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常见紧急事件处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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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常见紧急事件处理
精神科常见紧急事件处理
精神科暴力事件处理流程(I)
项目
内 容
出现攻击暴力行为
护理人员、佐理员按紧急铃寻求人力支持
护理人员、佐理员组成暴力处理小组(至少由2位护理人员及2位佐理员组成)
护理人员应评估是否持具有伤害性武器
暴力处理小组工作任务
当病患有持具有伤害性武器时,须疏散病友、与病患进行劝服及磋商,切勿强行夺取武器。
病患无持具有伤害性武器时,倾听其诉求、进行磋商鼓励病患表达其感受,鼓励病患自我控制。
订定暴力行为无终止时处理方式
①转移病患注意力
②利用地型地物做防护如太空被及床垫制伏病患于病患不备时,予以强制约束、隔离。
③移除危险物品,注意保护病患头颈、身体及肢体的安全。
暴力行为中止处理作业
检查病患是否造成伤害
医师应诊视病患状况及依医嘱给予药物处置
护理人员定时探视及持续观察
护理人员协助病人以非伤害自己与他人的方式发泄情绪
护理人员探讨暴力发生的原因
工作人员经验分享、技术指导及建议
列入护理人员交班并书写记录及意外事件报告单
精神科暴力事件处理流程(II)
项目
内 容
相关工作人员职责
医师/专助:
①负责做医疗处置的决策
②向家属解释病患病况及暴力所导致的伤害
护理人员:
①寻求适当的人力资源
②维护病患及工作人员安全
佐理员:
①协助医护人员处理病患
②协助医护人员维护病患及工作人员之安全
精神科病患约束法(I)
项目
内 容
约束适用情境
病人出现对自己或他人高危险性暴力行为时使用
避免病人或他人受到伤害及财产设备毁损时使用
预防即刻性伤害时(如自杀或自伤、激动失控行为、攻击及破坏、跌倒)。
影响治疗计划或环境干扰行为
其它:
如行为治疗或约定、减少受环境刺激、体力保存及病人请求。
约束使用之规范
依据医嘱执行病患约束
医嘱开立应包括约束启用及结束的时间、执行约束的原因及方法(约束超过24小时须经主治医师诊视并另行开立医嘱)
紧急情况下,可由护理人员给予暂时性约束,再通知医师前来诊视病人情况。
禁止单独前往执行约束活动
负责解释之工作人员态度要冷静以分散其注意力、负责操作约束的工作人员须迅速、熟练。
护理人员必须每年接受约束的相关训练,并具备约束病人之经验。
前置作业
由负责医师或护理人员向病人及家属解释,让病人及家属了解被约束原因及可以解除约束的条件。
确认约束医嘱内容(包括方式、起讫时间)
集合足够人员(医师或专助、护理人员、佐理员合计至少3-5人以上)
备妥约束用品(约束带四条、或磁扣约束带一套、约束专用推床一台、枕头、太空被一组)
视情况必要时协助医师先给予病患精神药物镇静后再执行约束
精神科病患约束法(II)
项目
内 容
约束之禁忌
严禁使用约束作为处罚病人不当行为的方法或为了工作人员工作方便。
若病人出现以下情况必须使用约束时,工作人员应特别提高警觉。
①生理情况不稳定时。
②有神经及骨科上的问题。
③服用过量药物需监测时。
④精神症状干扰有严重自伤自杀倾向时。
约束方式
二点式上肢约束步骤:
①二位工作人员分别站于病患两侧,同时握住病患双手手肘。
②将约束专用床推至病患后方并固定四轮,协助病患躺卧于床上(使用磁扣约束带时应顺势将腰部约束带扣上)。
③取出约束带两条,分别约束其双手,并将约束带固定于约束环上。
④提供枕头供病人使用,并将约束床头抬高30度后,给予适当之被盖后,由两名工作人员负责输送病患至单独安全的地点,并将约束推床高度降低至最低点(约离地45公分)。
四点式肢体约束步骤:
①二位工作人员分别站于病患两侧,同时握住病患双手手肘。
②将约束专用床推至病患后方并固定四轮,协助病患躺卧于床上,另两名工作人员立即固定病人双膝(使用磁扣约束带时应顺势将腰部约束带扣上),负责指挥之人员固定病患头部。
③取出约束带四条,分别约束其双手及双脚,并将约束带固定于约束环上。
④提供枕头供病人使用,并将约束床头抬高30度后,给予适当之被盖后,由两名工作人员负责输送病患至单独安全的地点,并将约束推床高度降低至最低点(约离地45公分)。
精神科病患约束法(III)
项目
内 容
约束方式
磁扣约束带使用步骤:
①工作人员将病患带至已备好磁扣约束带之推床旁边,并协助将让病患平躺并将并四肢轻移至约束推床上。
②左右各两位工作人员分别以两手按压固定病患上下肢关节(肘、腕、膝、踝),一位工作人员保护病患头部。
③欲执行手部约束时,工作人员将磁扣约束带套入病患手腕并将磁扣约束带朝反向拉紧以调整约束带松紧度,再将圆形铁环套入磁铁根部,以磁扣钥匙嵌住磁铁根部。
④将已约束之手腕移至床边约束铁架以协助固定于病床。
⑤欲行脚部约束则将磁扣约束带套入病患足踝并将磁扣约束带朝反向拉紧以调整约束带松紧度,再将圆形铁环套入磁铁根部,以磁扣钥匙嵌住磁铁根部。
⑥将已约束之足踝预留适度活动空间并固定至约束铁架。
⑦磁扣约束带将病患手腕、脚部与床架固定。
⑧欲行腹部约束,则将腹部约束带扣住病患腹部并调整松紧度(以一手掌可进出为宜)。
⑨以磁扣钥匙套入磁铁跟部协助固定病患腹部,并将腹部磁扣约束与手部约束一同固定在床架上,以防肢体移动跌落。
⑩完成之四肢及腹部约束。
约束执行时之注意事项
病患可合作时由二名工作人员操作即可,若不合作时须由四名以上人员共同执行。
推床床面高度应调整,并置于病患臀部下缘。
协助病患躺下时应动作轻柔保护后枕部
约束带与腹部间应留置”手掌自由进出”的空隙
工作人员动作宜迅速一致,以防病患攻击。
约束宜牢固且松紧适宜(约束带与肢体间应留置”二指”空隙)并注意约束肢体血液循环状况
提供病患约束观察之处所应设置监看系统
精神科病患约束法(IV)
项目
内 容
约束期间之照护
自病人身体及房间内清除所有潜在危险性的危险物品(如笔、发夹、项链、眼镜、手表、梳子、皮带、鞋带等)。
维持适当之覆盖,保持四肢约束用具在易于观察的情况下。
护理人员必须每隔15分钟探视病患一次,检视约束带之松紧、身体之活动及约束肢体之肤色、肿胀、脉搏,并适当调整约束带松紧度。
每60分钟调整肢体摆位一次,使用传统布质约束带应至少每二小时解除对侧肢体(如:
右手及左脚)约束5分钟,并作成特殊观察记录。
每二小时注意病人排泄及饮水之需要,并提供一切满足病患营养与排泄之需求。
必要时陪伴病人以减少病患之害怕与孤寂,并随时保持可与护理站联系之状态。
每班固定由同一位护理人员照顾此约束病患,以持续性的评估并了解病人之感受与需要。
每班详细交班病患接受约束情况,并给予持续性之照护。
解除约束
评估处置须使用约束之原因是否持续存在。
确认病人情绪稳定状况、行为控制能力、可接受约定、无伤人或自伤之虞。
依医嘱执行。
协助解除约束并同时与病人交谈,以了解病人在约束中之感受与需要并尽速协助处理,如给予心理上舒解之指导。
护理人员记录处置原因,照护过程与结果于病历上,并执行密切观察记录。
完成填写保护隔离与约束治疗之特别记录单
整理约束用物及约束单位并
检视约束带(磁扣约束带须确实清点磁扣数量是否正确)并视需要清洗约束带。
处置完成后洗手
精神科病患逃跑处理标准与流程(I)
项目
内 容
制定逃跑高危险群病患
有离家游荡或逃跑行为记录之住院病人。
极度拒绝住院之病人
如:
吵着要出院并且情绪激动、徘徊在大门口伺机想出去等。
精神症状干扰而影响住院配合度之病人
如:
幻听或妄想内容指示病人逃走、或须赴外面重要的约会、处理重要的事情等。
定向感障碍之病人
制定预防病患逃跑之措施
于医疗团队会议中,评估有逃跑记录之病人对目前对住院的接受程度、及发生逃跑的可能性。
新入院之病人一周内勿带离病房。
有特殊需求(如紧急之检查)经特别讨论评估同意后,则须由病房护理人员及佐理员陪同前往(勿同时带领其它病患),切莫让病患离开工作人员之视线范围。
经医疗团队会议评估有强烈逃跑意念与动机时,即于护理站白板注明,并通知病房佐理员及所有工作人员,出入病房或家属探访时提高警觉。
注意病人行踪(依密切观察护理标准执行)与动态,观察有无穿戴整齐、收拾行李、四处寻找出口及在大门徘徊等现象。
若病患可参与活动,则在活动前由职能治疗师通知欲参加活动的病人准备就绪,并通知护佐于一楼等候,协助职能师带病人至地下室活动。
活动结束后再通知护佐至地下室,协助将病患送回病房。
精神科病患逃跑处理标准与流程(II)
项目
内 容
病患逃跑(未离院)时之处理
适当拦阻病人或请求现场工作人员协助拦阻。
立即通知病房工作人员及佐理员协助追踪。
通知服务台该名病人之性别、年龄、外观特征,协助拦阻,再由病房佐理员陪同护理人员将病患带返病房。
连络负责医师(或值班医师)、护理长(或值班护理长),告知病人逃跑事件。
完成病历记录。
病患逃离开医院时之处理
经医师同意由护理人员连络家属,说明病人目前情况,请家属与病房保持连系,若病人返回家中,请家属通知院方。
(联络不到家属,必请所在地之村里长协助找家属)
病人离开医院已逾24小时,仍未知病人行踪,则由督导、医师决定是否向医院辖区警察机关报案。
三班护理人员持续以电话追查病患的行踪,并向负责医师或值班医师报告。
若48小时内仍未寻获病人,则社工师知会家属且获其同意后,速透过媒体请求协寻;院方则透过公关部运用媒体(广播媒体、当地区域性之有线电视台、协寻网站等)协寻。
病人返院后,应设法了解病人的逃跑动机及过程,以利预防逃跑作业之改善及病房环境设计之修改或补强。
完成病历记录
协寻过程中社工师协助处理家属情绪,必要时主治医师、主任积极参与。
精神科病患逃跑处理标准与流程(III)
项目
内 容
订定病患参与各项活动/治疗注意事项
参与OT活动:
①参与职能治疗活动须由医疗团队会议共同决定后转介。
②在活动开始前及结束后,若职能治疗师评估病人有逃跑危险,则通知病房派人协助。
③评估病患病况欠稳即暂停职能治疗活动
接受复健工作训练:
①病况稳定经医疗团队及家属共同讨论后再安排复健训练。
②接受复健病友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均需密切注意病友是否有逃跑之危险性,并了解如何处理。
订定病患参与各项活动/治疗注意事项
总院作检查/会诊:
①每周五总院派X光检查车协助,减少例行检查病患逃跑机率。
②病况欠稳必须照会他科或进一步检查的病患,则请家属协助以增加人力,必要时增派工作人员陪同。
③与总院门诊、急诊及X光室协商后,均已同意尽快协助精神科院区病患就医或检查。
外出散步活动:
①带病人外出散步活动,工作人员及病患人数比为1:
4。
②外出病人名单必须经由医疗团队会议讨论同意方可让病人外出。
精神科病患逃跑处理标准与流程(IV)
项目
内 容
相关工作人员职责
医师:
①负责向家属解释病患病情及逃跑状况。
②主持医疗团队讨论及负责医疗团队之分工。
③24小时未寻获病患,则与家属讨论是否报警事宜。
护理人员:
①指挥护佐于发生地点附近找寻。
②确定逃跑时,立即通知主治医师及护理主管。
③书写完整之记录及填写意外事件记录单。
佐理员:
①发现病患逃跑于第一时间报告护理人员。
②协助护理人员于发生地点附近找寻。
③发现病患行踪,须注意病患安全并立即向医院寻求资源。
社工师:
①经医疗团队决议,协助寻求相关之社会资源协寻病患。
②经医疗团队讨论决议后与家属保持联系。
精神科病房安全检查(I)
项目
内 容
执行安全检查时机
新病患住院时,检查身体及所带物品。
病患请假返院时,检查身体及所带物品。
访客入病房时,检查身体及所带物品检查。
住院期间每周两次或视需要时执行
制定访客分级标准及安全检查方式
【第一级】一般访客:
受访病人未有抽烟且对住院规则配合。
《解释内容》为了病房安全我们必须对访客做安全检查,请问您是否有带香烟打火机水果刀…等危险物品?
《方式》对所携带物品做一般检查。
【第二级】受访病人有抽烟的访客。
《解释内容》为了病房安全我们必须对访客做安全检查,请问您是否有带香烟打火机水果刀…等危险物品?
《方式》对所携带物品做详细检查,并请访客口袋让工作人员检查。
【第三级】烟瘾量大、酒药瘾病人及访客或曾夹带危险物品来院之病人或家属。
《解释内容》为了病房安全我们必须对访客做安全检查,因门口较不方便,请您跟我到会谈室。
《方式》
①对所携带物品做详细检查,所有物品必须打开,如:
宝特瓶饮料需打开闻闻看,并请访客口袋让工作人员检查。
②身体检查:
注意口袋、鞋子…等隐密处。
③女性病患或访客,由女性护理人员负责执行。
精神科病房安全检查(II)
项目
内 容
制定危险物品种类供人员参考
①刀类:
如水果刀、刨刀、刮胡刀、剪刀、开罐器…等。
②玻璃类:
如玻璃杯、镜子、热水瓶…等。
③火源类:
打火机、火柴…等。
④电器类:
如电扇、电炉…等。
⑤瓷器类:
如瓷、杯碗…等。
⑥绳索类:
如腰带、皮带、围巾、电线、丝袜、领带…等。
⑦尖锐铁器:
如铁丝、晒衣架、雨伞、针、铁梳…等。
⑧液体类:
如酒、盐酸、农药、化学药剂…等。
⑨药物:
如口服药、针剂…等,凡病患家中带来之药物,除医师许可外均不得携入病房单位。
执行前准备
备妥设备:
手套、口罩
向家属及病患解释安全检查之目的及危险物品种类
按照病人及访客分级标准予以安全检查
执行中
让病患或家属在旁观察,以便让病患知道被回收何种物品避免误会。
将回收之危险物品请家属带回或放置护理站保管,等到病患出院,再予以归还。
执行后
住院期间常规检查须记录于护理记录(记录安检发现及所回收之物品)
相关规范及注意事项
执行过程由护理人员或佐理员执行
检查时须维护病患或家属隐私
对于不配合之病患,至少2人一同执行安全检查,以防病患突发性攻击。
经解释后,病患仍无法配合让工作人员收回危险物品时,须告知医师并由医师处理。
对强烈自杀企图者,任何可能用来伤害自己的物品均需回收
(如:
电话卡、笔…等)。
精神科病房查房规范(I)
项目
内 容
用物准备
观察记录单
红、蓝(黑)铅笔或原子笔
手电筒(病房熄灯后使用)
订定护理人员查房时间
每隔30分钟查房一次
D班负责时间为08:
00—12:
00;B班负责时间为12:
00—16:
00(若因故忙碌,可请其它护理人员代责,以确实执行查房观察病人。
)
三班交接之前(08:
00、15:
50、23:
50),须与前一班护理人员共同查房。
记录呈现:
红笔为入睡,蓝(黑)笔为未入睡
订定护佐查房时间
每个小时45分时查房一次
白班由各楼护佐每小时执行一次,检视当楼层病房。
晚夜班由17:
00开始(假日由08:
00开始),以4F→3F→2F之顺序,一小时检视一个病房。
查房后于各楼层之观察记录单上该时段签名即可。
查房技巧
观察生命征象:
①活动时—观察是否喘、冒汗、坐立不安、肤色改变等。
②睡眠时—观察呼吸是否有胸腹起伏(避免病人趴睡)、呼吸型态、夜眠持续性、镇静安眠药物之用药反应。
若病人正在沐浴或如厕,则需叫唤病人以确定病患在浴厕内,必要时进入浴厕检视及协助。
以不干扰病患作息为原则;但若需量测病人生命征象、GCS时,可中断其夜眠以确保病人安全。
执行过程可与病人打招呼,必要时向病人说明查房目的。
若非睡眠时间,鼓励参与活动,以免影响夜眠时间。
若病人离开病房,请清楚于观察记录单上注明,如:
外出、心测、会谈、会诊等离开病房之原因。
精神科病房查房规范(II)
项目
内 容
查房技巧
检视病房设备有无损坏
检视环境安全,必要时予以安全检查
统计病人数及了解病人动态。
注意事项
为维护病房整洁,适时提醒病患清理病房垃圾与不必要之杂物。
夜班或病情不稳定之患者,可请护佐陪同前往查房。
病房熄灯后携带手电筒查房。
精神科病患自杀/自伤处理流程(I)
项目
内 容
发现病患自杀/自伤
立即制止病患自杀/自伤行为。
按紧急铃,寻求人力支持。
疏散其它病友
通知医师、护理主管(值班医师、护理主管)。
病患自杀/自伤未成功之处理
医师:
①检视病患伤口情形,并予以药物处理。
②向家属解释病患病情及自伤过程
护理人员:
①密切观察探视病人。
②评估病人目前情绪状态与自我控制情形。
③预防病患自我伤害行为发生。
病患自杀/自伤成功处理
佐理员:
①协助备妥急救车、O2、电击器
②协助疏散病患,维持病房秩序。
③协助通知相关人员。
护理人员:
依病患状况onIVline、给O2及施行CPCR。
医师:
依病患状况予以紧急救治。
病患紧急救治仍不治:
①检察官来前保持现场完整
②通知家属
③依医院病患死亡处理流程处理
精神科病患自杀/自伤处理流程(II)
项目
内 容
事件处理结束
护理人员:
①填写记录、意外事件报告单。
②列入交班。
③执行案例分析。
依意外事件流程处理并列入TQIP伤害行为之通报。
通知主治医师/精神科主任/护理部主任/护理部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