的心里,不顾路中央的双黄线随意调头,有的见路况好,速度开的很快,还有的抢过红绿灯,在行车中不系安全带等等这些不文明的行车行为,都会为我们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危害。

这次活动的开展,有效的提高了我们的文明交通意识和安全意识,拓展了文明交通宣传阵地,营造了浓厚的文明交通氛围。

通过实地参与交通管理,更能了解驾车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充分认识到不文明出行可能造成的后果,有助于自己练好驾驶本领,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念。

在以后的行车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一名文明的驾驶员。

被罚心得范文5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总方针,是反习惯性违章的基本准则。

今年6月是全国的第个安全生产月,大庄项目部结合“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按照漳山公司安环部的安排,开展反习惯性违章大讨论活动。

以下是我自己通过开展反习惯性违章活动的一些心得体会。

反习惯性违章旨在保护员工生命安全。

可一些员工认为“反违章是安环部门和领导的事情”,与自己不相干,对之缺乏主动性、积极性。

也有部分员工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己管好自己就可以了。

还有员工觉得,领导又没有授权,不太好意思反“他人的违章”,于是对眼皮底下的违章视而不见。

事实上,反违章人人有责,没有旁观者和局外人。

反违章是保障自己不受伤害。

一个人生存的首要前提就是要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而他人的违章却能对自己构成伤害。

电力的特殊性和施工环境的复杂性,决定了员工时刻都在与安全打交道,因此,不仅自己不违章,还要随时注意同事是否违章,是否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威胁,随时做好不被同事伤害的准备。

反违章是保障同事生命健康。

保护同事的安全是义不容辞的一种责任。

如果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工作失误伤害了同事,自己定会抱憾终生。

因此,工作中,要特别要注意危险辨识,随时注意自己的工作是否危及同事的安全。

同时要多留意观察周边的安全情况,时刻提醒同事,发现“三违”行为要敢于及时制止,不能碍于情面说不出口,不能有“只管自己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念头。

反违章是遵守安规的体现。

安全生产,成于众人之力,毁于一人之手,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把关稳如山。

安全生产是全局性的工作,所以反违章必须人人参与、人人为之负责。

安全规程就明确规定:

工作班成员必须“认真执行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互相关心施工安全,并监督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可见,对于习惯性违章,每个员工都有权监督、制止。

看见习惯性违章行为不劝说、不制止,本身就是一种习惯性违章的体现。

被罚心得范文6

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了《论犯罪与刑罚》,薄薄的一本小册子,却吐露着经典。

本书有47个章节,每个章节用短小的篇幅,精炼的语言,从刑法的起,效力的来,犯罪的分类,刑法的目的,行刑方式,预防犯罪等,阐述着犯罪和刑法的方方面面。

阐述的过程中,涉及数学,物理学,天文学的比喻,使文章更为生动形象,也增添了阅读的乐趣。

在体现作者是一个博学之才的同时,启迪着人们思考。

首先,关于死刑。

死刑是不被推崇的。

在第28章《论死刑》里面,作者明确的说道“死刑并不是一种权利,而是一场国家同共鸣的战争,因为,它认为消灭这个公民是必要的和有益的”作者认为,把处死一个公民看作是必要的只有两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

某人在被剥夺自由之后仍然有某种联系和某种力量影响着这个国家的安全;或者他的存在可能会在既定的政府体制中引起危险的动乱。

再者,当一个国家正在恢复自由的时候,当一个国家的自由已经消失或者陷入无政府状态的时候,这时混乱取代了法律,因而处死某些公民就变得必要了。

第二个理由是,处死一个公民是预防他人犯罪的根本的和唯一的防范手段,此时实行据以被视为正义和必要刑法的理由。

卢梭和霍布斯提出社会契约论,他们认为社会契约的前提是公民交出自己所有的权利建立政府。

而在作者看来,人们牺牲一部分自由是为了平安无扰地享受剩下的那份自由。

为了切身利益而牺牲的这一份份自由总和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国家的君权。

君主就是这一份份自由的合法保存者和管理者。

我顺着这样理解,国家就好像是一家保险公司,公民把属于自己的一部分利益让渡给国家以保障自己所拥有的其他部分的利益,自己让渡出去的利益是有限的,国家应该保障自己所拥有的剩余部分的利益,此时的剩余部分既包含让渡时的也包含让渡后新产生的利益,即只要是未让渡给国家的利益,都是国家应该保障的利益。

也就是一种以牺牲自己有限的利益保障自己享受无限的利益的方式。

在这样的理解下,国家对公民的刑罚,也应该在公民让渡出来的那部分利益范围内,就好像一个保险公司正常情况下是不能让投保人缴纳超出合同范围的资金作为惩罚。

然而,如果这样分析^p,把公民和国家的关系比喻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关系的话,要签订这样一份合同的前提是投保人是活着的,也即公民的生命权未被剥夺,也不能作为让渡的部分,既然公民的生命权没有被让渡,国家又有什么理由来剥夺公民的生命,以死刑作为惩罚呢?

被罚心得范文7

年轻的贝卡利亚在他26岁的时候写下了名噪一时又流传百年的《论犯罪与刑罚》。

翻开这本小册子,四十七章主题鲜明,每章着墨几百字至几千字不等,文笔思辨,语言风格形象就像意大利人普有的歌剧性格。

字里行间流露着一个生活在意大利封建社会晚期的青年人的对理性的热忱和改造社会的报复。

《论犯罪与刑罚》被后人称之为刑法开山之作,贝卡利亚的基本观点也被后来法学研究者归纳为“罪行法定”、“罪刑相适”、“宽和刑罚”“预防犯罪”等多个原则,其本人也被尊称为刑事古典学派创始人。

在当今法律已经成熟为一门实践学科的时代下,当时他提出的很多观点也早已瓜熟蒂落,成为了刑法学子都耳熟能详的道理。

读这本手册,却清晰地看到这些不需辩驳的共识却在来到人类理性世界的初期,如此稚嫩,在一阵血雨腥风中由一批启蒙学家用最带着最真诚的样子保驾护航,才最终出现在人们面前。

一、封建刑法体系和启蒙运动下的自然法理论

私以为,理解《论犯罪与刑法》以及其他一切启蒙时代的著作,首先必须从当时社会环境和主要思潮出发,才能掌握其论述的内在逻辑。

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等自然法理论作为贝卡利亚的理论前提,构成了《论犯罪与刑法》的立论基础。

启蒙思潮下,“自然状态”,”天赋人权“,“社会契约”,是届时知识分子常常放在嘴边的流行词汇,一整套的自然法理论是启蒙思想家们著书立说的共同基石。

尽管他们的学说和政治主张尽管各具特色甚至有较大差别,但是在反对封建专制,强调法治和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力图将法从中世纪神学法律观的桎梏中解放出来等方面,有广泛的共同性。

贝卡利亚开开篇这样描述自然状态下的人类社会:

离群索居的人们被连续的战争状态弄得筋疲力尽,也无力享受那种由于朝不保夕而变得空有其名的自由,法律就是把这些人联合成社会的条件。

(chapter1刑罚的起p1)人类的繁衍尽管本身规模并不大,却远远超过了贫瘠荒凉的自然界为满足人们日益错综复杂的需要而提供的手段,这就使一部分野蛮人联合起来。

为了抵抗这最初的联盟,必然又形成了新的联盟。

就这样,战争状态从个人之间转移到国家之间。

由此可见,正是这种需要迫使人们割让自己的一部分自由,而且,无疑每个人都希望交给公共保存的那份自由尽量少些,只有足以让别人保护自己就行了。

这一份份最少量自由的.结晶形成惩罚权。

一切额外的东西都是擅断,而不是公正,是杜撰而不是权利。

(chapter2惩罚权p9),于是人们应该按照社会契约的原则形成有规范的社会:

“人们牺牲一部分自由是为了平安无忧地享受剩下地那份自由。

为了切身利益而牺牲地这一份份自由综合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国家地军权。

君主就是这一份份自由地合法保存者和管理者。

“(chapter1刑罚的起p1)法律自于臣民根据其共同意志向君主公开或漠视的忠诚宣誓,作为约束是控制个人利益内在躁动的必要手段。

法律真正的和实际的权威正在于此。

(chapter4对法律的解释p12)

贝卡利亚正是从这些自然法理论出法,推理出了对犯罪与刑罚的具体论点:

法律的权威与正义即来于代表社会公共意志的社会契约,犯罪只不过是对契约的违反。

仅作为社会部分成员的司法官员不具备解释法律的权利。

正是因为民众让渡的时自身最小限度的自由,所以主张宽和的刑罚政策,反对刑讯、酷刑和死刑。

另外有意思的是,贝卡利亚在论述“刑罚”的有效性时大量运用了心理学的分析^p方,借用当时流行的“联想心理学”论证了刑罚的必然性比残酷性更有效,他论证“即便时最小的恶果,一旦成了确定的,就总令人心悸。

”(chapter27刑罚的宽和p62),刑讯是一种合法暴力,审查的目的就是为了了解真相。

在痉挛和痛苦中讲真话并不那么自由……痛苦的影响可以增加到这种地步:

它占据了人的整个感觉,给受折磨者留下的唯一自由只是选择眼前摆脱惩罚的最短途径,这时候,犯人的这种回答是必然的,就像在火与水的考验所出现的情况一样。

(chapter16刑讯p39)习惯是一种主宰着一切感知物的王权,一个人说话、走路、寻求生活需要,都离不开习惯的帮助;同样,道德观念只有通过持续和反复影响才会印入人的脑海。

处死罪犯的场面尽管可怕,但只是暂时的,如果把罪犯变成劳逸犯,让他用自己的劳苦来补偿他所侵犯的社会,那么,这种丧失自由的借鉴则是长久的和痛苦的,这乃是制止犯罪最强有力的手段。

(chaper28关于死刑p66)

二、具体观点的辨析

除去贝卡利亚的主要观点“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宽和刑法”、“反对刑讯、酷刑、死刑”、“预防犯罪”等观点之外,贝卡利亚还就“证人的可信度”、“证据的公正性”、“律师和国库的关系”等很多刑事诉讼方面进行了论述。

这里就几个重要观点进行辨析。

“只有法律才能为犯罪规定刑罚。

只有代表根据社会契约而联合起来的整个的立法者才拥有这一权威。

”被后人总结为“罪刑法定”原则,司法官员并不能造法擅断。

在“罪刑法定”原则时代发展过程中,私以为其内涵稍有变化。

目前法学教材中所述的“罪刑法定”与贝卡利亚口中的“罪刑法定”精神稍有差异。

(当然这也许是因为教材撰写不能深入解释的需要)。

差异之一,并不以社会契约作为立法权威来。

贝卡利亚认为罪刑法定的隐含前提为,法是社会契约的体现,这是法律权威的来。

但是,目前所说的罪刑法定多把法律解释为“明文法律”。

差异之二,反面来讲,罪刑法定反对的是法外法。

贝卡利亚认为司法官员无权解释是因为其本质不公正,违背了来于社会契约的公正。

但是由于司法实践的需要,由于法律语义的诸多问题,现代观点普遍认为在法律基本语义内的解释是需要的。

所以在司法解释的问题上,由于时代需求的差异,其主张亦有不同。

2)废除死刑的理由

贝卡利亚终生投身于废除死刑的事业中。

关于死刑的观点显示了他超越时代的卓识。

贝卡利亚从死刑不是必要且不必须两个方面论证了“反对死刑”的观点。

首先,死刑不是必要的。

贝卡利亚认为死刑的必要性仅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成立:

“某人在被剥夺自由之后仍然有某种联系和某种力量影响着这个国家的安全,或者他的存在可能会在既定的政府体制种引起危险的动乱。

在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的时候,混乱取代了法律,因而处死某种公民就变得必要了。

”,或者处死他是预防他人犯罪的根本的唯一的防范手段。

其次,不是有益的,刑罚的延续性比残酷性久触动我们感觉,所以主张用终生劳役代替死刑。

(3)罪刑危害性来

罪刑的危害性与刑罚的目的密不可分,贝卡利亚认为罪刑的危害性在于对国家造成的损害,所以刑罚的主要目的即使防止其损害的发生即可,剩余的东西都是超过必须限度的。

正因为他的“结果”主张,所以对于犯罪人心里的“故意”、“过失”以及“意外”并未做过多阐述。

而霍布斯则认为罪行危害性究竟是“根的邪恶性”(霍布斯《利维坦》),罪犯的主观心里状态在罪行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可以观见,现代刑法采取的后者的认知。

被罚心得范文8

看到这本书的豆瓣书评几乎无一例外的是好评,可能是因为这本书作为刑法学的第一本书,大家都不忍苛责,但我不由想唱唱反调。

接下来我以个人对学术著作的标准“苛求”一下这本书。

总体来说,书里面一些观点都只是作家根据个人观察或当时人的说法提出来的,没有可靠依据,而且语言模糊、煽情。

如作者在谈论盗窃时,提到“一般来说,产生于贫困和绝望的犯罪,是不幸者的犯罪,所有权为他们保留的只是一贫如洗的地位”。

再比如谈到罪刑应相适应时提到“亚洲式的见解和披着权势外衣的欲望,往往采取无形的冲击,或者在个别时候通过对人们懦弱的轻信心来施加的影响,抹杀一些通俗的概念”,说实话我联系上下文看了半天没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我认为好的学术著作应当尽量避免煽情,学术著作主体部分应当是理性的,煽情可能会影响读者的客观性。

当然我并不排斥在著作序言或者书的最后进行此类动作,因为任何著作说到底都是作者向读者传达自己的思想和价值观的媒介。

书中有很多比喻,比喻固然能增加书的生动性,但也带来更大的模糊性,有些比喻还容易引起不必要的情绪。

谈完了这本书总的缺陷,再来谈谈我认为书中一些值得商榷甚至批判的细节。

作者认为艺术的基本原则是“忠实地刻画自然”,并认为“政治,至少是真正的和持久的政治,也服从这一基本原则”。

现在来看,艺术的基本原则只是阶段性产物,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原则。

自从照相机出来了,原来的绘画再去“忠实地刻画自然”已经没有多大意义。

再来看政治,政治的基本原则竟是“忠实地刻画自然”?

只有把“刻画”和“自然”分别勉强地理解为“遵循”和“规律”才可以理解。

作者基于分权的思想认为“刑事法官根本没有解释刑事法律的权利”,他认为法官只是从社会或君主那里接受法律,如果给他们解释刑事法律的权利,使法官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立法权。

而法官的推理可能取决于他的逻辑推理能力、对法律的领会程度、感情的冲动等等。

正是由于法官作为人的局限性使得法官的推理变得很不可靠。

事实上作者对法官的忧虑是正确的,但他忽略了现实可操作性。

从现有的司法实践来看,很多时候刑事法官必须解释法律就才能做出判决。

因为法律由文字表达,很多词的外延模糊或具有多义性,文字的不够精确决定了法律必须解释。

此外,刑法的不可避免的缺陷、刑法的相对稳定性都决定了法律有解释的必要性。

作者认为“如果说寻找证据需要精明干练,作出结论必须明白准确的话,那么,在根据结论作出裁判时,只要求朴实的良知;而一个总是期望发现罪犯同时又落入学识所形成的人为窠臼的法官,他的知识却比较容易导致谬误。

生活在法律不是一门学识的国家该多么幸福啊!

”这段话存在较多问题。

首先,根据结论作出裁判时不能只靠所谓的“朴实的良知”。

事实上“朴实的良知”赞成同态复仇,“欠债还钱,杀人偿命”都是它所赞同的,而这与法律是冲突的。

况且人很容易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很难作出公正的判决。

这就需要受过相关训练的专业人士来进行裁判,一方面用法律思维进行裁判,另一方面可以尽量避免无关因素的干扰,而作者提到的法官可能有的缺点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

其次,法律如果不作为一门学识的话很难进步,生活在这样的国家可能法律滞后于生活太久,比如资本国家需要如经济法、劳动法等法律,如果没有专门的法律人士来参与或指导立法的话就会带来各种问题。

最后,作者的说法自相矛盾,法律如果不作为一门学识的话,作者写此书就是亲手把国家推入痛苦的深渊了。

作者认为“每个人都应由同他地位同等的人来裁判”,这句话是建立在裁判应由随机产生的陪审官作出的前提上。

首先从实际操作上来说,如何判定两者地位的同等;其次,地位同等的人就没有偏见了吗,会不会因为肤色、性别等其他原因而有所偏见?

事实上,作者的想法是很好的,想排除因为偏见而对裁判有影响的人,但过于朴素,实际操作也相当麻烦,没有实际意义。

作者认为“只要刑罚的恶果大于犯罪所带来的好处,刑罚就可以收到它的效果”。

这是简单的成本收益核算思想,这是建立在罪犯是一个理性人的前提下。

但有些时候罪犯是激情犯罪,完全没有考虑成本收益,另外一方面,不同人对同一件事的利弊有不同的看法,可能在甲看来,杀了丙的好处大于死刑的恶果,而在乙看来就未必如此了,所以这句话值得商榷。

总的来说,这本书缺点很多,但瑕不掩瑜,是一本刑法方面的经典书籍。

这本书提出了罪刑法定思想、“犯罪与刑罚相对称”、犯罪的预防等相当有价值的思想,其中罪刑法定和犯罪与刑罚相对称甚至成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当然可能论述和观点有些粗糙和原始,但透过这本书可以非常明显地感受到这两百多年来刑法学的进步。

作为法学生,我们很多人一上来就接触较新的刑法思想,所以这些思想在我们看来可能稀松平常,而正是这本书存在的诸多缺点让我明白到这些思想却是多少法学家苦思、争论的出来的结果。

被罚心得范文9

为积极响应教育部关于教育惩戒的最新指令,全面贯彻实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学习教育惩戒规则,月日上午,市第高级中学召开《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交流学习会。

会议由学校主持,学校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了此次会议。

首先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进行了全面解读,他强调,本次《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在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他强调,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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