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矿产资源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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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矿产资源规划

 

浙江省宁波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附表

1、宁波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2、宁波市主要矿区(床)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3、宁波市探矿权现状表

4、宁波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表

5、宁波市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6、宁波市江北区、镇海区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表

7、宁波市江北区、镇海区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表

8-1、宁波市重点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规划表

8-2、宁波市一般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规划表

9、宁波市级规划禁采区域一览表

附图

1、宁波市矿产资源分布图

2、宁波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勘查现状图

3、宁波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4、宁波市江北区镇海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5、宁波市江北区乌石山石料开采区(KC1)规划详图

6、宁波市镇海区杜夹岙石料开采区(KC2)规划详图

7、宁波市镇海区蔡家岙石料开采区(KC3)规划详图

一、总 则

(一)规划目的、依据和定位

“十三五”时期,我市将着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着力打造港口经济圈,着力提升国际化水平,着力构建宁波都市区,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全面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打下坚实基础,让人民生活更美好。

“十三五”期间,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仍将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第三轮市、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规程》、《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编)》、《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宁波市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宁波市生态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总结上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分析研究“十三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形势基础上,编制《浙江省宁波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阐明了“十三五”时期我市矿产资源监管工作目标、基本任务和主要举措,有序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对矿山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进行全面部署,统筹安排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明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和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本《规划》是浙江省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专项规划之一,是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我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依据。

其中江北区、镇海区的矿产资源规划内容纳入宁波市级规划。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

规划期限:

2016年—2020年,并展望到2025年。

《规划》适用于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八八战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突出“绿色”发展,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以优化建筑石料等矿产保障为目标,以矿产资源绿色勘查开发为主线,按照“生态优先、供需平衡、布局合理、扩能压点、矿地统筹”的总体思路,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矿山转型升级,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美丽宁波建设协调发展。

(三)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通过严格执行规划分区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矿山数量,提高准入门槛,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从源头上把矿产开发对周边环境及生产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促进矿产开发与其它自然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推动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

——坚持需求导向,统筹布局。

根据全市矿山数量、资源储量科学统筹矿产勘查开发布局与时序,合理设置采矿权,形成协调有序的资源开发保护新格局。

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对建筑石料等矿产需求。

——坚持依法行政,从严管矿。

不断提高矿政管理队伍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监管能力和服务意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私挖乱采,增强矿业权人依法采(探)矿意识,促进矿产勘查开发规范有序发展。

——坚持公众参与,共治共享。

结合“两路两侧”、“四边三化”、“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专项行动,矿地综合利用、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矿山地质公园建设等工作,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矿山规划、治理和利用,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共享体系,实现治理成果全民共享。

 

二、现状与形势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宁波位于我国海岸线中段,长江三角洲南翼,东临舟山群岛,南依三门湾,西接绍兴市,北濒杭州湾。

下辖6区4县(市),陆域面积981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8232.9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1594.4公里,大小岛屿614个,面积262.9平方公里。

宁波地势西南高,东北低,山地面积占陆域的24.9%,丘陵占25.2%,台地占1.5%,谷(盆)地占8.1%,平原占40.3%。

宁波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6.4℃,年平均降水量1480毫米左右,多年平均日照时数1850小时。

2015年底常住人口782.5万人,其中市区面积246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32.1万人。

宁波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是国际贸易物流港、东北亚航运中心深水枢纽港,华东地区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长江三角洲南翼重要对外贸易口岸,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核心;是“一带一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门户,连续四届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2015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011.5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02475元,完成财政总收入2072.7亿元,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比为3.6∶49.0∶47.4;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8.90亿吨(宁波港5.1亿吨),居全球港口首位,集装箱吞吐量2063万标箱(宁波港1982万标箱),跃居全球第四。

(二)矿产资源现状

1、矿产资源禀赋

宁波市矿产资源情况基本查明,列入《浙江省矿产资源表》的矿产14种,矿产地18处(见附表2)。

矿产资源特点是:

建筑石料矿产资源丰富,陶土、叶蜡石、珍珠岩、沸石、萤石、石英岩、地热等资源具有一定的远景,金属矿产资源储量少,能源矿产资源缺乏(见附表1)。

(1)金属矿产。

主要有铅、锌、多金属、铁、金、银、钨、钼等矿种。

仅宁海储家铅锌矿为小型矿床,其余均为矿(化)点,因品质偏低目前均未开采利用。

(2)非金属矿产。

相对丰富,其中建筑石料、石材(梅园石等)资源储量较大,质量优,是宁波市的优势矿种,开发利用潜力大;其它矿种有萤石、陶土、石英岩、高岭土、叶蜡石、沸石、明矾石、珍珠岩、膨润土、饰面板材、建筑用砂、粘土等。

主要非金属矿产如下:

建筑石料分布在低山丘陵区,主要由火山岩组成,石质优,资源潜力大。

建筑石材 有梅园石、虎斑石等特色石材和其它一般石材两种。

梅园石分布于海曙区鄞江镇梅园村,岩性为浅灰色粉砂岩,色泽均匀,石质细腻,块度大,可制作石狮等工艺雕刻和定型石。

虎斑石产于宁海县西店镇似斑状二长花岗岩岩体中,可作饰面板材。

一般石材分布于鄞州区五乡镇、东吴镇,奉化区松岙镇和宁海县长街镇等地,岩性为浅灰色玻屑凝灰岩,块度大,可制作石板、石柱和块石。

建筑用砂 有河砂、海砂、机制砂3种。

河砂主要分布于奉化区的剡江、县江、东江流域和宁海县白溪中下游,经多年开采,河砂资源量日趋减少。

海砂主要分布于北仑港区附近海域、穿山半岛东侧海域,目前已禁采。

适于加工机制砂的花岗岩、凝灰岩资源极为丰富。

萤石矿 主要分布在余姚市、鄞州区、象山县、北仑区等地,有中型矿床1处,小型矿床3处。

陶土 主要分布于宁海县王爱、道士桥等地。

叶蜡石 主要分布于宁海县深甽、茶山等地,有中型矿床1处。

石英岩 主要分布于镇海区九龙湖一带,有小型矿床1处。

此外,还查明鄞州区横溪镇凤凰山明矾石矿及黄铁矿、镇海区庄市膏盐矿、象山县高塘乡珍珠岩矿、宁海县牛台沸石矿、鄞州区酒埕岩高岭土矿等。

(3)能源矿产

泥炭主要分布于镇海区骆驼、海曙区望春一带,未详细勘查。

(4)天然矿泉水、地热

天然矿泉水零星分布于余姚市、奉化区、宁海县、象山县、鄞州区、北仑区、镇海区等地,资源较丰富,查明矿泉水水源地17处。

地热查明宁海县深甽镇温泉1处,井口水温43.5~47℃,日涌水量950~1300立方米;余姚市陆埠镇1处,井口水温34~36℃,探明可开采量为350立方米/日;杭州湾长河凹陷、象山县爵溪街道经钻探证实,有地热利用潜力。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1)上一轮规划实施的主要成果

——开采总量实现有效供给,有力保障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五”期间,全市累计开采建筑用石料约4.72亿吨,其中2015年开采9490万吨、销售额19.92亿元,年度产量继续高位平稳运行,有效保障了宁波高速公路网、铁路网、轨道交通、城区快速路、水利围垦等重大工程和民生设施的顺利建成,发挥了基础保障作用。

在满足市内需求的同时,有部分建筑石料外销上海、江苏、天津等地。

——矿山数量有效控制,矿山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

“十二五”期间,全市矿山数量一直保持逐年减少的态势。

经营性石料矿山由2009年底的142家大幅减少到2015年底的62家。

矿产开发逐步规范,矿山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大幅提升,石料矿山年均生产规模由2009年的53万吨提高到2015年的106万吨,大中型矿山占45%。

——矿山开发布局趋于合理,开发秩序更加规范。

通过严格实行“禁采区”、“限采区”和“开采区”的三区管理,全市石料矿山进一步向海曙区高桥及鄞州区东部,慈溪市南部,余姚市西部,北仑区峙头,象山港北岸和象山东部沿海地带的规划开采区集聚。

矿业权交易全部在省、市两级交易平台进行网上交易,市场环境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矿山越界开采得到有效遏制,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好转。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明显。

全市累计投入资金2.02亿元,完成了156处废弃矿山生态治理,是原治理计划103家的151%。

建成绿色矿山37家,其中省级9家、市级12家、县级16家,建成率达到71%。

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全面落实,截至2015年底,全市累计收取治理备用金7.05亿元,支出0.96亿元,结存6.09亿元。

——地勘工作稳步推进,地热勘查有所突破。

“十二五”期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实施意见,市政府与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签订了《宁波市地质环境综合监测与管理示范区》科技合作协议,加快推进基础地质调查工作,完成了宁波市海岸带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一期),1∶5万力洋镇、石浦镇标准图幅环境地质调查,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基础地质资料。

矿产资源勘查稳步开展,截至2015年底,登记探矿权12个,其中金属多金属6个、萤石4个、地热2个(见附表3),特别是地热勘查在余姚市陆埠、杭州湾长河凹陷、宁海县深甽和象山县爵溪等地取得突破。

(2)存在问题

矿产资源开发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仍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是矿山布局仍然不尽合理。

小型矿山比例仍然较高,占到总数的55%,不少矿山仍处于主要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矿山布局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是矿山规范化开采有待加强。

部分矿山没有严格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山“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的要求落实不到位,矿山开采技术水平偏低。

三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亟需强化。

废弃矿山生态治理和矿地综合利用任重道远,绿色矿山建设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建设成效需要巩固和强化。

表1上一轮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一览表

规划内容

基准年

(2009年)

2015年

规划目标

2015年

完成情况

指标

属性

矿产

经济

产值(亿元)

9.06

12.14

19.92

利税(亿元)

1.20

1.70

1.99

开采

总量

建筑石料(万吨)

8623

12000

9490

建筑石材(万立方米)

6.38

7

/

矿泉水及地热(万吨)

0.8

0.8

33

矿山

数量

矿山总数(个)

203

261

98

经营性建筑石料(个)

142

130

62

工程性建筑石料(个)

20

76

27

其他矿山(个)

41

55

9

新建矿山最小规模

建筑石料(万吨/年)

20

50

85%为50万吨/年

以上

资源

利用

水平

露天开采回采率(%)

95

95

95

综合利用率(%)

90

95

98

矿山

生态

环境

废弃矿山治理数量(个)

/

103

156

废弃矿井治理(个)

0

22

22

绿色矿山建成率(%)

3

54

71

矿地综合利用(亩)

692

2000

3511

(三)矿产资源形势

1、矿产资源开发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坚定实施“四个全面”重大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实现动力转换。

宁波将进入从中等收入向高收入地区迈进,从城镇化快速发展向质量提升转变,从资源要素投入驱动向全面创新驱动转型的发展阶段。

为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必须超前谋划,主动适应新形势要求。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发展绿色矿山、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十三五”期间,宁波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促进绿色、低碳和循环发展,要求全面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推进矿产资源和矿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环境治理的全过程中,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开发与高效利用,提高湿法、全封闭等粉尘防控技术,推进资源深加工,强化矿山尾矿资源化利用,着重抓好矿地资源的综合开发。

——基本建设高位运行,要求加强石料等基础建材的有效供应。

“十三五”期间,我市将聚焦港口经济圈、城市国际化、宁波都市区、创新型城市等四大重点,谋划安排产业转型、基础设施、城乡统筹、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重大建设项目1450个,五年累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1.7万亿元左右,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5%。

为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在布局结构调整的同时,要根据产业布局、重大建设等要求,做到应保尽保,并进一步增强供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实现国土空间的战略性、精细化布局,要求进一步优化矿山布局。

“十三五”期间,宏观层面上,我市将打造“一核两翼、两带三湾”多节点网络化的现代都市格局,建设集约高效、绿色智慧、宜居宜业的品质魅力都市;微观层面上,市域将按照城镇、生态、农业三类空间进行管控。

矿山布局既要在宏观层面上规避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视觉敏感区等保护红线,又要在微观层面考虑资源有效保障,实现市域范围内矿山的优化布局。

——增强创新驱动力,要求加快矿产资源领域的改革创新。

要顺应国家在资源领域的改革导向,从当前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热点、难点出发,勇于改革探索,大力推进矿产资源市场配置、行政审批和信息化监管、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等方面的制度和技术创新,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的体制机制。

——争创更高品质的民生幸福城市,要求优化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分配机制。

在日益重视社会公平、区域协调、生产生活和谐等背景下,要求在减少矿产资源开发对生产生活负面影响的同时,更加重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镇、村、群众等各方利益的协调,构建矿区与社区的和谐发展机制。

2、矿产资源需求预测与保障能力分析

根据《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宁波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2014-2020年)》等提供的相关数据,对“十三五”期间我市普通建筑石料和建筑用砂的需求与保障能力进行预测分析,见表2:

表2宁波市规划期内建筑石料需求量预测表

序号

工程类型

碎石

(万吨)

宕碴

(万吨)

砂或机制砂

(万吨)

总量

(万吨)

1

围垦工程

3883

3000

1941

8824

2

港口

1817

1404

908

4129

3

铁路

1216

939

608

2763

4

机场

204

157

102

463

5

高速公路及国省道

5086

3930

2543

11559

6

其它

3020

2334

1510

6864

7

零量工程

1500

700

300

2500

8

外销预测

6578

6578

合计

普通建筑石料:

预测建筑石料规划期内总需求量约4.4亿吨,年均需求约8800万吨。

2015年,全市持证矿山生产规模为12852万吨/年,实际产量9490万吨,达产率74%。

“十三五”期间,只要按时序正常投放采矿权,严格控制外销,能够有效保障市场需求。

地热资源:

为了发展休闲度假产业,市场对地热资源的勘查开发意愿依然强烈,将继续做好余姚市、宁海县、杭州湾新区等地热勘查开发的引导、支持和规范工作。

 

三、规划目标

(一)规划期目标(2016-2020年)

“十三五”期间,确保矿产资源有效保障,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更趋完善;矿山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明显提高,矿山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矿业权市场规范有序,矿产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规划期目标见表3。

——建筑石料保障有力,利用水平逐步提高。

根据规划期内石料需求情况,合理投放开采区块数量,保障全市工程建设需要;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建筑石料矿山的资源利用率达到98%以上。

——矿山布局更加合理,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

矿山空间布局更加合理,全市经营性石料矿山数量控制在50家以内;扶持大型建筑石料矿山,逐步淘汰年产100万吨以下的中小型建筑石料矿山(石材矿山和边远地区除外),力争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80%;矿山企业在资源开采、产品加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和装备进一步提升。

——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矿地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90%以上,矿山粉尘防治全部达标;规划期内关闭的矿山按照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等完成治理,确保不欠新帐;全市195家未治理的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100%;深入推进矿地综合利用,完成矿地综合利用500公顷以上。

——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更加完善,监管水平显著提高。

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矿业权出让收益分配、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和地矿信用监管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取得成效,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更加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监管水平显著提高。

表3宁波市矿产资源规划主要指标表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基准年

(2015年)

2020年

指标

属性

产量

开采量

万吨

9490

8800

预期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经营性矿山

建筑石料

62

50

约束性

其它

9

15

项目用地红线内工程性矿山

13

按需

设置

财政投资项目配套工程性矿山

14

合理

保障

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

新建矿山准入规模

建筑石料

万吨/年

50

100

约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建筑石料

%

45

80

预期性

绿色矿山建设

数量

37

45

约束性

建成率

%

71

90

矿山粉尘防治

达标率

%

60

100

废弃

矿山

治理

矿山生态

环境治理

数量

156

195

约束性

治理完成率

%

100

100

矿山土地综合利用面积

公顷

234

500

注:

新建矿山准入规模不适用于工程性矿山、边远地区矿山和石材(含块石)矿山。

(二)展望期目标(2020-2025年)

全面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矿产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全面实施绿色矿山建设,废弃矿山治理全面完成,矿产资源开发方式得到根本转变,真正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

矿业权有形市场规范运行,科学高效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更加完善。

四、地质矿产勘查

(一)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推进浙江省地质调查战略合作协议”和市人民政府与南京地质调查中心、省地质勘查局签订的“宁波市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合作协议”,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亨、促进发展”为目标,推进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开展城市地质调查。

在宁波中心城区、宁波杭州湾新区、宁波南部滨海新区等开展1∶5万和1∶1万等高精度综合地质调查,构建宁波城市可视化三维地质结构模型,开展地质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研究,为城市规划开发、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支撑。

——开展海岸带地质调查。

围绕宁波港口经济圈建设,开展海岸带区域地质环境、地质资源调查与评价,开展海岸带地质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开发利用海洋资源、重大工程建设等提供基础性地质资料。

——开展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

完成宁波市主要耕地分布区1∶5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耕地质量、生态状况和变化趋势,为加强土地资源管理、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发展地方特色富硒生态农业提供依据。

——开展清洁能源调查。

深入开展宁波市浅层地温能、地下水等资源的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充分挖掘地热资源潜力,推进宁波盆地、杭州湾新区等地热资源勘查,寻找大、中型地热井,努力为宁波旅游开发做好地质资源保障。

(二)矿产资源勘查

1、公益性矿产勘查

宁波位于浙东沿海银铅锌非金属矿床III级成矿带的北端,IV级成矿区分别属嵊州—象山银、铅、锌、硅藻土、萤石成矿远景区和上虞丁宅—镇海银、铅、锌、萤石、明矾石、高岭土成矿远景区。

根据宁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矿产资源赋存特点,准许中央资金和省地勘基金开展地热、铜、金、银、叶蜡石等资源勘查。

2、商业性矿产勘查

完善商业性矿产勘查机制,引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活动,重点鼓励地热、矿泉水等矿产的商业性勘查,规划重点在以下区块进行地热勘查。

——杭州湾新区重点勘查区(ZT1)。

位于杭州湾新区,面积900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650平方公里,陆地面积250平方公里,主要地热资源类型为新生代沉积盆地碎屑岩孔隙亚型,具有良好的储盖组合及增温梯度,具有勘查开发前景。

2012年,勘探完成长热1井,井深1800米,水温53.5℃,水量528立方米/日。

——宁波盆地重点勘查区(ZT2)。

位于宁波盆地西北侧基岩山区,含部分沉积平原区,呈北东向条带状,面积1400平方公里。

最重要的断裂构造为澥浦-樟村断裂,是宁波盆地控盆断裂,沿断裂有小规模霏细斑岩出露,判断该区深部有大片花岗岩裂隙热储存在,具备一定的地热勘查价值。

(三)地质勘查管理

1、勘查矿种实行分类管理

禁止勘查矿种:

硫铁矿;限制勘查矿种:

铅、锌、钼、钨、稀土、萤石等;允许勘查矿种:

禁止、限制勘查以外的矿种。

将地热列为重点勘查矿种。

2、依法依规设立探矿权

拟设探矿权位于《宁波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中除禁采区域外的环境敏感区域,必须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联合踏勘确认,组织开展论证,相关部门签署审查意见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对于商业性低风险矿产勘查,实行招拍挂出让探矿权;对于商业性高风险矿产勘查,按照“依申请在先”方式登记探矿权。

3、加强地质勘查项目监管

建立健全项目质量监管体系,制定地质调查工作监督考核办法,将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与项目组人员纳入地矿信用管理体系,并与资质年检、升级等挂钩。

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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