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细则二级院系.docx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细则二级院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细则二级院系.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细则二级院系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细则(二级院系版)
单位:
考核方面
序
号
考核检查内容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考评分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2分)
1
组织机构健全
⑴成立并及时调整充实综治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切实担负综治第一责任;
⑵以文件的形式明确领导分工与责任;
⑶设立专(兼)职综治联络员;
⑷学生班级设立保卫委员。
⑴未成立或未及时调整综治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扣1分),主要领导未切实担负综治第一责任的(扣1分);
⑵未能明确领导分工与责任的(扣1分);
⑶对创建工作未确定专(兼)职综治联络员(扣2分);
⑷未设立班级保卫委员的(扣1分)。
6
2
工作部署落实
⑴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半年工作小结、年度工作总结并报校综治办;
⑵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综治工作(含: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或组织学习《长安》杂志有关中央综治委的文件精神)每年不少于4次(查看会议记录);
⑶与教研组、实验室管理员、班级、学生签订责任书;
⑷把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作为单位职工考核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
⑸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整改到位。
⑴未制定创安年度计划方案的,扣,1分;无半年工作小结,扣1分;无年度工作总结的,扣1分。
⑵研究创安工作(查看会议记录),每少1次扣1分;
⑶未与教研组、实验室管理员、班级、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少一项扣1分;
⑷未把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作为单位职工考核重要内容的,扣1分,未作为单位教职工评先评优必备条件的,扣2分。
⑸未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整改到位的,每缺一次扣0.5分。
16
二、突出重点推动落实
(43分)
3
宣传教育
工作扎实
⑴对师生员工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反诈骗、校园贷(金融)风险防范、反毒禁毒、消防安全、见义勇为等宣传教育以及保卫科布置的其他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⑵重大节假日、寒暑假前进行专题安全教育;
⑶学生参加生产实践、实习、勤工俭学等活动前进行专题安全教育;
⑷每学期组织2次师生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等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⑸单位内部开展综治平安“三率”宣传教育工作,组织2次综治平安“三率”测评(每年5月份、10月份),确保“三率”达95%以上。
⑴未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反诈骗、校园贷风险防范、反毒禁毒、消防安全、见义勇为等宣传教育以及保卫部门布置的其他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主题班会和其他形式体现,每缺一项扣2分。
⑵未对教职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反诈骗、金融风险防范、反毒禁毒、见义勇为宣传教育以及保卫科布置的其他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每缺一项扣1分。
⑶重大节假日、寒暑假前未开展专题安全教育的,每次扣1分;
⑷学生参加生产实践、实习、勤工俭学等活动前未进行专题安全教育的,每次扣1分。
⑸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每缺少一次扣2分;
综治平安“三率”测评,每缺少1次扣1分,未达标一次扣1分。
38
4
特殊学生工作
⑴组织机构健全,指定专人负责;
⑵开展日常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⑶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并报学生处备案。
⑴未成立系部心理健康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扣1分;
⑵开展日常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无图文资料扣1分;
⑶未建立特殊学生档案,并跟踪访谈扣2分,未报学生处备案扣1分。
5
三、维护稳定工作机制落实
(15分)
5
不稳定因素排查和矛盾纠纷调处
⑴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⑵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账;
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及处置其他安全隐患。
⑴每缺少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记录扣1分;
⑵未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账;扣2分;
⑶对因本单位政策引发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的,每次扣3分;
⑷对应本单位解决的矛盾纠纷及其他涉稳定问题推给学校的,每次扣3分。
15
四、内部安全管理机制健全
(20分)
6
安全防范
成效明显
值班制度落实(不定期抽查、查看值班记录)。
值班工作未落实的,每缺(脱)岗1人次扣1分。
6
7
实训安全管理
⑴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
⑵落实教学环节和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措施。
⑴未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的,扣2分;
⑵未落实教学环节和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措施的扣2分。
4
8
大型活动
管理到位
⑴组织大型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有审批、严密的组织方案;
⑵安全防范、保护措施到位(人防、物防、技防)。
⑴组织大型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未上报审批的,每次扣2分;
⑵无安全防范、保护措施的,每次扣1分。
⑶学生活动需按不低于1:
100的标准配备学生管理人员负责安全保障工作,每缺1人扣1分;未安排人员扣3分。
5
9
消防安全
管理到位
⑴加强教学、实验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安全设施设备保护,发现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⑵落实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传到位;每学期至少三次检查违规电器工作(检查记录详实、清楚);
⑶组织学生参加消防逃生自救演练与消防技能训练的;(每年有2次)
⑴对消防设施故意破坏;发现1起扣1分;
⑵学生宿舍检查违规电器工作(每学期不少于3次),每缺少1次扣1分;
⑶学生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的,发现1次扣1分;
⑷对没有参加消防演练或训练的,扣3分,组织不到位扣1分;
⑸发现消防隐患不上报的,扣2分;
5
五、加分
10
特色工作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竞赛活动
⑴在学校举办的有关安全的各种比赛中,每次加分为:
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
⑵参加市级有关安全的各种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每次加2分;省级安全比赛获奖每次加3分。
六、扣分
11
⑴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强化本单位网络舆情的监测、引导,发生负面影响的网络炒作事件每次扣5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①被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提示,②网络舆情信息被转发500次或阅读量达到5000次以上。
)
⑵师生破坏公共设施每人次扣1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每人次扣3分;
⑶师生个人打架斗殴情节较轻者每次扣2分,致人受伤者每次扣3分;
⑷师生涉嫌违法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理的,每人次扣5分
⑸师生办公场所、教室、宿舍内赌博,每人次扣1分;
⑹师生违犯盗窃、侵占等行为情节较轻的,每人次扣2分;
⑺学生宿舍有管制器具每人次扣0.5分;
⑻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每人次扣0.2分;
⑼学生宿舍养宠物每人次扣0.5分;
⑽师生(含外聘教师)校园内违规停放车辆每人次扣0.5分;
⑾师生未按规定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每件次扣0.2分;
⑿未按综治办要求及时完成工作的每次扣0.5分,未完成的每次扣3分;
⒀年度发生其他安全事件,参照上述事件扣分。
七、严守底线
1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⑴本单位发生工作人员因矛盾纠纷到市级及以上上访的;
⑵师生使用管制器具斗殴,造成严重后果的;
⑶学生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件数达学生数的10%以上;
⑷师生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隐瞒不报的;
⑸未能妥善处理单位发生的负面影响的网络炒作事件的;
⑹单位发生影响学校参评平安先进单位的事件的;
⑺单位发生影响恶劣事件,未及时报告的;
⑻年度3次及以上未完成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任务的;
⑼年度内发生较恶劣安全事件的;
1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年度参评资格,并根据“一票否决权制”进行追责。
⑴单位上年度被实施综治“一票否决”或被黄牌警告未通过整改验收的;
⑵单位在考评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
⑶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受记过以上处分的;
⑷单位干部职工发生群体性事件、到市赴省集体访、进京非正常访的;
⑸对群体性事件(3人以上)涉及的、应由本单位本部门解决的问题,措施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⑹单位发生刑事案件或者干部职工违法犯罪人员超过全年员工总人数千分之二以上;在校生犯罪率超过万分之一的;
⑺单位干部职工(含临时工)参加敌对组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宗教组织的;
⑻单位发生办公室、公用车辆被盗和失泄密事件的;
⑼单位发生交通、火灾及安全生产责任等事故的。
注:
1.考评实行扣分制,考评人员在评分时应对扣分项目进行说明。
2.考评分满分为100分。
检查考评组组长:
考评人员:
检查考评日期:
年月日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综治创安工作考评细则(职能部门版)
单位:
序
号
考核检查内容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考评分
1
工作部署落实
⑴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半年工作小结、年度工作总结并报校综治办;
⑵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综治工作(含:
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或组织学习《长安》杂志有关中央综治委的文件精神),每年4次(查看会议记录);
⑶单位内部(各科室、管理单位)层层签订综治责任书;
⑷把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作为单位职工考核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
⑸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整改到位。
⑴未制定创安年度计划方案的,扣,1分;无半年工作小结,扣1分;无年度工作总结的,扣1分。
⑵研究创安工作(查看会议记录),每少1次扣1分;
⑶未层层签订综治责任书的扣4分(少一项扣2分);
⑷未把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作为单位职工考核重要内容的,扣1分,未作为单位职工评先评优必备条件的,扣2分。
⑸未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整改到位的,每缺一次扣0.5分。
17
2
宣传教育
工作扎实
⑴对教职工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反诈骗、校园贷(金融)风险防范、反毒禁毒、以及保卫科布置的其他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⑵重大节假日、寒暑假前进行专题安全教育;
⑶教职工参加生产实践、挂职等活动前进行专题安全教育。
⑷单位内部组织开展2次综治平安“三率”测评(每年5月份、10月份),确保“三率”达95%以上。
⑴未对教职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反诈骗、金融风险防范、反毒禁毒、以及保卫科布置的其他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每缺一项扣2分)。
⑵重大节假日、寒暑假前未开展专题安全教育的(每次扣2分)
⑶教职工参加生产实践、挂职等活动前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前未进行专题安全教育的,每人次扣1分。
⑷综治平安“三率”测评,每缺一次扣2分,未达标一次扣1分。
40
3
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机制
⑴坚持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⑵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账;
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及处置其他安全隐患。
⑴每缺少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记录扣1分;
⑵未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台账;扣2分;
⑶对因本单位政策引发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的,每次扣3分;
⑷对应本单位解决的矛盾纠纷及其他涉稳定问题推给学校的,每次扣3分。
25
4
活动管理到位
组织大型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有严格的审批制度、严密的组织方案;安全防范、保护措施到位,建立应急处置预案。
⑴组织大型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未上报审批的,每次扣2分;无组织方案的扣2分;
⑵无安全防范、保护措施的,每次扣2分;无应急处置预案的扣2分。
10
5
消防安全
管理到位
⑴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活动;
⑵加强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⑴未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的,扣2分;
⑵未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扣2分;
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未及时上报的扣2分;
⑷破坏消防设施的,发现一次扣2分。
8
6
扣分项
⑴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强化本单位网络舆情的监测、引导,发生负面影响的网络炒作事件每次扣5分;
(被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通报、提示,网络舆情信息被转发500次或阅读量达到5000次以上。
)
⑵教职工破坏公共设施每人次扣2分;
⑶教职工个人打架斗殴情节较轻者每人次扣2分,致人轻伤者每人次扣3分;
⑷教职工涉嫌违法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理的,每人次扣3分
⑸教职工校园内违规停放车辆每人次扣0.5分;
⑹教职工办公场所赌博,每次扣1分
⑺教职工未按规定张贴海报、悬挂条幅等每件次扣0.2分;
⑻办公场所门未锁,每次扣0.5分;
⑼教职工其他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未被司法机关处罚的每人次扣2分;
⑽未及时完成综治办的任务每次扣1分,未完成任务扣3分。
⑾年度发生其他安全事件,参照上述事件扣分。
7
加分项
⑴单位(个人)受到市级及以上综治部门表彰,每(人)次加1分;
⑵单位职工对校园安全隐患及其他安全事件处置得当为学校减免损失,根据贡献情况给予加0.5分——5分。
8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⑴本单位发生工作人员因矛盾纠纷到市级及以上上访的;
⑵教职员工使用管制器具斗殴,造成严重后果的;
⑶本单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隐瞒不报的;
⑷未能妥善处理单位发生的负面影响的网络炒作事件的;
⑸单位发生影响学校参评平安先进单位的事件的;
⑹年度3次及以上未完成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任务的
⑺年度内发生较恶劣安全事件者。
9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年度参评资格,并根据“一票否决权制”进行追责。
⑴单位上年度被实施综治“一票否决”或被黄牌警告未通过整改验收的;
⑵单位在考评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
⑶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受记过以上处分的;
⑷单位干部职工发生群体性事件、到市赴省集体访、进京非正常访的;
⑸对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应由本单位本部门解决的问题,措施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
⑹单位发生刑事案件或者干部职工违法犯罪人员超过全年员工总人数千分之二以上;在校生犯罪率超过万分之一的;
⑺单位干部职工(含临时工)参加敌对组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宗教组织的;
⑻单位发生办公室、公用车辆被盗和失泄密事件的;
⑼单位发生交通、火灾及安全生产责任等事故的;
⑽教职工使用管制器具斗殴,造成严重后果者;
⑾单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事故隐瞒不报者。
注:
1.考评实行扣分制,考评人员在评分时应对扣分项目进行说明。
2.考评分满分为100分。
检查考评组组长:
考评人员:
检查考评日期:
年月日