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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服务为何乱象依旧汇总

 殡葬服务为何乱象依旧

  倪光辉

  “北京多家公墓已无现墓,20万一平方米买期墓”,“活在北京,葬在河北”……近年来,每逢清明节,“死不起”的新闻一再泛起。

今年清明前后,关于天价骨灰盒、墓地销售捆绑服务性收费之类的报道依然不绝于耳,有些报道更是耸人听闻:

“蹲点”医院抢尸源、死亡信息成财源……

  各地媒体报道的殡葬乱象,经过网络传播发酵,新闻热度不断提升,引来公众和舆论的高度关注。

与之形成反差的是,国家发改委、民政部于清明节前推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却是“落地无声”: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知之不多,殡葬业内人士也兴趣不大,普通民众、新闻媒体反应都相当冷淡。

今天本版刊登的对京津两市的相关调查,从一个侧面证实了这一点。

  一边是热炒,一边是遇冷,如此鲜明的对比,让人有些困惑不解:

  《指导意见》遇冷,是意见缺乏可操作性吗?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文件相比以往有很大的进步,合理区分了殡葬服务性质,将殡葬服务区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

此外,还有一些具体指导,明确政策、强化监管、加大处罚力度等等。

  那么,是公众对政策漠然了?

屈指算来,殡葬暴利成为话题已有十来年。

2007年,在万众瞩目中,《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要点是“明确殡仪馆为非营利性机构”、“严禁任何人炒买炒卖公墓”,因而一度被舆论寄予“殡葬暴利将终结”的厚望。

  一轮又一轮的舆论风暴后,殡葬服务为何乱象依旧?

无疑,殡葬业垄断、监管乏力、立法滞后、墓地资源有限、落后的殡葬观念等,都成了“死不起”的推手。

那么,整治、遏制这种乱象的推手又在哪儿?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我国死亡人口每年大约有820万人。

按照低标准丧葬费用计算,假如平均每人2000元丧葬费的话,那么,每年全国殡葬业的市场额最少为164亿元。

如果再算上骨灰存放、墓地购买等费用,殡葬行业每年的销售总额超过2000亿元。

面对众多逐利者,我们的管理却显得那样无力。

  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无人能够逃脱。

殡葬行业,是一项涉及民生的重要服务行业,理应是公益性事业。

“给生者以慰藉,使故者得安息”应是殡葬业的服务理念。

但“死不起”的沉重现实,迫使人们不得不认真思考:

为什么殡葬业乱象难以扭转?

为什么《指导意见》指而不导?

关乎民众基本福利权的殡葬业管理如何更有成效?

殡葬业改革该如何推进?

这正是我们这组调查想探讨的问题。

  殡葬改革怎么改

  制定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

各地要制定完善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提高殡葬服务水平。

要进一步优化殡葬服务内容、程序和标准,完善便民惠民的殡葬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

  加强公墓管理。

进一步强化公墓建设经营的审批管理,从严审批经营性公墓。

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不得许可建设经营性公墓。

  推行惠民殡葬政策。

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有条件的地区,可从重点救助对象起步,逐步扩展到向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埋单。

  理顺殡葬管理体制。

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殡葬改革、殡葬管理、殡葬服务、殡葬价格和丧葬用品生产销售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形成政府领导、民政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

我同事的岳父是离休干部,82岁,一个月前因病在医院去世,按当地政府规定到殡仪馆火化。

院方给殡仪馆打去电话,殡仪馆从此开始了有偿服务,主要有7项收费:

第一项为从医院到殡仪馆遗体运送费400元;第二项为遗体整容、防腐及其他收费480元(也可由死者家属选择不做);第三项为设备租赁费4760元,其中大灵堂每天租金1480元,两天收费2960元(还有中、小两种灵堂租金较低),水晶棺每天租金900元,两天收费1800元;第四项为遗体火化费460元;第五项为购中档紫檀木骨灰盒一个2800元(按材质可供选择,低档的五六百元,高档的上万元);第六项为购买不到1平方米墓穴及墓碑费48800元(按位置、风水等因素分三类,最差位置的收费38800元,最好位置收费超过50000元),墓碑文字雕刻每字收费5元,60字计300元;第七项为购买冥纸、冥钱及花圈费用1200元(殡仪馆有卖的,可供选择,但比外面的价格高出20%左右)。

我同事为岳父殡葬共支出59200元。

  事后,我同事对比去年一亲戚死亡时收费标准,没有任何差异。

同事提出,今年3月23日发改委和民政部颁布关于加强殡葬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但殡仪馆及陵园管理处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在经历者看来,殡葬收费价格过高,超过一般工薪阶层承受能力,“成就”了殡葬行业的暴利。

据分析,造成殡葬收费虚高的原因:

缺乏公平市场竞争环境,殡葬机构在利益博弈中占强势,掌握定价主动权,死亡者家属在殡葬过程中缺乏充分选择权,在费用上缺乏话语权;另外,主管部门监管缺乏力度,流于形式,使殡葬收费监督没有落到实处。

  对此,笔者呼吁政府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发改委、民政部关于殡葬收费指导意见精神,加紧清理收费中的虚高因素;加大殡葬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打破垄断经营局面,降低殡葬收费标准,减轻市民负担;加大殡葬收费社会监督力度,对殡葬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社会听证制度,遏制任意增加收费项目和抬高收费标准行为。

  (湖南怀化市莫开伟)

  650元骨灰盒可卖到1万多——殡葬暴利何时休

  据报道,广州市殡仪馆服务大厅左侧的殡葬用品专区内,一款号称“纯天然玉石”的吉祥龙凤骨灰盒,售价11380元。

根据该款“纯天然玉石”骨灰盒的基本资料,笔者致电广东省云浮市当地的石材厂询问造价,得知纯天然青玉不带手工雕刻的骨灰盒基本批发价为650元一个。

  一个骨灰盒转手一卖,前后价格就相差17倍,殡葬服务还有火化棺、寿衣、灵堂布置、花圈、鲜花等等,差价是多少?

赚取的暴利有多大?

  殡葬行业是做善事的,按传统的说法是为逝者善终。

对亡者家属而言,即使再挑剔的人,对殡葬价格也不会讨价还价。

可如今的殡葬业离善越来越远,变得不仁不义,利用垄断的优势,大赚死人钱。

  在许多地方,骨灰盒石价卖成黄金价不时出现,真是“没有最高,只有更高”。

一个小小的骨灰盒获利就如此大,殡葬业怎能不暴利?

就殡葬业不规范高收费乱收费问题,有关部门作出过不少规定,可是收效甚微。

值得一提的是,前不久,国家发改委会同民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提出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按非营利性原则从严核定,遗体整容、防腐等延伸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而售价11380元骨灰盒之事恰恰是发生在文件下发之后。

如果此种定价是经过了物价部门审批,那么是怎么定出来的,依据是什么?

如果没有经过物价部门审批,是不是乱收费,应不应该查处?

  殡葬业暴利有目共睹,多年来备受公众诟病,可是多年来对于解决殡葬暴利问题却是说得多做得少,强调得多查得少,几乎没有哪个殡仪馆因为暴利被惩罚过,也没有多少责任人被查处过。

殡葬暴利没完没了,很值得反思。

针对我国一些地方仍存在殡葬服务收费不规范、殡葬用品和公墓价格虚高等问题,3月23日,国家发改委会同民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文件提出,进一步强化对殡葬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加大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宣传和违法处罚力度等,并明示“上述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让人想不到的是,就在《指导意见》下发后,有关殡葬服务收费管理问题的批评性报道铺天盖地。

与往年相比,今年清明节前后关于“死不起”、“葬不起”的新闻报道和坊间讨论似乎来得更为猛烈。

  其实,2009年12月17日,民政部已下发过《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何两份《指导意见》并没有改变殡葬业的乱象和“死不起”的现实?

究竟是哪些环节出了问题,阻碍这两个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指导性文件落到实处?

近日,笔者走访了京津地区的一些殡仪馆、公墓以及民政部门,一探究竟。

  宣传不力

  多数人对《指导意见》不知情

  广泛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宣传殡葬服务收费政策和救助保障措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你说的是《殡葬管理条例》吗?

”清明期间,面对笔者的提问,北京市八宝山殡仪馆工作人员一脸茫然。

这样的情况,在笔者近一个月的走访中,频频出现。

  4月14日,笔者走访北京东郊殡仪馆。

大厅侧面墙上的电子显示屏上,东郊殡仪馆业务价目表、北京市33家经营性公墓名单不停地闪动。

询问后得知,东郊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也不清楚《指导意见》,他们所知道的政策大多是从电子显示屏上获悉的,但其中内容大部分为多年前的。

  北京共有12家殡仪馆,33家经营性公墓。

近一个月来,笔者走访发现,这些殡仪馆和公墓的多数工作人员对《指导意见》知之甚少。

顺义殡仪馆办公室负责人称,他们会去查阅了解、学习的。

  4月16日,笔者就《指导意见》致电北京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没有得到答复。

笔者又致电北京市殡葬管理处规划发展科,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说“确实没有收到《指导意见》”。

4月20日,笔者再次致电北京市殡葬管理处,“新的《指导意见》已经学习!

”笔者发现,在其网站首页上,《指导意见》刚刚被放上去。

  北京市民政局主办的北京殡葬网,是北京市民了解殡葬服务信息的主要渠道,但网上的很多信息相当陈旧。

除了首页放置着今年清明的殡葬动态等,其他栏目内的信息不少是几年前的。

  在天津第一、第二、第三殡仪馆,笔者了解的情况也差不多,工作人员和前来办理殡葬手续的人大多对《指导意见》并不知情。

截至4月26日16时,天津殡葬网首页依然没有《指导意见》的任何信息。

“政策法规”区最新一条信息为:

关于禁止出售和购买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通告,发布时间:

2012/3/18,点击数:

2。

  4月18日,笔者走进天津市武清区六道口村,这里是全国殡葬用品最主要的原产地之一,是京津冀地区最大的殡葬用品批发地。

提起《指导意见》,这些商户经营者并不关心。

笔者转了一圈,看到村中大街上没有一处有相关文件的宣传。

笔者以担心中央刚发文件会不会影响殡葬用品降价为由议价,店老板说,这个绝对放心,《指导意见》不会影响他们的价格。

  执行不力

  “雷声大雨点小”

  合理界定政府基本殡葬服务和市场选择性殡葬服务范围,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平抑殡葬服务和丧葬用品价格。

  ——《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

  “政府文件的传达和学习,需要一个过程。

”殡葬管理处工作人员如此表示。

  这个过程需要多长?

笔者上网查了一下。

民政部2009年12月17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湖北省民政厅2010年2月底才转发到省内各民政部门。

这是笔者在其官方网站上发现的。

其实,影响文件落实的不仅仅是传达速度的问题。

  “根据以往的经验,文件的贯彻多是雷声大雨点小,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实质影响。

毕竟市场需求在那里!

”在天津市武清区六道口村,笔者刚好碰到前来为殡葬公司选购用品的“一条龙”(殡葬服务公司员工)小赵。

  小赵的话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现实问题。

2000年以来,殡葬业越来越成为暴利行业,越来越多的人发出“死不起”的感叹。

1997年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

2002年,受国务院委托,民政部开始进行《殡葬管理条例》修订的调研工作,由此拉开殡葬业改革的序幕;2005年,国务院法制办将修订该条例正式列入当年立法计划;2007年,《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至今仍在征求中);2009年12月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对选择性殡葬服务,包括遗体整容、防腐、告别、骨灰安葬、丧葬用品及其他殡葬特需服务,要建立行业规范。

  两年多来,行业规范建立起来了吗?

  公示殡葬服务收费是行业规范的内容之一。

在北京东郊殡仪馆,当笔者以顾客身份向工作人员要一张详细的服务收费清单时,工作人员说,“没有,但可以写给你”。

不一会儿,一张简单的价目表就出来了,上面有火化费、灵车以及告别厅使用费。

“收费项目要全部写下来,那多了去了。

大钱就我给你写的这几项!

  在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上的第二殡仪馆天和医院服务站,工作人员积极向笔者介绍着骨灰盒的价位:

有榉木的,紫檀的,价格从1000元至20000元不等。

一间不大的办公室,大部分地方摆放着待售的骨灰盒,在办公室不太起眼的地方,张贴着“殡葬服务收费价目表”,上面详细列出殡葬服务标准和收费依据,注明由天津市物价局监制。

工作人员表示,对有些服务项目可以根据选择告知相应价格。

  清明节期间,在北京东郊殡仪馆的殡葬用品服务部,纸人纸马销售很是热闹,价位在50—350元之间。

在服务部名片背面,印有中国古代祭奠风俗:

头七,有楼房;三七,有牛、马、车、童男、童女……《殡葬管理条例》、《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制造、销售冥币和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

  “这些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为什么会在这里公然出售?

”在殡仪馆的业务大厅内,笔者向柜台工作人员询问得知,这里是殡仪馆丧葬用品合理售卖点,只不过殡仪馆服务部承包给个人经营,“价位略微有点高”。

  多处着力

  才能遏制殡葬业暴利

  大力倡导殡葬新观念、新风尚。

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殡葬服务网络、殡葬救助保障制度、殡葬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实现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殡葬设施现代化。

  ——《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

  “这是行业和人们的惯性思维!

”谈及行业内部和公众对《指导意见》的冷淡反应,中直机关一单位老干局的何姓工作人员如是说。

因为工作原因,老何与民政部门、殡葬行业打了近30年的交道。

  在老何看来,殡葬行业现在要比以前规范多了。

从《殡葬管理条例》、2009年的《指导意见》到2012年的《指导意见》,红头文件的可操作性越来越强了。

  按照2012年的《指导意见》,以往殡葬服务的模糊地带被明确划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公墓则被界定为“公益性公墓”和“其他公墓”,并区别对待。

意见规定,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原则,根据财政补贴情况从严核定,并适时调整。

遗体整容、防腐等延伸服务收费,可由各地根据本地市场情况依法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意见还就加强殡葬用品价格指导、规范公墓收费行为等做出了具体指导。

  但殡葬行业讳莫如深,老百姓平时难以了解其行规及内幕,也缺少话语权。

本着对死者的敬重,一般大家不愿计较得失,一些人便乘机高收费、乱收费。

  “《指导意见》发布了,谁来监管、督促,怎么反馈,这些都是问题,制约着文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老何说,要想遏制殡葬业暴利,一方面,物价、工商和民政等多部门应联手加强整顿,对殡葬服务市场进行规范管理;另一方面,国家应该通过立法形式,加快对现有法规法律的修订制定,逐步完善促进殡葬事业的发展。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

殡葬不仅是个体生命终结的仪式,也是亲属表达对逝者哀悼追思的方式。

如今,殡葬行业却利用“活人不会在死者面前讨价还价”的心理,追逐暴利,百姓在承受亲人去世的痛苦的同时,还要承受任人宰割的痛苦与烦恼。

  这种现象根源何在?

  首先,目前我国殡葬管理体制还存在计划经济色彩,政企不分、政事不分。

殡葬管理单位大多数是事业单位,不仅代表政府对殡葬行业进行管理、规范,同时还承担文明办丧等殡葬改革任务,并进行殡葬经营,可谓集管理、执法、经营于一身。

这种三位一体的特殊运作模式,形成殡葬业垄断的局面,造成殡葬暴利的事实。

  其次,殡葬管理政策法规体系还不配套,不利于殡葬事务的具体管理。

这主要是规则不够具体,执行起来有一定困难,而且存在执法主体多头、法律责任不够明确等问题。

现行殡葬法规中效力最高的《殡葬管理条例》,也只属于行政法规范畴,并没有达到法律的高度。

而且,其规定都过于原则,并具有很强的计划经济色彩,有些规定已经落后于我国殡葬业的发展。

  殡葬是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

要打破殡葬业的行业垄断,关键要推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切实推进殡葬改革,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执法队伍,加强市场监管。

只有打破殡葬业垄断,理顺体制、机制,才有可能使殡葬乱收费、高收费现象得到遏制,使殡葬行业回归到让“逝者安息”的本源上来。

  殡葬业应体现公益性

  湖北杨朝清

  在湖北武汉,一家陵园以年薪10万元招聘女落葬师,并提供星级职工宿舍及国内外深造机会;在云南昆明,一家殡仪馆4首丧葬乐曲,演奏不到一小时竟收费1000元。

“天价招聘”、“天价葬礼曲”,都不过是殡葬暴利的“冰山一角”。

  殡葬暴利的形成,主要是凭借行业垄断和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润。

一些殡葬机构强迫消费者接受其指定的商品和服务,利用信息不对称来误导消费者,或者通过捆绑销售的方式,迫使消费者接受不必要的服务。

此外,消费者的畸形消费也对殡葬业牟取暴利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在“脸面”观念和从众、攀比心理的支配下,热衷于丧事奢办,讲排场、比阔气,唯恐不及他人;通过高价的符号性消费,来显示自己的身份地位、经济实力和孝心。

  然而,殡葬行业既具有公益性服务的特点,也承载着丧俗改革的职能,不具有充分市场化的特质,这也就意味着它们不能像一般的市场主体那样刺激消费,不能一个劲地钻进“钱眼”,而应该兼顾社会公共利益和殡葬改革的方向。

  应将基本殡葬服务纳入公共服务范畴,从低收入群体入手,分层次、有步骤地向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

这样的改革在惠民利民的同时,也有益于社会风气的革新,可谓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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