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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知必会内容井下机修工

煤矿工种岗位“必知必会”(井下机修工)

一、工作前必须做到

1、设备检修前,井下机修工要将检修用的材料、配件、工具、量具、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合格。

2、设备检修前,井下机修工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

3、井下机修工必须持证上岗。

4、进入现场后,机修工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处理故障前,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5、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卫生及杂物,检查工作地点顶板支护情况和吊挂起重装备的起吊点,检查周围无其他不安全因素。

如有隐患,必须处理方可工作。

6、检查所维修的设备已停电、闭锁、挂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

二、工作中必须做到

1、维修人员对所负责范围内的设备,做到如下方面的日常检查维护。

(1)检查设备的紧固件、联接件等是否齐全完好。

(2)各转动部位有无异响、异震。

(3)减速机、液压站等各轴承温度是否超过规定:

滑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65℃,滚动轴承温度不得超过75℃。

(4)检查设备各部件液压油、润滑油的油量、油质、油温。

(5)对易损零部件作重点检查维护。

(6)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7)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灵敏可靠。

(8)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9)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不超限,运转正常。

(10)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11)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2)检查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符合规定。

(13)输送带、接头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4)上、下运输送机应有防倒转或防超速装置,各项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2、按规定的检查周期、内容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3、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4、拆卸设备时,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应测量被拆件必要的装配间隙及部件的相对位置,做好标记和记录。

5、对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6、拆掉的设备零部件应清洁,设备加工面如有腐蚀应做除锈处理,并涂有适当的润滑油脂。

7、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8、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9、拆装机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10、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保护好设备的结合面;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1、在装配滚动轴承且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时,应用软金属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装配。

12、进行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绞车、水泵、给煤机等机械设备故障处理时,必须由两人进行,检修前停止设备运行,停电、闭锁、挂牌后方可作业。

13、调整刮板机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撬动运行中的刮板链。

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要固定,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护罩。

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

14、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

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15、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工作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拉动输送带时,作业人员必须离开输送机。

16、检查维修减速箱时,起吊应平稳,不准碰坏齿轮,拆装时应由专人指挥,箱口应密封严密,不得漏油。

17、设备装配时,应先检查与装配有关的零部件的外形尺寸及精度等级,符合要求后方可装配。

18、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和油质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19、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20、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用于装配其他机械。

21、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防止坠落。

22、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监测仪表和警戒标志,未经主管领导允许,不准随意拆除和改动。

23、试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时,应严格按照上一级技术负责人批准的安全措施执行。

24、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种联合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统一指挥。

25、需要在井下烧焊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井下烧焊安全技术措施。

26、当班无法完成的工作,应在交接班时向接班人员详细交班,将检修工作已完成的工作内容、剩余的工作量、检修材料、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等详细交接。

三、工作后必须做到

1、检修后将工具、材料、换下的零部件等进行清点。

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由专人复查一次。

2、试运转前,将检修中被拆除或甩掉的安全保护装置,指定专人进行恢复、检查,并确保动作灵敏可靠。

3、试运转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浮放物件;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便乱倒;烧焊后的余火必须彻底熄火。

4、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验收;需盘车的设备,必须做盘车试验。

5、设备检修后应进行试运转,由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在主要部位设专人进行监视,并特别注意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震动情况、转动声响及润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检修结束后,会同司机及维护责任人共同验收;验收中发现检修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通知施工负责人,及时处理。

7、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填写清楚检修部位、检修内容、检修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双方签字,并将检修资料整理存档。

8、搞好检修现场的环境卫生,清理现场杂物。

四、必知必会知识

(一)通用机械部分标准

1、紧固件

(1)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齐全,牢固可靠。

螺栓头部和螺母无铲伤或棱角严重变形,螺纹无乱扣和秃扣。

(2)螺母拧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

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3)同一部位的紧固件应一致。

主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背帽)或其他防松装置。

使用花螺母时,开口销应符合要求;螺母止动垫圈的包角应稳固;铁丝锁紧螺母时,其拉紧方向应和螺旋方向一致。

接头应向内弯曲。

(4)螺栓不得弯曲,螺栓螺纹在连接件光孔内部分不少于两个螺距。

沉头螺栓拧紧后,沉头部不得高出连接件的表面。

(5)键不得松动,键和键槽之间不得加垫。

2、轴和轴承

(1)轴无裂纹、损伤或锈蚀,运行时无异常震动。

(2)轴承磨损允许最大间隙不超过表1-1的规定。

表1-1轴承磨损允许最大间隙(mm)

轴径或轴承内径

滑动轴承(顶间隙)

滚动轴承

圆锥滚动轴承

调整值

允许值

>30~50

0.25

0.20

0.05~0.12

0.20

>50~80

0.30

0.25

0.06~0.14

0.25

>80~120

0.35

0.30

0.07~0.17

0.30

(3)轴承润滑良好,不露油,转动灵活,无异响。

3、齿轮

(1)齿轮无断齿,齿面无裂纹或剥落。

(2)点蚀坑面积不超过下列规定:

A点蚀区高度接近齿高的100%。

B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30%,长度占齿长的40%。

C点蚀区高度占齿高的70%,长度占齿长的10%。

(3)齿面出现的胶合区不超过齿高1/3、齿长1/2。

(4)齿厚磨损不超过下列规定:

A硬齿面齿轮,齿面磨损达硬化层的80%。

B软齿面齿轮,齿厚磨损为原齿厚的15%。

C开式齿轮,齿厚磨损为原齿厚的25%。

(5)齿轮副啮合的接触斑点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圆柱齿轮,沿齿长不小于50%,沿齿高不小于40%。

B圆锥齿轮,沿齿高、齿长均不小于50%。

C弧齿锥齿轮,沿齿长、齿高均不小于30%~50%。

D蜗轮,沿齿长不小于35%;沿齿高不小于50%;

E圆柱齿轮副、蜗轮副接触斑点的分布应在齿面中部,圆锥齿轮副应在齿面的中部并偏向小端。

4、减速器

(1)箱体无裂纹或变形,接合面配合紧密,不露油。

(2)运转平稳,无异响。

(3)油脂清洁,油量合适。

润滑面积超过大齿轮直径约1/3,轴承润滑脂占油腔1/2~1/3。

5、联轴器

(1)联轴器的端面间隙和同轴度应符合规定:

(2)齿轮联轴器齿厚磨损不超过原齿厚的25%,键和螺栓不松动。

(3)弹性联轴器的弹性圈外径磨损后与孔径差不大于3毫米,柱销螺母应有防松装置。

(4)链式联轴器链轮无裂纹或严重咬伤,链轮齿厚磨损不超过3~5毫米。

6、液力耦合器

(1)外壳及泵轮无变形、损伤或裂纹,运转无异响。

(2)易熔合金塞完整,安装位置正确,不得用其它材料代替。

7、“三不漏”的规定

(1)不漏油:

固定设备的静止接合部位无油迹,转动及滑轮部位允许有油迹,擦干后3分钟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移动设备的固定接合部位允许有油迹,擦干后30秒不见油;转动部位15分钟不成滴。

非密闭转动部位不甩油。

(2)不漏风:

空气压缩机、通风机、风管等静止接合面不漏风。

运动接合面的泄露距100mm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

(3)不漏水:

静止的固定接合面不见水,转动部位允许滴水,但不成线。

8、安全防护装置

(1)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电气设备和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以及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部位或场所,都应设置防护罩或防护栏。

(2)固定安设的输送机,经常有人横越地点应设有过桥。

过桥应有扶手、栏杆。

(3)机房峒室应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9、涂饰

(1)机壳及外露金属表面(有镀层者除外)均应进行防腐处理。

涂漆要与原出厂颜色一致。

(2)设备的防护栏、油标、注油孔、油塞等,其外表应涂红色油漆。

(3)压风管、水管、油(或工作液)管外表应分别涂色。

(二)绞车完好标准

1、滚筒装置

(1)滚筒无裂纹、破损或变形。

固定螺栓和油塞不得高出滚筒表面。

(2)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牢靠,绳卡不少于两副。

钢丝绳无打结。

2、闸和闸轮

(1)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活可靠,施闸后闸把位置不超过水平位置。

(2)拉杆螺栓、叉头、闸把、轴销无损伤变形,拉杆螺栓应有背帽紧固。

(3)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mm。

铆钉可靠,不松动。

(4)闸轮磨损深度不大于2mm,闸轮表面无油迹。

3、安装

(1)底座无裂纹、基座螺丝紧固,护板完整齐全,无变形。

(2)安装平稳牢固。

运转无异响,无甩油现象。

(3)信号装置应声光兼备,清晰可靠。

(三)胶带输送机完好标准

1、滚筒、托辊

(1)滚筒无破裂,键不松动。

胶面滚筒的胶层与滚筒表面紧密贴合,不得有脱层或裂口。

(2)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异响,无卡阻现象,定期注油。

缓冲托辊表面胶层磨损量不得超过原厚度的1/2。

2、机体

(1)机头架、机尾架和拉紧装置架无开焊和变形,机尾架滑靴应平整,连接紧固。

(2)中间架平直无开焊,吊绳(上部吊宽应大于下部宽度)、机架完整,固定可靠,无严重锈蚀。

3、胶带、拉紧装置和伸缩装置

(1)胶带无破裂,横向裂口不得超过带宽的5%,保护层脱皮不超过0.3mm2,中间纤维层破损面宽度不超过带宽5%。

(2)接头卡子牢固平整,硫化接头无裂口、鼓泡或碎边。

(3)运行中胶带不打滑、不跑偏。

上部胶带不超出滚筒和托辊边缘,下部胶带不磨机架。

(4)牵引小车架无损伤、无变形。

车轮在轨道上运行无异响。

(5)拉紧装置的调节余量不小于调节全行程的1/5,伸缩牵引小车行程不小于17mm。

4、制动装置、清扫器

(1)制动装置各传动杆件灵活可靠,各销轴不松旷、不缺油。

闸轮表面无油迹,液压系统不漏油。

(2)松闸状态下,闸瓦间隙不大于2mm;制动时闸瓦与闸轮紧密接触,有效接触面积不得小于60%,制动可靠。

5、安全保护装置

(1)速度保护、防打滑、防跑偏、断带、满仓等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2)两台以上胶带输送机串接运行时,应设联锁装置。

6、信号

信号装置必须声光兼备,清晰可靠。

(四)水泵完好标准

 

(一)

6、装配轴瓦应符合以下要求:

组装轴瓦时,应加热装配,不得用铁锤打击,如果用油加热轴承时,油温不得超过100度。

轴承与轴承座(轴肩〉应靠紧,轴承盖和垫圈必须平并且紧贴在轴瓦端面上。

7、检查减速箱应符合下列要求:

(1)箱内清洁无杂物,油脂符合要求。

(2)传动赤轮的啮合间隙应符合有关规定,如果用注铅法检查,铅条的长度不得小于5个齿距,齿轮较长时,应沿径向均匀放置不少于2根铅条。

(3)圆柱、圆锥齿轮啮合的接触要求轴向不小于50%,径向不小于40%。

8、联轴节的装配:

弹性圆柱销联轴节装配时,两个半联轴节联结后端面的间隙及两轴的同轴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12、设备安装(或拆卸)起吊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起吊前,由安全负责人对吊梁、手拉葫芦、钢丝绳套、卸扣、滑轮千斤顶进行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的起吊设施。

(2)用手拉葫芦起吊时,必须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禁单人吊装。

负责监护的人员,必须密切注视吊装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及时提醒指挥操作人员,一旦发现险情,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险情后方可进行吊装。

(3)用葫芦起吊时,应缓慢用力,待被起吊重物吊起100mm高时,认真检查起吊生根部位、手拉葫芦及连接部位是否出现异常,确保无问题后方可再行起吊。

(4)起吊时,禁止站在被起吊物下方,不得将手脚伸到可能被挤压的地方。

起吊时,施工人员应离开重物脱落可能涉及的范围,以免造成事故。

(5)用手拉葫芦起吊时,手拉倒链要用力均匀,避免冲击,拉松链时,要小心操作,严防倒链自锁失灵,起吊物下落危及人身安全。

(6)起吊过程中,若起重链打滑、松脱,手链、棘爪打滑,起重异常沉重,手拉葫芦工作声音异常,起吊设备不稳定、旋转、摇摆,出现其中情节之一时,必须停止起吊,放下起吊重物进行处理。

(7)起吊到位后,要将拉链缠牢,避免拉链不能自锁,导致起吊物下坠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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