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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考核方案.doc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乡村医生考核方案

一、目的要求

1、为加强我镇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规范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根据县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2、本实施方案所称乡村医生考核,是指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乡村医生从业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每年组织考核两次,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

3、本实施方案适用于经我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我镇村卫生所执业的乡村医生。

在我镇村卫生所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应与乡村医生同期进行考核。

4、考核应当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考核机构

卫生院成立乡村医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考核小组由卫生院的管理人员及相关卫生技术人员组成,卫生院主要领导任组长。

三、考核内容

乡村医生考核包括。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学习培训情况、业务水平情况、满意度测评情况四项内容。

考核实行百分制。

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占30分)。

主要考评是否完成中规定的乡村医生岗位职责:

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做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饮食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进行一般常见病初级诊治与转诊工作,积极提供上门巡诊服务,协助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计生卫生防病知识;协助卫生院根据有关规定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服务;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卫生行政部门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列为考评的重点内容按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二)学习培训情况考核(占30分)。

乡村医生应提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每年1次规范化培训的合格记录。

1、业务考评:

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学习培训完成情况及承担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完成情况;

(三)业务水平考核(占20%)。

考核内容应以实践技能考核为主,可根据需要组织理论考核。

考核委员会确定乡村医生考核题库,乡村医生从中抽取若干考题现场应答。

(四)满意度测评情况(占20分)。

主要包括。

乡村医生在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医患关系、依法执业、医德医风。

在评定过程中要注意听取村民委员会、村民及其他乡村医生的意见。

发放职业道德满意度测评表。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1、考核方式主要包括:

(1)个人述职:

政治思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学习培训等内容;

(2)日常工作及年度的校检情况;

(3)业务水平测试;

(4)职业道德评议;

2、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乡镇考核小组应于考核前30日通知接受考核的对象,考核时间于逢双年份的12月上旬完成(今年考核2021-2021年度,于11月30日前完成);

(2)考核小组按照上述(考核方式主要包括)的规定进行考核;

(3)考核小组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后将结果填入考核表相应的栏目中;

(4)乡村医生对送达的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5)考核小组向区考核委员会报告考核结果。

考核委员会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填入考核表并报告卫生局。

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考核,乡村医生应向考核小组提出申请,经考核委员会同意后,予以暂缓考核。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构分合格和不合格,由考核委员会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

2、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

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

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乡村医生本人。

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

乡村医生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3、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

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内可以申请再次考核。

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不合格的,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4、乡村医生在考核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3)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监督管理

1、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将在乡村医生所在的乡镇范围内予以公布;

2、各乡镇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考核情况要进行汇总并填写汇总表报市卫生局存档。

漳州市龙文区卫生局

二○○九年九月十日

一、目的要求

1、为加强我镇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规范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根据县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2、本实施方案所称乡村医生考核,是指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乡村医生从业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每年组织考核两次,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

3、本实施方案适用于经我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我镇村卫生所执业的乡村医生。

在我镇村卫生所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应与乡村医生同期进行考核。

4、考核应当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考核机构

卫生院成立乡村医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考核小组由卫生院的管理人员及相关卫生技术人员组成,卫生院主要领导任组长。

三、考核内容

乡村医生考核包括。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学习培训情况、业务水平情况、满意度测评情况四项内容。

考核实行百分制。

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占30分)。

主要考评是否完成中规定的乡村医生岗位职责:

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做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饮食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进行一般常见病初级诊治与转诊工作,积极提供上门巡诊服务,协助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计生卫生防病知识;协助卫生院根据有关规定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服务;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卫生行政部门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列为考评的重点内容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二)学习培训情况考核(占30分)。

乡村医生应提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每年1次规范化培训的合格记录。

1、业务考评:

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学习培训完成情况及承担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完成情况;

(三)业务水平考核(占20%)。

考核内容应以实践技能考核为主,可根据需要组织理论考核。

考核委员会确定乡村医生考核题库,乡村医生从中抽取若干考题现场应答。

(四)满意度测评情况(占20分)。

主要包括。

乡村医生在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医患关系、依法执业、医德医风。

在评定过程中要注意听取村民委员会、村民及其他乡村医生的意见。

发放职业道德满意度测评表。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1、考核方式主要包括:

(1)个人述职:

政治思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学习培训等内容;

(2)日常工作及年度的校检情况;

(3)业务水平测试;

(4)职业道德评议;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构分合格和不合格,由考核委员会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

2、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

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乡村医生本人。

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

乡村医生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3、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

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内可以申请再次考核。

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不合格的,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4、乡村医生在考核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3)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监督管理

1、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将在乡村医生所在的乡镇范围内予以公布;

2、各乡镇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考核情况要进行汇总并填写汇总表报市卫生局存档。

安平镇中心卫生院二○一四年元月十日

第三篇:

如东县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方案东卫〔2021〕35号

关于印发《如东县乡村医生

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卫生所:

现将《如东县乡村医生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五日

抄送:

南通市卫生局

如东县乡村医生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江苏省卫生厅和南通市卫生局对乡村医生考核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我县乡村医生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依据和对象

考核依据为国家颁发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及《江苏省乡村医生考核实施细则》。

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如东县范围内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执业的乡村医生。

在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未纳入医院编制管理的执业(助理)医师列入本次考核对象。

二、考核方式

和程序:

根据《江苏省乡村医生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考核方式主要包括:

(一)个人述职;

(二)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

(三)业务水平测试;

(四)职业道德评议。

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考核委员会于考核前30日通知需要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考核方式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

(三)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委员会向乡村医生送达书面考核结果;

(五)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六)考核委员会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结果。

我县乡村医生考核以镇为单位组织实施。

在乡村医生个人述职(要进行自我定格)、站内评议、村干部群众测评的基础上,考核小组进行定格,并汇总登记上报考核委员会。

考核要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在乡村医生个人小结和自定格的基础上,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意见,并进行业务考评。

考核定格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

经过四个层面的评议和考核,考核小组进行综合定格,定格为优秀的名额控制在5%以内。

三、考核内容:

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

业务考评主要包括: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考核两年度的中心工作任务和乡村医生各自的职责分工,由各镇卫生所布置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业务水平考核。

考核内容以实践技能考核为主,考核委员会确定乡村医生考核题库,乡村医生从中抽取若干考题现场应答;

(三)学习培训情况。

乡村医生参加各镇例会情况和参加县级组织的学习培训情况。

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包括医德医风情况。

考核小组在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同站乡村医生、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意见。

四、考核时间安排:

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本次考核年度为2021~2021年度,以后的考核依次类推。

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底前各镇考核小组通知需要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考核的,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

经考核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予以暂缓考核。

5月15日前乡村医生对自己两年来的执业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小结交镇考核小组。

未参加考核或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

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将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5月底前完成业务水平的测试。

测试内容以实践技能为主,考核委员会为各镇提供不同的考核题库,乡村医生从中抽取若干考题现场应答。

为加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质量管理,本次测试的重点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感染控制管理方面的内容,请各镇在测试前做好这方面的业务培训。

6月10日前完成站内乡村医生互相评议结束。

6月20日前完成村干、村民对乡村医生的测评工作(至少10人以上)。

6月底前请各镇考核小组将辖区内的乡村医生考核定格

情况报卫生局社会卫生科。

7月上旬公布考核结果。

五、组织领导

县成立如东县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由27人组成,负责全县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主任:

张泽宾,副主任:

缪彬,成员:

邱瑞满、王跃成、朱建华、刘建华、沈燕、陈淑林、缪卫宏、吴春玫、杨连、唐智胜、吴云山、陈锦明、虞海琴、严宏俊、郑骏、袁其峰、李爱军、徐丽、李海兵、吴彪、朱庆生、成卫民、吕斌、王雨卉、孙艳丽。

各镇设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镇范围内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

组长为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副组长为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成员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管理部、预防保健部、医疗康复部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

六、考核工作要求

(一)考核要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1、考核小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

2、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

4、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在乡村医生所在乡镇范围内予以公布。

5、乡村医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3)不服从管理、变相个体行医的;

(4)有2年以上不在站执业的(其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借用者除外);

(5)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

(6)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考核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注意实效。

各镇要在保证中心工作的前提下,科学安排,提高效率,特别是要听取村民对乡村医生业务水平、工作质量、医德医风的评价和建议,接受村民对乡村医生的投诉,并进行汇总、分析、评议,切实提高考核的实际效果,充分发挥考核的教育、导向和激励作用。

2、遵循程序,严肃纪律。

考核等次的评定决定着乡村医生能否再注册执业,要严格按照考核方式和程序进行,考核过程要严肃纪律,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

3、认真总结,理清思路。

各镇要以本次考核为契机,紧密结合农民健康工程各项工作开展实际,认真总结近年来在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管理,特别是对乡村医生队伍的管理经验,研究确定镇村社区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工作思路,努力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附件:

1、乡村医生考核表,

2、乡村医生考核复核表,

3、乡村医生站内评议表,

4、村干部群众对乡村医生测评表,

5、乡村医生业务考评表,

6、乡村医生考核结果汇总登记表,

第四篇:

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巴州区玉山镇同乐卫生院乡村医生考核暂行办法

为了更好地落实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常规。

——民意测评。

⑩分。

得分□

二、是否有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了乡村医生职责,为村民健康服务。

——干部测评量化考核

⑥分。

得分□

三、是否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了患者隐私。

——进行民意测评。

⑧分。

得分□

四、是否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专业技术是否有提高。

——问卷量化考核。

⑩分。

得分□

五、是否向村民宣传卫生知识,对患者进行了健康教育。

——村民问卷调查。

⑧分。

得分□

六、是否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划免疫、初级卫生保健、传染病报告、新生儿出生和人口死亡报告以及如实填写有关卫生统计报表。

——查乡防疫和妇幼办考核资料。

⑩分。

得分□

七、是否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检查治疗室的一次性材料的处理记录。

⑧分。

得分□

八、遇到疑难病症是否按程序及时转诊。

——查卫生站和卫生院的转诊记录。

⑧分。

得分□

九、是否超范围经营,超乡村医生用药目录用药,是否在乡村一体化管理下开展工作,是否完成目标任务。

——查卫生院药品调拨单和乡村医生用药品种,差%几扣%几。

⑩分。

得分□

十、是否有违反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或者伪造卫生统计资料。

——查信访举报记录。

⑥分。

得分□

十一、是否收费合理,开大处方,不按规定用药。

——查处方,群众举报记录。

⑩分。

得分□

十二、是否按医德规范操作。

——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组织评价⑥分。

得分□

考核组长签名:

被考核乡村医生签名:

同乐卫生院

二00年月日

第五篇:

丰城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桂平市南木镇卫生院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实

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卫生部《乡村医生考核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村群众,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实施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是农村卫生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落实《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具体表现,是合理解决乡村医生待遇和乡村医生从业资格的前提,是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规范村卫生所(室)标准化建设的基础,是关系乡村医生切身利益及基层卫生队伍稳定的大事,考核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

因此,要高度重视,把对乡村医生考核工作作为规范乡村医生从业行为、提高乡村医生整体素质、强化为群众服务的重要措施,认真加以落实,并严格按照考核的内容、程序、时间安排、任务及职责,确保考核工作有序进行。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经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注册并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且

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在岗乡村医生(含在村卫生所、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以下同)。

三、考核内容

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

(一)业务考评主要包括:

1、业务水平考核:

由市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命题进行笔试考核,考核内容分医学基础理论(含中、西医,临床技能);

2、开展个人述职:

由乡村医生本人评定,从事乡村医生工作以来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医疗、公共卫生、爱国卫生、健康教育、新农合等),取得了什么成效,受到的奖励或处罚,存在的问题等;

3、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由各考核小组检查乡村医生平时工作记录、医疗文书记载和学习培训情况,依法执业和医疗纠纷防控等工作,并认真填写考核记录。

4、在岗工作时间。

一直在村级卫生室(所)从事预防保健工作,并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包括:

1、召开座谈会。

应当由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并有签到册及影像资料存档备查。

2、利用座谈会的形式,充分听取村卫生所(室)、乡村医生、所在村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意见,并形成书面评定记录。

四、成立考核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

主任:

甘志华

副主任:

欧阳武、肖辉、余国胜、聂伏龙、鄢飞鹏成员:

周焕武、刘强、聂殷、谢六平、周群力

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委员会设立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卫协会,刘强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对考核工作进行管理、落实与监督,并将考核工作情况进行审核汇总后进行上报。

(二)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小组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要成立由卫生院领导为组长,医疗、预防、妇幼、护理、公共卫生和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相关人员、乡村医生代表为成员的考核小组,落实本乡镇的考核工作,并于2021年8月30日前将考核小组名单报我局考核委员会备案。

五、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培训工作及通知。

市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召开全市乡村医生考核工作培训会议,及时通知应考核的乡村医生按规定接受考核工作,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程序及方式

1、第一阶段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必须完成符合规定的乡村医生的业务考评(除业务水平考核由市考核委员会负责外)和职业道德评定工作,并上报乡村医生业务考评、职业道德评定等相关材料。

2、第二阶段

由市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完成业务水平考核试卷印制。

全市统一组织乡村医生业务水平考核(笔试)。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考核小组负责组织乡村医生业务水平考核,市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委派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考核监督。

月底前完成乡村医生业务考核和职业道德评定工作。

六、考核结果、通知及公示

(一)乡村医生考核结果。

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卫生局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

(二)由市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将综合评定考核结果,通过考核小组书面送达乡村医生,并由其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三)申请复核。

乡村医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委员会(小组)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乡村医生本人。

(四)乡村医生经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

(五)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公共卫生服务津贴,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公共卫生服务的资格,甚至从业资格,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六)公示。

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考核小组将及时进行公示。

七、考核周期及首次考核工作安排

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规定,乡村医生的考核,每年组织一次。

乡村医生的首次考核周期为2021年1月1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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