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范树形象工作意见Word文档格式.docx
《教育规范树形象工作意见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育规范树形象工作意见Word文档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和制约了我市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目前,我市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建设法治实施纲要》已全面推开,公证法律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将为公证事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带来重要的机遇,也将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公证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时期,集中半年左右的时间,在我市公证队伍中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的客观要求,也是保证我市公证工作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各县区司法局、市公证员协会和各公证处、全体公证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局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
二、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指导思想
这次全市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关于“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员协会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认真梳理和切实解决当前我市公证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公证工作,提升公证服务能力,维护公证信誉和形象,改善公证执业环境,推动公证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推进“法治”、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快速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三、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工作目标
围绕“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这一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从解决当前公证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采取学习教育、规范程序、改善环境等措施,实现“三个提高”,即提高公证队伍素质,使我市公证人员诚信为民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公证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公证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提高公证质量,公证处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证质量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公证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提高公证的公信力,公证服务秩序明显好转,公证执业环境明显改善,公证员执业更加规范。
要通过这次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成果和我市公证队伍建设的成效,要通过重点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在我市着力打造—流的公证队伍、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塑造一流的社会形象。
四、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主要任务
开展“三项教育”
一是开展政治思想教育。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大力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广大公证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公证队伍的政治素质,使广大公证人员进一步端正思想,增强诚信为民的观念。
二是开展业务素质教育。
结合公证实践,开展多层次业务培训和理论研讨、交流活动,提高公证人员的执业技能和办证水平。
三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
通过学习有关文件和行业规范,增强公证人员行使法律赋予职权的崇高责任感、使命感,增强公证质量意识和执业风险意识,提高公证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强化执业纪律观念。
实施“四个规范”
一是规范公证服务秩序。
重点解决个别公证处和公证员存在的不正当竞争问题。
严肃执业纪律,严禁公证处和公证人员办证给付或变相给付回扣;
规范执业行为,严格收费标准,严禁私自办证、私自收费,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压价竞争行为。
二是规范办证程序。
重点解决个别公证处和公证人员违规办证的问题。
严格受理条件,认真查处超越业务范围办证行为;
明确职责分工,严禁公证员助理以公证员名义办证;
规范公证程序,认真纠正随意简省办证程序的行为,严肃查处错、假证。
三是规范公证处的运行机制。
重点解决少数公证人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问题。
健全完善激励机制,改进公证人员业绩考核办法;
健全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合理安排资金,增加公证处积累;
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实行执业责任保险等制度。
四是规范公证管理行为。
重点解决公证管理工作错位、越位和缺位的问题。
要进一步转变管理理念和职能,加强对公证处和公证人员执业准入、执业秩序和公证质量的监管,完善管理手段,健全管理制度,发挥行业管理的优势;
落实公证处自主权,切实赋予公证处独立法人地位。
五、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对象和方法步骤
活动对象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公证管理人员、市公证员协会工作人员和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及其他辅助人员。
方法步骤
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学习动员
各县区司法局、市公证员协会和各公证处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和组织安排工作,以“诚信为民”为主题,以“三项教育”为主要内容,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培训、讨论、评议等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切实增强搞好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一是学习教育。
组织公证人员及公证管理人员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读司法部印发的《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教育读本》和中国公证员协会编印的《公证员警示录》、《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学习市局《关于在全市公证队伍中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实施意见》,学习有关公证法律、法规和文件,以及司法部、省厅和市局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务研究相结合、学习正面典型与反面个案警示相结合、个人思考与讨论交流相结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严格学习纪律,建立学习考勤制度,学习要有记录,有心得体会,同时要注重解决工学矛盾,力求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增强效果。
二是专题培训。
着眼于加快执业公证员法律知识更新、公证辅助人员岗位技能培养、公证管理干部管理水平提升,各县区司法局、市公证员协会和有条件的公证处要根据实际,开展各类专题培训活动。
三是讨论评议。
组织活动人员在认真学习文件的基础上,按照省厅印发的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讨论题开展深入的讨论、评议,提出本部门、本岗位、本人如何规范执业行为,树立良好形象的具体要求,为下一步的查纠与整改奠定基础。
第二阶段:
自查自纠
全市公证管理部门、公证处和公证人员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剖析、查摆、梳理和纠正。
通过自查自纠,切实找准在队伍建设、服务秩序、公证质量以及管理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进行自我剖析、自我纠正,从而达到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目的。
重点抓好四个环节:
一是征集意见。
各公证处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意见表、设立投诉电话等形式,畅通投诉渠道,广泛听取公证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意见,重点查找行风建设及所属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各级公证管理部门要认真征求公证处、公证员的意见,重点查找自身管理观念是否转变,管理措施是否到位,质量监管是否有效等问题。
二是自我排查。
重点以公证处为单位,组织公证人员对本处的运行机制、日常管理、规范服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自我排查,着重查找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并落到实处,是否存在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而从事不正当竞争或疏于质量监管等问题;
管理部门也要认真排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排查出的问题,、公证处、公证管理部门和公证人员都要逐一剖析,以便自我纠正。
三是小结评定。
自查自纠结束后,各公证处、每名公证人员要写出书面小结,由公证处对公证人员、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处作出评定。
各县区司法局也要写出总结报告,报市局评定。
四是通报情况。
市局根据自查自纠总结评定情况,以一定的方式,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
第三阶段:
查处整改
市局及各县区司法局、市公证员协会和公证处要按照各自的职责,集中组织力量,严肃查处公证违纪违规行为。
要针对公证执业与管理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订、监督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要推动行业协会功能的发挥,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自我约束、自我监督。
通过查处整改,及时解决突出问题,严肃处理有关违纪违规的公证处、公证人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一是制定措施。
针对前一阶段征集的意见和排查的问题,公证处、公证人员、公证管理部门要分别制定查处整改措施,明确查处整改重点及整改时限。
二是督促整改。
各县区司法局要对所属的公证处和公证人员的办证情况进行检查,市局、市公证员协会要集中组织一次全市公证服务秩序和公证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违规违纪的公证处和公证人员,查处结论要记入本人和该处的档案;
重点督促公证处、公证人员落实整改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对以往未妥善办结的投诉案件逐一清理、督办和回复。
三是接受监督。
以适当的方式通报全市公证质量检查情况,公布全市查处整改情况,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第四阶段:
总结验收
按照司法部确定的检查验收标准,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评定、验收鉴定、总结工作,组织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活动,全面回顾总结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客观评价教育活动的成效,巩固规范活动的成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表彰、宣传先进典型,树立公证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是把握标准。
检查验收的主要标准是:
公证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是否做到公证人员人人皆知,自律意识和诚信为民理念是否增强;
公证服务秩序是否明显好转,防范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取得明显成效;
办证程序是否规范,公证员助理以公证员名义办证现象是否清除;
运行机制是否规范,不留积累、不设责任保险基金等问题是否解决;
公证管理工作错位、越位和缺位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公证处是否真正取得独立法人地位。
二是建章立制。
各县区司法局和市公证员协会要根据司法部、省厅和市局在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中陆续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订和完善适应本地公证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各公证处也要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制订和完善本处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是验收鉴定。
公证处对每一名公证人员作出评定,主管的司法行政机关对所属的公证处作出验收鉴定,市局对各县区司法局作出验收鉴定。
四是评优表彰。
在总结、评定、验收的基础上,评选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成绩突出的申报省司法厅表彰、奖励。
按照“树立和学习先进典型”的要求,市公证员协会继续评定全市文明公证处,评选全市优秀公证人员,配合此次活动及《公证法》的出台,集中宣传公证基本制度、公证职能作用、公证行业文明服务新风貌以及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六、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明确方向。
在公证队伍中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的客观要求。
各县区司法局、市公证员协会和各公证处、全体公证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把握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明确方向,掌握重点,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我市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推向深入。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县区司法局要加强对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领导,要把这项活动作为今年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为加强对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领导,市局成立全市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各县区司法局、市公证员协会、各公证处要根据市局的总体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
要建立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
要精心谋划,细致安排,找准问题,详研对策,确保教育规
范树形象活动各项措施、任务的落实。
因地制宜,创新形式。
各县区司法局、市公证员协会和公证机构要本着求真务实的作风,在把握此次活动的基本方向和目标要求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地适当增加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
要切实把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公证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务求工作绩效,切实做到“两促进、两提高”。
强化督查,适时指导。
在活动过程中,各地要按照本意见所确定的每一阶段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应当把握的基本环节,分段具体组织实施。
各县区司法局、市公证员协会要认真加强对每一阶段、环节的督促、检查、指导,加强与各活动对象之间的联动,沟通信息、促进交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适时总结和推广经验;
市局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座谈、抽查等不同方式,了解情况,督促、指导工作。
要通过聘请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同志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开展此项活动的社会监督,以更好地推动活动的顺利开展。
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结合这次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集中开展以“诚信为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按照“贴近现实、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宣传公证基本知识、公证工作的作用、公证服务社会的突出事迹和典型。
帮助广大群众了解我国公证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公证工作所取得的显著成绩,理解和认知公证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独特价值,扩大公证的社会影响力,树立公证的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