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分办法变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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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分办法变更
一、评分办法变更
第1、二标段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公路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路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拟派监理工程师无在建承诺。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一人为总监)。
项目管理人员:
须满足8.2.2项要求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或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期以来的),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企业近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交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投标企业要求:
近三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分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没有不良记录的企业。
需提供无不良行为承诺
投标保证金: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要求
其他内容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承诺
备注:
以上涉及到资格评审的证件,审查时均需提供原件;提供原件不全者、资格评审按不合格处理,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工期要求
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工程质量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有效期
60天
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20分
监理大纲:
45分
企业综合实力:
3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通过“2.1.1”、“2.1.2”、“2.1.3”评审的且不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招标控制价*50%
2、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97%到100%之间(含97%和100%)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在97%以下的,不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但可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
若投标报价都不在招标控制价的97%到100%之间(含97%和100%),评标基准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97%。
2.2.3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
1.投标报价
(满分20分)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基准分(15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基本分(15分)的基础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基本分15分)的基础上加1分的比例进行加分,最多加5分。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时(不含5%)每再低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2.2.3
(2)
监
理
大
纲
评
分
标
准
40分
一、监理工作范围、服务内容;
3-4分
二、监理机构设置、组成人员名单及分工、职责;
3-4分
三、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3-4分
四、监理工作计划;
3-4分
五、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目标及措施;
3-4分
六、合同、信息管理措施;
4-5分
七、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4-5分
八、组织协调控制措施;
4-5分
九、环境保护措施;
4-5分
十、拟投入的监理设施、设备及配置计划;
4-5分
注:
如有缺项、漏项按零分计
2.2.3(3)
企业
综合
实力
35分
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先进监理企业得10分,获得市级先进监理企业得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荣誉证书和文件,否则不得分)。
工程奖项:
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工程监理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0分,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得5分。
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或总监完成过同类工程项目监理业绩1项(提供工程监理合同)得5分,每增加一项加5分,满分15分。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监理大纲得分+企业综合实力得分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项、监理大纲和综合项的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法则,取至小数点后3位,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2位,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现变更为: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公路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路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提供拟派监理工程师无在建承诺。
项目管理人员:
须满足8.2.2项要求,须提供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原件。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或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期以来的),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企业近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所递交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投标企业要求:
近三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分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没有不良记录的企业。
需提供无不良行为承诺
投标保证金: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要求
其他内容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承诺
备注:
以上涉及到资格评审的证件,审查时均需提供原件及原件的完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评审按不合格处理,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工期要求
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工程质量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有效期
60天
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20分
监理大纲:
45分
企业综合实力:
3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通过“2.1.1”、“2.1.2”、“2.1.3”评审的且不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招标控制价*50%
2、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97%到100%之间(含97%和100%)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在97%以下的,不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但可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
若投标报价都不在招标控制价的97%到100%之间(含97%和100%),评标基准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97%。
2.2.3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
1.投标报价
(满分20分)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基准分(15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基本分(15分)的基础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基本分15分)的基础上加1分的比例进行加分,最多加5分。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时(不含5%)每再低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2.2.3
(2)
监
理
大
纲
评
分
标
准
45分
一、监理工作范围、服务内容;
3-4分
二、监理机构设置、组成人员名单及分工、职责;
3-4分
三、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3-4分
四、监理工作计划;
3-4分
五、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目标及措施;
3-4分
六、合同、信息管理措施;
4-5分
七、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4-5分
八、组织协调控制措施;
4-5分
九、环境保护措施;
4-5分
十、拟投入的监理设施、设备及配置计划;
4-5分
注:
如有缺项、漏项按零分计
2.2.3(3)
企业
综合
实力
35分
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先进监理企业得10分,获得市级先进监理企业得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荣誉证书和文件,否则不得分)。
工程奖项:
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工程监理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得10分,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得5分。
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或总监完成过同类工程项目监理业绩1项(提供工程监理合同)得5分,每增加一项加5分,满分15分。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监理大纲得分+企业综合实力得分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项、监理大纲和综合项的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法则,取至小数点后3位,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2位,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第三标段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单位公章(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审查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潜水泵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本项目生产能力或经营资格。
2、提供潜水泵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3亿元,且注册资金必须以发布公告之日前为准(网上可查);3、需提供潜水泵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企业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潜水泵生产企业必须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必须提供原件
投标保证金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要求
委托人的隶属关系
满足9.2.2项要求
其他内容
招标文件规定其他内容及所有承诺
备注:
以上涉及到资格评审的证件,审查时均需提供原件;提供原件不全者、资格评审按不合格处理,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规定
供货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规定
质保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规定
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20分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售后服务承诺:
4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通过“2.1.1”、“2.1.2”、“2.1.3”评审的且不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招标控制价*50%
2、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97%到100%之间(含97%和100%)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在97%以下的,不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但可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
若投标报价都不在招标控制价的97%到100%之间(含97%和100%),评标基准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97%。
2.2.3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
1.投标报价
(满分20分)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基准分(10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基本分(10分)的基础上扣2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基本分10分)的基础上加2分的比例进行加分,最多加10分。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时(不含5%)每再低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2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2.2.3
(2)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评
分
标
准
40分
拟投入本项目生产设备、生产能力
5-6分
检测设备及能力
4-5分
质量保证措施
4-5分
供管材、管件、配件进度保证
5-6分
贮运组织方案
5-6分
现场服务
5-6分
拟投入技术施工指导人员
5-6分
注:
如有缺项、漏项按零分计
2.2.3(3)
售后服务承诺
40分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内容,由评委会自行打分。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售后服务承诺得分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和售后服务承诺的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法则,取至小数点后3位,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2位,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响应性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售后服务承诺: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售后服务承诺: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视为不通过初步评审。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采用可拆分装订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3
(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3
(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计算出得分C。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评标结果
3.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解释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3.6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现变更为: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加盖单位公章(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审查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潜水泵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本项目生产能力或经营资格。
2、提供潜水泵的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3亿元,且注册资金必须以发布公告之日前为准(网上可查);3、需提供潜水泵生产企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企业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4、潜水泵生产企业必须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必须提供原件
投标保证金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要求
委托人的隶属关系
满足9.2.2项要求
其他内容
招标文件规定其他内容及所有承诺
备注:
以上涉及到资格评审的证件,审查时均需提供原件及原件的完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评审按不合格处理,资格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1.3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规定
供货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规定
质保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规定
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内容。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
45分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综合标:
10分
售后服务承诺:
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通过“2.1.1”、“2.1.2”、“2.1.3”评审的且不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招标控制价*50%
2、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的97%到100%之间(含97%和100%)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在97%以下的,不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但可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
若投标报价都不在招标控制价的97%到100%之间(含97%和100%),评标基准价按下列公式计算:
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97%。
2.2.3
(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5分
1.投标报价
(满分45分)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基准分(35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基本分(35分)的基础上扣2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基本分(35分)的基础上加2分的比例进行加分,最多加10分。
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时(不含5%)每再低1%,在基准分基础上扣2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2.2.3
(2)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评
分
标
准
40分
拟投入本项目生产设备、生产能力
5-6分
检测设备及能力
4-5分
质量保证措施
4-5分
供管材、管件、配件进度保证
5-6分
贮运组织方案
5-6分
现场服务
5-6分
拟投入技术施工指导人员
5-6分
注:
如有缺项、漏项按零分计
2.2.3(3)
综合标评分标准(10分)
全国信用信息系统备案无不良记录截图
4分
潜水泵企业潜水泵商标注册证书有效期满五年(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为准)
6分
2.2.3(4)
售后服务承诺
5分
售后服务承诺有得5分,没有得0分
投标人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综合分+售后服务承诺得分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项、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综合评分项、和售后服务承诺的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2.计分过程中按四舍五入的法则,取至小数点后3位,最终结果取至小数点后2位,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响应性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售后服务承诺: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投标报价: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标: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售后服务承诺: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视为不通过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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