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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制度解析

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内蒙古汇隆泰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第三条公司实行财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统一掌握安排资金运作、资金使用、财产购置、费用开支、财产损失处理、各种收入一律上交公司,各部门不得对外收费。

各项支出必须经财务部门审核,按规定权限报经权签人审核批准后方能用款。

第四条公司设财务会计、财务出纳,协助总经理全面领导公司的财务工作。

财务部负责组织、控制财务收支和全面核算,为各项经济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有效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 主要会计政策

第五条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

《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以每年公历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六条记账原则和方法:

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七条公司的固定资产按平均年限法

(一)计算;存货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

第三章 会计科目的设置

第八条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中小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会计科目。

第九条财务部门在具体账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第四章 会计凭证和帐簿

第十条原始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

原始凭证的取得必须真实、有效、正确、完整。

原始凭证的使用应遵守以下条款:

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印章。

2、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其本人的签名或盖章。

3、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和公司主要领导的签名或盖章。

4、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公司的印章。

5、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6、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例如票据、发票等)。

7、一式多联的原始凭证,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8、一式多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

9、按规定应该使用电子发票、税控机打发票或定额发票的必须按其规定办理,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并保存,不得撕毁或遗失。

10、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

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

第十一条记账凭证是根据原始凭证的经济内容确定会计科目填制的记账依据。

记账凭证的使用应遵守以下条款:

1、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2、填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

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3、填制记账凭证应包括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以及制证人、审核人、会计主管等内容。

4、除结账和调账以及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

5、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本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6、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即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7、已登账的凭证,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应调整相关科目;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损益类的应当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用蓝字更正。

8、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实行财务电算化后,计算机打印的记账凭证不必在空行处划线注销。

第十二条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公司设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固定资产卡片或固定资产台帐等账册。

第五章流动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的一切资产均为甘肃苏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所有,必须纳入公司账内统一核算和监督。

任何人或单位都不得保留账外资产,以防流失。

财务部门应做好流动资产的管理工作。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第十四条货币资金

(一)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交到公司财务,及时入账,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者以任何形式截流或者挪用。

(二)对公司的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必须加以严格的管理,货币资金的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经有关领导签字,否则不得支付和处理。

(三)公司只有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有货币资金使用和流动资产处理的审批权。

(四)为保证现金的安全,同时又不影响现金的合理使用,库存现金量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

1000元以下现金支付,1000元以上银行存款支付,对每笔超过50000元的大额现金支出应提前三天通知财务部,以便财务部提前做好准备。

(四)现金的收支范围严格执行国家的现金管理规定。

任何人均不能以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财务要求的票据字条等充抵现金,更不能擅自挪用现金。

不得坐支现金。

(五)每笔现金收入也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六)对发生的业务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日盘点现金,确保账实相符,月末与总账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出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对造成损失的责任人,依公司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七)除差旅费和必须以现金支付的1000元以内的采购款外,其他支出均不能借用现金,严禁因私借款。

(八)借用现金应说明用途、归还(或报销)时间,且必须按期归还(或报销)。

逾期不还者将从工资中扣除。

(九)借用现金,申请人应填制现金借款申请表,写明用途,由部门经理审核确认,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领用。

(十)认真做好银行存款的管理,遵守银行结算制度

第十五条往来账管理

(一)应收款的发生:

公司在决定提供信用客户之前,应对该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按相应的权限批准信用额度,最终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对客户提供商业信用度。

(二)所有应收帐项均按帐龄基准记存。

公司负责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必须经常核查所有应收帐项(至少每月一次),确定每项账款的可收性,并每月编制帐龄账目分析,会计审核。

此分析将作为设立坏帐准备及坏帐确认的基准。

(三)公司应根据经验确定其本年度每月坏帐应计项目。

该应计项目将作为计提坏帐准备的基础,并每半年进行调整,以反映目前状况。

(四)公司负责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应经常与信用客户保持联系,按期填制并发送催帐通知单,与业务人员合作进行账款的催收,对业务人员催收账款进行督促和监督。

(五)所有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将根据实际金额计入坏帐损失。

坏帐确认还应考虑以下条件: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或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入回的;

<2>债务人逾期末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的。

(六)公司会计应每季检查应收账款,10万元以下的坏账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双签批准后,可作为坏帐处理。

10万元以上的坏帐,应报经集团公司确定后才可进行处理。

(七)公司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应遵循“谁经办,谁负责,及时清理”的原则。

财务部门定期考核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回收期等指标,确定奖惩措施。

(八)预付款和定金,必须要根据合同办理,由经办人申请,各部门经理审核确认,经财务部门核对无误,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九)预付款和定金应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设明细帐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定期检查预付款和定金,监督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条低值易耗品

(一)根据公司的情况,规定1000元以下,使用年限较短,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物品以及在经营中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为低值易耗品。

(二)低值易耗品在购买之前应根据需要填写购买申请单,经有关部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方能选购。

(三)低值易耗品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和采购,为了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按使用单位和部门设置低值易耗品登记簿。

及时按照制度的规定办理凭证,进行会计处理,按各使用部门设置在用低值耗品明细账(包括数量和金额),定期与实物核对。

(四)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报废时,应由负责使用部门及时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填明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数量和原价。

入库残料按照规定作价。

由于员工丢失损坏,照章应由员工赔偿的,还要注明应由员工赔偿的金额和员工姓名及签章,会计应根据报废单进行查审核对,并计算报废低值易耗品的已提摊销额和应补提的摊销额。

(五)所有离开公司的人员,应办理低值易耗品的退库手续,同时,管理低值易耗的人员应监督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

第十七条存货清查

(一)为不影响财务核算工作,行政办公室应在每月26日盘点并编报物资变动表、支出清单并附收、发、退料凭单及时送交财务部门。

每月26日盘点时,要做好收、支、结存的盘点工作,核对库存数,从量上查明盘盈、盘亏数,报送财务部门。

(二)盘点后,编制库存物资盘点表,将物资卡片所列的结存数和盘点的实有数相核对,对于账实不符的材料,应切实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各办公室物资要求行政办公室每季度清查一次,其他员工积极配合。

(三)财务必须认真做好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合理组织物资的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做到帐帐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保证帐、卡、物、资金四相等。

(四)存货应当定期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点情况如与账面记录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后,按时进行会计处理,一般在年终结账前处理完毕。

盘盈的存货,应当相应冲减有关成本费用;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应当相应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其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列作固定资产。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列为固定资产。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目标是:

正确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维护、保管好现有固定资产,保证公司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

第二十条在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固定资产的原则下,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和管理要求,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由各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并进一步落实到部门和个人。

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坚持“谁使用、谁维护、谁保养”的原则。

财务部对各项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负有协调、监控、组织管理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办公用固定资产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购买,各部门的固定资产统一由公司财务部建帐管理,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的购置发票、领用单据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帐,统一提取折旧。

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或台帐,对于账实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领用人应当妥善保管本人领用的固定资产,发生丢失或毁损必须照价赔偿。

第二十三条调离公司的员工,不论其领用的固定资产是在哪个部门时购领的,均须完整地交出所领用的固定资产,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未调出公司,同时又必须随调动人转移的固定资产,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办理固定资产的转移手续。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清查是从盘点实物开始的。

在盘点过程中,要认真核对帐面价值,重新鉴定质量,查明存在的各种问题。

合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第二十五条公司出售固定资产的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和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计入当年损益。

对于经过清查核实的固定资产,属于需要进行清理的,应及时清理,该入账的要入账,该报废的要报废。

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一般应在年度决算前处理完毕。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固定资产由财务部、行政管理部统一管理,各部门暂时闲置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应报财务部备案,可以办理固定资产退还手续,由行政管理部统一保管,重新调配或处置。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出租或出借,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填写固定资产出租或出借申请表,通知财务部门,然后按程序报主管财务、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办理,并应签定合同,副本送财务部门以备核对、监督合同的执行。

合同内容应包括双方如何负担固定资产的修缮保养费用及税费,租金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运输费用由谁负担,归还期限,必须保持固定资产原状,附属设备明细表,违反合同的惩罚条款等,具体以租赁合同为主。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出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并附详细情况说明,包括固定资产现使用部门(须经现使用部门经理签字,直接使用人或管理人签字),固定资产原值、已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已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净额、固定资产现使用状况、出售原因、售价、对方单位、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货方式等内容。

送财务部审核备案后按报批程序报领导审批。

固定资产出售必须签订正式合同。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及控制

第二十九条成本控制包括生产成本控制和库存管理,其中,库存管理的要求:

行政办公室在期初建立库存材料明细账,库存商品明细账等台帐,各部门领购材料时库管必须开具出入库单据,并及时登记台帐(材料单价按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出入库单据每周应汇总,每周五下班之前上交财务部做账,期末以财务帐套库存数量为盘点库存。

第三十条应当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的界限。

期间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成本应当计入所生产的产品、提供劳务的成本。

第三十一条期间费用包括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第三十二条营业费用(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应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折旧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车辆费、广告费、销售服务费,以及销售的人员工资、奖金、福利费、差旅费、物料消耗以及其他经费等。

第三十三条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员工工资、福利、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费、年检费、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业务招待费、累计折旧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十四条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手续费、利息收支及其它财务费用。

第八章 利润及利润分配

第三十五条公司每年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经营计划等编制年度利润计划,确定目标利润,建立利润分析制度,明确利润的考核指标以及权责归属。

第三十六条企业的利润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及国家补贴收入等。

第三十七条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净利润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等。

第三十八条如果公司合同中规定在合作期内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也从可供分配的利润中扣除。

 

第三十九条公司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核算。

第四十条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末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

第四十一条利润分配原则:

(一)公司应当将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计算确定的当期净利润及其年初未分配利润之和,扣除公司当期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余额,作为当年利润分红的最大限额,在该最大限额内进行利润分配。

(二)以前年度的亏损没有弥补完,不得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三)公司不得预分利润,即无盈利年度不得进行利润分红。

(四)公司应谨慎选择适当的利润分配政策,不但要使股东(干股/虚拟股)有一定的获利,还要保证公司今后有充足的资金以进一步发展。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发放,如:

现金、股票、财产等。

(六)公司管理当局决定是否分配利润以及以什么形式分配利润时,应充分考虑法律、负债契约、现金支付能力、税收政策等的制约。

第九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二条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第四十三条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第四十四条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五条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他有关附表。

第四十六条财务报表必须遵循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编报及时的原则。

填报财务报表应遵循以下条款:

各种报表、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必须对应、准确;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必须相互衔接;报出的报表如发现错误,应及时办理订正手续,除本单位留存报表外,还应同时通知接受报表的单位;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

第十章 财务分析

第四十七条财务分析是以企业的财务报告等会计资料为基础,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进行分析和评价,为企业的财务预测和财务决策提供依据。

公司的财务分析应与预算和业绩考核相结合,以达到对公司各项工作的控制。

第四十八条财务部会计负责组织按月、季、年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经费收支情况和资产使用状况等进行财务活动分析,及时了解财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报告。

每季度编制财务分析报告,为公司的财务决策、业绩考核和工作的改进提供依据。

第四十九条凡各部门涉及财务分析需用的各种资料,应按时、按要求提供,以满足财务分析的要求。

公司帐簿体系的设置及会计核算应符合为财务分析提供所需信息的要求。

第十一章 税务管理

第五十条公司应交纳的税金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等,公司财务部应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管理办法等及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按时申报和交纳。

第五十一条公司可以根据现有的业务分税种进行纳税筹划。

以减轻税赋为目的,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赋最低的方案,合理避税。

第五十二条财务部指派专人负责与税务机关进行日常联络,办理税务工作。

统一购买发票,加强发票申领手续。

第十二章电算化管理

第五十三条建立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制度,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指点专人定期更换密码,杜绝XX人员操作会计软件。

第五十四条加强稽核制度,由专人负责对原始凭证和计账凭证的审核,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账簿。

第五十五条操作人员离开办公室前,应执行相应命令退出会计软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由专人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情况等内容。

第五十六条建立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数据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一)保证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办公室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对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备份。

(三)对会计软件进行升级和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更换等工作,须经总经理批准;在软件升级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和安全。

(四)健全排除计算机硬件和软件故障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

(五)健全计算机病毒防范措施,未经允许不得在记帐电脑上安装、拷贝无关软件、文件。

第五十七条建立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一)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以其它磁性介质或光盘存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记帐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数据。

(二)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由专人负责。

(三)对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要做好防磁、防火、防潮和防尘工作,重要会计档案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两个不同的地点。

(四)采用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五)所使用会计软件的全套文档资料以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至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之后的五年。

第十三章财务档案管理

第五十八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第五十九条会计档案是公司的重要档案资料,必须设专人妥善保管。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末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第六十条除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外,由财务部保管的预算、决算文件、成本分析报告、其他财务分析报告等也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财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由专人妥善保管。

第六十一条本公司人员调阅以前年度财务档案,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调阅,并办理调阅登记手续。

第六十二条财务资料不准外借。

须复制财务资料时,应由财务人员办理,并进行登记。

第六十三条外单位的人员调阅本年度和以前年度的财务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公司领导同意、签批后方可调阅。

财务档案保管人员要详细登记调阅档案名称,调阅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调阅理由,归还日期等情况,调阅人员不得将财务档案携带外出,要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复制。

第六十四条查阅或者复制财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财务档案上涂画、拆封、抽换或进行其他改变。

 

第六十五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期满后销毁事宜,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章会计工作交接

第六十六条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未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六十七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六十八条离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未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名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财务软件及密码、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等。

(五)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查收。

(六)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

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七)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十五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在本制度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度等发生矛盾时,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度等办理。

第七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修订权在公司计划财务部门。

 

内蒙古汇隆泰食品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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