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反不正当竞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
《四川省市场反不正当竞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市场反不正当竞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四川省市场反不正当竞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1
违法行为
混淆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
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裁量等级
从轻
一般
从重
裁量因素
违法行为
持续情况
违法行为不足6个月
违法行为6个月以上不足1年
违法行为1年以上
违法行为
危害程度
涉案商品尚未出售
涉案商品尚已出售,但追回全部或大部分商品或涉案货值金额或销售金额较大
涉案商品尚已出售,但拒不追回或涉案货值金额或销售金额巨大
违法行为
危害后果
未造成人身、财产受损,或者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造成人身、财产受损
造成严重人身、财产受损
裁量基准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商品;
3.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1.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7.5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商品;
3.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1.5倍以上3.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7.5万元以上17.5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商品;
3.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3.5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17.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
违法行为
商业贿赂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裁量等级
从轻
一般
从重
裁量因素
违法行为
持续情况
违法行为不足6个月
违法行为6个月以上不足1年
违法行为1年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程度
贿赂额1万元以下,或者涉案交易额10万元以下
贿赂额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或者涉案交易额超过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贿赂额3万元以上,或者涉案交易额30万元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未造成危害后果
造成轻微危害后果
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裁量基准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10万以上97万元以下的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97万以上213万元以下的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213万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
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
违法行为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裁量等级
从轻
一般
从重
裁量因素
违法行为
持续情况
违法行为不足6个月
违法行为6个月以上不足1年
违法行为1年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程度
宣传已发布,内容与事实轻微不符
宣传已发布,内容与事实部分不符
宣传已发布,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
违法行为
危害后果
未造成人身、财产受损,或者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造成人身、财产受损
造成严重人身、财产受损
裁量基准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20万元以上44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44万元以上76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76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
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4
违法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以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等级
从轻
一般
从重
裁量因素
违法行为
持续情况
违法行为不足6个月
违法行为6个月以上不足1年
违法行为1年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程度
仅非法获取商业秘密,未披露、未使用、未允许他人使用
非法获取商业秘密后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
非法获取商业秘密后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多次
违法行为
危害后果
未造成人身、财产受损,或者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造成人身、财产受损
造成严重人身、财产受损
裁量基准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
3.处10万元以上37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
3.处37万元以上73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
3.处73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
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5
违法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等级
从轻
一般
从重
裁量因素
违法行为
持续情况
违法行为不足3个月
违法行为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
违法行为6个月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程度
涉案销售金额5万元以下
涉案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20万以下
涉案销售金额20万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未造成危害后果
造成轻微危害后果
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裁量基准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5万元以上18.5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18.5万元以上36.5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36.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
6
违法行为
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损害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等级
从轻
一般
从重
裁量因素
违法行为
持续情况
违法行为不足3个月
违法行为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
违法行为6个月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程度
宣传已发布,内容与事实轻微不符
宣传已发布,内容与事实部分不符
宣传已发布,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
违法行为
危害后果
未造成人身、财产受损,或者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造成人身、财产受损
造成严重人身、财产受损
裁量基准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2.处10万元以上22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2.处22万元以上38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2.处38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
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7
违法行为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等级
从轻
一般
从重
裁量因素
违法行为
持续情况
违法行为不足3个月
违法行为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
违法行为6个月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程度
已经实施,影响用户数500以下
已实施,影响用户数500以上1000以下
已实施,影响用户数1000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造成危害后果轻微
造成危害后果较重
造成危害后果严重
裁量基准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10万元以上22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22万元以上38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处38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
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8
违法行为
妨害监督检查部门履行职责,拒绝、阻碍调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八条 妨害监督检查部门依照本法履行职责,拒绝、阻碍调查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裁量等级
从轻
一般
从重
裁量因素
违法行为持续情况
违法行为3日以下
违法行为3日以上5日以下
违法行为5日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程度
已经实施,但尚未影响案件调查
已经实施,且影响案件调查
已经实施,且严重影响案件调查
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未造成人身、财产受损,或者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造成人身、财产受损
造成严重人身、财产受损
裁量基准
1.责令改正;
2.对个人可以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1.5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改正;
2.对个人可以处1500元以上3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1.5万元以上3.5万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改正;
2.对个人可以处3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3.5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1
违法行为
旅游经营者给予或者收受贿赂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零四条 旅游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予或者收受贿赂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并由旅游主管部门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裁量等级
从轻
一般
从重
裁量因素
违法行为持续情况
违法行为不足6个月
违法行为6个月以上不足1年
违法行为1年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程度
贿赂额1万元以下,或者涉案交易额10万元以下
贿赂额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或者涉案交易额超过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
贿赂额5万元以上,或者涉案交易额30万元以上
违法行为危害后果
未造成危害后果
造成轻微危害后果
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裁量基准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10万以上97万元以下的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97万以上213万元以下的罚款。
1.没收违法所得;
2.处213万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1
违法行为
零售商或者供应商违反《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
处罚依据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零售商或者供应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裁量等级
从轻
一般
从重
裁量因素
违法行为
持续情况
违法行为不足3个月
违法行为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
违法行为6个月以上
违法行为
危害程度
首次违法
2次违法
3次及以上违法
违法行为
危害后果
未造成危害后果
造成轻微危害后果
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裁量基准
1.责令改正;
2.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0.9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改正;
2.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0.9倍以上2.1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3000元以上7000元以下的罚款。
1.责令改正;
2.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2.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7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
1.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可向社会公告零售商或者供应商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