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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缺制度doc

.2.6如果发现缺陷通知单填写内容不属实,应会同有关运行人员或发现人到设备现场确认、检查,由运行人员或发现人签字后缺陷通知单才能报废。

3.2.7缺陷通知单所列通知部门有误时,应向运行人员或发现人解释,建议重新填写。

如设备缺陷需多个分部、部门配合才能处理时上报检修部协调处理。

3.2.8检修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应填写设备缺陷单,并向分部反映。

3.2.9检修人员在巡回检查中,严禁乱动设备,工作需要应与运行值班人员联系,现场消除设备缺陷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不能以任何借口无票工作。

工作人员要保证消缺质量,同时注重工作成本的最小化。

3.2.9设备缺陷处理应坚持“小缺陷不过天,大缺陷抓到底”的原则,当日缺陷当日消除,对不及时处理将影响设备安全或出力;明显影响经济性的缺陷,运行人员随时发现,随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检修人员接到通知,应在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2.10运行中的缺陷需待停机或当时无条件处理或无备品,检修人员受理缺陷后认为不能处理,应向分部主管汇报,并在缺陷单上签署意见(无备品时必须填写备品名称)并签字。

3.2.11缺陷消除后由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后办理缺陷注销手续。

对于暂时无法消除的缺陷应在缺陷单上注明原因和计划完成时间,如需停机处理的要进入各分部的检修计划。

消缺完毕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2.12巡视高压设备必须不少于两人,经企业领导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巡视设备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3.2.13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3.2.14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巡视设备的转动部件,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发现无关人员接近设备时,应劝其退出现场,以防止人为责任事故。

3.2.15下列情况应加强设备检查:

设备存在较大缺陷或异常运行而不能及时处理的。

新设备投入或设备改变之后。

设备经过大小修或经缺陷处理后。

由于天气、气温的影响,设备存在薄弱环节的。

设备带大负荷或长时间满载运行。

4.检查与考核

4.1 主管是分部设备消缺工作的督促者,对分部消缺率完成与否负完全责任。

4.2 检修部门负责人随时检查分部消缺情况,每个季度召开设备消缺分析会一次,对各个分部消缺工作做出评价,决定考核与否。

……………………

某水力发电厂检修部设备巡检、消缺管理制度

某水力发电厂检修部设备巡检、消缺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为了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大朝山发电厂检修部设备巡检、缺陷消除的工作职责及实施细则。

1.3本制度适用于大朝山发电厂检修部。

2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各分部工作职责

3.1.1负责检查本分部所辖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及时保质保量的消除发现设备缺陷。

3.1.2负责制定本分部设备维护检查的具体办法(包括检查路线、周期等)。

3.2实施细则

3.2.1各分部根据人员结构和所辖设备情况,定出设备的第一、第二负责人,负责设备的巡检及日常维护工作。

3.2.2当设备第一负责人离开工地时,工作交由设备第二负责人,当设备第一、二负责人同时离开工地时,分部指定设备临时负责人,并进行工作的交接。

3.2.3设备负责人每天应检查设备缺陷单。

3.2.4检修各分部主管每天应查阅设备缺陷,安排分部处理缺陷,并对暂时无法处理的缺陷签置意见和安排计划完成时间。

3.2.5检修部主任或主任助理每一周至少查阅一次设备缺陷单,了解设备缺陷及消缺况。

3.2.6如果发现缺陷通知单填写内容不属实,应会同有关运行人员或发现人到设备现场确认、检查,由运行人员或发现人签字后缺陷通知单才能报废。

3.2.7缺陷通知单所列通知部门有误时,应向运行人员或发现人解释,建议重新填写。

如设备缺陷需多个分部、部门配合才能处理时上报检修部协调处理。

3.2.8检修人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应填写设备缺陷单,并向分部反映。

3.2.9检修人员在巡回检查中,严禁乱动设备,工作需要应与运行值班人员联系,现场消除设备缺陷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不能以任何借口无票工作。

工作人员要保证消缺质量,同时注重工作成本的最小化。

3.2.9设备缺陷处理应坚持"小缺陷不过天,大缺陷抓到底"的原则,当日缺陷当日消除,对不及时处理将影响设备安全或出力;明显影响经济性的缺陷,运行人员随时发现,随时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1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消缺率和消缺质量,进而提高设备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确保发电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录、检查确认、消缺后的报告、后续管理、缺陷验收及缺陷的统计与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生产设备上所发生缺陷的管理。

2术语与定义

2.1设备缺陷:

是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及消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

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为设备发生了缺陷:

2.1.1设备或部件的损坏造成设备的被迫停止运行或安全可靠性降低;

2.1.2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渗漏(包括汽、水、气、煤、灰、油等);

2.1.3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运行参数长期偏离正常值,接近报警值或频繁报警;

2.1.4设备或系统的状态指示、参数指示与实际不一致;

2.1.5由于设备本身或保护装置引起的误报警、误跳闸或不报警、保护拒动;控制系统联锁失去、无原因起动或拒绝起动;

2.1.6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时发现卡涩、动作值偏离整定值;

2.1.7对设备进行检验性试验时,发现反映设备整体或局部状态的指标超标,或有非正常急剧变化;

2.1.8设备或部件的操作性能下降,动作迟缓甚至操作不动;

2.1.9设备运转时存在非暂时性的异常声响、振动和发热现象。

2.2暂不能消除缺陷:

是指必须在机组停用后才能消除的缺陷或没有消缺所必须的备品备件的缺陷或需要进一步观察、分析才能确认的缺陷,且暂时不会对设备、系统或人身安全构成立即的危害,也不会给运行经济性带来严重损失的设备缺陷。

2.3可消缺陷:

是指除暂不能消除缺陷外的其他设备缺陷。

2.4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

是指主要设备上同一缺陷在一年内重复发生;主要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6个月内重复发生;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2个月内重复发生的缺陷。

2.4设备缺陷分类

2.4.1重大缺陷:

是指直接导致无备用的主要辅助设备停运、主设备降出力或停运的缺陷。

2.4.2一般缺陷:

是指除重大缺陷外的缺陷。

3管理职责

3.1运行部职责

3.1.1通过巡检、操作和运行分析发现并登录设备缺陷,提出消缺要求,采取运行措施,为消缺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做好设备缺陷的验收工作。

3.1.2在设备缺陷未消除前组织运行值班人员加强检查监视,采取措施防止缺陷造成的影响扩大。

3.1.3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点检员、维修人员到现场消缺。

3.1.4及时对已消缺陷进行验收,恢复设备或系统的正常运行。

3.1.5对运行人员发现缺陷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对缺陷发生后的处理工作进行分析,以提高运行人员处理缺陷的能力。

3.2维修部职责

3.2.1负责组织消缺工作,协调专业和部门间的配合,督促消缺工作安全、及时、高质量完成。

3.2.2在维护、保洁工作中检查设备状况,发现和登录设备缺陷,并开展自查自消工作。

3.2.3对所管辖设备负责按月、分专业统计缺陷发生数、计算消缺率、平均消缺时间和消缺及时率指标,分析各指标变动情况和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3.2.4负责消缺工作的质量,防止设备缺陷的重复发生。

3.3生产策划部(设备管理)点检人员职责

3.3.1对所管理的设备进行点检和综合分析,登录设备缺陷。

3.3.2对设备缺陷进行诊断,向维修人员下达消缺工单,其格式见附录A,规定消缺期限。

3.3.3组织协调消缺工作,对消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及时消除缺陷。

3.3.4对暂不能消除缺陷进行确认和后续管理,为消缺工作提供备品和技术支持。

3.3.5对所管设备的缺陷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确定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找出缺陷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3.6对所管辖设备负责按月、分专业统计缺陷发生数、计算消缺率、平均消缺时间和消缺及时率指标,分析各指标变动情况和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3.3.7每月整理暂不能消除缺陷清单和相应的后续管理措施,分析设备缺陷发生情况、重大缺陷和重复发生缺陷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3.3.8负责发现和解决潜伏及正在发展的设备缺陷;落实首次出现的设备缺陷的防止措施,举一反三,消除设备的潜在缺陷。

3.4生产策划部检修计划(可靠性)专工职责

3.4.1负责消缺工作的归口管理,对消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影响消缺率、消缺及时率的问题提出

考核意见。

3.4.2负责每月按部门汇总缺陷统计数据,统计全厂缺陷发生数、消缺率、平均消缺时间、消缺及时

率指标,分析指标变动的因素,改进设备消缺工作。

3.5燃料部职责:

负责燃料设备的缺陷管理,参照上述运行、维修、生产策划部的管理职责组织燃料设备缺陷的消除和全过程管理。

3.6生产策划部通讯(计算机)班职责:

负责在设备管理系统中建立、更新、维护缺陷管理模块。

(公司将来准备上设备管理系统软件)

4过程管理与要求

4.1缺陷的发现和登录

4.1.1以下情形属常见的维护工作,可由问题的发现部门通知相应的维修部门进行处理,不进入缺陷管理程序:

4.1.1.1照明灯损坏、建筑物门窗损坏;

4.1.1.2各类滤网的前后差压升高,需进行清理,但尚未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

4.1.1.3油箱、轴承油位下降,需要补油,但尚未达到警戒值的;

4.1.1.4各类干燥剂部分失效,需要再生或更换,但尚未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

4.1.2运行值班人员发现一般缺陷时,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中认真登录“设备缺陷单”,其格式见附录B。

白天通知点检员,由点检员组织维修消缺;夜间通知维修总值班,由总值班组织维修消缺。

4.1.3发现重大缺陷时运行人员应逐级向单元长、值长、运行部汇报(事后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中登录“设备缺陷单”),值长应立即电话联系设备点检员、维修人员到现场处理缺陷。

4.1.4运行部网控、江岸泵房、化控、氢站、灰控、灰水回水泵房、热网泵站、生消水泵、生产废水回收泵房、雨排水泵房等岗位由值班负责人填写设备缺陷报告,发现重大缺陷时及时汇报值长。

4.1.5维修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洁工作时应注意检查设备状况,对于发现的缺陷,若可以随手消除的应即随手消除,事后在班组进行相应的记录;属不能随手消除缺陷的,应及时登录缺陷并汇报班长。

4.1.6维修人员发现重大缺陷时,应立即报告运行值长,由值长指挥重大紧急缺陷的消除。

4.1.7策划部点检员应按照点检计划对自己管理的设备进行点检并结合对设备状况的综合分析,发现设备缺陷及时登录。

4.1.8所有登录的缺陷报告应对运行人员、设备点检人员、维修人员开放,以便查询和管理。

4.2一般缺陷的检查确认

4.2.1维修部专工应及时查看维修部分工范围内本专业新增的和正在处理的缺陷,根据分工将消缺任务安排给相应的班组,若发现缺陷专业定义错误时应修改专业属性后及时转给其它专业的专工。

维修部专工在接到重复的缺陷单、或经检查没有发现设备存在问题且缺陷现象也已消失时可直接将该部分缺陷判为无效。

策划部热工点检组长、电气点检组长负责将分工范围内检修的热工、电气设备缺陷安排到班组处理,工作程序与维修部专工相同。

4.2.2消缺人员对缺陷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查清缺陷部件和原因,提出需要配合的工作和对运行的要求,并填写“设备缺陷单”中“检查确认”一栏内的内容。

4.2.3在维修部分工范围内,当专业之间对缺陷归属不能统一意见时,由维修部领导决定缺陷的专业属性。

4.2.4维修人员在消缺过程中若发现无设备问题且缺陷现象也已消失或认为符合“暂不能消除缺陷”条件时,可注明情况后将缺陷单退回维修部门专工,由专工确认,如维修部门专工认为不属无效或暂不能消除缺陷时应将缺陷单返回班组进行消缺。

4.2.5当发生锅炉、汽机、电气等一次设备缺陷与热工、继电保护、电气仪表设备缺陷有关时的处理程序:

4.2.5.1维修部专工在安排消缺工作时或维修人员在缺陷确认、处理过程中若发现缺陷全部或部分是热工、电气二次这些策划部分工范围内的问题时,应通知策划部热工点检组长或电气点检组长,由生产策划部热工点检组长或电气点检组长安排将设备上存在的热工、电气二次缺陷查清并消除。

4.2.5.2设备缺陷如与热工、电气二次有关,应先由热工或电气点检人员进行缺陷的检查确认和消除工作。

若热工、电气点检人员在消缺过程中发现相关的锅炉、汽机、电气一次设备存在缺陷时,由生产策划部相应设备点检员参加检查,确定需要由维修部锅炉、汽机、电气一次人员消缺时,由策划部设备点检员填写确认意见。

4.2.6根据缺陷确认的情况,维修部专工可以提出将有缺陷设备提前列入计划检修,设备点检员根据设备检修计划的安排,确定是否列入计划检修。

4.3消缺后的报告

4.3.1接到消缺(工单)任务后,维修班长应及时安排维修人员消除缺陷。

4.3.2消缺工作完成后,消缺工作的负责人应将消缺情况在“设备缺陷单”上“消缺报告”一栏内注明并通知运行人员。

4.3.3“消缺报告”中:

消缺情况主要应将消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办法以及遗留的设备问题如实认真填写,不得空白或用类似“已消除”这样不能反映消缺情况的词语。

耗用工时、材料、备品是指消缺工作实际耗用工时数和实际消耗材料、备品的名称、数量。

消缺工作完成且“消缺报告”中各栏填写完毕由消缺工作负责人签名后转给运行验收。

4.3.4维修人员在消缺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时由班组与维修部门专工讨论解决;消缺工作需要更换备品或需要对设备进行一些变动时应得到设备点检员同意。

4.4暂不能消除缺陷的后续管理

4.4.1维修部门专工在分配消缺任务时应将符合“暂不能消除缺陷”条件的缺陷转给相应的设备点检员。

维修班组在消缺过程中发现符合“暂不能消除缺陷”条件的缺陷时可注明情况后返回维修部专工。

由维修部专工确认签名后转给设备点检员。

4.4.2设备点检员负责确定暂不能消除的缺陷,对不符合暂不能消除缺陷条件的缺陷应返回给维修部专工。

对符合条件的暂不能消除缺陷,专业设备点检员应在“设备缺陷单”上“后续管理”一栏内注明后续管理的意见,并认真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如提出运行要求、准备备品、确定检修范围和技术标准等。

对于原因不明,需要观察分析的暂不能处理缺陷应由设备点检员在最长不超过4周内提出处理意见。

4.4.3在准备工作完成后且运行条件许可时,专业设备点检员应及时通知维修部安排消缺工作(将缺陷单返回给检修专工);或将消缺工作安排到计划检修项目中,待消缺工作完成后直接由设备点检员验收该缺陷。

4.4.4设备点检员应了解所管理设备的缺陷情况,对缺陷进行分类、分析缺陷发生的原因和提出防止缺陷重复发生的措施。

4.5设备缺陷的验收

4.5.1运行部值长、单元长应随时了解掌握设备缺陷情况,并将本班新发现的缺陷、消除的缺陷以及现存的较大缺陷情况作为交接班的重要内容交接清楚。

4.5.2运行人员在接到维修人员缺陷验收的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系统恢复和设备试转工作,在验证设备缺陷确已消除后将设备投入运行并及时验收缺陷,并在“设备缺陷单”上“缺陷验收”一栏中填写验收意见。

4.5.3单元长应随时主动查阅待验收的缺陷,在条件具备时及时验证或观察消缺效果,及时验收已消除的缺陷;若发现缺陷现象仍然存在或消缺不彻底时,应重新填写“缺陷报告”将缺陷返回维修班组处理。

4.6重大缺陷的处理

4.6.1运行人员在确认缺陷属重大缺陷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缺陷造成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并通知设备点检员、维修人员到现场处理,同时汇报有关领导。

4.6.2遇到值长要求紧急处理的重大缺陷时,维修部门应立即安排消缺工作。

4.6.3消缺方案由设备点检员和维修部专工一起制订。

4.6.4重大缺陷消除后,由设备点检员补充填写设备缺陷单,维修部门完成相应栏目的填写,运行部门完成“缺陷验收”一栏的填写。

4.7一般设备缺陷和重大缺陷的管理流程请见附录C。

5设备缺陷的统计与考核

5.1设备缺陷的统计计算

5.1.1消缺率计算公式:

消缺率=当月实际消除的缺陷总数÷当月可消缺陷总数

其中,当月可消缺陷总数为从上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开始到本月最后两个工作日前发现的缺陷中除暂不能消除缺陷以外所有有效的统计的缺陷数。

5.1.2消缺时间和平均消缺时间的统计计算:

5.1.2.1消缺时间是指可消除缺陷从缺陷登录到消缺报告完成的时间。

5.1.2.2对于一般缺陷:

统计法定工作日从8:

15~16:

15每天8小时。

5.1.2.3对于重大缺陷:

连续计时。

5.1.2.4平均消缺时间的计算公式:

平均消缺时间=当月实际消除缺陷的消缺时间之和÷当月实际消除的缺陷总数

5.1.3消缺及时率的统计计算

5.1.3.1消缺及时率计算公式:

消缺及时率=已消缺陷中消缺时间在消缺期限内的缺陷数÷当月实际消除的缺陷总数

对于重大紧急缺陷,消缺期限以值长规定为限;对于一般可消缺陷,消缺期限以缺陷登录后16个工作小时为限。

5.1.4缺陷数清零

机组大、中、小修时,该机组原有的设备缺陷应列入检修计划,并查明原因全部消除,检修后的设备应达到零缺陷。

机组复役后发现的新缺陷均需重新进行缺陷的登录手续,并按此统计缺陷数。

5.2考核

5.2.1生产策划部检修计划(可靠性)专工对消缺过程中出现的消缺质量、影响消缺工作的问题提出考核意见。

5.2.2

消缺指标未达到要求时,每月由生产策划部检修计划(可靠性)专工负责提出考核意见。

资料内容介绍:

为提高检修公司所辖设备的健康水平,提高设备缺陷消缺率、及时率和降低设备泄漏率,降低设备缺陷总量,确保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

根据《大唐XXX发电公司缺陷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缺陷管理要求

1.1.严格执行《大唐XXX发电公司缺陷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1.2.各班组设备主人每日应以“自查缺陷为主,运行通知为辅”的原则,对自己所负责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对发电部所填的各类缺陷单,其消除时间应严格执行《大唐XXX发电公司缺陷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因故不能按时消除须延长消缺时间或机组工况不允许消缺的,应及时向生产技术部和发电部当值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办理书面报告,并同时汇报给部门经理和负责缺陷管理的专工。

1.4.接到运行人员或部门电话缺陷通知后,班组应立即派人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检查消缺。

1.5.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严禁无票和搭票作业。

1.6.各班组每天应按规定(每天至少查看四次)及时登录MIS系统中的缺陷管理子功能系统,策划设备缺陷,并组织消除。

1.7.各班组必须于每月5日以前,将缺陷分析报告上报专业专工和公司消缺专工。

未及时上报或质量不高,在班组评级时按2分每次扣减,完成好的根据质量按1至2分加分,此项工作由部门缺陷管理专工负责。

1.8.各专业专工必须于每月8日以前,将缺陷分析报告公布在公司网页上。

1.9.部门负责缺陷管理的专工负责每月10日前公布上月的消缺情况。

1.10.各班组对缺陷归属有争议时,应及时上报部门经理裁决。

由于各班组之间推委、扯皮被公司考核时,由责任班组及个人负责;各班组缺陷归属牵涉到其他部门时必须及时上报部门,并联系通知运行班长更改,同时应通知外部门相关专业的负责人进行消缺;并在缺陷管理系统的检修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同时报知生产技术部缺陷专工,否则由此发生的考核由责任班组负责。

二、奖励与考核

2.1.由于消缺不及时造成公司考核的,所有考核全部由责任班组承担,班组评级视情况扣减0.1至0.5分每次;2.2.各班组缺陷每月被公司(含厂部和部门)考核达3次及以上的,连带考核班长50元,班组评级扣减1分。

2.3.Ⅱ类设备缺陷在24小时内不能消除的,必须有明确答复,按公

司有关规定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延期或停机处理,否则按Ⅲ类设备缺陷考核标准>标准考核,班组评级按每次0.2分扣减。

2.4.Ⅲ类缺陷必须在24小时内消除(有经生产技术部确认的特殊情况及节假日期间除外),未及时完成,考核责任班组100元/条,累计考核(生产技术部已考核的除外)。

2.5.对周末(周五下午下班后到周一8:

00以前)出现的缺陷能及时消缺(时间以mis纪录为准,缺陷确认以mis纪录和工作票为准),给予每条缺陷奖励20元。

2.6.班组因检修质量不良,造成缺陷一周内复现,考核50元/条,一个月内复现考核20元/条,班组评级视情况每月按1至3分扣减。

2.7.未及时对计算机缺陷管理系统中的缺陷进行策划,每项扣20元(双休日可顺延策划时间,大小修期间的双休日和安排人员加班的节假日要进行考核),班组评级每次按0.05分扣减。

2.8.消缺工作结束后不在缺陷管理系统中办理相应手续(要求待消缺验收),每项扣20元。

2.9.接到消缺电话,白天10分钟,夜间及节假日30分钟,必须带好常用工具赶到现场进行缺陷落实工作,每超过10分钟扣10元,以运行班长、值长记录为准。

2.10.负责缺陷管理的专工每月没有按时公布上月缺陷统计情况考核50元/次。

(节假日可顺延)

2.11.每月5日以前,未及时将缺陷分析报告上报专业专工和公司消缺专工的班组,考核责任班组的班长20元(节假日可顺延)。

摘   要:

介绍齐鲁石化公司热电厂实施设备缺陷揭示制度以来所取得的成效;简述了设备缺陷管理系统的基本情况和构成,从完成全厂用户的建立及权限分配和设备目录树的建立工作、安装系统软件、更新缺陷管理服务器、调试应用程序等方面,介绍了该系统的开发与应用。

       关键词:

设备缺陷;揭示制度;缺陷管理系统;应用;效果

       我厂自2001年3月1日实施设备缺陷揭示制度以来,共查出设备缺陷及隐患3287项,并及时进行了消除。

如电气车间发现并处理了110kV系统9838-3刀闸重大缺陷,避免了恶性事故的发生。

同时,全厂设备泄漏率明显下降,由年初的1026个降至81个,查出新漏点813个,处理772个,累计消除1784个,密封点泄漏率由5.7%。

降至0.4‰。

为了进一步强化缺陷管理,我厂于2001年11月又同苏州新网计算机网络公司开发了适合我厂实际情况的设备缺陷管理系统。

       一、系统概况

       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指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过联网对生产现场的设备缺陷实行统一管理。

该系统的应用可以加大对设备缺陷的管理力度,增强现场消缺的及时性,加快消缺信息反馈速度,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增加缺陷管理的透明度,有利于对设备缺陷的管理和考核,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设备运行的可靠性。

       该系统主要组成如图1所示。

       

       二、系统的开发与应用

       1.完成全厂用户的建立和权限分配及设备目录树的建立工作,覆盖全厂所有生产车间。

录入工作越细,对工作开展越有利。

要求各车间抽出1-2名专业人员负责录入工作,机动处负责录入指导。

本系统的正常投用依赖于全厂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畅通,因此要求计算机通信中心对全厂各车间单位的联网计算机进行必要的维护,保证网络畅通。

       2.为全厂各单位安装软件的同时,对其使用方法进行现场培训。

       3.更新缺陷管理服务器。

在程序开发调试阶段,缺陷管理数据库以一台普通PC机为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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