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意见与区政办年度绿化工作意见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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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办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意见与区政办年度绿化工作意见汇编

区政办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意见与区政办年度绿化工作意见汇编

 

区政办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治意见

为切实抓好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作,打造生态和谐文明,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和谐宜居城市为目标,紧紧抓住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重大机遇,全面加强和改进城乡环境治理与管理,加快城乡环境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步伐,实现人居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贯彻落实省市和谐城乡建设行动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和谐城市、和谐镇(街道)、和谐村(居)三个层次,围绕生态环境综合提升工作重点,重点围绕国道、省道、铁路、高速公路、主要河流沿线,以及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小城镇、中心村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以治脏、治乱、治污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提升管理标准,净化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全区城乡基础设施配套明显进步,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环卫治理。

一是实行道路分级管理。

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实行A、B、C三级质量标准,全面推行“全时段、全覆盖、无缝隙”环卫保洁体制。

A、B级道路,实行动态巡回捡拾作业模式,机扫冲洗车辆确保每日两冲洗、两机扫;保洁员实行两班制,全时段、全覆盖巡回捡拾扫保,达到路面无积存尘土、砂石遗漏,人行道路面颗粒物不超过30克/平方米,遗撒污物15分钟清理干净,达到“五净五无”。

二是完善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

加大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力度,达到“户集、村收、镇运、区集中运送”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行压缩车收集生活垃圾方式,按照1台/2万人的标准配备生活垃圾压缩收集车,按村(居)总人口3‰的标准配备保洁员,区政府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补助资金优先用于环卫保洁人员工资,不足部分由镇、街道承担;按1个/100人或1个/30户的标准在村(居)内配备与压缩收集车配套的生活垃圾收集箱,实行定点和定时投放,杜绝二次污染;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化收集,做到应收尽收、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90%。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

区环卫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分级管理的要求,负责做好全区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

要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加大镇、街道卫生保洁和垃圾治理的监管力度,确保镇、街道和村环卫基础设施、环卫管理人员和环卫作业人员配备到位。

四是强化建筑工地治理。

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纳入到建设工程施工、拆迁管理程序,实行处置证制度和工程竣工勘验制度;抓好建筑垃圾运输环节管理,实行建筑垃圾准运许可证制度;实行工程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加强工地出入口管理,有效控制施工工地带泥上路;城区和交通干道两侧的建筑工地,必须按标准设置施工围挡,按标准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出工地车辆进行冲洗,严禁带泥土污染道路;所有进出工地的运输粉状物料车辆必须封盖严密,杜绝撒漏。

(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环卫局、区建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管执法局)

(二)市容治理。

一是认真开展广告治理。

拆除所有楼顶广告、大立柱广告、落地式广告及刀旗广告;清理各类小广告、活动广告牌;整治门头牌匾、标语牌、橱窗、大型屏幕、霓虹灯、横幅、拱门、标语等其他户外广告;按照《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的标准,制定户外广告整治方案,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治,达到整齐划一、整洁美观的效果。

二是开展店外经营整治。

全面治理店外车辆维修、清洗及公路集市贸易、探头市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露天烧烤等现象,并与沿街经营业户签订管理协议,实施户籍化管理,彻底杜绝店外经营。

三是规范摊点设置。

城市A级道路严禁沿路设置摊点,B级道路经批准设置的便民摊点经营规范有序,C级道路经城管执法局审批按实际需要和便民原则合理设置摊点。

四是加强车辆停放管理。

在医院、商场、银行、学校、宾馆、酒店等车辆集中停放区域必须划定车辆停放标线,安装辅助停放设施;其他道路按照实际情况划定车辆停放标线、安装辅助停放设施,杜绝乱停乱放。

停放区域要做到每100米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车辆集中停放区域每100米应不少于2人。

五是强化城市建设管理。

拆除各种乱搭乱建,杜绝擅自破墙开店、装饰装修,清理车行道与人行道之间擅自设置的斜坡或斜梯,治理随意将路沿石开口、向路面排放污水及其他污染物、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利用路政设施设置广告等行为。

六是严禁乱倒垃圾。

对沿街单位、商店、居民不按规定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和装修垃圾、乱吐乱丢,以及沿街饮食店、娱乐场所、茶楼、烧烤店等乱倒餐厨垃圾、乱泼油污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是加大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管力度。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保证道路平整、无坑洼,人行道、路沿石平整完好,排水设施运行正常,桥梁、护栏无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城管执法局、工商分局、交警大队、区市政设施管理养护处、区环卫局、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

(三)污染治理。

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为契机,大力开展新一轮环保综合整治,健全完善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狠抓源头控制、科技支撑、执法监管等关键环节,制定最严格的准入标准,应用最先进的环保技术,落实最严厉的执法尺度,坚决打赢污染治理翻身仗。

实施公安环保一体化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坚决关停污染重、能耗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土小”企业。

深度治理大气污染,突出抓好化工异味、扬尘粉尘专项治理和燃煤企业脱硫设施改造,加快扬尘污染治理。

严格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严格道路冲洗,严格企业清洁生产。

加强环境监管,强化执法力度,确保企业全部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分局)

(四)河道治理。

大力推进生态修复重建,搞好河流域后续综合治理,提升河流断面水质,扩大生态涵养区面积。

清理境内河道内及周边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等,保持河道整洁,将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

及时清除水面漂浮物,保持水体清洁。

及时清理城区雨水、生活污水排水管线沿线及周边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产垃圾等,防止管道堵塞,确保排放畅通。

加强河道绿化管理,及时补植缺株断垄,及时清除死株枯枝。

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涉河项目审查、审批行为,维护正常河道管理秩序。

(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水务局)

(五)绿化治理。

抓住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有利时机,积极实施“绿荫行动”,以栽种大乔木、提升大绿量为重点,加快推进“森林进城、园林下乡”,突出抓好“二沿三环”绿化、山区造林、庭院绿化等城乡绿化工程,形成绿美相拥、森林环抱、林路相依、独具特色的城乡生态环境;按照“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的原则,制定各类城市绿地发展指标,合理安排城市各类园林绿地建设和区域大环境绿化的空间布局,广泛吸收先进规划思想和设计理念,积极探索我区城市绿化规划方面的先进技术和适用方法,增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于年底完成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的工作思路,结合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指标要求,组织编制全区三年绿化建设计划,明确具体目标任务、资金投入、完成时限、责任分工等事项,确保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顺利进行;对已建成道路绿化,进一步完善植物配植和栽植结构,对路进行大树补植,高标准、高质量施工建好大道绿化升级改造、路绿化改造及路东延、路西段等新建道路绿化工程;按照全省开展“绿荫行动”的总体要求,广泛实施“见缝插绿”,对长期空闲地、转角地栽植大乔木、花灌木,增加绿量,对人民广场、太公植物园以及街头游园,充实乔灌木,实施“提档补绿”,形成景观良好的林荫公园、林荫广场;全面实施精细化养护管理,做到林带内基本无病虫害、无杂草、无种植高秆作物现象,抓好日常管理,绿化带内无杂草、垃圾、白色污染,不得种植农作物,无人畜毁坏林木现象。

(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林业局、区园林局)

(六)路域治理。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净化、美化、硬化、拆除、清理、规范、遮挡等方式,从年12月中旬至年3月底,对纳入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范围的23条主干线、8个重要出入口和石化厂区部分道路,进行集中攻坚治理,做到边沟无垃圾、杂草,路肩边坡整体密实、稳定、平顺、畅通、美观;路面扫保及时、洁净,树木常年保持涂白;全面取缔车辆维修、清洗、乱停乱放及公路集市贸易、打场晒粮、占道经营等现象,依法查处违法占用公路的行为;绿化带整齐美观,道路两侧林带不少于15米,穿村路段绿化不少于5米并砌筑排水沟,实现路宅、路田分离;公路两侧建筑美观、整洁,无残墙、断壁、破房;坚决制止和拆除道路两侧违法、违章建筑物;广告严格按标准设置,达到齐整划一、整洁美观的效果;重点路段、较大平交路口硬化,经营路口和店前场地硬化,并划停车位;高标准设置垃圾箱,逐步取消垃圾池,保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整齐洁净,无垃圾、粪堆、杂物堆、白色污染等。

各镇、街道辖区内其他道路也按照此标准一并治理。

专项整治结束后,配足配齐保洁、养护人员和设备,建立和落实日常保洁和定期检查制度,转入长效机制抓好管理。

(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区园林局、区环卫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水务局、公路分局)

(七)村容村貌治理。

优化镇村发展布局,抓好23个两区三村续建项目,加快实施朱台镇土地利用综合整治,有序推进中心镇、中心村和农村社区建设。

大力发展农村“路水气电医学”等公共事业,年内改造农村道路130公里,继续深化农村五化工程建设。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市村容村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实施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活动,将全区农村划分为新型农村社区型、保留村庄整治型、近期搬迁改造型三种类型,针对不同类型设定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标准,全面完成三清(清理粪堆、垃圾堆、柴草堆)、四改(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四通(通水、通电、通路、通宽带网)、五化(实现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

(责任单位: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区环卫局、区林业局)

四、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

要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考核。

要严格日巡查、周检查、月通报、年终总评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任务及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治档案。

同时,要将整治活动方案、工作进度,及时报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办公室。

区综治办要严格督导检查机制,确保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资金投入。

要切实加大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财政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其最大效益。

(四)广泛宣传发动。

要充分利用现场会、广播、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综合整治的重要性。

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注和参与整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参与、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

区政办年度绿化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建设“以富裕、生态、文化、幸福、平安为标志的活力博山、魅力山城”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快绿化进程,改善生态环境,实现“生态增绿、社会增效、农民增收”的奋斗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现就我区年绿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

近年来,中央、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快造林绿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对绿化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党的十七大首次将建设生态文明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中,将包括造林绿化在内的生态建设工作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因此,全区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造林绿化方针政策,调动全区人民关心、支持、参与绿化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要充分认识造林绿化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是建设家园、治理山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

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能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优化环境,而且也是国家富足、民族繁荣、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新观念,调动全社会力量,大力推进全区绿化工作深入开展。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

年全区绿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以道路绿化、水系绿化、荒山绿化和优质标准化经济林基地建设为重点,继续实施“两沿三环”绿化工程,确保新增合格造林面积3万亩,新建花卉苗木基地1万亩,义务植树150万株,中幼林抚育10万亩;全区新建园林绿地40万平方米,优化升级原有绿地30万平方米;城区林荫路普及率达到80%以上,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到50%,绿地内乔灌木达到60%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提高1~2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达到59%。

(一)加快推进荒山绿化进程。

以高速公路、路、路、路和河、河流域两侧第一山脊线内的荒山绿化为重点,按照生态、景观、效益同步提高的原则,结合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的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采用植苗、直播、封山育林等方式,大力实施荒山造林工程,完成造林2万亩,改善生态环境,健全生态结构,完善生态功能。

(二)努力搞好花卉苗木基地建设。

把花卉苗木产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后劲的方向性工作来抓。

依据各镇区位、自然条件,编制花卉苗木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可操作的实施办法或意见。

结合气候、土壤等立地条件,引进一批适合推广的花卉苗木品种,实行规模化种植。

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扶持壮大龙头企业,增强辐射带动效应。

以池上、源泉、博山、石马南部四镇为主,完成花卉苗木基地建设1万亩。

(三)大力实施水系绿化工程。

坚持适地适树、多林种多树种、绿化美化相结合的原则,以河、河流域为重点,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大力营造防护林、经济林及用材林,完成水系绿化0.4万亩。

以此构建比较完备的绿色屏障和生态保护体系,提升水系保护功能。

(四)大力实施生态长廊工程。

加强对高速公路、张博路附线、路、路、路等主干道路两侧林带进行补植、养护,重点完成路东线两侧20公里长、50米宽的林带建设任务,积极营造鸟语花香、绿树环绕的生态景观林带,增加绿色资源,优化生态环境,形成“有路必有树,有树必有荫”、“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大格局。

(五)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工程。

立足我区实际,突出地域特色,抓好“生态家园”建设。

搞好村庄绿化规划,大力种植行道树、四旁树,积极发展庭院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不断巩固扩大村庄绿化、美化成果,使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85%以上农户房前屋后栽上适宜的乔、灌、花、草。

年内争取再创建1个省级绿化示范镇,2个省级绿化示范村。

(六)加快推进经济林建设工程。

立足山区资源优势,围绕“一核二区三片”发展规划,以规模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为方向,进一步优化经济林结构,提升质量,突出抓好示范基地建设,发展和壮大林果产业,增加农民收入。

一是在源泉镇麻庄村新建省级猕猴桃示范园XX亩;

二是在博山镇上瓦泉村新建市级黄桃示范园1000亩;

三是在池上镇七峪村建造市级板栗示范园1000亩;

四是在池上镇上小峰村,通过结构调整,公司化运作,建造市级茶叶示范园1000亩;五是在博山镇朱南村建设元宝枫示范园1000亩。

同时,大力培育科技示范户,通过辐射带动,切实推进标准化生产。

(七)抓好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突出抓好汪溪湖湿地公园建设,规划占地面积20公顷,打造博山北部生态、休闲观光娱乐为主的综合性社区公园。

完成公园续建工程,结合自然山体,凸显博山陶琉文化、地域文化,以湿地性园林植物为背景,注重色彩搭配,进一步改善城区南大门景观效果。

推进道路绿化建设,重点实施体育路、北路、路等道路绿化建设,同时对西过境路、峨嵋山路、人民西路等原有道路绿地进行改造,提升城市内涵,塑造城市特色。

突出“简洁、便民、实用”的特色,在城区建设2处便民小游园。

结合竹类、樱花等特色栽植对世纪广场、明园、中心路花园、立碑山游园等原有绿地、重点道路、节点及大街、新坦等老旧小区进行升级改造。

同时,要高标准做好城市摆花美饰工作,在公园、广场、道路两侧及单位社区,大量栽植高品质草花和宿根花卉,在重要节点区域设置精美的植物雕塑与花卉造型。

(八)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义务植树是加快国土绿化的重要措施,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有助于增强全社会的绿化意识,提高全区绿化水平。

目前我区大面积荒山已经绿化,未绿化荒山多属“裸山”、“瘦山”,分布偏远,土层瘠薄,造林难度大。

为确保义务植树活动的质量和效果,继续采取以资代劳的方式,由驻地企事业单位按照每人每年栽植3~5株树的标准,依法足额缴纳绿化费,通过组织专业队伍,代为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确保全面完成150万株义务植树任务。

三、加强领导,落实措施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根据各自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将各项造林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庄、山头、地块。

区林业部门要抽调专业技术力量,实行包镇(街道、开发区)、包工程责任制,具体负责各单位造林绿化的技术指导,确保全区造林绿化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督查,严格奖惩。

为确保全年绿化任务的顺利完成,区财政将拿出专项资金用于造林绿化,对荒山绿化及植树节活动用苗,由区财政无偿提供。

同时,对新建的花卉苗木基地,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区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区政府将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各单位的绿化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弄虚作假、没有按照规定完成任务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三)加强管理,依法治绿。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造林绿化和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林木限额采伐、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等制度,加强封山育林工作,严禁林区放牧,严禁乱砍滥伐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垦乱占林地;建立绿化违法举报制度,加大对违法砍伐、移植、修剪、毁坏树木、侵占绿地、改变绿地用途、违章绿化施工的查处力度以及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及时查处占绿、砍伐树木等违法行为,巩固绿化成果。

进一步强化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对不符合要求和绿量不达标的工程项目,不得交付使用,确保全区林木资源和园林绿地系统安全。

(四)深化改革,落实政策。

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

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合理流转,充分调动经营者造林育林的积极性和爱林护林的自觉性。

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达到增加森林总量,提升森林质量,繁荣生态文化,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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