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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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考核办法
卫农卫发〔202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二○○八年八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规范乡村医生考核,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健康服务,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乡村医生考核,是指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乡村医生从业情况定期进行的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乡村医生。
第四条考核应当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五条对乡村医生的考核,每2年组织一次。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考核工作。
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考核的组织工作。
第二章考核机构
第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成立乡村医生考核委员会,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八条考核委员会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县、乡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管理及卫生技术人员组成。
考核委员会可在乡镇卫生院设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工作。
第九条考核委员会应当制定考核工作制度和考核工作方案,保证考核工作规范进行。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十条乡村医生考核包括业务考评和职业道德评定两方面内容。
第十一条业务考评主要包括: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业务水平;
(三)学习培训情况;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包括医德医风情况。
考核委员会在评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所在村村民委员会、乡村医生和村民的意见。
第四章考核方式和程序
第十三条考核方式主要包括:
(一)个人述职;
(二)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
(三)业务水平测试;
(四)职业道德评议。
第十四条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考核委员会应当于考核前30日通知需要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
(二)考核委员会按照上述第十三条规定的考核方式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
(三)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委员会向乡村医生送达书面考核结果;
(五)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六)考核委员会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考核结果。
乡村医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考核的,向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
经考核委员会批准同意后,予以暂缓考核。
第十五条乡村医生认为考核人员与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核客观公正的,可以在考核前向考核委员会申请回避。
理由正当的,考核委员会应当予以准许。
考核人员与接受考核的乡村医生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五章考核结果及应用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
第十七条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
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乡村医生本人。
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
乡村医生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
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第十九条乡村医生在考核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一)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在乡村医生所在乡镇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本办法开展乡村医生考核工作的,应当责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改正。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乡村医生考核表》、《乡村医生考核复核表》由卫生部制定统一样式。
第二十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为了更好地落实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常规。
——民意测评。
⑩分。
得分□
二、是否有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了乡村医生职责,为村民健康服务。
——干部测评量化考核
⑥分。
得分□
三、是否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了患者隐私。
——进行民意测评。
⑧分。
得分□
四、是否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专业技术是否有提高。
——问卷量化考核。
⑩分。
得分□
五、是否向村民宣传卫生知识,对患者进行了健康教育。
——村民问卷调查。
⑧分。
得分□
六、是否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计划免疫、初级卫生保健、传染病报告、新生儿出生和人口死亡报告以及如实填写有关卫生统计报表。
——查乡防疫和妇幼办考核资料。
⑩分。
得分□
七、是否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
——检查治疗室的一次性材料的处理记录。
⑧分。
得分□
八、遇到疑难病症是否按程序及时转诊。
——查卫生站和卫生院的转诊记录。
⑧分。
得分□
九、是否超范围经营,超乡村医生用药目录用药,是否在乡村一体化管理下开展工作,是否完成目标任务。
——查卫生院药品调拨单和乡村医生用药品种,差%几扣%几。
⑩分。
得分□
十、是否有违反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或者伪造卫生统计资料。
——查信访举报记录。
⑥分。
得分□
十一、是否收费合理,开大处方,不按规定用药。
——查处方,群众举报记录。
⑩分。
得分□
十二、是否按医德规范操作。
——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组织评价⑥分。
得分□
考核组长签名:
被考核乡村医生签名:
同乐卫生院
二00年月日
第三篇:
乡村医生考核方案安平镇2021年乡村医生考核实施方案
一、目的要求
1、为加强我镇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规范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根据县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2、本实施方案所称乡村医生考核,是指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乡村医生从业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每年组织考核两次,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
3、本实施方案适用于经我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我镇村卫生所执业的乡村医生。
在我镇村卫生所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应与乡村医生同期进行考核。
4、考核应当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考核机构
卫生院成立乡村医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考核小组由卫生院的管理人员及相关卫生技术人员组成,卫生院主要领导任组长。
三、考核内容
乡村医生考核包括。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学习培训情况、业务水平情况、满意度测评情况四项内容。
考核实行百分制。
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占30分)。
主要考评是否完成中规定的乡村医生岗位职责:
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做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饮食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进行一般常见病初级诊治与转诊工作,积极提供上门巡诊服务,协助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计生卫生防病知识;协助卫生院根据有关规定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服务;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卫生行政部门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列为考评的重点内容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二)学习培训情况考核(占30分)。
乡村医生应提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每年1次规范化培训的合格记录。
1、业务考评:
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学习培训完成情况及承担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完成情况;
(三)业务水平考核(占20%)。
考核内容应以实践技能考核为主,可根据需要组织理论考核。
考核委员会确定乡村医生考核题库,乡村医生从中抽取若干考题现场应答。
(四)满意度测评情况(占20分)。
主要包括。
乡村医生在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医患关系、依法执业、医德医风。
在评定过程中要注意听取村民委员会、村民及其他乡村医生的意见。
发放职业道德满意度测评表。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1、考核方式主要包括:
(1)个人述职:
政治思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学习培训等内容;
(2)日常工作及年度的校检情况;
(3)业务水平测试;
(4)职业道德评议;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构分合格和不合格,由考核委员会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
2、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
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乡村医生本人。
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
乡村医生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3、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
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内可以申请再次考核。
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不合格的,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4、乡村医生在考核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3)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监督管理
1、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将在乡村医生所在的乡镇范围内予以公布;
2、各乡镇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考核情况要进行汇总并填写汇总表报市卫生局存档。
安平镇中心卫生院二○一四年元月十日
第四篇:
乡村医生考核方案王和镇2021年乡村医生考核实施方案
一、目的要求
1、为加强我镇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规范乡村医生考核工作,根据县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2、本实施方案所称乡村医生考核,是指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乡村医生从业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每年组织考核两次,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
3、本实施方案适用于经我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在我镇村卫生所执业的乡村医生。
在我镇村卫生所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应与乡村医生同期进行考核。
4、考核应当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考核机构
卫生院成立乡村医生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乡村医生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考核小组由卫生院的管理人员及相关卫生技术人员组成,卫生院主要领导任组长。
三、考核内容
乡村医生考核包括。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学习培训情况、业务水平情况、满意度测评情况四项内容。
考核实行百分制。
主要内容包括。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占30分)。
主要考评是否完成中规定的乡村医生岗位职责:
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服务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指导;宣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做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执行传染病报告和防控,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有关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填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饮食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承担妇幼保健工作,及早发现孕妇,动员孕妇或追踪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做好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随访,指导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进行一般常见病初级诊治与转诊工作,积极提供上门巡诊服务,协助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计生卫生防病知识;协助卫生院根据有关规定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指导残疾人康复;鼓励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村居民服务;协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卫生行政部门的其它指令性任务。
各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列为考评的重点内容按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二)学习培训情况考核(占30分)。
乡村医生应提供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每年1次规范化培训的合格记录。
1、业务考评:
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学习培训完成情况及承担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完成情况;
(三)业务水平考核(占20%)。
考核内容应以实践技能考核为主,可根据需要组织理论考核。
考核委员会确定乡村医生考核题库,乡村医生从中抽取若干考题现场应答。
(四)满意度测评情况(占20分)。
主要包括。
乡村医生在执业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医患关系、依法执业、医德医风。
在评定过程中要注意听取村民委员会、村民及其他乡村医生的意见。
发放职业道德满意度测评表。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1、考核方式主要包括:
(1)个人述职:
政治思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业务水平、学习培训等内容;
(2)日常工作及年度的校检情况;
(3)业务水平测试;
(4)职业道德评议;
2、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1)乡镇考核小组应于考核前30日通知接受考核的对象,考核时间于逢双年份的12月上旬完成(今年考核2021-2021年度,于11月30日前完成);
(2)考核小组按照上述(考核方式主要包括)的规定进行考核;
(3)考核小组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后将结果填入考核表相应的栏目中;
(4)乡村医生对送达的考核结果签署意见;
(5)考核小组向区考核委员会报告考核结果。
考核委员会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填入考核表并报告卫生局。
因特殊情况需要暂缓考核,乡村医生应向考核小组提出申请,经考核委员会同意后,予以暂缓考核。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
1、考核结构分合格和不合格,由考核委员会将考核结果记入《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中的“考核记录”栏;
2、乡村医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考核评定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
考核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核
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乡村医生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乡村医生本人。
复核意见为最终考核结果。
乡村医生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考核结果。
3、乡村医生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
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内可以申请再次考核。
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不合格的,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4、乡村医生在考核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以不正当手段通过考核的;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
(3)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监督管理
1、乡村医生考核结果将在乡村医生所在的乡镇范围内予以公布;
2、各乡镇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考核情况要进行汇总并填写汇总表报市卫生局存档。
漳州市龙文区卫生局
二○○九年九月十日
第五篇:
乡村医生考核通报1民南中卫发[2021]38号
民乐县南古中心卫生院
关于2021上半年村卫生室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村卫生室、各科室:
为全面总结2021上半年各村卫生室工作,加强对我村卫生室的管理,全面掌握各卫生室2021上半年各项工作完成的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院组织考核组对各村卫生室上半年工作进行了综合考核。
为近一步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行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程,落实医疗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提高医疗卫生综合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我镇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现将2021各村卫生所综合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一)、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方面按照每个行政村设置一1
个卫生所的原则,加强村卫生所”三室一栏”(诊室、药房、治疗室、健康教育宣传栏)标准化建设,严格村卫生所许可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村卫生所的职责、运作、建设标准、服务内容和操作规程。
我镇马蹄村、左卫村卫生所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卫生院的支持帮助及自身努力下,村卫生室标准化修缮改造建设主体工程已完工,装饰装潢材料充足、上级卫生部门捐赠医疗设备及网络服务设备已到位,预计8月初投入使用。
为当地患者营造了良好的就医环境,为我镇医疗卫生事业稳步、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疾病预防控制及疫苗接种方面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各村卫生室辖区内儿童常规免疫“五苗”接种率达到99%,建证、建卡率达到100%,能够及时统计、报告常规、应急和强化免疫接种情况,能够认真履行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职责,针对确诊结核病患者实行督导管理,做到“送药到手、服药到口、登记再走”,按时督促患者复查。
(三)、孕产妇及儿童管理方面各村卫生室能够督促孕产妇使用《孕产妇保健手册》,早孕建册率达到100%,并积极宣传孕产妇保健基本知识,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定期对新生儿进行访视,宣传提倡纯母乳喂养。
(四)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得到落实,通过复核发现我区村卫生所的工作总体情况较好,村卫生所的乡
村医生基本能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和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大部份卫生所能按照规定做好传染病的登记、疫情报告,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向上级报告;认真做好居民健康档案建立、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随访管理;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普及卫生保健基本知识;协助卫生院及上级有关部门完成辖区内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合作医疗、等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村卫生室条件简陋,设备短缺,远远不能满足当地群众的就医要求;
(二)、部分村卫生室计划免疫方面有漏证、漏卡现象,卡证涂改严重,卡证项目填写不全,个别村卫生室疫苗接种不及时,扩大免疫接种率低,不能按要求接种。
(三)、孕产妇产前建卡和产后访视不及时,目标人群健康知识宣传不到位,个别村卫生室报表不及时。
(四)、是村卫生所基本资料欠缺不齐,资料乱堆放、不分类、不整理的现象。
四是门诊日志、处方书写不够规范,字写潦草,处方医生没签名,这些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并予以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网络体系。
(二)、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使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让每一位患者朋友真正得到实惠。
(三)、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对高危人群的监测管理,提高重症病例的预警监测能力,有效防范各种传染病的传播和蔓延。
(四)、加强理论、政治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二0一二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
卫生工作考核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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