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夜大《劳动人事法规》课程复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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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夜大《劳动人事法规》课程复习

复旦夜大2016年1月《劳动人事法规》课程考试复习资料

第一部分选择题10题,20分

1.劳动者的权利P46-48

1、劳动报酬权;2、休息休假权;3、职业安全卫生保护权;4、职业培训机会获得权;5、结社权;6、民主管理参与权;7、社会保险享受权;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

2.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限P229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P220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

基金主要来源于用人单位和本单位职工的药费和国家财政补贴,除此而外还包括按规定收取的滞纳金、基金的运作产生的利息和收益等。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一般不超过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4.工资的特征P133

1、工资是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而获得的劳动报酬;

2、工资额的确定标准是根据劳动者实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以劳动法律的规定以及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为依据;

3、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4、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并且是持续的、定期的支付。

5.订立无规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P65

如劳动者突出订立无固定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是: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2、用人单位除此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规定的过错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时,续订劳动合同。

6.试用期限的规定P66-67

试用期的法律后果是,当事人双方可以在试用期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但劳动者行驶该项权利时无须说明理由,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则须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存在法律允许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条件,并且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7.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p145加班加点工资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不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工资报酬。

8.最低工资的构成中p144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贴。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对最低工资标准的影响因素。

公务员不纳入最低工资的适用范围。

学徒、利用假期勤工俭学的学生不适用最低工资的规定。

9.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P77

分为:

1、过失性解除: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⑤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是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⑥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预告性解除: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3、经济性裁员:

①用人单位为了克服经营困难而成批辞退富余人员的行为。

(非过失性辞退)

②用人单位可以裁员的法定原因;

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的法定程序;

用人单位裁员必须达到法定裁人数;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履行以下两项社会责任。

1.应当优先留用;2.用人单位从裁减人员之日起,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10.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员工工资的几个方面P149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了下列情况之一: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辨析题6题,18分

1、

试用期的工资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主协商决定。

P144

2、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P77

3、竞业禁止应该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P69

劳动者按合同的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4、生育保险是根据“以支定收,收入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

P241

5、大学生在用人单位实习期间,应该享有最低工资的保障。

P144

6、失业人员获批准处境定居,但仍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内,应该继续领取直至结束。

P230

7、工伤保险基金筹集主要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共同缴费。

P234

工伤保险的全部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交纳,职工个人不承担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8、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P232

9、失业保险待遇一般应控制在社会救济水平和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之间。

P226

10、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在申请仲裁和诉讼中任选其一。

P301

11、

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主要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P234

12、在劳动合同中,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应该领取失业保险金。

P84

13、

对雇主而言,工伤保险赔偿适用过错原则。

P234

14、在员工的劳动报酬中,福利是工资之外一块重要的收益部分。

P145

15、失业保险是针对由劳动能力但无劳动岗位的人,也包括刚出校门尚未找到工作的大学生。

P226

16、在劳动合同中,凡涉及免除用人单位保护责任的条款和劳动者放弃保护权利的条款均属无效合同。

P71

17、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受伤应算工伤。

P235

18、工资分配方式和水平由企业依法自行确定。

P137

 

19、

因工作性质特殊,其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作时间长度,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

P160

20、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30天通知用人单位。

P77

21、在派遣用工中,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的所在地标准执行。

P84

22、职工患病,合同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满。

P79

23、社会保障不同于社会保险,覆盖的是全体公民。

P212

24、

劳动者未完成劳动定额或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抵御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P140

第三部分简答题4题,32分

1、劳动合同签订时,法定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P64-66

2、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几种情况?

P87

3、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必须符合的几个条件。

P167

4、养老保险制度制度中统账结合的含义。

P219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

基金主要来源与用人单位和本单位职工的缴费和国家财政补贴,除此而外还包括按规定收取的滞纳金、基金的运作产生的利息和收益等。

2001年以前个人帐户里有企业划转部分.2001年7月后只有个人缴纳的8%记入个人帐户.企业缴纳的进入统筹金。

统账结合模式是为解决原有养老保险金制度缺乏稳定性和长期规划,难以应付经济波动,以及没有基金积累等问题而建立的,主要特点是:

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为每个人按其工资一定的百分比建立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为统筹基金,是所有参保人员的共同基金。

达到规定条件后即可享受相应的待遇,这种制度可以形成一定的资金累积,同时不失灵活性,既避免了现收现付制缺乏长期考量而导致的负担过重问题,也避免了完全积累制初期资金需求量大的困难,同时既可以减轻老龄化的威胁,也考虑到了养老金代际之间的再分配,符合社会保障的公平性。

社会统筹的功能是实施高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再分配,个人账户的功能是强制储蓄。

这种模式具有以下优点:

实行个人账户制,形成了激励机制,明确了个人责任,减轻了人口老化带来的养老保险给付的压力;同时,社会统筹部分作为调剂互助之用,避免了单纯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缺乏的横向之间调剂互助的缺点。

这种新制度既有传统的社会保险的互济性、分散风险和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充分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结合。

采用养老保险金统账结合模式,充分考虑了国家和个人的共同利益:

一是实现了权利和义务相对应;二是实现了公平和效益相结合;三是实现了国家责任与个人的自我保障相结合;四是实现了历史和现实相结合,实现了新老制度的平稳过渡。

5、

劳务派遣用工的主要特征。

P83

6、

简述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

P295-296

7、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构成。

P232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划入个人账户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8、什么事劳动合同。

P58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监理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获得就业机会,实现劳动权利的主要手段,是确立个别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形式,也是劳动立法掉正劳动关系的基本框架和途径。

劳动合同是诺成合同,是双务合同,是有偿合同,是继续行合同,是附合性合同,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

9、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是应履行的两项社会责任。

P79

10、用人单位制定的职业纪律应该遵循的几个程序。

P257-258

11、职业纪律的特征有哪些?

P250-251

12、社会保险的功能。

P216

13、

什么是服务条款?

P67

第四部分案列分析题3题,30分

1、

合同法对支付经济补偿是如何规定的?

P80

2、认定工伤的条件有哪些?

P235

根据《工伤保险条列》及《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内容如下:

3、劳动法对女职工的特殊就业保障是如何规定的?

P121

1、女子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和社会保障权;

2、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已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不得在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内容;

4、用人单位应当实行男女同工同薪;

5、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6、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7、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4、什么是医疗补助费?

P81

由于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

5、什么是集体合同?

P92

集体合同也称体积协议或者团体协约,指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雇主)或其组织之间就职工的报酬、各种劳动条件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合同主体、合同内容、订立程序、合同效力、合同期限、合同解除。

6、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P94

7、

最低工资的含义。

P139

8、

《劳动合同法》对使用期的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P144

9、认定工伤的条件有哪些?

P235

1、

为什么劳动争议不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制度?

P307

2、

工会是否有诉讼的法人资格?

P268

3、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P272-273

4、

最低工资制度的目的?

P141

5、

医疗期超过合同的规定P79

6、

病假工资的规定?

P147

7、应该认定工伤的几种情况?

P235

8、合同无效的原因?

P71

9、《劳动法》对劳动者单方面即时通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P77

10、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P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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