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石油钻井生产运行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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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石油钻井生产运行管理办法

海外石油钻井生产运行管理办法

 

1基本要求

1.1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运行管理水平,提升运行效率,明确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

2职责

2.1负责钻(修)井队生产物资(套管、油管、采油树等)以及生活用清水、污水的拉运工作。

2.2负责钻(修)井队生产用柴油管理。

2.3负责钻(修)井队生产用吊车、平板车月度及临时租赁工作。

2.4负责钻(修)井队生产报表管理。

2.5负责钻(修)井队搬迁协调工作。

2.6负责搬迁合同的执行、过程控制和管理工作。

2.7负责钻(修)井队钻前工程、井场防护以及井场回填工作。

2.8负责分管业务合同的审核、签订及分包商的管理。

2.9负责分管业务结算发票审核工作。

2.10负责公司生产运行信息更新工作。

3实施细则

3.1生产物资以及生活用清水、污水拉运

3.1.1钻(修)井队生产物资到队后要明确专人验收,套管、油管、采油树等与生产直接相关的物资,由平台经理负责签字验收;清水、污水等与生产间接相关的物资,由井队医生、营房经理或厨师进行签字验收。

3.1.2钻(修)井队平台经理负责对到队的生产物资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进行检验,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标识是否一致,对验收结果做出评定记录,对未经验证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投入使用。

3.1.3清水、污水申报

3.1.3.1井队医生、营房经理、厨师负责每天15:

00之前在协调群内准确汇报本队清水、污水余量至生产协调部。

3.1.4清水、污水验收

3.1.4.1井队医生、营房经理、厨师负责对到队的清水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进行检验,数量是否一致,对验收结果做出评定记录,对未经验证或检验不合格的清水不得接收。

3.1.4.2清水、污水车司机到达现场(井场或营地)后,相关人员应与司机共同对清水、污水(坑)进行查验,核对数量,司机才能开始相关操作。

3.1.5签字验收

3.1.5.1司机完成工作后,由相关人员负责中、英文签字确认,并注明收到日期、数量和车号等相关信息。

3.1.5.2井队留副本或复印件、多余的格需要用斜线打上。

3.1.6日常管理

3.1.6.1清水、污水拉运公司协调人员联系方式:

序号

姓名

岗位

电话

邮箱

1

调度

2

总监

3.1.6.2营地经理负责协助生活水罐车或污水罐车司机在营地的饮食和住宿,督促司机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车辆出现故障时则及时通知运输公司进行处理。

3.1.6.3根据当地钻(修)井公司惯例与代理和运输公司达成的协议,由作业队伍提供运输车辆的运输油料消耗,控制标准为钻井队:

2方/月,修井队:

1.5方/月。

3.1.7考核与处罚

3.1.7.1钻(修)井队未按照要求进行签字、数据记录不清、签字手续不全、代签或计算错误,每发现一次,扣相关责任人各10元。

3.1.7.2生产物资拉运不及时导致停工的,发生一次,扣平台经理10元。

3.1.7.2清水、污水上报不及时、数据不准确,发现一次扣营房经理10元。

3.2生产用柴油管理

3.2.1钻(修)井队成立油料管理领导小组,平台经理任组长,负责本队油料管理工作。

设置兼职节能管理员,具体负责监督执行公司油料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油料的申报、验收、计量,以及收油、生产及非生产消耗等台账的跟踪记录,按公司要求上交相关资料。

3.2.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3.2.2.1钻(修)井队能源计量器具应满足柴油计量的要求,定期对流量计等能源计量器具进行校验,确保完好、灵敏。

3.2.3生产用柴油的申报

3.2.3.1钻(修)井队每日必须如实向生产协调部上报油料库存和实际收油情况及用油计划,生产协调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配送油料,各钻(修)井队在周末、节假日前应备足油料,尽量避免双休日、节假日送油。

3.2.3.2在临近完井时,要认真盘查实际库存油料,根据生产情况合理组织,力争做到井完搬家时油料尽可能少。

3.2.3.3生产协调部要在配送当天与配送单位联系柴油送井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统计。

3.2.4油料到井验收

3.2.4.1钻(修)井队必须由专人负责检查送油车辆铅封是否完好、并由专人负责保存铅封,如发现铅封损坏,不能接收油料,应向公司生产协调部汇报,采取措施核实后方可接收柴油。

3.2.4.2柴油送到井队后,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现象,钻(修)井队应立即将信息反馈至生产协调部,由生产协调部、装备管理部负责与供油方联系共同上井取样送相关部门检验,如油品存在质量问题,由生产协调部向供方索赔。

3.2.5计量交接

3.2.5.1钻(修)井队每次接收柴油时,要有专人计量验收,核对单据后开具PTW和JSA,值班干部或队干部必须现场监督柴油温度、密度的测量,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3.2.5.2卸油时,井队司机长(或柴油机司机)与油罐车司机必须同时在卸油区域内监督,随时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不允许擅自离开卸油区域。

3.2.5.3准备好灭火器和消防沙。

3.2.5.4确认地线连接。

3.2.5.5确保卸油管接口连接正确,处于良好状态。

3.2.5.6注意环保,确保卸油过程中,卸油口、卸油管、卸油阀无油品泄露现象。

3.2.5.7如果有泄露油品100升以上的事故发生,须立即上报公司HSE部。

3.2.5.8实收数量与供油方计量数据误差在0.2%以内,以供油方计量数据为准结算,误差超过0.2%以钻井队实收数量结算。

3.2.6签字确认

3.2.6.1柴油计量结束,送油人员、现场计量人员、验收人员在送油单据上进行签字确认。

3.2.6.2按实际数量在油料单上由当班司机或司机长分别签字,钻井队平台经理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平台经理不在时可由其他井队干部签字),并注明收到日期、数量和车号等相关信息。

3.2.7日常管理

3.2.7.1井队要严格控制使用柴油搞设备卫生和清洗套管丝扣。

3.2.7.2严格按有关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管理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定岗,有效降低柴油消耗。

3.2.7.3罐盖和闸门必须由专人负责,严格控制,所有耗油设备和罐区闸门及油管线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2.7.4钻井队日常耗油异常及时反映查明原因,每口井召开一次油料分析会,分析消耗规律,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巩固及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3.2.7.5生产协调部负责每月底核对月度送井柴油签收数量与油公司配送数量是否一致,并保存资料记录。

3.2.8考核与处罚

3.2.8.1钻(修)井队未按照要求进行柴油计量交接、数据记录不清、签字手续不全、代签或计算错误,每发现一次,扣平台经理、司机长各10元。

3.2.8.2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不齐、未进行周期检定扣司机长10元。

3.2.8.3流量计损坏或工作不正常,没有及时向装备管理部报修理,发现扣司机长10元。

3.2.8.4钻(修)井队私自更改收油管线独立计量流程,司机长调离原岗位,扣指使领导100元。

3.2.8.5生产协调部每月对各钻(修)井队的柴油流量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核实。

3.2.8.6凡非生产用油记录不齐全,发现一次,扣经办人10元。

3.2.8.7坚决杜绝盗油、卖油现象发生,在油料使用管理中,发现内外勾结,纪检部门要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3生产用吊车、平板车管理

3.3.1目的

3.3.1.1为加强井队生产用吊车、值班车及司机管理,确保公司交通安全生产,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3.2职责

3.3.2.1钻(修)井队负责本队值班司机的日常行为管理、日常行车安全防范措施的提醒教育,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3.2.2钻(修)井队负责对车辆日常卫生、车况管理和约束。

3.3.2.3钻(修)井队负责对车辆燃料控制,提倡爱惜车辆、节约车辆使用运行成本。

3.3.2.4钻(修)井队负责建立车辆柴油消耗统计台账并做好记录。

3.3.3管理控制

3.3.3.1遵守所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

3.3.3.2因酒驾、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由司机个人负责,并承担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3.3.3.3车辆所有人负责车辆保险及保养维护费用。

3.3.3.4车辆所有人应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及例行检查,规定3个月进行一次保养,并提供保养相关证明。

3.3.3.5司机负责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尤其对机油、燃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轮胎气压的检查,对制动、转向、灯光、刮水器、喇叭性能的监控,如发现异常,应即刻进行维修,如继续强行运行出现的损失由司机个人负担。

3.3.3.6出车前要坚持“三检四勤”制(三检:

行车前,行车中,行车后;四勤:

勤润滑,勤紧固,勤检查,勤维修),做到机油、燃油、刹车油、冷却液、轮电解液、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等,安全、准确、可靠,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3.3.3.7车辆严禁参与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严禁拉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等。

3.3.3.8司机因不遵守交通法规产生的违章罚款等,由自己负责承担。

3.3.3.9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有事提前请假,需经钻(修)井队平台经理同意,司机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贻误公事,井队可视情节进行处理,严重者上报生产协调部要求车辆承租方进行处理。

3.3.3.10各钻(修)井队要确保司机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特别是遇到大风、雾、雨、雪、路滑等天气,要不断提醒司机注意行车安全,出现交通事故,根据事故大小追究各钻(修)井队责任。

3.3.3.11吊车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起吊安全,不得超负荷强行起吊,对周围设备、设施及作业人员安全负责。

3.3.4考核与处罚

3.3.4.1未按时提交车辆柴油消耗统计台账的扣平台经理10元。

3.3.4.2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工作延误的,扣平台经理10元。

3.3.4.3不能私自驾车外出,违者第一次批评教育并罚款10元;第二次起每次加倍处罚。

3.4搬迁管理

3.4.1目的

3.4.1.1在于理顺和加强公司钻(修)井队井间搬迁的管理,由生产协调人员在井队平台经理、搬家公司和代理TRIPLEE之间架起有效的沟通桥梁,保证搬迁作业的正常运行。

3.4.2管理和职责

3.4.2.1生产协调部负责钻(修)井队井间搬迁的协调管理。

3.4.2.2平台经理负责井队搬迁计划的上报,搬迁作业组织和实施。

3.4.2.3安全官负责搬迁人员、车辆数量、状况、以及证件的现场查验,搬迁现场安全监督。

3.4.3搬迁流程与要求

3.4.3.1搬迁计划周报信息更新

3.4.3.1.1钻(修)井队平台经理负责每周六按照固定格式向生产协调部上报搬迁周报。

3.4.3.1.2生产协调部负责收集汇总井队每周搬迁计划。

3.4.3.1.3钻(修)井队根据作业进度,提前3天向生产协调部上报搬迁计划。

3.4.3.1.4钻井队报送搬家计划前要与分管总监沟通,落实好整搬装置,并写入搬家计划。

3.4.3.1.5生产协调部对井队搬迁计划审核后,发送给对应的搬家公司负责人,并抄送给井队分管总监和代理。

3.4.3.1.6生产协调负责落实督促搬家公司指派搬迁负责人,并通知井队。

3.4.3.1.7搬迁中存在的问题,井队及时反馈,并做好记录,搬迁完毕及时汇报搬迁信息统计。

3.4.3.2搬迁准备工作

3.4.3.2.1钻(修)井队平台经理负责与指定的搬迁负责人进行沟通,根据生产作业进度,进行具体搬迁事宜的安排。

3.4.3.2.2搬迁前井队必须提前进行道路的勘察,不能依赖搬迁公司,对于道路存在问题及早发现,及时通知甲方监督和生产协调部。

3.4.3.2.3生产协调部负责与技术支持部门沟通,进行搬家道路清障。

3.4.3.3搬迁作业

3.4.3.3.1钻(修)井队根据作业工况,确认钻机释放时间,提前一天通知负责本次搬迁的Truckpusher,进行车辆和人员动迁。

3.4.3.3.2钻井队预搬时,按照分管总监的安排,转运相应的整搬装置。

3.4.3.3.3井队转入,转出整搬装置及附件,要做好登记和验收,同时上报装备部门。

3.4.3.3.4由搬家公司Truckpusher与平台经理结合,根据搬迁计划合理安排车辆,具体落实并完成车辆动迁、小搬、搬迁作业和车辆释放等整个搬迁作业。

3.4.3.3.5及时递交非正常搬迁报告。

3.4.3.4搬迁作业结算

3.4.3.4.1搬迁完毕,由平台经理对搬迁服务进行确认,签单要仔细核对,存在的问题要用英文注明。

3.4.3.4.2对搬家公司的签单井队要复印留存,并将扫描件发送至生产协调部。

3.4.3.4.3生产协调部按照对应合同审核分包商递交的发票后,递交财务。

3.4.3.4.4搬迁过程产生的额外费用,井队必须有详细报告说明,分管总监签字确认。

3.4.4责任与处罚

3.4.4.1搬迁周报与甲方作业计划严重不符,对分包商造成错误导向,导致井场建设不及时,扣平台经理10元。

3.4.4.2搬家前未进行道路勘察,造成搬迁中停等或设备损坏,扣平台经理10元。

3.4.4.3对搬迁公司的工作量进行签单确认,未认真核对,结算中产生纠纷或对公司造成损失,扣平台经理10元。

3.5生产报表管理

3.5.1目的

3.5.1.1加强公司生产统计信息的有效传递,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明确责任主体,提高管理水平。

3.5.2管理职责

3.5.2.1生产协调部负责钻修井作业队伍生产报表的归口管理。

3.5.2.2基层队平台经理是本单位报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报表填写的管理工作。

3.5.2.3带班队长是生产日报和海工网络报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报表的填写与汇报工作。

3.5.2.4平台经理负责搬迁周报的填报。

3.5.2.5生产协调部报负责对井队上报的生产日报和海外工程公司报表的审核。

3.5.2.6生产协调部负责对井队上报的搬迁周报的审核与汇总。

3.5.2.7生产协调部负责中原项目部工作周报的编写。

3.5.3生产日报填报

3.5.3.1带班队长负责每天生产日报的填写,并于早上5点半之前上报生产协调部,并抄送井队分管总监。

3.5.3.2带班队长要按照公司的日报系统规定格式认真填写相关内容,报表要求数字精确,术语准确,内容简洁,填写要真实,及时反应生产和设备等存在的问题以及井队急需解决的问题。

3.5.3.3带班队长要及时修改生产协调部或分管总监发现的报表错误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避免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3.5.3.4按要求每周四及时完成日报中周工作内容的填写,内容要清晰、工况要衔接。

3.5.3.5生产日报填报的新要求,注意事项等,带班队长要做好工作交接,要有书面交接记录。

3.5.4报表填报

3.5.4.1带班队长负责报表的填写,填报时间不晚于当地时间20:

00。

3.5.4.2带班队长要按照报表系统的内容,认真填写,报表要求数字精确,术语准确,内容简洁,填写要真实。

3.5.4.3带班队长必须加入公司生产报表QQ群,对于项目部提出的日报问题及时整改。

3.5.4.4生产协调部负责及时提醒和督促井队进行整改并及时回复项目部留言。

3.5.5搬迁周报填报

3.5.5.1平台经理每周六16:

00前上报搬迁周报至生产协调部。

3.5.5.2根据作业计划上报搬迁日期,必须参考甲方每周下发的柱状图。

3.5.5.3钻井队搬迁周报是井场建设的重要参考,要求至少两天的提前量。

3.5.5.4生产协调部负责搬迁周报的审核。

3.5.5.5搬迁周报是经营考核的参考数据,为保证公正、公平,要求各队务必认真填报搬迁距离,过公路门,油区门,是否搬迁主营地等数据,不能弄虚作假。

3.5.6考核与处罚

3.5.6.1本规定根据报表是否及时填报,报表填报中错误情节严重度,对责任人进行考核与奖惩。

3.5.6.2告知

3.5.6.2.1生产日报填写一天中错误少于2处的。

3.5.6.2.2公司报表填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但未能及时提交审核的。

3.5.6.3警告

3.5.6.3.1生产日报未及时报送的。

3.5.6.3.2一周内同样错误出现两次的。

3.5.6.3.3公司报表未及时填写的。

3.5.6.3.4公司项目部通知的整改内容未及时完成的。

3.5.6.3.5由于搬迁、网络等原因造成报表未能及时填写或上报,未及时主动通知生产协调部的。

3.5.6.4通报批评

3.5.6.4.1责任心不强,报表过错严重的。

3.5.6.4.2一周内连续被警告两次以上者。

3.5.6.4.3态度不端正,对生产协调部提出的整改内容,置之不理的。

3.5.6.5扣分与罚款

3.5.6.5.1由于公司报表填报错误或不及时,造成公司被上级单位扣分者,加倍扣除责任人所在基层单位提升基层管理考核分数,并扣罚责任人10元。

3.5.6.5.2月度报表填报考核中,扣分最多者,扣罚10元。

3.6钻前工程管理

3.6.1钻井队新井场的建设与防护

3.6.1.1甲方下发新井场后,钻前工程人员负责给相关井队提供井场信息,包括ReleaseLetter,井队平台经理是井场建设跟踪的第一责任人,白班助理(或机械师)负责跟踪建设进度。

3.6.1.2井场建设过程中,钻前工程人员应及时告知井队查勘现场,平台经理负责安排专人对井场建设的关键环节点进行监控,如,井场的压实度是否合适、井场尺寸是否符合要求、导管深入地面的深度是否正确、构建Cellar是否有钢筋网等(按照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填写)。

3.6.1.3井场建设完成后,钻前工程人员及时通知井队,安排白班助理(或机械师)及时去查勘,对需要修改的地方,及时和现场施工人员沟通,进行整改,或上报钻前工程人员进行协调、整改,确保在分包商的施工设备没有撤离现场之前,把现场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3.6.1.4井场建设完成一周之内,上交由平台经理和现场双方签字的CHECKLIST(concreteconductor)至生产协调部,由钻前工程人员进行存档。

3.6.1.5对于新建成的井场,钻前工程人员负责联系分包商进行井场防护,白班助理(或机械师)负责查看是否施工,并进行反馈信息,对于没有及时防护的井场,由钻前工程人员进行继续协调,直至完成防护为止。

3.6.1.6对于油区外的井场,一般在水池和泥浆池的四周都有围栏防护,圆井四周有水泥墩。

在搬迁前一周,由平台经理告知钻前工程人员,邮件通知进行拆除一侧的围栏,移除圆井四周的水泥墩。

3.6.1.7井队施工过程中,需要准备油基泥浆坑的,由平台经理提出具体使用日期,钻前工程人员负责联系进行开挖,然后联系进行围栏防护。

3.6.1.8合理安排水池、油基泥浆池防渗膜的铺设。

井队在准备铺设水池防渗膜前,首先查看水管线和水泵是否已经到位,水井是否可用,以上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告诉钻前工程人员,由钻前工程人员通知分包商进行铺设(施工的水池及备用水池则由井场建设部门通知进行铺设),尽量避免过早铺设造成损坏而进行重复施工;井队施工放水前要准备软管连接出水口到水池底部,避免水落差造成防渗膜被冲坏;油基泥浆池铺设防渗膜标准尺寸为30米X15米;对非标准尺寸的油基泥浆池,由甲方监督、平台经理进行三方签字确认,作为将来结算依据,原件由钻前工程人员保存。

3.6.1.9井队在新井场作业完工后,应该及时和钻前工程人员联系,由钻前工程人员通知进行井场防护。

3.6.2钻井队侧钻井井场勘查及防护

3.6.2.1收到甲方下发的侧钻井(ST井)后,平台经理应该组织有关人员前往勘查,并书面报告井场情况(英文)至生产协调部,由钻前工程人员负责联系甲方以及分包商去施工。

3.6.2.2按照作业进度,井队平台经理负责安排有关人员,在侧钻井井场标识出泥浆坑、水坑以及油基泥浆坑的位置,钻前部门人员负责通知去开挖以上几个坑,然后再进行围栏防护。

3.6.2.3白班助理(或机械师)负责跟踪井场障碍物清除的进度,并及时汇报生产协调部,由钻前工程人员联系甲方进行清除。

3.6.2.4井队在小搬前一天通知钻前工程人员联系,进行水坑防渗膜的铺设,井队平台经理负责跟踪铺设进度。

3.6.2.5井队在Release当天通知钻前工程人员,联系对水坑、泥浆坑、油基泥浆进行围栏防护。

3.6.3钻井井场回填

3.6.3.1新合同要求,钻井结束搬迁离开井场后3个月,必须回填。

井队应及时白班助理(或机械师)现场查看即将到期回填的老井场,并反馈相关信息,不符合回填条件的,由钻前工程人员负责给甲方发邮件说明不具备回填的原因,对可以回填的,则通知及时进行回填。

3.6.3.2每月15日,各钻井队要及时发送“井场回填情况与围栏状况跟踪”报表至生产协调部。

3.6.3.3生产协调部收到分包商回填文档后,应该及时通知有关井队到现场查看,回填与文档是否相符,准确无误后方可向甲方提交回填文档。

3.6.4修井队钻前工程管理

3.6.4.1修井队的井场平整、压实一般由各队自己完成,井场存在的障碍物的清除由甲方处理,对于需要甲方完成的工作,修井队负责通知现场监督和生产协调部,监督负责督促甲方工程部门,钻前工程人员负责协调甲方井场修建部门,保证问题的顺利解决。

3.6.4.2修井队每周六14:

30之前发送井场建设周报(至少下三口井)至生产协调部。

3.6.4.3修井队在搬迁下口井之前3天,发现井场还没有准备好的,发邮件至生产协调部,由钻前工程人员负责联系甲方井场修建部门,直到达到搬迁条件为止。

3.6.5其他管理工作

3.6.5.1钻井(修)队需要主营地搬迁时,钻前工程人员负责与井队相关人员一起查看、选择主营地位置,一般原则是在甲方许可的地方选择;钻前工程人员提供坐标值(UTM),画出简图(150米x50米),向甲方提交;许可后,根据搬迁时间通知进行主营地的施工,包括平整、压实(不含Gatch土)、污水坑准备,正常情况下该施工需要3-4天;白班助理(或机械师)负责跟踪建设进度,并及时向钻前工程人员反馈建设情况,完工后进行验收。

3.6.5.2井队搬迁之前,应该安排人员查看搬家道路情况,需要甲方整改的,由井队起草邮件(英文),详细描述,分别发甲方现场监督、分管总监、生产协调部。

现场监督负责督促联系甲方工程部门,钻前工程人员负责联系甲方井场修建部门,井队负责现场跟踪。

3.6.6考核与处罚

3.6.6.1井队在井场建设过程中跟踪不及时,造成新建井场不符合要求的,每个普通项点扣井队提升基层管理考核1分,关键项点每项扣2分。

3.6.6.2井场建设完成后,井队应该进行验收而没有验收,造成新井场不符合要求的,扣井队提升基层管理考核2分。

3.6.6.3井场建设关键点跟踪不及时,不能按时上交双方签字的CHECKLIST(concreteconductor)的,扣井队提升基层管理考核2分。

3.6.6.4不按时上交井场建设周报的,扣井队提升基层管理考核2分。

3.6.6.5井场问题描述不清楚或跟踪不及时,造成搬家前井场建没有准备好而影响搬家的,扣井队提升基层管理考核2分。

3.6.6.4井场防护跟踪不及时的,扣井队提升基层管理考核2分。

3.6.6.5在准备油基泥浆坑时,由于井队的疏忽,没有及时告知钻前工程人员进行准备,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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