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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后勤管理制度

第七部分后勤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内部监管制度

1.按照“钱账分管”的原则,学校的现金收付保管由出纳人员负责,保险箱钥匙和密码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和使用,并随身携带。

2.对各种空白支票的领用,必须由出纳人员负责登记、保管领用、缴销。

填写支票时应遵守支票填写规定,不留空白。

3.空白支票和印鉴章应分开保管,空白支票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印鉴由会计人员保管。

4.会计主管或会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所负责的现金收付保管工作进行核对检查,保证现金的安全。

5.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6.除按规定提取、转账的各项费用,其他开支的一切费用,必须由有校长批准签字,并至少有经办人、证明人共三人的签字,方可报销入账。

7.建立支票领用簿,月末应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做到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如有不符及时制作银行存款调节表。

8.建立支票使用入账及作废的统计制度,会计应根据入账的支票逐张详细记录,如发现支票号码不连续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废的支票一定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并登记支票使用入账及作废的统计表备查。

9.总务负责人负责票据保管工作,每次领回收据均应按本编号,并在收据登记本上登记,出纳负责票据的领用工作,会计应根据发票记帐联对应发票存根联逐张销号,并留下销号的痕迹,进行帐务处理,并统一进行装订保管。

10.学校购入、调拨、报废固定资产,由校产管理员负责登记财产的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帐,同时开出三联单交会计人员入帐,校产管理员和会计应经常核对固定资产帐目,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二)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的重要档案之一,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主要史料的证据,学校必须切实地把会计档案管好。

2.学校铁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实行会计电算化的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3.学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单位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4.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

定期保管的期限为3年、5年、15年、25年四种,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年算起。

5.会计档案的存放要做到专橱,科学管理,方便查找。

6.会计档案的保管要严格保守经济秘密,原则上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限期归还。

7.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单位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销毁。

8.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也可请主管部门参与监销。

9.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应当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情况报告单位领导。

(三)会计工作制度

1.按国家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学校铁具体实际,建立各类会计账册,编制会计报表,编制财务计划和预算,合理使用教育经费。

2.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掌管开支范围和标准,认真审检原始凭据,及时记账、算账、结账、做到日清月结,按时核发工资、岗位津贴等。

3.办理学校与处室及班级、个人之间的所有财经收支结算手续。

4.遵守并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有责任及时向主管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5.定期检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经费使用效果,各种数据要真实、准确、及时,并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措施,当好领导参谋。

6.按会计手续检查、监督出纳、保管人员工作制度的落实,做到账账、账证、账物相符。

7.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档案资料,及时整理装订,按规定时限向学校档

案室移交。

8.严格保密制度,未经学校主管许可,会计人员不得让任何单位或个人(执法部门例外)查阅学校一切账目。

9.接受本校财审领导小组的查询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工作制度

1.学校出纳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现金收支、银行结算和票证的管理。

2.现金出纳员要熟练掌握有关财经政策、法令及与本职有关的财会制度,严格遵守财会纪律,经常向教职工、学生解释与之有关的政策、制度和规定。

3.严格掌握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支拒绝报账。

对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不清,数字差错的凭证,所附票证与报销金额不符,均不得报销。

遇有伪造单据,涂改凭证,虚报冒领款项等行为有责任及时向领导报告。

4.按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设置各种账册。

现金要随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账面现金数与库存现金数必须一致。

5.负责组织收好各种费用,及时与有关领导和个人办理现金往来结算,按时报账。

严禁借用、挪用公款。

6.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

未经领导批准的借条、白纸单据不行抵消库存现金。

对公、私借款应协助会计清理,负责及时收回。

对无法收回的账款应报告学校做出处理。

7.负责学校所有现金收支,按时发放教职工各种补助、奖金,并做好核对工作。

对服务对象做到态度和蔼。

8.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认真管好现金及各种单据。

办公室内不存放现金及有价证券。

如因违反制度或个人工作失误而造成损失,由出纳员负责。

9.坚持现金周转规定,严格控制现金库存量,一般库存不得超过银行规定标准。

10.接受本校财审领导小组查询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差旅费报销规定

教师差旅费报销,参考《东莞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东财[2009]340号)文件规定执行:

A.交通费

1.乘坐汽车、火车(硬席车)、轮船(三等舱位)按实报销,乘飞机、出租小汽车、火车(软席车)的,经领导批准才能报销。

2.经学校同意,教师参加市内的教研活动,3人以上(含3人)的可由学校派车。

2人以下(含2人)的自己乘车,学校给予交通费补助(凭车票或汽油发票)。

3.经学校同意,教师参加省内(东莞市外)教研活动,可以学校派车的则由学校派车。

学校不方便派车的,可由学校派车或乘出租车到汽车站,再乘汽车前往到达会议所在地的汽车站后乘出租车前往会议地点,凭乘车票(含出租车票)报销。

4.经学校批准的学生活动,由学校派车。

B.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教师出差住宿费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

必须凭旅馆、招待所正式发票,在规定的范围内实报实销。

超过规定的,需要报告理由,经领导批准才能报销。

教师出差东莞市外,伙食补助按照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

二、资产管理制度

管理校产,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防止发生贪污和浪费现象。

制定财产管理、出借、保管、赔偿制度。

1.认真做好校产管理工作,特别要做好登记保管工作,要做到帐物相符,并要定期清点。

2.新购置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条件。

各教学部门先要打报告,说明事由,金额小的经总务主任审批,金额大的要由校长审批,方可购置。

购置后,要经过采购员在发票上签名,验收人签名,领导批准,会计登记固定资产入帐,同时各部门使用人登记入册后,才可以使用。

3.每间功能室,由管理人员直接管理,谁损坏谁负责赔偿。

4.公物外借,要经学校领导批准,要有借条,要按时归还。

损坏要赔偿。

5.公物保管方面,要落实责任人。

公物在使用过程中如果被损坏,凡不是因公造成的损坏,要负责赔偿;因公损坏,要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理。

6.学校财产每年要复查一次。

7.凡是各班课室内公物(包括电器、桌椅、门窗等),谁损坏谁按价赔偿(每学年总务处后勤组人员要检查公物一次,包括学生宿舍),同时按赔偿金额大小扣该班达标分。

8.凡是购入公物,要由负责人员登记入册。

9.凡是公物自然损耗,要立即向管理人员履行注销手续。

10.校产(固定财产)帐目要存入电脑。

三、学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校卫生工作制度

1.为贯彻落实国家《学校体卫工作条例》,努力营造绿化、美化、净化的校园环境,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促进广大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卫生工作的基本任务:

①好清洁卫生,消灭“三害”,净化环境。

②校园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监督,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

③真开展好每年一次的体质健康检查,监测学生的健康状况,增进学生身心健康。

④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⑤学生进行卫生常识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校医要备好讲座教案。

3.学校卫生工作机构和分工:

建立一个校长挂帅,总务处为职能部门,教导处和德育处相配合,联合卫生室、各级部、宿管员、清洁工等力量的卫生工作系统。

具体分工:

总务处要负责消灭校园“三害”,净化环境。

督促食堂搞好伙食卫生。

德育处要督促各级部抓好教室内外的清洁卫生,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督促宿管员抓好宿舍的清洁卫生。

教导处要认真开设好卫生常识和健康教育课(或讲座),由校医任课积极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督促学生做好早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

校医室要负责监测学生的健康状况,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4.每年定期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并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

对有器质性疾病的学生,要配合其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对残疾、体弱学生,要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5.认真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神经衰弱等学生

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

(二)校园环境卫生公约

1.全校师生员工要保持校园、公用设施、教室环境卫生整洁。

不乱丢纸屑、果皮等废弃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乱涂乱画;不乱倒垃圾;不在球场以外场所(如教室、走廊、道路等)玩球;不捕捉、伤害鸟类。

2.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公物;不攀折、摇撼花木;不践踏墙壁、桌椅;不在花圃、草坪保护区行走、玩耍。

3.美化校园,增强环保意识。

每天由卫生包干班级负责校园的卫生清洁;要培育和保护树木、花草,对损坏树木、花草者要追究责任。

学校对环保责任区每天进行检查。

4.学生宿舍每天打扫一次,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宿舍区设专人管理。

5.按时作息,保持充沛精力;不影响他人休息。

6.定期体检,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

7.大力消灭老鼠、蚊子、蟑螂、跳蚤等,开展经常性的防病防疫工作。

(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办公室、课室、宿舍地板每天一拖三扫,做到地面洁净,没有纸屑、果皮等杂物。

桌(含讲桌)、椅、门、窗(含窗台)、玻璃等每周用湿布抹擦一次,使之不积灰尘。

天花板上无蜘蛛网等脏物。

2.走廊、楼梯等公共场地实行分班定员(清洁工)包干制度。

除了每周劳动课由学生进行全面大扫除之外,其余时间由值日生清扫,清洁工保洁。

要求每次大扫除都要拖洗地板,做到地面洁净,不积水,不见纸屑、泥沙;抹擦玻璃、门、窗(含窗台)、墙壁(含瓷片部分)、栏杆,做到无鞋印、污迹、灰尘、蜘蛛网等。

3.校园、校道等公共场地实行分班分人(清洁工)包干制度。

除了每天由包干班打扫之外,其余由清洁工保洁。

要求做到地面干净,草地上无废纸、果皮等杂物。

4.洗手间卫生由专职清洁工负责。

(具体要求另见校方与清洁工签订的合同)

5.工具房的卫生工具应摆放整齐。

6.学校将卫生地段划分到班和保洁员,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由行政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对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每次大扫除后,由有关行政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按卫生标准进行检查验收,不符合标准的要返工。

7.学校卫生负责人每天对全校清洁卫生进行一次检查评分,卫生成绩列入学生操行评定和先进班评比中。

凡是卫生不达标者,所属班不能评为先进班,班主任不能评为先进班主任,学生不能评为“三好”学生、先进个人。

(四)校园“三化”检查评比条例

学校是育人场所,优化校容校貌,保持幽美整洁的校园环境(绿化、美化、净化),有利于师生身心健康,有利于潜移默化地陶冶学生思想情操,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和自觉讲究卫生、保持整洁的良好习惯,有利于创造优良育人环境,提高育人质量。

1.清洁卫生责任人员

①校长室、德育处、总务处、教导处、医务室、学生会负责全校清洁卫生工作的布署、调配、检查、评比。

②组长、班主任负责落实、检查、监督。

③班长、劳动(生活)委员负责安排、监督、检查。

④校师生具体实施。

2.清洁卫生常规

①教室、过道、校园、办公室、图书馆、厕所、厨房、寝室等至少一天一清扫、一周一大扫。

②侧所、阴沟、花园、厨房定期消毒、定期除害。

③加强饮水和厨房的卫生管理。

④总务处负责组织清洁卫生突击全校大扫除的检查。

德育处、医务室、学生会负责组织一天两次(上、下午)常规清洁卫生的检查。

⑤德育处对全校清洁卫生工作每周一小结(周一),每月一评比,期末对全校卫生工作进行总结、评比、表彰。

3.绿化栽培管理工岗位职责

①植物园的栽培和管理(包括卫生)

②内绿化带、绿化区的栽培和管理。

③共场所杂草的铲除及管理。

④动工具、绿化财产的保管及维修。

⑤草及树苗的栽培。

⑥划新绿化区并栽培。

4.清洁卫生检查评比内容及分值

A.教室(10分)

①地面干净清洁无尘、无废弃物、无痰迹、无水痕或画痕。

(1分)

②墙壁、天花板无尘、无画痕、无脚印、无蛛丝。

(1分)

③门、窗干净无尘、无画痕、玻璃透明度高、无水印(1分)

④桌、椅、讲台等设施干净无尘、无赃物。

(1分)

⑤桌、椅、讲台摆放整齐。

(1分)

⑥吊灯、吊扇无尘、无蛛丝、无损坏。

(1分)

⑦卫生洁具摆放合理、整齐。

(1分)

⑧黑板干净、墙报美观。

(1分)

⑨教室布置美观:

大方、得体,学习气氛浓。

(2分)

B.过道(4分)

①地面、墙壁、天花扳(同上)(各1分,共3分)

②护拦(同墙壁)(1分)

C.校园卫生责任(6分)

①水泥地面干净无尘、无杂草、无痰、无废弃物、无砖头石块、无枯枝败叶;花园(或泥地)干净无废弃物、无砖头石块枯枝败叶等。

(4分)

②树木、花草及其它公共设施干净清洁、无脏物、无破坏、无划痕等。

(2分)

5.评比奖励办法

1.每周对清洁卫生检查评比分值高的班级,颁发“卫生流动红旗,并全校公开表扬,记入档案。

2.获得“卫生流动红旗”的次数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主任”的主要条件之一。

3.对在清洁卫生劳动中认真负责,不辞辛劳的学生,对坚持原则、爱护环境卫生、勇于同破坏环境卫生现象作斗争的学生给予公开表扬,记入档案,作为评优条件之一。

4.对不坚持或不认真清扫教室、过道、卫生责任区的学生、班级进行批评或公开批评。

对随地吐痰、乱丢弃物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清扫并检查,对不服从教育的学生给予严重警告以下的行政处分。

对在地面和墙壁上乱写乱画,有意破坏花草树木或其它公共设施,有意破坏环境卫生的学生,全校公开批评,责令检查并罚款,对不接受教育者,给予记过以下的行政处分。

四、医务室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经国务院批准的《学生卫生工作条例》。

2.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卫生宣传,积极开展预防、保健和医疗工作,搞好学校环境卫生及食堂卫生的检查督促工作,完成学校交给的卫生保健任务。

3.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严守医疗操作规程。

4.分工负责,团结协作,共同搞好医务室的各项工作。

对急诊病人应同心协力,全力做好抢救工作。

危重病人及时转送医院。

5.定期与上级部门协调组织学生体检。

每学期组织好学生的视力自查,做好体检后的统计分析、存档和预防治疗工作,通知学生及家长配合好防治工作。

6.严格遵守、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定期做好药物盘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五、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食堂卫生制度;食堂食物卫生安全及操作规范;食堂文明用膳公约)

(一)食堂卫生制度

1、遵守和执行《食品卫生法》,接受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查。

2、持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明显处。

3、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督促做好本单位各项卫生工作。

4、各工作岗位订立相应的卫生制度。

5、工作人员上岗穿清洁的工作服、帽,保持个人卫生。

6、食堂健全“三防”设备,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及其他有害昆虫。

7、食品贮存、加工做到生熟分开,配餐容器、用具必须专用。

8、原料符合卫生要求,无毒无害,去除不可食的部分。

9、加工蔬菜要反复漂洗,并用开水灼烫,废弃烫菜水,避免蔬菜中残留的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

10、原料验收、贮藏要认真核对该批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商标、包装情况,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先进先出。

11、公用餐具、用具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管,隔夜未使用的餐具要重新消毒。

12、使用工具售卖食品,贷款分开。

13、保持厨房清洁卫生,无异味、无积水、无死角,垃圾桶加盖。

14、所有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每二年参加一次卫生知识培训,领取《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持证上岗。

15、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同时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以便查清原因。

(二)食堂食品采购及保管制度

1.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

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2.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

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30厘米)、离地(大于2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

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5.库房内所有的货架、货墩、货柜都必须贴上标签,在标签上注明品名及规格,并在进出标签备注栏上注明进货批次、数量、日期及发货的数量、日期。

6.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7.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

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8.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

9.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10.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运输车辆应专用清洁,不得与有毒物、污物混运,防止交叉污染食品。

11.食品添加剂存放在固定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专人保管。

添加剂的使用须由专门制作加工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擅自取用,对其使用种类及数量须由专人记录在案。

12.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冰箱(柜)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13.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14.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15.用于冷藏、冷冻食品的冰箱(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三)食堂食物卫生安全及操作规范

为了保障师生的食物卫生安全,特制定如下规范要求:

A.十项符合卫生要求的操作规范

1、必须保持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的环境卫生。

2、动物性食品原料和蔬菜瓜果必须分池清洗,且水池有明显标志。

3、蔬菜瓜果必须按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顺序操作。

4、肉、奶、蛋、豆类及其肉制品必须烧熟煮透。

5、冷冻肉及家禽在烹调前必须充分解冻。

6、制售凉菜必须在符合要求的房间内进行,并且由专人负责。

7、经冷藏保存的熟食和剩余食品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

8、加工煮熟的食品必须在2个小时内出售、食用。

9、必须使用洁净的水加工制作食品。

10、食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必须做到:

(1)、勤洗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双手应进行消毒。

(2)、工作时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帽,出售食品或分餐时戴口罩。

(3)、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等。

B.十项禁止的不良操作

1、禁止露天加工、制作和售卖食品。

2、禁止加工和出售腐烂变质、酸败、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3、禁止使用发芽马铃薯、野生蘑菇、河豚鱼等含有毒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

4、禁止加工和出售以猪内脏特别是猪肺、猪肝等原料制作的食品。

5、禁止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加工制作的食品。

6、禁止无凉菜(熟食)间的食堂加工出售冷荤凉菜。

7、禁止售卖外购的散装熟肉制品及其他冷荤凉菜。

8、禁止加工和售卖未在冷藏条件下保存的剩余食品。

9、禁止生熟食品混放和加工生熟食品的容器、工具混用。

10、禁止患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化脓性或渗透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员上岗。

C.食源性疾病的十大危险因素

1、过早地烹调食物,煮熟的食物保存在室温条件下(25--40℃)距食用超过2小时。

2、熟食或剩余食品重新加热时未达到杀死病菌所需的温度和时间(70℃至少持2分钟)。

3、肉、奶、蛋、豆类及其制品加热不彻底,未烧熟煮透。

4、冷冻肉、家禽在烹调前没有充分解冻。

5、由于人员操作或者存放不当等造成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6、误食有毒的动植物或者烹调加工方法不当没有去除其中的有毒物质。

7、生食海、水产品及其他可能被寄生虫、细菌、病毒污染的食品。

8、食物的体积过大,烹调的温度和时间不够。

9、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卫生习惯不良。

10、使用不洁净之水。

(四)食堂文明用膳公约

1.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依时就餐,自觉排队,礼貌待人,不起哄,保持就餐环境的安静。

2.讲究卫生,保持桌椅干净,剩菜余汤不得倒在桌上、地上,更不得随地泼倒剩水、剩汤、剩菜、剩饭。

3.保持餐厅内环境优美整洁,主动把剩饭菜倒入垃圾盘、垃圾桶中,杜绝肠道传染病的流行。

4.爱护公物,爱惜粮食,节约水电,严禁在餐桌上乱涂乱刻。

5.尊重炊事人员、服务人员的管理与劳动,不得无理取闹,蓄意滋事。

6.严格按学校的规章制度约束自己,为创建一流餐厅尽心尽力。

六、体育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体育馆的管理,提高体育馆的使用效率,学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所有进馆人员均须遵守体育馆的管理规定,服从体育馆管理员的管理。

体育馆管理

人员应严格履行管理职责,按规定的时间开馆和闭馆。

2.体育馆内的器材专供在馆内教学、训练使用,概不外借并严禁在馆外使用。

3.严禁穿带有铁钉或铁掌的皮鞋、高跟鞋进入体育馆,违者责令其立即退出。

4.雨天在馆内上课,所有雨具必须放在门厅内,不得带入体育馆。

5.爱护体育馆内及各办公室的设施、器材和其它物品,如有人为损坏,照价赔偿并按学校有关规章处理。

6.保持体育馆内的清洁卫生,每天进行常规性打扫,以确保教学、训练顺利进行。

7.注意馆内公共卫生,卫生间使用完后要自觉冲水。

严禁乱扔瓜皮果壳、口香糖、废纸杂物等。

严禁携带可燃性,腐蚀性物品入内。

8.未经学校核准的各类活动(包括体育教学活动)不得在馆内进行。

馆内运动设施,学校运动队和体育第二课堂活动小组有优先使用权,馆内蓝球场为学校运动队和体育第二课堂活动小组专用场地,任何人不得占用。

9.爱护馆内公共财物,合理使用器材设施。

如需搬动,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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