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社会实践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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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社会实践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本科生社会实践学分制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和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推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有机融合,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实践的课程全称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计36学时,2个学分,其学分来源于本科生阶段必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环节纳入所有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全校本科生应修必修课程,其学分和成绩计入大三学年第一学期。
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21天。
第三条社会实践工作由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
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对社会实践进行课程化设计,组织完成学生的社会实践选题、申报、考核、成绩录入等工作;校团委负责社会实践的过程管理和指导,组织学生利用寒暑期等集中时间开展团队实践和个人实践,合理利用学生在校期间的其他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负责全校层面社会实践的活动发布、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和总结评优等工作;教务处负责学生的学分和成绩认定以及指导教师工作量认定;各学院配合做好本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管理和评优表彰工作,结合学科专业特色设计学院层面的社会实践活动,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社会实践基地。
第二章工作内容和基本程序
第四条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主要包括社会服务、社会调研和就业创业。
社会服务是指学生在校内外开展政策宣讲、法律援助、义务支教、医疗卫生服务、科技支农、文艺演出及各类志愿公益活动;社会调研是指学生结合形势政策和社会热点问题以及自身实际确定一个调研课题,在校内外开展调查走访、数据资料采集和分析整理并撰写相应调研报告;就业创业是指学生进行各类就业实习和见习以及进行自主创业等活动。
鼓励和倡导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参加文学艺术创作、科技发明、劳动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其他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第五条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形式分为团队实践和个人实践。
团队实践由校团委统一组织,主要集中在每年暑假进行,具体内容由校团委根据当年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进行统筹安排;个人实践由学生利用寒暑假和在校期间的课余时间灵活安排。
第六条社会实践选题一般安排在学生大一学年第二学期第12-15周进行,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课程团队根据课程要点制定当年参考选题并面向全校大一年级学生公布,学生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题并填写《高校学生社会实践选题登记表》,由校团委统一组织审核备案后返还学生本人。
选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做调整。
第七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应在大一学年暑假至大三学年第一学期末完成,可利用暑假、寒假集中开展团队实践或个人实践,也可利用周末和在校期间课余时间分散开展个人实践,实践时间可累积统计。
第八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必须紧紧围绕选题进行,可将社会服务、社会调研、就业创业等多种内容结合进行,参加社会实践的过程和内容应如实填写《高校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
校团委于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统一组织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按照实际实践天数录入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系统。
《高校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审核合格后返还学生本人。
第九条社会实践成果提交一般安排在学生大三学年第一学期第16-18周进行。
社会实践成果必须紧密围绕选题撰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调研报告、访谈报告、工作案例、文学艺术作品、科技发明作品以及能体现创业成果的公司运营报告等材料,其中学术论文一般为3000-5000字,调研报告一般为5000-10000字(含数据、图表、图片等),其他形式的实践成果格式和字数不限,鼓励学生广泛利用新媒体(如H5、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制作社会实践成果。
学校每年抽取25%左右的学术论文和调研报告进行文字复制率审查,并对其他类型的社会实践成果进行原创性审查。
学生在提交社会实践成果时还应提交《高校学生社会实践选题登记表》和《高校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
第十条社会实践成果评阅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课程团队统一进行,其中科技发明作品和公司运营报告等创新创业类实践成果由校团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阅。
评阅结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进行学分和成绩录入。
第三章指导教师和工作量认定
第十一条我校本科生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分为课程指导教师和活动指导教师。
课程指导教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大二第一学期至大三第一学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任务的教师担任;活动指导教师由学生在进行社会实践的过程中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在全校教职工中确定,其中团队实践必须确定活动指导教师,个人实践的活动指导教师可由课程指导教师兼任。
第十二条课程指导教师负责在授课过程中监督和指导学生的社会实践过程以及分阶段实践成果。
活动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践过程中的方案制定、组织管理、安全教育、成果把关等工作。
第十三条“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课程排班按照每班最多100名学生进行,全校每年的社会实践教学工作总量按照“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课时数和实际开课班级确定,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在课程指导教师和实践成果评阅教师中统筹分配。
第十四条团队实践的活动指导教师按照每指导一支团队计5课时工作量进行核定,团队名单以校团委公布的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结果为准。
非教学科研人员作为团队实践的活动指导教师的,其工作量由所在单位在绩效分配考核中予以相应体现。
第四章考核管理和总结表彰
第十五条“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课程考核形式为考查。
课程成绩实行五级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计分,其中优秀人数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5%,良好人数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0%。
第十六条学校每年进行一次社会实践总结和评优表彰工作,表彰对象为组织、指导、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集体和个人,具体由校团委结合当年上级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统筹安排。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级学生起施行,由校团委、教务处和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高校学生社会实践选题登记表
2.高校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
3.高校学生社会实践成果评阅参考标准
附件1:
学生社会实践选题登记表
学生姓名
性别
学号
学院
年级
专业
选题方向
选题意义、主要实践内容和形式
(300字以内)
本人签名:
年月日
学院团委
审核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校团委
备案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备注
附件2:
学生社会实践过程记录表
学生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院
专业
籍贯
学号
联系方式
实践
主题
实践
地点
实践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实践类型
□团队□个人
指导
教师
学院
姓名
职务职称
实践内容及支撑材料
(可另附页)
学生签字:
年月日
实践地或实践单位反馈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详细地址
联系方式
综合评价
单位签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学院团委审核意见
学院团委签章:
年月日
校团委审核意见
校团委签章:
年月日
备注
1.此表请双面打印;
2.若实践内容不具备实践单位盖章或实践负责人签字的条件,经学院团委审核确认后,可直接填写“学院团委审核意见”。
附件3:
学生社会实践成果评阅参考标准
评阅要点
评阅内容
所占比重
实践选题
实践选题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10%
实践过程
1.按要求完成全部21天社会实践,实践过程真实有效,支撑材料充分合理;
2.实践内容紧密围绕选题,分次完成的实践过程延续性强;
3.实践过程和实践内容能够充分支撑实践成果。
40%
实践成果
1.实践成果格式、字数和重复率符合要求(重复率审查标准另行通知);
2.学术论文应体现思想性和学术性,研究方法科学合理,研究结论具有一定的意义和价值,格式和文本符合学术论文写作规范;
3.调研报告应有充足的实证调研资料和数据,调研方法科学合理,调研结论充实可信,格式和文本符合调研报告写作规范;
4.访谈报告、工作案例、文学艺术作品等应在实践过程和内容的基础上进行凝练,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可借鉴传播的价值;
5.科技发明作品和公司运营报告等创新创业类实践成果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评阅,侧重于成果的应用价值和落地转化。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