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第次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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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第次修改

 

(管理制度)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第次修改)

黄海粮油工业(山东)XX公司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黄海粮油工业(山东)XX公司《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已由总经理办公会议于年月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起施行。

黄海粮油工业(山东)XX公司

总经理张振涛

年月日

第壹章总则2

第二章压力管道的新建、扩建和改建3

第三章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4

第四章压力管道的操作、巡检和维护5

第五章压力管道和安全附件的检验7

第六章压力管道事故的处理13

第七章压力管道统计报表和技术档案管理13

第八章罚则14

第九章附则15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使用和运行,做好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压力管道是于生产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

本公司涉及的压力管道按其用途划分为工业管道和长输管道。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下列条件之壹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

1、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

3、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

4、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管道;

5、前四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安全保护装置等。

第四条本制度不适用于下述管道:

1、设备本体所属管道;

2、输送无毒、无可燃、无腐蚀性气体,其管道公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的管道;

3、入户(居民楼、庭院)前的最后壹道阀门之后的生活用燃气管道及热力点(不含热力点)之后的热力管道。

第五条工程技术部是公司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压力管道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

工程技术部于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2、设置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3、建立、健全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且到地(市)级或其委托的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办理压力管道的使用证。

4、参和压力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参和压力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有权拒绝验收。

5、制定压力管道及其附属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检验、校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且负责组织实施。

6、对压力管道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配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抢险队伍,且定期演练。

7、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方案压力管道事故,且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和善后处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事故的发生。

8、负责有关压力管道的统计上报工作以及其它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压力管道操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压力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措施。

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第二章压力管道的新建、扩建和改建

第七条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时,工程技术部必须按照《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压力管道监察部门申报监检。

第八条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时,必须做到:

1、项目报建审批及备案手续必须齐全;

2、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审查;

3、对压力管道安装施工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设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等内容。

第九条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时,所选择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压力管道安装单位、检测单位、防腐单位和相应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制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

第十条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时,采购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质量要求。

第十壹条压力管道的修理和技术改造的基本要求:

1、压力管道的修理和技术改造单位必须具备壹定的能力和资格;

2、必须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

3、具有和之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和检测手段;

4、对压力管道进行重大的技术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和新建的压力管道要求壹致。

第十二条压力管道的技术改造壹般指:

1、较大数量的更换原有管线(国外有规定更换599米之上);

2、改变管道公称直径,公称直径的改变将导致介质流速、流量,管道的应力等技术参数变化;

3、提高工作压力;

4、提高工作温度;

5、改变输送介质

6、管道控制系统的变更等。

第十三条压力管道的修理和技术改造必须做到:

1、结构合理,保证管系的强度能满足最高工作压力的要求。

2、管道的补焊、更换管段、管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的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必要时进行强度校核。

3、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须作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第三章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

第十四条工程技术部应对公司范围内的属于压力管道监察范围的压力管道,按照《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规则》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和注册。

第十五条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压力管道于投入使用前,工程技术部应携带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

1、压力管道使用申请书;

2、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3、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单线图);

4、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

5、监督检验单位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方案》;

6、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第十六条于用的压力管道于规定期限内,工程技术部应携带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

1、压力管道使用申请书;

2、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3、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4、压力管道单线图;

5、《于用压力管道检验方案》;

6、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校验方案。

第四章压力管道的操作、巡检和维护

第十七条工程技术部应根据压力管道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性能,分别制定压力管道的安全作业指导书,安全作业指导书至少应包括:

1.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温度;

2.压力及温度波动控制范围,介质成分,尤其是腐蚀性或爆炸极限等介质成分的控制值;

3.岗位操作法,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由操作部门起草经质量管理部审核批准后交工程技术部备存)

4.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部位和项目;

5.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办法、方案程序和防范措施;

6.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第十八条压力管道的使用部门要建立健全压力管道的巡回检查制度。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作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

巡回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

2、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于泄漏;

3、保温层、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

4、管道振动情况;

5、管道支吊架是否完好;

6、管道之间、管道和相邻构件的摩擦情况;

7、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良好;

8、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状态;

9、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10、是否存于其它缺陷。

第十九条压力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包括:

1、经常检查压力管道的防护措施,保证其完好无损,减少管道表面腐蚀;

2、阀门的操作机构要经常除锈上油,定期进行操作,保证其操纵灵活;

3、安全阀和压力表要经常擦拭,确保其灵敏准确,且按时进行校验;

4、定期检查紧固螺栓的完好情况,做到齐全、不锈蚀、丝扣完整、联结可靠;

5、注意管道的振动情况,发现异常振动应采取隔断振源,加强支撑等减振措施,发现摩擦应及时采取措施;

6、静电跨接、接地装置要保持良好完整,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7、停用的压力管道应排除内部介质,且进行置换、清洗和干燥,必要时作惰性气体保护。

外表面应进行油漆防护,有保温的管道注意保温材料完好;

8、检查管道和支架接触处等容易发生腐蚀和磨损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9、及时消除管道系统存于的跑、冒、滴、漏现象;

10、对高温管道,于开工升温过程中需对管道法兰联结螺栓进行热紧;对低温管道,于降温过程中进行冷紧;

11、禁止将管道及支架作为电焊零线和其它工具的锚点、撬抬重物的支撑点;

12、配合压力管道检验人员对管道进行定期检验。

第二十条对生产流程的重要部位的压力管道,穿越公路、桥梁、铁路、河流的压力管道,输送易然、易爆、有毒和腐蚀性介质的压力管道,工作条件苛刻的管道,存于交变载荷的管道应重点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二十壹条当操作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且及时方案工程技术部管理人员:

1、介质压力、温度超过允许的范围且采取措施后仍不见效;

2、管道及组成件发生裂纹、鼓瘪变形、泄漏;

3、压力管道发生冻堵;

4、压力管道发生异常振动、响声,危及安全运行;

5、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6、发生火灾事故且直接威胁正常安全运行;

7、压力管道的阀门及监控装置失灵,危及安全运行。

第二十二条压力管道于需要检修时,检修前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1、管道系统的降温、卸压、放料和置换:

管道系统停车后,应按作业指导书把管道温度降至45℃以下,卸压至大气压,放料应彻底。

介质为易然、易爆和有害气体的管道,应采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

2、用盲板将待修管道和不修的管道隔离。

3、清洗和吹扫:

清洗壹般采用蒸汽、水或惰性气体。

酸性液体可用弱碱洗涤、清水冲洗,强碱性介质用大量水冲洗。

系统不宜夹带水分的壹般用空气或惰性气体(通常用氮气)吹扫。

4、气体经取样分析,确认合格后方能交付检修。

第五章压力管道和安全附件的检验

第二十三条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分为于线检验和全面检验。

第二十四条全面检验是按壹定的检验周期于于用工业管道停车期间进行的较为全面的检验。

安全情况等级为l级和2级的于用工业管道检验周期壹般不超过6年;安全情况等级3级的,检验周期-般不超过3年。

第二十五条压力管道检验周期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

经使用经验和检验证明能够长期安全运行的管道,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检验确认,检验周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9年。

第二十六条属于下列情况的压力管道,应适当缩短检验周期:

1、新管道投用后的首次检验;

2、发现应力腐蚀开裂或严重局部腐蚀,且经检验确认可能发生失效的管道;

3、长期承受明显交变载荷的管道;

4、材料产生劣化的管道;

5、对有设计寿命要求且服役期超过设计寿命的管道;

6、焊缝中存于严重超标缺陷的管道;

7、于线检验中发现存于严重问题的管道;

8、检验员和本公司认为应该缩短检验周期的管道。

第二十七条于用压力管道全面检验工作应由获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的检验单位(取得于用压力管道自检资格的使用单位能够检验本单位自有的于用压力管道,下同)进行。

从事于用压力管道全面检验的检验人员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要求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资格证书(具备全面检验人员资格即具备于线检验人员资格)。

第二十八条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应做好检验的安全防护工作,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

第二十九条工程技术部负责制定于用压力管道全面检验计划,安排全面检验工作,按时申报全面检验。

工程技术部负责全面检验工作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压力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如搭脚手架、配起重设置、提供检验用电、水、气等),且协助检验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

第三十条规定的全面检验项目是全面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目和内容,且进行检验工作。

第三十壹条于线检验是于运行条件下对于用压力管道进行的检验,工程技术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和方案,于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壹次。

第三十二条于线检验工作由工程技术部委托给具有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进行。

于线检验的检验人员资格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或认可。

第三十三条于线检验壹般以宏观检查和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检查和电阻值测量。

压力管道的下述部位壹般为重点检查部位:

1、压缩机、泵的出口部位;

2、三通,弯头、大小头、支管连接等部位;

3、支撑损坏部位附近的管道组成件以及主要受力焊缝;

4、处于生产流程要害部位的管段和和重要装置或设备相连接的管段;

5、工作条件苛刻及承受交变载荷的管段。

之上规定的于线检验项目是于线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目和内容,且进行检验工作。

第三十四条于线检验开始前,工程技术部应准备好和检验有关的管道平面布置图、管道工艺流程图、单线图、历次于线检验和全面检验方案、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检验人员应于了解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对管道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通改造施工记录、检修方案、管道泄漏等事故处理记录等进行检查,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验方案。

第三十五条压力管道的宏观检查的主要检查项目和内容如下:

1.泄漏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及其附件泄漏情况。

2.绝热层、防腐层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绝热层有无破损、脱落、跑冷等情况;防腐层是否完好。

3.振动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有无异常振动情况。

4.位置和变形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和管道、管道和相邻设备之间有无相互碰撞及摩擦情况;管道是否存于挠曲、下沉以及异常变形等。

5.支吊架检查:

Ø支吊架是否脱落、变形或腐蚀损坏;

Ø支架和管道接触处有无积水现象;

Ø恒力弹簧和吊架转体位移指示是否越限;

Ø变力弹簧支吊架是否异常变形、偏斜或失载;

Ø刚性支吊架状态是否异常;

Ø吊杆及连接配件是否损坏或异常;

Ø转导向支架间隙是否合适,有无卡涩现象;

Ø阻尼器、减振器位移是否异常,液压阻尼器液位是否正常;

Ø承载结构和支撑辅助钢结构是否有明显变形,主要受力焊缝是否有宏观裂纹。

6.阀门检查:

Ø阀门表面是否存于腐蚀现象;

Ø阀体表面是否有裂纹、严重缩孔等缺陷;

Ø阀门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Ø阀门操作是否灵活。

7.法兰检查:

Ø法兰是否偏口,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

Ø法兰面是否发生异翘曲、变形。

8.膨胀节检查:

Ø波纹管膨胀节表面有无划痕、凹痕、腐蚀穿孔、开裂等现象;

Ø波纹管波间距是否正常、何无失稳现象;

Ø铰链型膨胀节的铰链、销轴有无变形、脱落等损坏现象;

Ø拉杆式膨胀节的拉杆、螺栓、连接支座有无异常现象。

9.阴极保护装置检查:

对有阴极保护装置的管道应检查其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10.管道标识检查:

检查管道标识是否符合因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对重要管道或有明显腐蚀和冲刷减薄的弯头、三通、管径突变部位及相邻直管部位应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壁厚测定。

壁厚测定宜做到定点测厚。

第三十七条对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防静电接地电阻和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的测定。

管道对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应小于0.03Ω。

第三十八条安全附件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和监察规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及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继续使用。

第三十九条安全附件属于下列情况之壹的,不得使用:

1、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

2、性能不符合要求的;

3、逾期不检查、不校验的;

4、爆破片已超过使用期限的。

第四十条安全附件的检验分为俩种:

1、运行检查:

指于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2、停机检查:

指于停止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运行检查可和于线检验同时进行,停机检查可和全面检验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第四十壹条安全附件壹般每年至少校验l次;从事安全附件校验的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检验资格。

第四十二条安全附件的运行检查项目和内容包括:

1、压力表:

检验人员应注意同壹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是否壹致。

如发现压力表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动、指针断裂或外壳腐蚀严重、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锁紧状置损坏、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2、安全阀:

Ø检验人员应注意安全阀锈蚀情况,铅封有无损坏,是否于合格的校验期内。

对杠杆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锤自由移动和杠杆越出的装置是否完好,对弹簧式安全阀,检查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是否完好;对静重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是否完好。

Ø安全阀和排放口之间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于全开位置且加铅封。

Ø检查中发现安全阀失灵或有故障时,应立即处置或停止运行。

Ø当安全阀须进行于线校验和压力调整时,使用单位压力管道的管理人员和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应到场确认。

调整合格的安全阀应加铅封。

调整及校验装置用压力表的精度应不低于1级。

检验和调整时,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爆破片:

Ø检查爆破片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且核实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符合运行要求。

Ø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的,检查爆破片和管道间的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铅封是否完好。

仍应检查爆破片有无泄漏及其它异常现象。

Ø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

爆破片装于安全阀出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和截止阀,二者之间不积存压力,能疏水或排气。

爆破片装于安全阀进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指示,截止阀打开后有无气体漏出,以判定爆破片的完好情况。

Ø爆破片和安全阀且联使用时,应参照款2进行检查。

第四十三条安全附件的停机检查项目和内容包括:

1、压力表:

检查压力表的精度等级、表盘直径、刻度范围、安装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校验压力表必须由有资格的计量单位进行,校验合格后,重新铅封且出具合格证,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2、安全阀:

对拆换下来的安全阀,应解体检查、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试验,然后校验开启压力,且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新安全阀应校验合格后才准安装使用。

安全阀校验合格后,打上铅封且出具校验方案。

3、爆破片:

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

4、紧急切断装置:

对拆下来的紧急切断装置,应解体、检验、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密封、紧急切断、耐振动等性能试验。

具体要求应分别符合关联规程、标准的规定。

检验合格后,重新铅封且出具合格方案。

第四十四条于线检验的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人员应根据检验情况,按照《于用工业管道于线检验方案书》,认真、准确填写于线检验方案。

第四十五条于线检验发现压力管道存于异常情况和问题时,工程技术部和使用部门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重大安全隐患应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第六章压力管道事故的处理

第四十六条公司压力管道使用部门应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下属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操作。

第四十七条压力管道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事故发生后,要保护好现场,且及时汇报,通知有关部门及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第四十八条壹般事故由维修人员和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配合下,及时的排除隐患。

第四十九条重大、特大事故由公司和关联部门组织调查事故原因,且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五十条对压力管道事故要按照其性质和“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教育者不放过、事故发生后未有防范措施者不放过)。

第七章压力管道统计报表和技术档案管理

第五十壹条工程技术部必须按照压力管道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对压力管道进行统计上报。

上报的内容包括:

1、压力管道基础数字统计;

2、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情况;

3、压力管道存于的问题;

4、压力管道的事故统计。

第五十二条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压力管道的重要依据。

凡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和监察规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压力管道,均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管道的技术档案包括:

1、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证;

2、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3、原始设计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的设计计算书、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轴侧图等);

4、管道制造安装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管道材质证明书、管道元件明细表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管道安装工艺文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及监督检验方案等)。

5、压力管道使用资料:

Ø压力管道的运行记录(包括生产周期、累计运行时间、主要工艺参数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波动范围等);

Ø管道的定期检验方案;

Ø管道变更记录(包括修理和改造记录);

Ø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Ø管道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方案;

Ø其它技术资料和记录。

第八章罚则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制度规定,因操作不当造成压力管道、仪器损坏者,公司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处罚,同时处以50元罚款,如造成损失且负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壹的,公司给予责任人警告处罚,同时罚款100元,如造成损失且负赔偿责任:

1、未经同意擅自操作管道设备、机器、仪器及具有技术性的工具;

2、因疏忽导致管道机器设备遭受损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或伤及他人者。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壹的,公司给予责任人严重警告或降职、撤职(仅限管理层员工)处罚,同时罚款500元,如造成损失且负赔偿责任:

1、随意损坏管道设备,使公司受到的损失于10,000元以内的;

2、违规操作管道设备造成损失于10,000元以内或造成他人轻伤的;

3、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壹的,公司给予责任人开除处罚,同时罚款1,000元,且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或违规操作管道设备造成损失于10,000元之上或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的;

2、随意损坏管道设备,使公司受到的损失于10,000元之上的;

3、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使公司受到的损失于10,000元之上的。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修改和补充,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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