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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管理办法

敬老院管理办法

篇一:

敬老院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

 朱台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朱台镇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ﻫ 各村,镇敬老院,镇直部门:

 《朱台镇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已经镇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ﻫ 华店乡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ﻫ  第一条根据争创省五星级和国家级敬老院的需要,结合华店乡敬老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敬老院坚持独立门院、独立法人的运作机制和统一名称、统一制度、统一设施的管理原则。

敬老院遵循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规定,建立健全敬老院组织机构职责、工作人员工作细则和目标考核等相关管理制度;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制版上墙,接受群众监督。

敬老院设施按照本细则相关条款统一配备.ﻫ  第三条敬老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关心、爱护供养人员,严禁虐待、歧视供养人员人格及损害供养人员身心健康,切实保障供养人员合法权益。

  第四条乡民政办是敬老院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敬老院和集中供养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乡政府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敬老院变更名称、服务项目和住所时,应当报区民政部门审批;更换院长,报区民政部门备案。

乡民政办应当定期对敬老院的工作进行检查,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供养对象ﻫ  第五条敬老院以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为主,同时面向社会开展代养业务。

ﻫ 第六条 年满60周岁的五保对象入住敬老院,须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五天后无异议,方可组织申请人填写《华店乡五保供养对象入住敬老院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ﻫ表》),《审批表》一式三份.村民委员会签署初审意见后,报送镇民政办审核。

镇民政办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0个法定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调查复核.对符合入住条件的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报乡两委会研究,乡两

 委会研究同意后,对符合入住条件的,应及时办理相关入院手续,其《审批表》分别由镇民政办和敬老院各存一份;对不符合入住条件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所在村民委员会,并说明理由。

审批过程中,申请人、有关组织或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接受村民委员会和乡民政办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七条 敬老院对供养人员实行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

供养人员入院前须由本人及其亲属、所在村委会与镇民政办签订入院协议书;出院时须由本人及其亲属、所在村委会与敬老院办理出院手续,入院协议书同时废止。

敬老院不得借故推托和拖延办理相关手续。

入院协议书应当条款清楚,格式统一,权利义务关系明晰,且具有法律效力.ﻫ   第八条供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敬老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屡犯不改者退回原籍.院民外出,必须向院长或管理人员请假,并告诉房间院友,不告而别、私自外出达两天者,退回原籍.ﻫ第三章五保供养资金及经费ﻫ 第九条敬老院五保供养资金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000元。

 经费来源

 

(一)敬老院集中供养经费来源包括:

ﻫ 1、乡财政每年及时安排的农村五保供养资金;

  2、民政、财政等部门向上级争取的农村五保供养资金补助;ﻫ  3、社会各界自愿捐赠的农村五保供养资金;

 4、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

 5、按规定可以用于农村五保供养的其他资金。

ﻫ 

(二)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由乡财政全额列入财政预算(不含国ﻫ  家正式工作人员工资);聘用工作人员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ﻫ 第十条 经费的使用ﻫ 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农村五保对象的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确保供养标准不低于一般农村居民生活水平.ﻫ 

(一)保吃。

每人每月面粉、食油、蔬菜副食等生活费用200元,每月零用钱不少于10元,取暖等燃料费由镇敬老院从供养经费中统筹解决.ﻫ 

(二)保穿。

每人每年供给单衣二套、冬衣一套,保证五保人员冬夏两季必须有不少于两套的换洗衣物,床单、蚊帐、被褥、鞋袜等生活用品、用具按实际需要适当供给。

 (三)保医。

每人每月从供养经费中按不低于50元的标准列支,用于农村五保供养人员的一般疾病治疗。

每年从供养经费中安排资金,五保人员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大病医疗救助。

  (四)保葬。

五保对象去世后,实行火葬,从拨给敬老院的五保供养经费中提取丧葬补助费。

ﻫ敬老院所有物资严格按程序购买。

实行先向乡民政办申请,由乡民政办核实后报分管领导审批,贵重物品由分管领导向乡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由乡财政所人员同民政办人员共同购买。

ﻫ 第十一条经费的管理

敬老院集中供养经费实行动态管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乡财力的增长,原则上每两年增长一次,保证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同步增长。

集中供养经费应当专门用于敬老院内五保对象的生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或私分,对贪污、挪用、截留或私分集中供养经费的,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责令其全部退还,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敬老院开展社会捐赠活动严格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进行,不得接受任何带有政治等附加条件的捐赠,所捐款物必须全部用于五保供养方面。

第四章工作人员选配

 第十二条敬老院工作人员(含院长、会计)按与供养对象1:

10的比例配备。

ﻫ  第十三条敬老院院长由乡人民政府从现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选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次被任命者,年龄必须在50周岁以下;年满60周岁者,ﻫ  原则上不再继续任命为院长。

院长的任命,乡政府应征求区民政局的意见,报区民政局备案.ﻫ  第十四条选配人员应具备承担敬老院院长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ﻫ   力。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尊老敬老,有责任感和事业心,遵守职业道德。

ﻫ  

(二)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区关于优待老年人和敬老院管理的相关规定。

ﻫ (三)掌握业务、财务、人事、行政管理等敬老院内部管理相关知识。

ﻫ(四)了解老年康复、老年心理学、老年行为学等相关老年学知识。

ﻫ 第十五条敬老院工作人员由镇民政办实行公开招聘,符合条件者,敬老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

初次选聘者,年龄必须在40周岁以下;年满55周岁者,原则上不再聘用。

 第十六条聘用人员应具备承担敬老院日常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ﻫ  力。

ﻫ   

(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尊老敬老,有责任感和事业心,遵守职业道德。

ﻫ  (三)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优待老年人和敬老院管理的相关规定.ﻫ (四)了解并基本掌握护理基础知识以及老年生活护理相关知识和基本规ﻫ  范。

ﻫ  (五)了解老年康复、老年心理学、老年行为学等相关老年学知识.

 (六)从事医疗等专业的工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

 第五章院务管理

第十七条乡政府依据《华店乡敬老院建设和服务管理考核标准》对敬老院进行百分制考核。

敬老院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定期考核工作人员,考核与ﻫ 篇二:

养老院各项管理制度大全

  养老院各项管理制度大全ﻫ工作人员规章制度ﻫ 1、凡在我院工作的职员,一律要求穿戴整洁、行为端庄。

ﻫ 2、言行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粗语脏话。

ﻫ 3、工作态度要热情、体贴、积极肯干、吃苦耐劳。

ﻫ  4、同情善待老人,奉献爱心,日常生活中能处处尊敬老人,对老人要轻言细语,如有辱骂、激怒老人者一律辞退。

ﻫ5、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和遵守我院一切工作制度,并要服从负责人的安排。

 6、工作人员不得乱带外人在我院逗留和住宿。

  7、爱护院里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8、值班的护理员,如有因失职而造成老人发生意外者,需视情节轻重,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ﻫ9、工作时间要准时上班,如临时有事不能上班者,要打电话通知,便于安排人员代班.

  10、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外),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护理员岗位职责

 1、面带笑容,仪表端庄,语言文明,护理举止得体.

   2、穿戴护理工作服上班,对老人的护理均按护理流程进行,操作要规范到位.ﻫ3、保持工作认真的态度,不怕脏,不怕累,不怕麻烦。

ﻫ 4、照顾老人要周到,对每一个老人的护理要充满爱心。

ﻫ 5、工作期间不准离岗,老人呼叫要及时回应,不得辱骂老人,不得顶撞家属,不在工作时间干私活。

ﻫ  6、保持老人身体、衣服、床上用品及室内清洁整齐。

  7、不准收老人及家属红包及物品,违者必究。

 8、对来访客人及老人家属要热情接待,反应情况要客观实际。

ﻫ9、实行全天24小时护理制,每十分钟巡视一次。

ﻫ 10、所有工作人员要勤俭节约,不得随意打私人电话(工作业务除外),并注意水、电、煤气节约使用。

11、不拿院里的公共财物回家,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12、不允许与本院老人或同事勾心斗角或不团结和争吵。

ﻫ  卫生保健管理制度ﻫ  1、建立卫生责任制,实行卫生区包干,对绿化区、公共场所老人公寓、厕所的卫生由专人负责,院民住房内外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院民住房卫生由护理人员负责。

  2、保持居住环境整洁、舒适,增强老人身体健康。

每位院民要自觉维护敬老院室内外卫生,保持院内整洁、卫生、舒适。

院民房间要通风、无异味、无明显灰尘、污迹和蜘蛛网,窗明地净,衣物摆放整齐;公共场所、绿化区做到无纸屑、烟头、杂物、垃圾等;水沟、下水道要保持畅通、清洁。

ﻫ 3、室外要明确卫生区三天打扫一次,每个区的环境卫生要明确专人负责.室内环境卫生由院民自行打扫,门窗要经常擦拭干净,生活用品要放置有序。

坚持一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一周一小评、一月一初评、一季一大评的卫生评比制度。

ﻫ 4、个人卫生做到“五勤":

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

禁止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ﻫ 5、室内垃圾实行袋装化,一律送往统一指定的垃圾池,不准随意堆放。

   6、搞好食堂卫生,严防病从口入,食堂要勤打扫、餐具要勤消毒,严禁购买和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7、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

ﻫ 8、组织院民开展文体活动,提供有益院民身心健康的娱乐,严禁赌博行为。

  9、定期给老人和护理人员讲授有关心理护理、饮食护理、自我保健、老年常见疾病的护理等有关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环境卫生制度ﻫ   1。

“讲究卫生”既是全体工作人员的职责,也是全体院民职责,造就一个花园式的敬老院是我们的目标。

  2.工作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包干区完成自己的卫生工作,包干区由院务管理委员会制定。

ﻫ  3。

要求包干区内每天打扫一次卫生。

每天在各自的工作领域内用扫帚、拖把或布条拖一次,做到不留污渣灰尘。

4.对供寄养人员的衣褥、鞋袜、床上用品做到无油渍,衣物清爽、干净、督促他们勤洗脚、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晒被、勤擦身、勤开窗。

  5.不随地吐痰,不随便乱丢果壳、瓜皮、纸屑、不随便乱倒剩饭,不随便乱解大小便,各房间内的便桶每天按指定地点倾倒,冲洗。

6。

各自的食用餐具要洗涤干净,食用食品、水果等要妥善放好,不能同有害物品混放一起,时间不宜存放过长,不准吃过期霉烂变质的食品.

 7。

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裤。

食堂餐厅管理制度1ﻫ  1、厨房的炊具和公共物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进出物品要登记造册,损坏和消耗的物品需经院长同意方可报损。

  2、食堂的库存,如大米、食油、调料等存放在保管室内养老院,指定专人保管,进出库要登记并做到帐物相符。

 3、保持食堂卫生整洁,生熟物品和餐具分开。

ﻫ 4、安排好食谱,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ﻫ 5、每天三餐按时供应,开饭时间保持半小时,每天保障院民的热水供应。

 6、注意营养,合理配餐,根据五保对象的饮食特点或医嘱安排好伙食。

ﻫ 7、做好卫生和消毒工作,保持食堂内清洁卫生,做好防蝇、防鼠、防霉变,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

 8、保护食堂财产,加强成本核算,减少损失和浪费。

 9、坚持公开办事制度,伙食费用每月结算公布。

  10、工作人员、来客到食堂用膳应交伙食费.

 11、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由老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组成,膳食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意见,改进膳食.

 食堂管理制度2

   1。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按时检查身体,厨房内不准吸烟,洗涤间和厨房周围无卫生死角.污水桶,每餐清倒一次,不留弃物。

下水道保持畅通。

ﻫ 2。

严格做到生、熟菜分装、分存,用具分开使用,工作人员操作生熟食品时必须清洗、消毒双手及案板、刀具等工具。

  3.严格做到食具消毒,做到一清、二刷、三冲、四消毒,餐具达到干净光洁.

4.购入食品原料要保持鲜活。

严禁使用腐烂、变质食品。

 5.购入的包装食品和食品辅料、调味品等,必须要有产品说明书,应标明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规格、配方、主要成分、食用或使用方法等,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或保存期食品。

  6。

食堂所有采购进来的菜肴(自种自养)及辅料等,都必须有二名值班监督员(值班监督员由院民产生)验收,由经办人当场填好清单,并有经办人、验收员、食堂收货员共同签字后报院长审核。

 7。

对个别院民自备生菜者,食堂可以代为烧制.

  8。

食堂每周制订一份菜单,经院务会议讨论同意,后严格执行,并要上墙公布(包括品种、数量、配置)。

ﻫ 9.食堂工作人员要多专研业务知识,搭配好主辅食品荤素菜等,要菜肴多样化、多品种,并针对个人进食喜好记好档案。

 10.严格按时间开饭。

ﻫ财务管理制度1ﻫ 1、敬老院种、养、加工及所有经营收入,有关部门捐款捐物,上级民政部门、政府的拨款、财产转让、出租收入、利息收入等均应入帐.

 2、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ﻫ 3、支出凭证(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发票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签字,财会人员方可报帐。

4、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ﻫ  5、院里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登记造册,其它财产要有财产清查表并列入移交。

ﻫ  6、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敬老院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单位库存现金原则不能超过200元。

出现公款被盗应由出纳赔偿。

ﻫ 7、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正确履行《会计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院理好财,当好家.ﻫ  8、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五保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

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ﻫ 9、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业务来往中绝不允许行贿受贿、收礼送礼、收取回扣和馈赠。

ﻫ  10、院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改进工作和生活作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财务管理制度2

  1。

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建立健全会计帐簿,配有兼职会计(或由镇街会计代理站受理).镇(街)、村负担的供养经费和自费人员寄养经费、个人或集体捐赠和资助的款物、自产农副业产品收入及使用等一切经费收支都必须入帐,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帐目清楚.ﻫ 2.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事先经院长同意,重大开支要向镇(街道)民政办(科)请示.经费报销要有原始凭证,采购货物要有专人验收,报销凭证由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帐,不符合手续的凭证不得入帐。

ﻫ  3.坚持财务公开,自觉接受院民和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做到收支帐目每季度公布一次,食堂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ﻫ 4。

及时申领经费,保证供养经费按时、足额到位.ﻫ  5.严肃遵守财经纪律,敬老院任何经费严禁私人借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ﻫ  6.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帐,购置和制作的各类生活设施,要如实登记入帐,坚持一年一次的固定资产清查,并填表造册存档,确保敬老院的财产完整.ﻫ 7。

集中保管闲置固定资产,落实专人管理,防止流失。

  8。

按实际需要有计划地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确保入院入住人员生活需要。

 学习和会议制度ﻫ  一、实行院长会议制度和院民会议制度

 二、院长会议原则上每月初召开,特殊情况、重大问题可临时召开。

三、院长及院民会议主要内容为总结、点评上月工作,布置当月工作,通报上月财务收支情况,传达上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ﻫ 四、每月15日和30日为院民集中学习日,学习内容为党的政策和法规、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评比好人好事。

ﻫ  五、每周星期一为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日,要求每季写出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六、每季季末召开一次工作人员会议,主要内容是:

通报院办经济收支情况,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工作自查,交流思想.会议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信任,相互理解。

院民互助制度ﻫ  一、经常组织院民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增进院民之间的沟通和友谊,努力培养院民的团结互助精神。

ﻫ 二、入住的院民有年龄之差、身体状况之别,必须开展互助活动。

年龄相对轻一点、身体条件相对好一点的要帮助关照年龄高、身体差的五保对象。

 篇三:

乡镇敬老院管理规章制度[1]

乡镇敬老院管理规章制度ﻫ 敬老院建设综合目标ﻫ  遵循“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乐”的办院宗旨,加大硬件投入,强化软件建设,达到班子革命化、管理规范化、经济多元化、环境园林化、生活多样化、服务优质化;把敬老院办成颐养天年的乐园、、五保服务的中心、老龄活动的场所,精神文明的窗口。

在服务上做到 “五心”、“四顺”、“四服务"、“四轻":

即爱心、诚心、细心、耐心、贴心;顺老人言、顺老人心、顺老人意、顺老人味;微笑服务、敬语服务、贴心服务、勤快服务;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窗轻,达到语言亲切,动作细腻、体贴入微,视老人为亲的效果.

 院内ﻫ  1、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杂物(含床下);

2、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

   3、敬老院应分设医务室、娱乐室、图书室、健身室、物品保管仓库等;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ﻫ 管理人员职责ﻫ 一、做好全院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二、安排好院内生活、生产。

ﻫ  三、抓好财务管理的款、物的发放工作。

 四、加强两个文明建设,搞好环境卫生,开展文体活动.

   五、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各项工作的实施。

 服务员岗位职责

 1、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态度热情,和蔼礼貌。

不准冷言冷语,更不能指责吵骂。

ﻫ 2、照顾老人日常生活,做好老人卫生工作,定期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拆、洗、晒衣被,做到春季三日一洗,夏季每日一洗,秋季每周一洗,冬季每旬一洗,被褥每月拆洗一次。

 3、负责老人房间的清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空气清新,衣物摆放有序,被褥叠放整齐,杂物放置有序,无蝇、无蚊、无异味、无破乱、地面墙壁整洁。

   4、 关心老人生活,及时照顾护理,对卧床不起、行动不便、饮食有困难的要饭菜端到床前、喂饭、洗脸、洗脚、处理便溺、不嫌脏怕累;ﻫ  5、 关心老人心理健康,经常与老人交谈,说服疏导,使其热爱生活。

  6、积极动员并帮助老人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帮助他们多运动、多晒太阳.

7、学习掌握有关卫生保健和营养知识,督促帮助老人理发洗澡,帮助老人养成良好的卫生

  习惯;ﻫ院民守则

1、积极参加学习,了解国内外大事,言行与党中央保持一致;ﻫ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以院为家;

 3、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体谅,互相爱护,互相帮助;ﻫ 4、发挥特长,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为造血补院作贡献;ﻫ  5、维护集体利益,珍惜集体荣誉,爱护集体财产,不攀折花草树木;

6、讲究卫生,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整齐;ﻫ   7、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增强体质,陶冶身心;

8、遵章守纪,厉行节约,艰苦朴素,文明礼貌。

 五好老人条件ﻫ1、思想品德好:

爱祖国,爱社会主义,关心人民利益,维护集体利益;

 2、遵纪守法好:

遵章守纪,执行守则,不赌博,不酗酒滋事,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3、团结互助好:

互敬互爱,待人接物文明礼貌,院内院外不吵架,不沾染不良习气;ﻫ 4、清洁卫生好:

讲究个人卫生,房间内外清洁,经常参加文体活动;

 5、参加劳动好:

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发挥特长,献计献策,作出奉献。

ﻫ 收养人员管理制度

  1、入院收养对象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ﻫ   2、收养人员入院后,其个人所有财产属个人所有,由敬老院代为管理,其他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处理;

 3、收养人员入院后,应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ﻫ  4、根据收养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程度,区别一级、二级、三级的分级护理;ﻫ 5、收养人员死亡后,丧事由院方按规定全权处理,其遗产一律归院方所有,有协议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继承或干涉.

食堂管理制度

 1、实行伙房单独核算;

 2、制订好食谱,并公布上墙;

 3、各类食品由专人采购,伙食收支单据以原始凭证为准,购置的各类食品均由保管员验收盖章或签字后入账;

 4、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者,立即调离食堂;ﻫ   5、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消灭苍蝇、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虫,每天的餐、炊用具用完后要洗净消毒;

 6、不得采购霉烂变质食物,生食、熟食分开存放,保证贮藏质量,伙食制作符合卫生要求,严防污染和食物中毒;ﻫ  7、搞好安全卫生工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厨房;

8、每月公布伙食收支情况一次。

ﻫ食堂安全管理

 1、食堂人员和参与饮食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ﻫ 2、严格执行食堂有关操作规范,切实做好消毒工作。

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严格把关,防止疾病传染、食物中毒。

 舍务安全管理

 1、未经敬老院工作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老人宿舍。

  2、严禁在老人宿舍点明火,严禁使用炭炉,严禁个人私拉乱接,防止失火、触电等安全隐患的发生。

自费寄养人员管理制度ﻫ1、自费寄养人员需按有关规定,履行一定手续后方可入院,入院后必须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ﻫ2、按照自费寄养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寄养人员的床位管理费、杂支费和伙食费等各种费用必须按时向院方清交,过期不交者,院方有权终止寄养协议,并在寄养保证金中扣交;

 3、不能私自带外人来院住宿;

  4、自费寄养人员因病、事假需离院时,必须办理请假手续;ﻫ 5、自费寄养人员生病医药费用一律自理,住院期间护理工作由寄养人员单位或亲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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