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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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小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贵州省中小学校实验室规则

 

一、实验室是进行教学,开展科技活动的重要基地,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安全,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二、实验室内必须保持肃静、整洁。

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抛纸屑、杂物。

三、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和药品未经实验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允许,不得擅自取用。

四、使用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则,严禁擅自拆卸或改装。

定期保养仪器设备,严防火灾、触电、中毒、锈蚀、盗窃等事故发生。

五、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仪器和设备,断开电(气、水)源,确保安全。

 

 

 

 

 

 

 

 

贵州省中小学校学生实验守则

一、遵守实验室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进行实验。

二、认真作好实验前的预习准备,明确实验目的,了解实验中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预习不充分的,不能参加实验。

三、实验准备完毕,经指导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

四、实验中要独立思考,细心操作、认真观察、如实记录,提倡求实精神,认真完成实验报告。

五、注意安全,节约水、电、气及有关消耗性器材、药品;如遇事故,应立即断开电(气)源,报告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

六、实验中要爱护仪器设备,不动用与自己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各类药品。

七、实验结束后,须经教师检查实验记录和所用仪器设备、工具等,并将所用器材安放妥当,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实验中有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工具者,均要检查原因,填好报告单,按有关规定处理。

 

 

贵州省中小学校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责

 

一、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爱岗敬业,模范遵守和执行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并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生实验守则。

二、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协助教研组,拟定订实验目录、编制实验仪器的购置计划,做好实验登记,实验技术人员应协助实验教师上好实验课。

作好统计,引导学生自制教具开展科技活动。

三、对分管的仪器设备和药品,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做到按科分室,依类定柜、柜内定点、件件有标签,柜有目录卡。

危险药品有专室或专柜保管,帐物清楚。

四、实验前认真准备,密切配合,上好实验课。

实验完毕,检查清点仪器,填好实验记录存档。

五、遵守操作规程,定期保养仪器设备。

严防火灾、触电、中毒、锈蚀、盗窃等事故发生。

六、保持实验室、保管室内外整洁。

 

 

 

 

贵州省中小学校实验室危险品管理条例

1、实验教学所需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2、对危险品的装运必须小心谨慎,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

性质互相抵触的危险品不能同车混装,车上严禁烟火。

严禁随身携带危险品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3、危险品进出仓库,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做好单据交接及收发登记工作。

4、危险品保管员要严格检查危险品包装是否可靠,有无损坏,标签是否脱落,如发现包装不可靠,应立即设法维护或更换。

5、危险品必须指定熟悉危险品业务的专人保管,存放地点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和防护设备。

6、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存放在一起。

危险品仓库内,严禁烟火,对储存的危险品应定期检查,防止自燃、变质或爆炸事故的发生。

7、领用危险品时,必须由任课教师新笔在危险品领用单上填写品名、数量、用途交主管校长签字批准,由熟悉危险品业务知识的专人领用和管理。

要切实防止领后因保管不善而发生意外。

8、领用人对危险品的性质、防护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措施等,必须事先熟悉,学生在使用危险品时,实验人员应详细指导。

9、使用后剩余的危险品,应立即送还,并妥善保管。

对废液、残物,要认真按国家有关要求处理好。

 

贵州省中小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了事故,使仪器设备受到了损失,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并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1、不听从指导,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实验、学习;

2、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教师或有关人员指导错误或指导不及时,管理员保管不善;

3、不按制度,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改设备器材;

4、粗心大意,大手大脚,造成损失浪费;

5、盗窃或巧立名目骗取器材;

6、有意制造事故,或故意违反操作规程。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经过鉴定且由有关负责人证实,只赔偿部分损失或不予赔偿。

1、耐用期满仍在使用中的设备器材,在正常使用中发生了损坏。

2、仪器设备易坏部件,在正常操作过程中发生了损坏;

3、仪器设备使用和存放缺少必要的防护条件,经主观努力后仍造成了轻微损失;

4、确因设备本身质量原因,在正常操作过程中造成了损失。

 

贵州省中小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报损报废制度

 

一、物资的报损报废必须填写“报损报废单”,及时报物资主管部门进行复查后,按下列手续办理;

1、单价在200元以下的物资报损报废处理由主管校长审批,报县教育局备案,单价在200元以上者由所属教育局审批,报地、市教育局备案。

2、给予经济赔偿处理的,根据损坏、丢失等事故情况和具体鉴定意见,由物资使用单位填写有关表册,签注具体处理意见(包括赔偿金额)报教导处,经审批后,确定要赔偿者,再由所在单位填写“赔偿通知单(四联式)”,一份自存,一份送财务科,一份送物资主管部门,一份交赔偿人。

赔偿人在收到通知后应主动向财务部门办理交款手续;

3、对于耐用期满,又已丧失效能或因客观原因等造成的报损报废,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盘点物资时,由使用单位填制有关表册,其审批手续按上述规定办理;

二、报损报废审批手续完毕后,其物资残值由物资主管部门回收利用,统一处理。

三、校内外借用物资,除按照借物制度办清手续外,交接双方应当面验证质量情况,如有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借方应照价赔偿或修复后归还。

实验室安全制度

1、实验室电路必须安装规范。

设置总电源开关、触电保护器和接地装置。

按要求选用保险丝。

经常检查电路及有关设备是否正常。

严禁违章操作和带故障使用电器设备。

2、使用电烙铁、电炉等电器时,人不能离开现场。

离开实验室应断开总电源开关。

3、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应存放于专用危险品柜内,采用双锁由双人保管。

4、教学需要领用危险品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并由使用人亲自领取,保管人员应及时填写“危险品领用记录”。

5、严格按操作要求使用危险品。

不能将危险品放在无人看管的地方。

如有未用完的危险品应及时送交实验室。

6、配齐灭火器、黄砂箱等消防器材。

落实专人保管,定期检查,确保应急使用。

7、实验室、仪器室及其它有贵重仪器的器材室,门窗要齐全坚固,要有防盗安全设施。

 

中小学体育器材场地管理制度

一、各类体育器材均应登记造册,台账清楚,新购器材及时登记,物品实际数量与记录相符合。

易损耗器材要定期补充,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

二、可移动器材要有专室存放,专人保管。

器材存放规范、有序,特殊器材有专用设备存放,贵重器材可由教师负责保管。

保管室要做到安全、方便、整洁。

三、各种器材使用时要注意安全,容易造成伤害的器材不要让学生搬运。

正常使用器材要登记,有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

四、室内体育场地有固定开放时间,按时开放使用。

使用后要及时整理,保持清洁卫生。

五、室外场地、设施符合有关标准和安全要求。

六、场地、器材应定期检查,按时保养,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中小学艺术专用教室管理制度

一、艺术专用教室(含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器材室等)供学校艺术课教学和课外活动使用,要制定有关使用、保管、器材借还和损坏赔偿制度,有专人管理,定时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二、各室所有艺术教学器材要登记造册,建立明细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特殊器材有专用设备存放,贵重器材可由教师负责保管。

三、室内布置有一定的艺术氛围,各类器材摆放整齐有序,方便教学。

各室要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墙壁、桌凳、器材清洁,环境整洁美观。

四、教学时要爱护器材,细心使用。

平时对各种器材要经常检查、养护,出现故障要及时维修。

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各种器材使用要注意人员安全,有防火、防盗、防霉等措施。

六、认真做好教室、器材的教学及使用记录。

 

仪器借还制度

 

一、任课老师借用仪器,要严格履行借还手续,做到借有时,还有期。

领用药品时,实验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及时准确地记录消耗数量。

领用危险品时,领用教师、两名管理人员必须共同在危险药品专用册上签名,并严格按规定控制用量,剩余药品及时归还,专人回收。

仪器药品一律不准带出实验室。

二、教学仪器一般不予外借,如遇特殊情况,教职工借用仪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借出,且用期不得超过三天。

三、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须办理相关手续,并由实验室工作人员检查、验收。

四、借出仪器如有破损或丢失,一律按仪器管理条款严肃调查和处理。

 

小学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师要及时关好门窗,锁好前后防盗门。

每天放学后,必须检查一遍门窗关锁情况。

二、每次学生实验活动结束后,教师要指导学生收拾好实验器具、实验材料,按规定摆放进仪器橱内,并及时上锁。

三、要教育学生安全用水、节约用水,实验结束后,督促学生关好水龙头,教师要负责关好总阀。

四、要组织好教学活动,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保护好实验室的桌凳、水池、橱柜等教学设施不受损坏。

五、如遇意外情况,教师应沉着冷静地疏散学生并及时汇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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