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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美互助条约与西半球安全战略

泛美互助条约与西半球防务

魏红霞

[内容摘要]《泛美互助条约》是冷战后缔结的第一个共同防御条约,但西半球的共同防御并不是在此条约缔结之后才形成的。

作为一个天然的战略区域,西半球在美国立国之后就被纳入了美国的安全战略体系之内。

历史上,在构造西半球防务体系的过程中,美国以“同属美洲”的地理概念得到了拉美国家的认同,并以协商会议的程序机制将拉美国家拉拢到共同防御体系之内。

冷战开始后,为了扩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为了防止“共产主义”对西半球的渗透,美国以《泛美互助条约》为纽带,与拉美国家结成了正式的军事同盟。

冷战结束前后,西半球面临的外部威胁随着西方对立阵营的衰落和瓦解而减弱,《泛美互助条约》及其框架下的共同防御体系因此失去了其发挥作用的土壤,在国际事务中日渐淡出。

关键词安全泛美西半球条约

 

在美国的外交事务中,只有当面临来自西半球以外的威胁时,本半球的安全防务才可能突显出来。

当专家学者报纸媒体津津乐道于北约以及其他军事性同盟时,《泛美互助条约》及其框架下的防御机制常常被遗忘。

1947年美国与拉美国家在里约热内卢缔结《泛美互助条约》,以“共同防御”为名,将拉美国家纳入美国的战略体系之内。

本文拟探讨《泛美互助条约》和西半球的集体防务体系形成的理论基础、历史环境、法律机制以及其衰落的原因。

一“西半球”观念与泛美体系的形成

“泛美”(Pan-America)和“西半球”(Westernhemisphere或hemisphere)这两个词是回荡在美国对拉丁美洲政策中的主旋律,也是美国学术界研究美拉关系著述中的关键词。

就地理概念而言,二者所指都是美洲大陆,但“泛美”因泛美主义思想、泛美联盟以及泛美体系的存在而蒙上了一层更强的政治色彩。

其实,从殖民时期到拉美国家纷纷独立后的美洲政治版图来看,它们所蕴涵的内容仅仅是地理邻近这一自然属性,因为格兰德河以南的大陆和海上区域在殖民时期分属于不同的宗主国,独立后的幅员、人口种族构成、社会结构、政治形式、经济发展程度等一切重要方面都与美国大相径庭。

但当这一自然属性概念被美国的政治家们运用到美国对外政策的解释中时,它便有了双重含义:

第一,地理的邻近使美国与其他美洲国家成为一个天然的共同体,它们在防御外部威胁方面有相同的利益,这样,美国的利益也就等同于半球的利益,美国的安全也就等同于西半球所有国家的安全。

这为美国与其他美洲国家共同分担防务提供了理论基础。

第二,当美国的利益与这个大陆的利益融合在一起时,美国作为该大陆最强大的国家,应当对拉美国家的政治独立和经济发展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尤其当拉美国家遭受非美洲国家的入侵时,美国有责任保护这些国家的政治独立。

曾任美国国务卿的亨利·克莱(HenryClay)在1818年3月25日的演说中就曾指出:

“西班牙(统治)美洲一旦独立,必须为一种美洲感情所鼓舞受美国政策的保护。

”于是,美国就可以在“利他”的名义下排除外来势力(特别是来自于欧洲的势力)对拉美地区的觊觎,并顺理成章地成为西半球的霸主,可以独享这块大陆上的天然资源优势,还可以控制拉美国家。

1808年美国总统杰斐逊在谈到墨西哥和古巴早期独立运动时就写到:

“我们认为他们的利益与我们的利益是相同的,两个殖民地的目标是从本半球排除欧洲的一切影响。

美国与拉美国家天然的共同利益——也是最初的共同利益,就是巩固自己的独立和抵御来自外部的侵略。

美利坚共和国成立以后,其外部安全问题十分突出。

一些欧洲国家不但对这个新独立的国家抱有警惕之心,也力图阻碍美国向外发展,防止这个国家成为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

在这段特殊的历史时期,美国不但需要联合拉美国家共同对付来自半球以外的势力和减少对本土安全的威胁,也希望这种合作从内部维持本半球的稳定,从而保证美国的发展强大。

不谋而合的是,拉美国家在独立的过程中也强调团结和联合,只不过不是与美国的联合。

西蒙·玻利瓦尔(SimónBolívar)等独立运动的领袖曾提出“永久同盟”、“联盟”或“联邦”的概念,倡导拉美人民团结起来,争取推翻西班牙统治。

在独立运动胜利后,玻利瓦尔仍然倡导拉美独立国家在平等互助的原则下实现联合,结成永久性同盟,巩固和发展民族独立的成果,共同抵御来自外部的干涉。

拉美的这种大陆联合意识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美国的外交需要,正好为美国缔结泛美体系提供了历史契机。

正如1823年杰斐逊总统所说的那样:

美洲“应当自己有一个与欧洲体系不同的独立体系。

欧洲体系现在正力图成为专制制度的大本营,而我们的努力目标则当然应该是把我们的半球变成自由的大本营。

1826年,当羽翼未丰的拉美国家面临着欧洲神圣同盟武装干涉的威胁时,拉美国家计划在巴拿马召开协商会议。

美国最初没有被邀请参加会议,因为独立运动的领导人西蒙·玻利瓦尔认为“同美国结盟是很危险的”,但是大哥伦比亚总统桑坦德(FranciscodePaulaSantander)却不同意玻利瓦尔的做法,并背着玻利瓦尔向美国发出了邀请信。

而当时,美国国内对是否出席会议存在着争议。

总统约翰·昆西·亚当斯(JohnQuincyAdams)和国务卿亨利·克莱力主派代表参加,而南部各州的奴隶主却害怕会议讨论奴隶制问题对他们产生不良影响,因此竭力反对出席会议。

争论的结果是美国最后派出了两名代表,但由于争论时间过长,美国代表延误了出发时间,而且在派出的代表中,只有一名在会议闭幕时才赶到巴拿马,而另一名因为黄热病死于途中。

此后,拉美国家又召开了三次国际会议,试图完成玻利瓦尔等人倡导的联合事业,并解决拉美国家的内部纠纷以共同抵御来自外部的威胁。

不过,这三次会议都没有邀请美国参加,直到1889年美洲国家国际会议(也称为“泛美会议”)召开,美国才开始与拉美国家进行接触,尝试联合,泛美体系才得以确立。

美洲国家会议的召开和泛美体系的确立是与詹姆斯·G·布莱恩(JamesGillespieBlaine)这个名字分不开的。

布莱恩曾先后在詹姆斯·加菲尔德总统和本杰明·哈里森总统任期内担任国务卿。

早在1881年11月,他就以美国政府的名义邀请拉美各国于1882年来华盛顿召开美洲国家国际会议。

他公开表明美国发起这个会议有两个主要目的:

“其一是带来和平,防止未来在南北美洲发生战争;其二是与所有美洲国家谋求友好的贸易关系。

”布莱恩没有提出召开会议的目的是保护西半球的安全,而是强调是为了防止西半球内部发生战争,这是因为这个时期美国开始步入帝国主义阶段,其经济实力和领土版图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扩张。

此时,防止近邻战争和从贸易上排除欧洲的势力尤为重要。

以后由于詹姆斯·加菲尔德(JamesAbramGarfield)总统遇刺,美国政局发生了变化,布莱恩辞去了国务卿,其继任者撤销了对会议的安排,第一次美洲国家会议没有如期召开。

直到1889年,布莱恩再次出任国务卿,会议才于当年的10月2日在华盛顿召开。

这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西半球内部和平和贸易交通的问题,结果是建立了美洲共和国国际联盟和在华盛顿设立了美洲共和国商务局。

这次会议并没有在实际意义上把拉美国家团结到美国这边来,但它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欧洲国家在该地区的经济势力,提高了美国在西半球的威望。

此后形成的会议制度为一个“泛美”体系的确立提供了程序基础。

至1936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共召开了7届美洲国家国际会议。

这7次会议是确立和加强泛美体系的过程,也是美国逐步在西半球确立领导权的过程。

这几次会议的议题和会议的结果都没有涉及外部安全问题,除了商务问题外,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美洲国家间防止冲突和争端的仲裁与和解的问题,也就是本半球内的和平问题,如1906年第三次会议上订立的适用于西半球的《国际法公约》和1923年第五次会议上定立的《冈特拉条约》[(GondraTreaty,亦称“美洲国家避免或防止冲突条约(TreatytoAvoidorPreventConflictsBetweentheAmericanStates)))))))))。

在1933年的第七次会议上,为了防止美国的干涉,拉美代表团施加压力,订立了《各国关于不干涉问题的权利与义务公约》,还在1936年美洲国家维持和平专门会议上订立了《不干涉问题的附加议定书》。

不过,这些条约或协议并没有阻止美洲国家之间的战争,更没有能够阻止美国对拉美国家的干涉。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段历史时期内,随着美国的经济实力的增强和领土扩张和英国海上霸权的衰落,西半球并没有遇到来自半球以外的安全压力,因此它没有建立任何正式的美洲国家机构来解决本半球的政治和军事问题。

美国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这些美洲国家国际会议在西半球确立自己的势力范围。

如果说,“西半球概念”是美国以“共同利益”将南北美洲联系起来的一种理论解释,那么“泛美体系”就是把这种理论的实际贯彻,它成为美国排除欧洲势力,在西半球确立霸权地位的一个主要工具。

这个在19世纪末开始缔结的工具在20世纪以后的时间里,随着世界局势的变化和美国实力的增强,不断衍生细化,发展成为以后的美洲国家组织并派生出许多负责具体事务的机构或分支,为美洲国家间达成协议或条约提供了先决条件。

二集体协商机制和集体防御体系的形成

“本半球获得和平而有秩序的安全,是美国的一个基本利益。

”但是美国不会单方面为全半球承担军备负担,因此以条约的方式建立集体防御机制对于美国来说是一个适当的选择:

拉美国家既分担了本半球的防务,同时也被美国控制牢牢地控制在这个机制内。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由于美国的势力日益扩张,英国也保持着强大的海上霸权,西半球在没有面临强大的来自半球以外的安全压力的情况下,并不迫切要求一个正式的美洲国家机构来解决本半球的政治和军事问题,因此19世纪末确立的泛美体系只是一个松散的体系,还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组织,更没有将拉美国家切实地团结到美国的周围。

相反,拉美国家对美国进行的反干涉斗争在一定程度上使拉美国家出现了离心倾向。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来自半球以外的威胁促使美洲国家团结在美国的周围,为美国提供了称霸世界的机会,也使美国得以把西半球纳入了它的全球战略,这是干涉和雄心勃勃的扩张所不能达到的。

二战时期,世界局势的发展成为西半球建立集体防御体系的前提。

1936年,战争阴云笼罩世界各地。

在远东,日本侵占了中国东北以后,又开始进军华北。

在欧洲,德国开始大规模重整军备,并进军莱茵非军事区。

在非洲,意大利占领了埃塞俄比亚。

在伊比利亚半岛,德意派遣军队帮助佛朗哥。

纳粹虽然没有染指北美,但在南美却非常活跃,特别在德国侨民较多的阿根廷。

德国使领馆在德侨中间着力建立法西斯组织并培养纳粹党员。

如果说欧洲的局势引起了美国的关注,纳粹在拉美的活动则引起了美国的警觉。

美国认为必须及早对纳粹侵略美洲的可能性提出警告,以便着手协调西半球的行动。

当时,能够在所有美洲国家之间进行协调活动的唯一方式就是召开美洲国家国际会议。

原定的第八次会议应该于1938年举行,但世界局势的发展不可能让美洲国家的协调行动拖延下去,于是,美国总统罗斯福便提议召开一次特别会议。

1936年12月1日至23日,名为“美洲国家维护和平会议”的特别会议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召开,罗斯福总统亲自率领美国代表团赴会并发表了演说,阐述美国的主张。

在会上,他呼吁拉美国家团结一致,反对外来军事干涉,并倡议建立“西半球共同防御体系”。

同时,美国代表团团长、国务卿科德尔•赫尔(CordellHull)在会上屡屡提醒与会拉美国家的代表注意世界局势对美洲构成的威胁。

最后,与会代表一致同意,一旦西半球的和平受到威胁,他们将共同协商,寻找并采纳防止对美洲大陆构成威胁的集体防御措施。

会议通过了《美洲国家团结和合作宣言》。

在这次会议上西半球国家第一次讨论了对本半球的外来安全威胁问题,它为以后美国召集美洲国家建立军事同盟打下了基础。

1938年的利马会议为协调美洲各国行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1936年布宜诺斯艾利斯特别会议至1938年在秘鲁首都召开第8次美洲国家国际会议的两年期间,欧亚局势更加紧张,多个国家遭到德、意、日法西斯国家的入侵,世界均势特别是欧洲权力平衡被彻底打破。

在这种背景下,美国代表赫尔建议美洲各国缔结条约,以对付非美洲国家对他们的和平、安全和领土完整的威胁。

赫尔还建议,美洲国家每两年召开一次外长会议,必要时应任何一个美洲国家的要求,召开外长特别会议。

会议最后发表了《美洲国家团结宣言》(史称《利马宣言》)。

较之以前的协定或协议,《利马宣言》前进了一大步,诸如“防御合作不局限于和平措施”、“主要针对非美洲国家的威胁”、“以召开外长会议的形式提供贯彻协商程序的机构”等内容,为美洲国家战时协调行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战时合作的框架。

从此以后,“西半球的防御成为所有共和国的责任”。

利马会议以后,1939年和1940年,美洲国家先后在巴拿马和哈瓦那举行外长会议,主要是针对欧洲战争的威胁和如何保障西半球安全进行协商。

这些会议通过的一系列决议从理论和原则上把拉美国家紧紧地束缚在美国主导的泛美体系之内。

当美国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时,21个拉美国家与美国保持了一致行动,最后全部对轴心国宣战。

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这21个国家中只有三个国家——巴西、智利和美国——实际参战。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美国多次积极策划召开西半球国家参加的会议,协调这些国家的立场,促使他们成为美国的“战争伙伴”。

1938年《利马宣言》中“以召开外长会议的形式提供贯彻协商程序的机构”这一内容为美国召开美洲国家外长会议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

1939年9月23日至10月3日美洲国家外长在巴拿马城召开了第一次协商会议。

美国和拉美各国都派出了代表出席这次会议。

这时美国并没有参战,而是保持中立。

此前,就在英法对德宣战的当天晚上,美国总统罗斯福发表了著名的“炉边谈话”,阐明了美国的中立政策。

同时,罗斯福在讲话中还表示,美国的安全是“同西半球及其邻近海域的安全联系在一起的”,美国必须“努力不使战争扩大到南北美洲”罗斯福的讲话表明了美国要保证西半球的安全。

在此后召开的第一次美洲国家外长协商会议上,“确保西半球的安全”成为会议最重要的议题。

美国不但希望拉美支持它的中立政策,还希望拉美国家与它分担西半球的防务,同时还要保证本半球的内部稳定。

会议的结果是通过了《美洲各国团结的联合宣言》《美洲各国中立宣言》和《巴拿马宣言》等重要文件。

各国在《联合宣言》中重申了1938年利马会议所通过的《美洲国家团结宣言》的内容,表示“愿意尽一切适当的、力所能及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措施以维持和加强美洲各国之间的和平和协调”,从而保证了西半球的内部稳定。

《中立宣言》规定了西半球国家的中立措施,会议还在此基础上通过了一项建立“美洲各国中立委员会”的决定。

这个委员会的总部设在里约热内卢,它在7名法学家的帮助下负责研究加强中立的措施。

这项措施给予了美国中立政策很大的支持,并为其他西半球国家与美国采取一致行动提供了保障。

《巴拿马宣言》规定要在美洲大陆周围300海里以内建立安全地带,各交战国不得在安全地带内采取军事行动。

哈瓦那会议确定的西半球国家集体中立的立场为以后的集体防御奠定了基础。

此后,1940年10月和1941年12月,美洲国家又相继召开了两次外长会议,会议通过的文件和会后据此采取的措施对后来西半球的防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二次外长会议的最重要的成果就是通过了《美洲各国防御互助合作宣言》,宣言宣布“一个非美洲国家对一个美洲国家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性、主权或政治独立的任何破坏的尝试应被视为对本宣言签字各国的侵略行为”。

这是美洲国家首次提出互助的原则,成为美洲集体防务的雏形。

会后,美国开始采取措施,进行与拉美国家的军事合作。

在第二次外长会议召开后的当月,美国与拉美各国(阿根廷除外)分别达成协议,规定在它们遭到进攻或进攻的威胁时,将要求美国提供援助,并允许美军过境,援助邻国。

以后,美国还同一些国家达成使用领空或基地的协议,为以后美国在拉美国家建立军事基地铺平的道路。

第三次外长会议的召开是在美国正式参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

当时,先后对轴心国宣战的还有中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9个国家。

会议主要讨论了拉美国家同轴心国关系的问题。

这次会议以后,除了阿根廷和智利外,所有拉美国家都同轴心国家断绝了外交关系。

会议的另一结果是成立了美洲国家防务局。

这是泛美体系内衍化出的第一个有效的防务机构,也是以后美洲国家集体防御机构的雏形。

从此,外交部长会议成为美洲国家进行协商的又一个重要平台。

特别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美洲国家外长召开的磋商会议对协调西半球的战时合作起了重要的作用。

二战以前及战争期间,美洲国家集体召开的会议没有固定的时间表,会议的召开,特别是外长会议,一般是在发生“紧急性”和有关“共同利益”的问题时。

除了美洲国家国际会议和外长会议以外,1945年和1947还分别召开两次美洲国家关于战争与和平问题会议以及美洲国家关于维护大陆和平与安全会议。

这两次会议是美国为战后在西半球建立美洲政治军事同盟迈出的重要步骤,对西半球的防务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之时,反法西斯同盟国为了巩固战争胜利成果、维护战后和平与安全,酝酿创建一个国际组织,也就是后来的联合国。

在这个世界性的组织成立之前,为了进一步巩固其在拉美的地位,美国提议召开美洲国家关于战争与和平问题的特别会议。

美国此举的另一个目的就是使全体拉美国家在即将召开的联合国大会上统一立场,支持美国。

这次会议通过了一个重要文件——《关于重组、巩固和加强美洲国家间的体系协议》,它规定,“美洲国家国际会议通常应每4年召开一次”,“外长会议常会应每年由泛美联盟的行政部特别召开”。

至此,美洲国家间的磋商机制基本臻于完善。

三泛美互助条约与美国的西半球安全战略

二战期间,虽然美洲国家之间确立了相对完善的磋商机制和签订了一系列共同防御条约,但是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军事同盟。

二战以后,在美苏对立急剧发展的背景下,国际共产主义在西半球的渗透和扩张以及拉美国家的内部稳定成为美国制订西半球安全战略的首要考虑因素。

首先,在二战结束的最初两年里,阿根廷、巴拿马等国家广泛开展了反对美国干涉和控制的斗争。

这些斗争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美国在拉丁美洲的支配地位。

同时,在拉美一些落后、腐朽的独裁国家内,社会内部矛盾因高压统治而加剧,爆发革命、推翻现行政府、建立民族主义政权的可能性随时存在。

美国担心这两种情况将为苏联和共产主义的渗透和扩张提供机会。

为了使拉美国家在政治上和军事上与自己保持一致,有效地对付“国际共产主义的挑战”,美国试图从组织上和法律上牢牢地控制拉美国家,使之成为一个稳定的战略后方,1947年,美国策划了又一个特别会议,并与拉美国家签订了无限期有效的安全条约——《泛美互助条约》。

在《泛美互助条约》签订以前,美国曾经提出一个同拉丁美洲进行军事合作的计划,即1946年5月6日杜鲁门总统在致国会的咨文中提出的计划。

杜鲁门总统在这个计划中建议,在整个美洲建立统一的军队进行军事合作,确立武装力量统一的军事训练和组织体系,并要求20个美洲共和国的军事装备和武器都按照美国型式进行标准化,并由美国供应武器。

美国还要求利用拉美各国的人力进行军事建设和执行美国的军事战略任务,并根据军事性质的要求对拉美各国进行人口普查。

由于这个计划的霸权性和扩张性太露骨,遭到了美国国会的两次否决,也引起了拉美国家的反感。

于是,美国政府只好把战略转向召开有关会议,缔结军事条约。

1947年8月15日至9月12日,20个美洲国家的代表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了关于大陆和平与安全的泛美特别会议,会议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美国与拉美国家签订了《泛美互助条约》。

条约规定:

“任何一国对美洲一国的武装攻击应视为对全体美洲国家的武装攻击》”。

条约还规定,在美洲国家间发生冲突时,各缔约国应进行协商并要求争议国停止敌对行为。

该条约于1948年2月3日生效,为无限期有效。

之后,在美国的主导下,美洲国家会议与1948年3月至5月改组了泛美联盟,成立了美洲国家组织。

这是美洲国家之间的一个正式的活动体系。

该组织与《泛美互助条约》是彼此呼应的,其宗旨就是加强本大陆的和平与安全;确保成员国之间和平解决争端;成员国遭侵略时,组织声援行动。

在这个组织下设有专门的防务机构,处理和平与安全问题。

《泛美互助条约》是战后缔结的第一个地区防御性合作条约,是后来的其他多个条约的范本。

它的签订实质上确立了真正意义上的美洲国家军事同盟。

具体地讲,条约在以下几个方面符合了美国的西半球安全战略。

第一,把拉美国家有效地控制冷战中以美国为主导的阵营里,扩大了与苏联对立的力量。

由于协定的约束,冷战中拉美国家基本上都站在了美国一边,如支持美国出兵朝鲜,接受美国意识形态新边疆等。

第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拉美国家的变革(革命),使其不易脱离美国阵营。

1959年,古巴革命取得了胜利,随后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

当时,很多拉美国家的社会经济问题都很严重,随时有爆发革命的可能性;同时,在多米尼加和巴拿马,反美斗争日益高涨。

然而,古巴革命并没有在拉美引起连锁效应。

究其原因,除了肯尼迪提出的“争取进步联盟计划”之外,《泛美互助条约》也起了一定的束缚作用。

第三,《泛美互助条约》框架下的集体防御机制使拉美国家在美国的强大的翅翼下感到较为安全。

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美国干涉而引起的反美情绪,使拉美国家处于“恨美又亲美”的矛盾状态之中。

第四,《泛美互助条约》以及该条约框架下的集体防御机制还有效地防止了拉美国家之间的军备竞赛,维持了拉美国家间的相对和平,维护了西半球的稳定,从而更加确保了美国在西半球的霸权地位。

四结论

综上所述,《泛美互助条约》及其美洲国家间的磋商机制最大程度地符合了美国在西半球的安全战略利益。

通过这个条约及其所规定的防御措施,美国在西半球缔造了一个强大的抵御来自非美洲国家的威胁的共同体;同时也维持了西半球内部的相对稳定,从政治上和经济上维护了美国在西半球的利益。

另外,美国在西半球首先缔结这样一个条约,也为国际政治机制提供了试验性样本。

值得一提的是,与后来的《北大西洋公约》及其框架下的组织相比,这个样本的效能和影响逊色很多。

在这里可以做一简单的分析。

首先,北约的影响扩大主要源自于外界的压力。

在长达40年的冷战中,“苏联对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压力极大,连连发生的事件一再激起欧洲人保持警惕。

”其次,北约成员国之间的力量对比不像美洲国家之间的对比这样悬殊,因此北约成员国之间合作的内在活力较大。

北约成员国多为高度发达的工业化国家,无论是从军事上还是从经济上来说,它们共同分担防务的能力都远远胜过拉丁美洲国家。

第三,北约拥有执行防务的实体,例如,主力防御部队、快速反应部队和各成员国武装力量组成的后备部队等,而西半球国家只是通过不对等的军事合作执行防务,例如由美国承担别的国家的军事训练等,而这种合作常常因其不对等性和美国的主导性而难以与军事干涉划清界限,因此常常引起拉美国家对美国的不满。

第四,北约各成员国政府和制度较为稳定,有一致的价值观和共同的利益,其决策机制也彼此接近且相对完善,这使得北约具有一定的效力。

而《泛美互助条约》及其框架下的合作机制是由居于绝对主导地位的美国操纵,当这个机制符合美国的利益时,美国才会对它重视。

而当国际安全环境不需要这个条约和机制时,它便被抛在一边。

198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歌德华特—尼科尔斯国防部改组法》(TheGoldwater-NicholsDepartmentofDefenseReorganizat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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