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XX学校一岗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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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XX学校一岗双责

江山市江郎小学关于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切实把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江山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意见》(江教〔2015〕号)等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落实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负责任;学校各处室负责人对业务范围内及组织活动中的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就是在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同时承担着学校安全管理的责任,也就是一个岗位有两种责任,每个人在完成“一个岗位的业务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失职、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等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实行学校安全工作问责制、责任追究制,对未按规定落实学校安全监督和管理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其他校级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定,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落实“一岗双责”制的日常工作,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其他校级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指导全校安全工作。

2.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3.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

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4.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组织全体教职工开展安全培训,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结合学校特点研究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5.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传染病预防控制、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

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与饮用水设施、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等方面的安全工作。

6.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逃生自救技能。

7.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和学校周边单位建立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注重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

8.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面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协调等工作,及时组织抢险抢救。

在有关部门领导下及时、妥善、依法处置事故。

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9.严格履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密切配合卫生、市场监管局、公安、消防等部门对事故的处理,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指示。

10.建立违反师德行为处罚机制,及时严肃处理教师侮辱、体罚学生等行为。

(二)校长

1.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

3.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防范体系,落实责任制,依法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4.建立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纳入各处室、个人考核,与评优推先和绩效考核挂钩,调动全体教职工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5.每月至少一次带领相关人员对学校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一次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学校安全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6.组织开展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确保中小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每月安排不少于4个课时的安全知识教育课程、每月要至少将消防、卫生、食品等安全常识各刊播一次。

7.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有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校车服务的,要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有校内商店、餐饮服务及其他服务外包的单位(个人),要签订安全责任书。

8.及时制止和处理教职工侵犯学生权益和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9.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

10.校长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遇到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及处理工作。

11.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校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督管理。

12.学校安全职责所必需的其他行为。

(三)党(总支、支部)书记

1.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贯彻“一岗双责”的规定,做好校长不在学校期间的学校管理及安全工作;

2.加强师德建设,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掌握校内教职员工中的不稳定因素;

3.传达相关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会议精神等;

4.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学校所有安全情况,提出改进或落实检查后的工作;

5.督促学校档案室做好安全工作,材料归档保密工作;

6.在安全工作中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党组织在安全文明校园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 四)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领导

分管安全工作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直接领导责任,除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外,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在校长(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可受校长(园长)委托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2.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部门和岗位,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4.每周组织一次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联合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制定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5.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具体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教职工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校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6.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7.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8.督促检查落实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全校性的学生安全知识专题讲座。

(五)分管教学副校长

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做到计划、教材、课时、教师四落实;

2.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

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劳动课、实验(训)课等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3.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4.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精神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5.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六)分管后勤副校长

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1.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

3.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与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制定学校食品、饮用水及传染病防控规章制度;负责食堂、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学校食品及饮用水安全;负责督促职能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与疾病防控措施。

4.加强学校宿舍设施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宿舍安全。

5.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

6.加强学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五)其他学校领导

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将安全工作与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检查考核。

  2.督促分管业务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监管职责,抓好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参加分管范围内或联系的学校安全检查(督查),每月至少2次。

 4.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规定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及善后等相关工作。

(七)工会主席:

发挥工会组织在平安校园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协助党组织做好教职工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工作;积极关爱教职工,对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进行慰问、上门家访等,维护学校和谐稳定大局;定期召开工会小组长(安全联络员)会议,了解并检查各年级的安全情况;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监督管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健康发展。

(八)办公室主任:

协调各部门从全局出发处理好各项安全工作;负责文件安全保密和教育安全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学校安全方面的新闻宣传报道及舆情掌控和应对工作;协同保卫处做好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紧急救援以及其他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拟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家长、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矛盾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工作;负责学校网站的安全管理;负责做好学校公车的安全管理。

(九)教务处主任:

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负责教学教师、实验员、网管员、信息员等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负责教学日常安全巡查制度、信息传递制度和教学事故预案的制定;负责学校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室危险品保管员和实验员的安全训练,并对教学事故的预案进行实施和演练;抓好学科任课教师教学中的安全教育;负责学生体检、体育考试、外出综合实践活动等安全教育工作。

负责组织师生参加各种教学竞赛、学科竞赛活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十)政教处主任:

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负责班主任等岗位安全职责的制定;做好学生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与化解;组织学生开展自救自护和常识、行为规范、交通安全、心理健康、防溺水和法制等安全教育活动;建立班主任应急安全工作网,负责全校学生的应急的预案制定、演练;制定有关的安全宣传计划与内容,宣传安全知识;协调好学校、社区与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制定班主任的日常值班巡视制度;定期召开学校班主任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师生安全方面的案例,交流工作经验,提高班主任安全管理意识;负责学生军训中的安全工作;严格控制和管理好班级外出活动,如确因需要,须按有关申报程序批准;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的安全活动,如学生发生安全方面事件,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认真组织实施学生人身伤害责任险和校方责任险工作。

(十一)保卫处主任(安全员):

协助贯彻执行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一岗双责”制度、考核制度、综合性应急预案、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安全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检查表,拟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组织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培训;监督落实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协助处置突发事件;检查、排查学校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协助落实整改;拟定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教务处、政教处落实学生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和活动;严格控制和管理好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按有关申报程序经批准;按要求上报有关安全工作信息;定期检查食堂和校园商店等食品安全,不定期抽查相关工作人员的卫生情况,并作相应记录;协助校领导完成预案演练的方案制定、实施及总结;加强学校校车接送学生的管理;定期做好学校水、电、气等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工作,保证师生用水用电等安全。

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消防器材、技防设备等的管理、使用、保养、维护、更换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定期检查消防通道,保证消防用水;协助校长依法处理学校其他安全事故。

(十二)总务处主任:

负责后勤人员安全岗位职责的制定;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学校门卫、车辆、财务室、学生宿舍、教学大楼等建筑物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负责学校基建施工、房屋修缮安全及各种安全设施的检查;定期做好学校用电、气、水等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工作,保证学生用水、用电安全;负责学校消防器材、技防设备等的管理、使用、保养、维护和更换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定期检查消防通道,保证消防用水;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登记、培训工作;协助校长做好与外来务工人员(如装修人员)的安全签约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定期检查食堂和小卖部工作人员的卫生和安全状况;配齐公共场所等安全基础设备设施,科学、合理地布置学校大型活动的场地、器材,协助各部门确保大型活动安全举行;做好学生的饮水安全和保证供给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保证各种物资的供应及时到位。

负责落实学校出租房场地的安全监督工作。

(十三)教科室主任

指导学科教师结合所教学科内容渗透安全教育,引导每个教师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学生安全教育;负责组织教师生参加各种教师培训及教学科研活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十四)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

配合学校和党组织抓好团(队)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动员和督促团(队)员、青年在学校安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团(队)员、学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结合团(队)员、学生的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建立“团(队)员安全监督岗”,对学校安全实行管理监督;总结推广团(队)员、学生在安全工作中的典型经验,表彰在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十五)年级组长:

负责建立本年级组的师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抓好年级层面的安全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年级组师生安全会议;在学校举行升旗、上操、集会、演出等活动要及时到位,做好全年级的管理工作;如发生安全方面事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协调好班主任与任课老师对个别特殊的学生进行重点关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维护年级正常教学秩序;布置好学校应急预案中本年级各班主任及任课老师的到位,明确各自分工,做好预案中的各项工作;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六)班主任(班级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工作,对缺课学生要及时追因,及时与家长联系,并将情况报政教处;要引导学生抵制校园暴力,培养学生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妥善地处理同学间或师生间等的矛盾,在学生发生矛盾纠纷时要及时的处理、化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当学生发生安全事故或伤害事故时,及时将本班学生送到校卫生室或附近医院就诊,及时与家长联系,及时向政教处汇报并协助妥善处理好事情;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利用衢州市安全教育平台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明确了解学校应急预案中的相应职责,指导好本班学生各种预案的演练,要利用好现有的条件保护本班学生;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常见病、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培养学生抵制网络上的不良诱惑,提高自我保护和预防违法犯罪;学生因事离校的,要开具请假条;要落实每天教室的安全检查,并向相关处室汇报;建立特殊学生档案,掌握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的情况;校内外集体活动时,要做好活动前的专项安全教育工作,在学校举行升旗、做操、集会、演出等活动要及时到位,做好本班学生管理工作,协助学校搞好活动;不得带领班级学生参加各种营业性演出;在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具有其他任课教师同样的工作职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十七)教研组长:

负责建立本教研组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指导本教研组教师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并组织交流活动,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定期召开教师在教学中遇到学生安全应急方面的处理程序会议;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八)体育教师:

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予以关护,落实到体育活动的每一环节中;负责学生体育活动安全工作,体育活动中发生(伤害)事故等,应启动学校学生紧急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程序进行处理;负责学校体育场地器材的日常检查,及时排除隐患,所用器材课后及时归还;上课前,教师做好调查,了解教学班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好免修、病休记录;在准备活动中,对学生做好安全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并充分做好学生的热身活动;在体操教学中加强保护与帮助的示范、指导,防止学生发生意外;加强体育课学生活动的监管,坚决杜绝各类体育活动伤害事故;把防止学生伤害事故作为体育组工作的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十九)任课老师:

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省市有关规定;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课前实施学生点名制,及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对不到位的学生要立即向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反映,并做好记录;上课期间学会观察、关爱学生,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及时处理并解决;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和教育,并与班主任(或学生家长)沟通;学生在学校或学校周边发生紧急状况时,在场的老师必须马上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

(二十)校医:

执行学校安全卫生条列,执行师生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事件的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好学校学生防伤害或疾病事故处理的第一环节,并按信息传递制度进行后续处理;通过宣传栏和校园广播等方式,积极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卫生保健和常见病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帮助学生了解基本公共卫生和饮食卫生常识;如有传染病、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配合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搞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上好学生卫生健康教育课,使学生了解重大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生活水污染的知识及基本的预防、急救、处理常识,了解简单的用药安全知识,了解艾滋病的基本常识和预防措施;了解和分析影响生命与健康的可能因素,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和处理;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做好资料积累工作,掌握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情况,并配合家长等有关方面做好教育保护工作;及时采购药品,妥善保管好药品,经常检查,及时清理过期药品。

(二十一)心理教师:

利用心理健康课、心理讲座以及校园广播等,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在教学中,指导学生了解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点,了解青春期常见问题的预防和处理;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调查,对心理有一定问题的学生进行访谈、心理咨询,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汇报工作;做好心理咨询室的相关工作;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心理及身理特异的学生情况;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二十二)实验室管理人员:

经常清理和检查仪器,并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实验室内物品放置整齐、清洁、完好;严格执行《中小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药品和其他危险品,并做好使用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处理过期药品;注意用电安全;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火防盗煤气泄漏措施;具有其他任课教师的一切职责。

(二十三)电子阅览室,网络管理,电脑房工作人员:

管理好电脑,提高使用率,防止各种病毒的侵蚀,有问题应及时报修;不擅自离岗,落实防火防盗措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网络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网络系统,防止不健康的信息传播;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确保电子设备使用安全。

(二十四)值日人员:

值日领导负责每天校园巡视、登记值勤人员出缺勤;要在教学楼和操场等地对学生行为规范检查,并处理偶发事件;值日老师的岗位在各年级楼层,督促学生文明休息,处理偶发事件等;巡视维护教育教学秩序,处理突发事件。

(二十五)宿舍管理人员:

准时上岗,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岗;按时全面巡查,重点做好女生宿舍安全防范,做到防患于未然;定时检查宿舍水、电及消防设施,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宿舍安全;学生宿舍发生事故时,及时到场了解事故情况,作初步处理,并向值日领导汇报事故情况;学生受伤的,进行止血等简单急救工作;严重的要在第一时间内送往医院;如发生发烧、摔伤、烫伤及其他较严重伤害事故的,在第一时间内送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班主任;事故严重的,立即向校长汇报情况;负责宿舍技防、物防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按规定配置和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发生紧急情况时等,应启动学校学生紧急伤害事故(急病)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程序进行处理,履行相应职能,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二十六)食堂管理员:

食堂管理员是食堂安全卫生第一责任人,协助总务、安全员把关抓好学校食堂安全工作;督促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无健康证决不允许上岗;每学期开学前,重点检查,清理调味品和食品,并全面检查食堂内外的卫生;每天做好对食堂工作人员的检查工作,保证其健康上岗;检查食堂通风防尘防四害设施及生熟食品容器冰箱冷库,保证各项设施设备齐全并运作正常;监督副食品的定点采购、储存、初加工、享饪加工、供应、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主、副食品原料的进货;有责任要求查看当天主要货源的原料进货证明、加工时间证明等,一旦发现有疑点,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有权拒绝进货;检查每天的食堂清洁卫生打扫工作,不留死角;处理好食品废弃物和泔水;定期开展设备检修、内外环境整治、消毒、灭四害工作,确保食堂的整体环境整洁;做好学生的用餐安全工作;确保食堂设备安全。

(二十七)校门(警务室)门卫:

认真执行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实行24小时治安巡逻,建立台账资料;平时学生进校后,关闭学校大门;外来人员、车辆进校,要做到逢人必登、逢车必查,必须凭来访人有效证件登记,并致电被访人确认;在校的外来人员一律凭出入证进出;学生在上课时间离校的,须有班主任开具的出门证或通过电话确认方可离校;学生在校发生紧急情况时,门卫应及时向110报警;凡师生携带学校公物出门,必须凭有关部门开具的出门证,经门卫检验后,方可执行;夜间一律不准携带学校物品出校门;认真做好日夜班交接工作,做好交接记录,双方交接完后,方可离岗;接班人员未到岗时,当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必须认真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教学大楼内夜间巡视工作,做好关灯、关水龙头、关窗、锁门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报警设备的安全使用;如遇突发事件,及时拨打电话向有关领导报告或报警;门卫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备好有效的灭火器材,不准使用明火;应经常检查电源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积极参加岗位安全应急培训,熟悉并熟练操作各项技防措施;熟悉并熟练操作各类技术防范设施,发生故障及时保修,并做好记录,监视技防设备运作,时时了解视频监控点的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到位处置。

(二十八)财务人员:

按会计人员的各种职责规定执行。

(二十九)档案室工作人员:

按档案室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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